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复查工作准则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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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复查工作准则试行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复查工作准则(试行)
(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规范鲁班奖复查工作,促进建筑企业创优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鲁班奖的复查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复查专家不得参与复查本单位施工的工程,复查专家不得在同一年度内同时担任评审委员。
第三条鲁班奖复查工作要体现“优中选优”的原则。
工程复查采取量化指标评分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第四条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鲁班奖评选表彰改为每两年一次。
但为减少评选年度的工程复查工作量,每年应做好当年推荐工程的申报复查工作。
获奖工程数量,由中国建筑业协会按申报工程数量和质量整体水平,在不超过200项的范围内研究确定。
第五条争创鲁班奖的企业应立足于提高全员素质,树立品牌意识、坚持精心策划、过程控制、严格管理,实现工程一次成优。
第二章工程评价基本准则
第六条鲁班奖是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
对工程的整体水平应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一)工程必须安全、适用、美观
1、各项技术指标符合或严于国家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
2、工程设计先进合理,功能齐全,满足使用要求。
3、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安全稳定可靠,满足设计要求。
4、设备安装规范,管线布置合理美观,系统运行平稳,安全可靠。
5、装饰工程细腻,工艺考究,观感质量上乘。
6、工程资料内容齐全、真实有效、编目规范,具有可追溯性。
(二)积极推进技术进步与创新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工法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技术专利。
2、推广应用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六项以上,且成效显著;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并在关键技术和工艺上有所创新;
3、列入省(部)级及以上科技示范工程,并通过验收,其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三)施工过程坚持“四节一环保”
1、在节地、节能、节材、节水等方面有突出成效。
2、在环境保护方面有突出成效,环保等专项验收合格。
3、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文明工地或绿色施工奖励。
(四)工程项目管理科学规范
1、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落实到位。
2、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信息技术,实行目标管理。
3、符合建设程序,规章制度健全;资源配置合理,管理手段先进。
(五)综合效益显著
1、项目建成后产能、功能均达到设计要求。
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处于国内同行业同类型工程领先水平。
3、使用单位满意,赢得社会赞誉,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第三章工程复查
第七条中国建筑业协会根据申报鲁班奖工程初审结果,按照区域申报工程的情况和工程类别组成若干个复查组,集中时间复查。
复查专家从中国建筑业协会专家库中遴选,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八条工程复查的主要任务
(一)复查申报工程是否符合《评选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工程质量水平是否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三)工程质量具有的特色和存在的质量问题。
(四)对上述复查的情况如实以口头及书面报告向评委会汇报,对汇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工程复查时间安排
