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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工业企业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新增微型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四部门7月4日联合发布《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首次在中小企业划型中增加微型企业一类。
工信部总工程师朱宏任表示,新增微型企业标准,有利于明确重点,出台更有针对性、时效性的优惠政策,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扶持力度。
这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修订是我国历史上的第8次修订,也是涉及面最广、行业面最宽、划型较全的一次。
新标准基本涵盖了国民经济的主要行业,涉及84个行业大类,362个行业中类和859个行业小类,新增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
据介绍,目前世界大多数国家划型标准中,都有微型企业标准。
我国原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只有中型和小型,已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发展和行业变化,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中,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型、微型企业得不到应有的政策扶持,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
更为重要的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主要是小企业和微型企业融资难,找出问题的关键就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出台政策措施。
为此,《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在中型和小型企业的基础上,增加了微型企业标准。
按照新标准,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工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房地产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新标准,工业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型标准如下表所示:
修订后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对研究和实施中小企业政策、加强分类指导和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中小企业分类管理、政策实施和宏观决策。
新标准覆盖面广、划分细致,充分考虑了各个行业的特点,有利于建立中小企业分类统计制度和信息管理,真实反映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状况。
二是有利于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扶持力度。
小型和微型企业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科研能力总体偏低,但是企业中比例最大的群体,也是弱势群体。
新标准划出了微型企业标准,有利于明确重点,出台更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以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是有利于处理好提供劳动生产率和解决就业的问题。
大型、中型企业劳动生产率较高,小型和微型企业是劳动力就业的主体,通过修订划型标准,有利于现阶段在兼顾劳动生产率的同时更应注重解决劳动力就业问题。
四是便于国际接轨。
美国、日本和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均有微型企业划分,新标准明确微型企业有利于与国际接轨。
四部门明确表示,小型和微型企业将成为今后政策扶持的重点。
国家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着重从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研究出台普惠性的政策措施、完善服务等方面加大扶持。
大中型企业划分标准及中小企业数量新的大中型企业划分标准出台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万元4000及以上4000-400004000以下建筑业企业资产总额万元40000及以上4000-400004000以下批发业企业从业数人200及以上100-200100以下零售业企业从业数人500及以上100-500100以下交通运输业企业邮政业企业住宿和餐馆业企业从业数人800及以上400-800销售额万元15000及以上3000-15000指标单位大型从业数人2000及以上300-2000300以下销售额万元30000及以上3000-300003000以下从业数人3000及以上600-3000600以下销售额万元30000及以上3000-300003000以下销售额万元30000及以上3000-300003000以下销售额万元15000及以上1000-150001000以下从业数人3000及以上500-3000500以下销售额万元30000及以上3000-300003000以下从业数人1000及以上400-1000销售额万元30000及以上3000-30000中型小型新的大中型企业划分标准出台日前,由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国家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共同研究制定的《中型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已出台,这意味着新的大中型企业划分标准出台。
这规定称,工业领域内中小型企业标准为:
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亿元人民币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亿元以下。
其中,中小型企业必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建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标准为:
职工人数3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亿元以下。
其中,中型企业必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6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
零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职工人数5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亿元以下。
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1000万元及以上。
批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职工人数200人以下,或销售额3亿元以下。
(摘自《宁波经济信息》)中小企业数量:
到2010年8月,我国中小法人企业数量超过1000万户,占企业总数的99%,其中300人以下的小企业占95.8%。
中小企业贡献了我国60%的GDP,50%的税收和80%的城镇就业。
7各行业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表各行业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表根据工信部等四部委出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行业划分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各行业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银川工业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工业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