(一)复查组对每个工程的检查时间一般为2天。
(二)规模大和技术复杂的工程(公建工程和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工程投资大于5亿元以上;工业、交通、水利以及市政园林工程投资10亿元以上),可适当延长复查时间,以保证复查工作的质量。
第十条工程复查配合要求
(一)复查工作由推荐单位的有关人员和申报单位熟悉各个专业工程情况的主要技术质量人员配合参加。
(二)申报单位按复查组要求的检查部位进行迎检准备,不得随意变更复查部位或以其他理由回避检查。
(三)复查时申报单位要为复查组提供照明、登高及箱(柜)等检查所必需的工具。
(四)申报单位应提前将复查项目的工程资料送到复查组驻地,以便复查组提前了解工程情况。
第十一条工程复查首次会议程序
(一)推荐单位介绍参会人员,申报单位的领导致词,然后由复查组组长主持会议。
(二)复查组组长说明本次工程复查工作的内容及安排。
(三)申报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及质量情况(20分钟以内的幻灯片),放映反映工程内容DVD光盘(5分钟),复查组专家有针对性地进行提问和点评。
(四)复查组听取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及使用单位(用户)、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对工程质量、使用功能等情况的意见,申报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当回避。
(五)组长布置检查顺序安排、抽检工程部位后,复查组进行工程实体质量的抽查。
第十二条工程实体质量检查基本要求:
(一)在查看单体工程实物质量中,内外均要查看。
(二)一般先外后内,先上后下,此顺序由复查组根据实际情况定。
屋面、顶层和公用功能较多的1—4层,以及地下室机房、车库都必须查看,对标准层可随机抽查。
(三)查看实物质量中,对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的质量均同等对待。
(四)一些已不能直接察看的工程实体可通过有关资料及可反映其质量状况的一些现象证实。
(五)在查看多栋工程项目(群体建筑)时:
1、对多栋建筑中的主要工程(或体量最大的工程)必须查看。
2、按下列要求随机再抽查1—4栋,以保证总体评价的准确性。
(1)申报工程在5栋以内(含5栋)的复查1栋。
(2)申报工程在10栋以内(含10栋)的复查2栋。
(3)申报工程在15栋以内(含15栋)的复查3栋。
(4)申报工程在20栋以内(含20栋)的复查4栋。
(六)住宅工程复查,除常规复查外,还要听取住户的意见和进行满意度的核实。
10万平方米以内的工程访问户数不少于5户,10万平米及以上的工程须访问8-10户。
住户在访问中反馈意见为“非常满意”、“满意”均视为“满意”。
第十三条工程实体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地基及桩基工程
地基与桩基工程是重点检查项目之一,由于地基与桩基在复查时已经隐蔽,不能直接观察,因此主要查工程的沉降变形情况:
看工程地面和散水是否有不均匀沉降产生的裂缝;观察主体工程是否有倾斜及变形裂缝。
(二)结构工程
结构工程多数也是隐蔽而不能直观的,因此主要通过查看有关资料和建筑物外观有无异常情况:
查看建筑物裸露结构是否存在有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变形等不安全隐患以及存在结构外观缺陷;地下室墙体、地面及顶板有无结构裂缝和渗水情况;建筑物的垂直度偏差值是否在设计允许范围值之内;。
钢结构焊缝、钢结构表面、涂层、防火涂料表面及压型钢板以及钢平台、钢梯、钢栏杆等安装外观质量。
上述情况亦可听取有关建设各方对主体工程质量的反应。
有些工程虽然获得了当地授予“优质结构奖”,但也要查看有无上述异常情况。
(三)屋面工程
主要复查屋面施工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屋面排水组织是否明晰,汇水面划分是否合理、规范,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有无倒坡现象;有无渗漏(在复查屋面工程中;必须查看顶层),屋面有无积水或积水痕迹,防水层有无空鼓翘边,防水层有无破坏。
同时对上人屋面工程的屋面砖,收水口、泛水等均要察看,上人屋面地砖是否平整有无裂缝、屋面分格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各种突出屋面结构及基座处理是否整齐美观;泛水高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女儿墙防水收口处理是否牢靠适用美观;收水口周边坡度宽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有无杂物和堵塞现象;变形缝处处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上屋面口防雨设施是否到位(包括雨篷和台阶处理);金属板材屋面接头、连接和和固定等细部做法是否合理规范。
屋面工程主要质量首先是功能质量,但也应使观感质量达到高水平。
(四)装饰装修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既要满足功能要求;更要求能显出精致细腻,提高美观效果。
因此在装饰装修工程复查中,除宏观观看外,还要对工程的一些细部处理(如两种材料交接处是否界面清晰无污染)和一些隐蔽处所(如消防梯道,管道井等)也可适当进行抽查。
1、外檐装饰
(1)幕墙工程
要求抽查幕墙注胶质量,其宽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胶缝应横平竖直,表面光滑无污染;金属幕墙大面平整、无色差,3m处肉眼观察无变形、波纹等缺陷;石材饰面无色差,表面无凹坑、缺角、裂痕,并不得有泛碱和水渍现象。
2、内装饰
室内实体检查主要从顶棚、墙柱面、地面以及整体装饰效果、工艺规矩、做工精度、“四新”应用等方面进行抽查。
(1)吊顶工程
主要检查吊顶、灯具、风口、喷淋、烟感、检修口安装等项目。
要求罩面板安装必须牢固;吊顶各种终端设备口应做到整体规划,位置整齐美观、与面板交接严密。
各种孔口收边、收口做法和材质统一,其颜色与吊顶饰面板相适应。
纸面石膏板等吊顶板面应平整、洁净、无污染、无裂缝、无修痕,曲面应顺畅、无死弯,跌级造型表面及棱角应平直方正,侧板应垂直通顺;压条应顺直、宽窄一致、无翘曲,接缝严密,阴阳角方正,装饰线流畅美观,割角交接严密、无错台。
(2)墙柱面工程
主要检查墙柱面、门窗、固定家具和细部做法等项目。
墙面阴阳角方正、顺直、墙面与电气面板交接严密。
墙面线盒、插座、开关、检修口等的位置应按设计要求布置;墙面不同材料交接处未做收口处理的缝隙是否处理得当。
(3)饰面砖工程
饰面砖表面应平顺、色泽一致,无污染、无裂纹、无缺棱掉角;面砖事前排砖,非整砖是否排在显眼处,有无小于1/3整砖的做法。
砖缝应宽度均匀,平直顺畅、擦缝清晰、光滑,纵横交接处无明显错台错位,填缝连续密实,宽度、深度符合设计要求。
(4)饰面板工程
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均匀,无划痕、磨痕、翘曲。
孔洞套割尺寸正确,边缘整齐、方正,与电气面板交接严密,吻合;木饰板不露锤印、不露钉帽、不显钉痕,清水活木纹纹理通畅、色泽均匀,接缝严密、光滑、顺直、棱角方正。
(5)裱糊与软包工程
壁纸、墙布粘贴牢固、无脱层、空鼓、翘边,裱糊后各幅拼缝平直,勾缝密实平整、表面无污染、划痕,其材质为不燃或阻燃材料。
(6)隔墙工程
玻璃隔断表面色泽一致、平整洁净、清晰美观、嵌缝密实平整、均匀顺直、深浅一致;活动隔墙轨道必须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位置正确,构配件安装牢固、位置正确,活动隔墙推拉平稳、灵活,轻便、无噪音。
(7)涂饰墙面工程
水性涂料墙面色泽均匀,表面光滑、无明显刷纹、无流坠、无污染、无透底、无脱皮、无返锈和斑痕,阴阳角直顺,凹槽清晰干净;喷涂涂膜厚度均匀,颜色一致,不掉粒,接茬无明显色差无搭接痕迹;美术涂饰线条顺直清晰,线条宽度一致,无错位流坠。
(8)门窗工程
外门窗安装必须牢固;木制空腹门上下冒头和横楞应留透气孔;门窗扇上下端应满刷油漆,小五金件位置安装正确,门窗扇安装缝隙大小符合规范要求,关闭严密,开关灵活;铝合金推拉门窗扇应有限位和可靠的防脱落措施。
临空的窗台低于0.8m(住宅为0.9m)时,应当采取防护措施,确保从楼地面起计算的0.8(住宅为0.9m)防护高度;低窗台、凸窗下部有能上人站立的宽窗台时,贴窗护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应从窗台起计算。
安装在易于受到人体或物体碰撞部位的建筑玻璃,如落地窗、玻璃门、玻璃隔断等,应采取保护措施。
保护措施应根据玻璃所处位置分别采取警示或防撞设施,对可能发生高处人体或玻璃坠落,必须采用可靠的护栏。
3、地面工程
(1)镜面大理石(花岗岩)的地面的色泽是否均匀协调;有无二次打磨现象。
玻化砖地面有无空鼓,缝格是否顺直,地下室车库的地面是否有空鼓裂缝,卫生间地面有无倒坡积水,地漏是否套孔。
(2)有关栏杆规定
阳台、外廊、上人屋面、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
临空高度<24m时,栏杆高度≮1.05m;临空高度≥24m时,栏杆高度≮1.1m。
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0.22m,且高度≤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如果为透空栏杆,可踏面为全部宽度,如果为实体栏板,可踏面宽度为栏板内侧至可踏面的内边缘。
室内楼梯栏杆扶手高度从踏步前缘线量起≮0.9m,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长度超过0.5m时,其高度≮1.05m。
栏杆的构造: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m高度内不宜留空。
住宅、幼儿园和娱乐、商业、体育等有儿童的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攀登构造,垂直栏杆净距≯0.11m。
栏杆用玻璃应使用≮12mm钢化玻璃,当玻璃位于建筑高度5m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