大型企业必须同时满足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2000人及以上,产品销售收入30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计40000万元及以上;中型企业必须同时满足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300至2000人,产品销售收入3000至30000万元,资产总计4000至40000万元;其余为小型企业。
一、大型工业企业(7户)宁夏电力公司(兴庆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炼化分公司(西夏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西夏区)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西夏区)银川佳通长城轮胎有限公司(西夏区)宁夏启元药业有限公司(永宁县)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灵武市)注: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集团形式核定为大型工业企业,而纳入银川市统计范围的是宁夏灵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中型工业企业(43户)银川市自来水总公司兴庆区银川维维北塔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兴庆区宁夏东方企业(有限公司)金凤区宁夏英力特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凤区宁夏HUI族自治区银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金凤区宁夏汇川服装有限公司金凤区银川市长陇石化实业有限公司金凤区宁夏发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凤区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金凤区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金凤区宁夏马斯特(集团)羊绒制品有限公司金凤区宁夏小巨人机床有限公司金凤区宁夏天地奔牛银起设备有限公司金凤区宁夏开元丰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夏区宁夏荣盛铁合金集团有限公司西夏区宁夏鲁西化工化肥有限公司西夏区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长城须崎铸造有限公司西夏区西北轴承机械有限公司西夏区富安捷铁路轴承(宁夏)有限公司西夏区宁夏瀛海银川建材有限公司西夏区宁夏银川制钠厂西夏区宁夏共享铸钢有限公司西夏区宁夏新瑞长城机床有限公司西夏区银川佳通轮胎有限公司西夏区宁夏伊品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永宁县宁夏伊清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永宁县宁夏紫荆花纸业有限公司永宁县宁夏伊品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永宁县宁夏力成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永宁县宁夏多维泰瑞制药有限公司永宁县宁夏银光钢构件制造有限公司永宁县宁夏天净电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冶金分公司永宁县宁夏鑫汇集团美洁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贺兰县宁夏贺兰山化肥有限公司贺兰县宁夏大北农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贺兰县宁夏西夏嘉酿啤酒有限公司贺兰县宁夏嘉源绒业有限公司灵武市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灵武市宁夏瀛海灵武特种水泥有限公司灵武市宁夏天马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灵武市宁夏盛源绒业有限公司灵武市宁夏开特利镁业有限公司灵武市一、从区域分布看:
西夏区数量第一按区域划分:
兴庆区大中型企业3户,其中大型企业1户,中型企业2户,占全市大中型企业的6%;金凤区大中型企业11户,全部为中型,占全市大中型企业的22%;西夏区大中型企业16户,其中大型企业4户,中型企业12户,占全市大中型企业的32%,;永宁县大中型企业9户,其中大型企业1户,中型企业8户,占全市大中型企业的18%;贺兰县大中型企业4户,全部为中型,占全市大中型企业的8%;灵武市大中型企业7户,其中大型企业1户,中型企业6户,占全市大中型企业的14%。
总体看市辖区大中型企业占全市的60%,两县一市占了40%。
二、从分布行业看:
通用设备制造业第一从行业看全市50户大中型企业覆盖了20个大行业,其中有半数集中在通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造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食品制造业、纺织业等5个行业中,通用设备制造业有8户,在数量上居各行业之首。
三、从全区看:
比重提升1.8个百分点2007年全区大中型工业企业共130户,其中大型企业11户,中型企业119户。
银川市大中型企业总体占全区的比重为38.5%,比上年提升1.8个百分点,其中大型企业占全区的比重为63.6%,比上年提升13.6个百分点,中型企业占全区的比重为36.1%,与上年基本相同。
四、从增减变动看达到标准由中型跨入大型的企业1户,是宁夏启元药业有限公司;达到标准由小型跨入中型的企业10户,分别是银川市长陇石化实业有限公司、宁夏天地奔牛银起设备有限公司、西北轴承机械有限公司、宁夏共享铸钢有限公司、宁夏伊清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宁夏银光钢构件制造有限公司、宁夏大北农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宁夏天马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盛源绒业有限公司、宁夏开特利镁业有限公司。
未达到标准,由中型降为小型企业2户,分别是:
贺兰金山水泥有限公司、宁夏灵武啤酒厂;合并取消的企业1户:
宁夏灵武圣雪绒羊绒制品有限公司,并入宁夏嘉源绒业有限公司;破产的企业1户:
宁夏银起重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银川宁东企业介绍: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发电集团·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宁夏宝塔石化集团·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中电投宁夏能源有限公司·盛大宁东化工有限公司·宁夏电力公司宁东供电局·华电宁夏宁东风电有限公司·宁夏宝丰能源集团·宁夏大古铁路有限公司·宁夏宁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前三季度我市主要经济指标与西部十省会城市对比简析:
从2009年前三季度我市与西部十个省会城市对比看,主要经济指标位次有以下特点:
一、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位处下游,增速列第8位前三季度我市实现生产总值404.40亿元,同比增长9.8%。
总量在十个西部省会城市中居第9位,增长速度列第8位。
成都、西安和昆明分别完成生产总值3164.60亿元、1693.85亿元和1218.53亿元,位居总量前三位。
南宁和成都分别以14.7%、14.2%位居增速第一、二位。
呼和浩特和西安以14.1%的增速并列第三位。
其他城市经济增速分别为贵阳12.4%、西宁11.9%、昆明10.2%、兰州9.0%、乌鲁木齐8.4%。
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总量列第9位,增速列第7位前三季度我市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55.88亿元,同比增长8.5%。
从工业增加值的规模上看,成都、西安和昆明分别完成1084.80亿元、523.30亿元和385.71亿元,位居前三位。
我市工业增加值在总量上位居第9位,总量仅高于西宁9.39亿元。
从增速上看,在十个西部省会城市中我市位居第7位,成都、西安和乌鲁木齐市以20.0%、13.5%和11.9%的增速位居前3位,其他城市增速分别为南宁11.4%、呼和浩特10.3%、西宁10.2%、银川8.5%、贵阳5.9%、兰州5.3%、昆明3.5%。
三、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总量居末位,增速居第6位前三季度我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38.23亿元,增长18.7%,在西部十个城市中分别位于第10位和第6位。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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