(五)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
1、给水、排水、采暖管道坡度坡向设置准确、严禁倒坡现象,支吊架要求安装牢固,吊杆顺直、间距符合规范要求,螺杆露出长度适度一致;
2、箱式消火栓内不滴水,箱内设备齐全,水枪水龙带按要求挂好,箱内消防泵启动按钮导线连接规范,消火栓位置规格与设计相符;卫生洁(器)具安装符合规范要求,且端正、牢固、美观;其附件应安装到位,动作可靠、洁净、完整;消防分区用卷帘门或防火门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管道及器具安装横平竖直、油漆颜色一致、附着良好、标识清楚、焊缝饱满、管道的各种形式接口应严密无渗漏,丝接接口的蔴丝、生料带应清理干净,外露丝的长度应符合要求;穿墙、穿楼面套管有无渗漏,PVC管道穿墙(楼板)是否使用阻火圈。
通风风口与顶棚墙壁贴合紧密,消防喷头排列整齐,距障碍物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4、设备的布置应成排成线,同类设备标高一致;各种设备基础应坚固、美观、减震装置齐全有效,设备机房地面应进行有组织排水,阀门安装的方向应方便操作,接口及盘根均不应有渗漏;防腐必须做到位,且应美观耐久,不得出现油漆剥落、返锈等现象;保温做到完整到位,保温层应平整、饱满、美观;
5、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结果应合格。
(六)建筑电气工程。
1、配电箱、柜应安装整齐,操作灵活可靠,内部接线规范、牢固,、盘面清洁、标示清晰、排列美观,相线及零、地线颜色正确;柜体接地可靠;电缆沟内干净整洁,电缆排放整齐、标识齐全;
2、电线管(槽)、桥架、母线槽及其支吊架安装牢固,布置合理,横平竖直,盖板无翘角,接口严密整齐,拐角、转角、丁字连接正确严实,线槽内外无污染,电缆桥架的支架与桥架之间有可靠连接,连接处紧固件及放松件齐全;
3、母线、桥架、电管等穿越墙、楼板处封堵应严密。
4、导线及电缆敷设走向整齐清楚,标志牌清晰齐全,防燃、隔热要求的电缆保护措施完整;
5、配电间金属门框应接地可靠,框与门扇应跨接。
6、接地、接零、跨线、防雷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避雷带及防雷引下线位置正确,牢固可靠,防腐良好;固定点间距均匀,焊接连接的焊缝平整、饱满。
防雷引下线的保护管固定牢靠。
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等接地应可靠牢固。
7、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软包内的线盒,有软包装饰及木装修的房间,所有开关内应有隔热及防火措施。
(七)通风与空调工程
1、各种设备安装应端正、牢固,隔震装置齐全有效;设备运行平稳可靠,其轴线误差不超过规范要求;
2、一般管道及支架的要求同给排水;风管表面应平整、无损坏,风管连接以及风管与设备或调节装置连接无缺陷;在运行中不得产生噪声。
3、各类调节装置的制作和安装正确牢固,调节灵活,操作方便,防火及排烟阀关闭严密,动作可靠。
4、各种软接头安装安装的松紧应适度,且接口应严密;末端风口的安装应平整、美观,且与装饰工程协调一致;管道保温应完整到位,不得因出现凝结水而使管道及附件出现锈蚀而损坏室内装饰的现象;保温层应平整、牢固且美观。
(八)电梯工程
1、曳引式、液压式电梯查看机房及相关设备安装情况;井道及相关设备安装情况;门系统及层站设施安装;整机运行情况;
2、电梯的起、停应平稳,平层准确无高差;运行时不应有明显的晃动;机房应干净整洁,各种外露的金属部分应可靠接地;曳引机、配电柜等设备应平整端正。
(九)智能建筑工程
1、查看涉及到建筑智能化已有的系统:
如通信网络、办公自动化、建筑设备监控、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安全防范、综合布线、智能化集成、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以及电源接地和环境等项工程。
2、查看防静电接地装置是否齐全和符合规范要求。
(十)建筑节能
1、屋面保温隔热层的敷设、厚度、缝隙、填充、热桥部分构造质量情况。
采光屋面安装应牢固、坡度正确、封闭严密。
2、外墙保温板粘接固定状况,墙体热桥部位构造质量情况。
3、幕墙中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和固定质量状况,幕墙周边与墙体接缝处保温材料的填充质量状况。
4、建筑物的体形系数值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有热工性能权衡判断。
公共建筑物屋顶透明部分占屋面总面积比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有热工性能权衡判断。
第四章工程资料
第十四条工程资料检查:
依据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及相关行业现行规范及标准检查工程档案资料,主要检查项目有:
(一)申报建设工程项目的相关文件
1、工程立项审批文件。
2、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工程施工许可证。
5、工程消防对设计文件审批意见和消防验收意见书。
6、项目环保评价意见和竣工环保验收意见。
7、设计有人防时的批复文件和竣工时人防验收意见。
8、供电验收意见。
9、电信验收意见。
10、燃气(煤气)批复及验收。
11、供水、绿化、相关批文及审核意见。
12、质量技术监督的电梯安全检验和锅炉使用证。
13、城建档案验收意见。
14、卫生、节能、智能系统验收意见。
15、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理评估报告和工程备案或鉴定意见。
16、总包和分包合同及竣工决算文件。
17、工程获省优、部优证书等。
(二)施工管理资料
施工管理资料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施工组织及监理审批等情况资料的统称。
主要检查内容有: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施工过程中报监理审批的各种报验报审表、施工试验计划及施工日志等。
(三)施工技术资料
施工技术资料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用以指导正确、规范、科学施工的技术文件及反映工程变更情况的各种资料的总称。
主要检查内容有: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变更洽商记录等。
(四)施工测量资料
施工测量资料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确保建筑物位置、尺寸、标高和变形量等满足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的各种测量成果记录的统称。
主要检查内容有: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基槽平面标高测量记录、楼层平面放线及标高抄测记录、建筑物垂直度及标高测量记录、变形观测记录等。
(五)施工物资资料
1、施工物资资料是指反映工程施工所用物资质量和性能是否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的各种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配套文件的统称。
主要检查内容有:
各种质量证明文件、材料及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设备开箱检验记录、设备及管道附件试验记录、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各种材料的进场复试报告、预拌混凝土(砂浆)运输单等。
2、建筑工程使用的各种主要物资质量证明文件:
(1)产品质量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性能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商检证明、中国强制认证(CCC)证书、计量设备检定证书等质量证明文件。
(2)涉及消防、电力、卫生、环保等有关物资,经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文件。
(3)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有中文安装使用说明书及性能检测报告。
(4)国家规定须经强制认证的产品应有认证标志(CCC),生产厂家应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5)当工程结构有要求时,预拌混凝土供应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的混凝土氯化物和碱总量计算书;和砂石碱活性试验报告。
3、施工物资进场后施工单位对进场物资数量、型号和外观等进行检查,并填写的材料及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或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4、施工单位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对进场物资进行复试或试验,没有专用试验表格的可用本规程提供的材料通用试验表格;规范、标准要求实行见证时,应按规定进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
5、施工物资进场后施工单位报监理单位查验并签字的资料。
(六)施工记录资料
1、施工记录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各种内部检查记录的统称。
主要检查内容有: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交接检查记录、地基验槽记录、地基处理记录、桩施工记录、混凝土浇灌申请书、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构件吊装记录、预应力筋张拉记录等。
2、凡国家规范标准规定隐蔽工程检查项目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留置隐蔽前的影像资料。
3、同一单位(子单位)工程,不同专业施工单位之间应进行工程交接检查并填写交接检查记录。
移交单位、接收单位共同对移交工程进行验收,并对质量情况、遗留问题、工序要求、注意事项、成品保护等记录。
4、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土方开挖分项工程完工后进行地基验槽,由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进行,并填写地基验槽检查记录表。
5、勘察设计单位要求对地基进行处理的,地基处理完后填写地基处理记录表,报请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复查。
6、冬季混凝土施工时进行温度测定记录表。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时应进行测温记录。
7、地下工程验收时,地下工程防水效果检查记录表。
检查内容包括:
裂缝、渗漏部位、大小、渗漏情况和处理意见等。
8、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屋面工程完工后按标准规定进行蓄水或淋水防水性能试验的检查记录表。
9、建筑通风道(烟道)全数做通(抽)风和漏风、串风试验,并填写通风(烟)道检查记录表。
10、桩基施工按规定做桩施工记录,检查内容包括孔位、孔径、孔深、桩体垂直度、桩顶标高、桩位偏差、桩顶完整性和接桩质量等。
11、预应力工程施加预应力时预应力筋张拉记录表;孔道灌浆时预应力结构灌浆记录表。
12、钢结构(网架结构)在主体结构形成空间刚度单元并连接固定后,整体垂直度、挠度值变形值及安装偏差等施工记录。
13、大型混凝土构件、钢构件安装时构件吊装记录表。
14、按照规范和工艺文件等规定须烘焙的焊接材料应进行烘焙,焊接材料烘焙记录表。
15、幕墙工程施工应有幕墙注胶检查记录和幕墙淋水检查记。
幕墙注胶应记录内容包括宽度、厚度、连续性、均匀性、密实度和饱满度等;淋水检查应在易渗漏部位进行并填写《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
16、智能建筑工程应对设备安装工程质量及观感质量进行检查,并做智能建筑工程安装质量检查记录。
17、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或施工需要对施工过程进行记录时应留有施工记录,没有专用记录表格的可使用施工检查通用记录表。
(七)施工试验资料
1、施工试验资料是指按照设计及国家规范标准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检测及测试资料的统称。
主要检查内容有:
土工、基桩性能、钢筋连接、埋件(植筋)拉拔、混凝土(砂浆)性能、施工工艺参数、饰面砖拉拔、钢结构焊缝质量检测及水暖、机电系统运转测试报告或测试记录。
2、土方回填工程应进行土工击实试验,测定回填土质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量,按规范要求分段、分层(步)回填,并取样对回填质量进行检验。
3、钢筋连接应有满足钢筋焊接、机械连接相关技术规程要求的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4、砌筑砂浆配合比申请单和试验室签发的配合比通知单(现场搅拌时);并有按规定留置的龄期为28天标养试块的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单位工程砌筑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5、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和试验室签发的配合比通知单(现场搅拌时);28天标养、同条件养护、拆摸强度、受冻临界强度、预应力张拉强度等试件的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及抗渗、抗冻性能试验报告。
单位工程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6、建筑物外墙采用饰面砖装饰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报告。
7、用于承重结构的后置埋件、化学植筋、膨胀螺栓等应有满足设计要求的承载力拉拔试验报告;设计没有要求时应满足《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的要求。
8、采用锚杆、土钉墙技术的基坑支护工程应有满足支护设计要求的锚杆、土钉抗拔力试验报告。
9、地基满足设计要求的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桩基满足设计和相关规范、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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