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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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使员工考勤有章可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范围为非年薪制的全体员工。
2、工作时间
2.1公司人员实行倒班工作制或常白班制,倒班工作制具体分为三班二倒制和两班倒制。
三班二倒制具体上班时间为:
白班上午8:
00~20:
00;夜班:
20:
00~8:
00;两班倒制具体上班时间为:
白班上午8:
00~16:
00;小夜班:
16:
00~00:
00。
常白班上班时间为:
上午8:
00~12:
00;下午:
13:
00~17:
00。
3、考勤管理体制
3.1公司考勤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实施,各个部门派一名兼职考勤员进行考勤登记,综合管理部派专人负责全公司考勤管理工作,对各部门考勤员的考勤进行核对。
3.2各部门负责人须指定一名兼职考勤员负责记录并管理本部门员工考勤,兼职考勤员接受综合管理部考勤负责人针对考勤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考勤员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出勤的,须委托一名本部门员工暂时代理。
4、考勤规定
4.1公司考勤负责人每月汇总公司员工出勤情况。
4.2各部门指定的考勤负责人每日记录本部门出勤情况。
4.3考勤记录规则
4.3.1部门考勤员每日记录《员工考勤表》。
4.3.2部门安排员工在公休日或节假日出勤或值班的,应至少在前一天下班前将出勤或值班安排以书面形式交给部门考勤员,以便部门考勤员监督并登记考勤。
4.3.3员工正常出勤但不在工作岗位(包括外出公务和培训等)时,应提前填写《员工出差申请表》,审批后交部门考勤员备案,由考勤员记载,以备抽查。
4.3.4员工调休应提前填写《调休申请表》,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调休,未填写《调休申请表》或未经批准者按事假处理。
4.3.5考勤员对《员工考勤登记表》、《员工出差申请表》、《调休申请表》等表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审批手续的完备性进行复核,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结果附申请表上报综合管理部。
4.3.6综合管理部考勤负责人于每月10日前(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完成上月全部考勤核查、汇总工作,并将考勤结果移交用于上月工资及工作餐卡充值。
5、请假手续
5.1核准权限
1-2天由部门或车间领导批准。
3-6天由部门或车间直管副总批准。
7天及以上由总经理批准;部门或车间领导请假由总经理批准。
5.2员工请假(婚假、产假、哺乳假、丧假、年休假等)须事先填写《请假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员工休假前应将《请假申请表》提交给各部门或车间考勤负责人备案。
5.3员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填写《请假申请表》,必须通过电话或其它方式,按上述批准权限及时报告,获准后方可休假,并同时向考勤负责人报备,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5.4员工未按上述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而自行休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5.5员工请假期间应留下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便于公司与员工随时联系。
6、有薪假期
有薪假期为法定节假日,若当天上班则按日工资收入的300%发放工资。
法定节假日
节日名称
休假天数
休假时间
备注
元旦节
1天
公历1月1日
春节
7天
农历正月初一~初七
清明节
3天
公历4月5日~7日
端午节
3天
公历5月31日~6月2日
劳动节
3天
公历5月1日~3日
中秋节
3天
公历9月6日~8日
国庆节
7天
公历10月1日~7日
7、婚假
7.1凡与本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领取结婚证的新婚员工,均享有婚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婚姻法》和《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初婚员工(女20周岁,男22周岁)享有3天法定婚假,晚婚者(女23周岁,男25周岁)享有15天法定婚假,再婚的只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7.2婚假一次性休完,休不完不补。
7.3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计入婚假的假期。
7.4婚假为带薪假,休假期间工资和奖金正常发放。
8、产假及产前假
8.1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凡在本公司就职并依照国家计划生育政策领取了“准生证”的女员工可享受带薪产假,一般产假为90天(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者凭医院证明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休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8.2符合晚育(女24周岁)年龄的女性员工可享受产假120天(含法定产假90天)。
8.3男性员工在其配偶生育期间可享有带薪护理假期3天。
符合晚育年龄的男性员工,可享受带薪晚育护理假15天(含法定护理假3天)。
护理假期间工资和奖金正常发放。
8.4女职工妊娠期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凭医院证明休病假20天;妊娠3个月以上而流产和引产的,产后假50天。
休病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8.5生育医药费按政府生育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
8.6产假时间按照自然天数计算,包含休息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8.7产前假,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女职工,上班确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部门审核报公司批准。
休假期间参照病假发放工资,产前假含休息日及节假日。
9、哺乳假
9.1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可享受哺乳假。
9.2哺乳假每日1小时。
员工可以选择每日一次性使用或分两次使用(即上午上班时间的头30分钟和下午下班前30分钟)。
9.3女员工享受哺乳假,工资和奖金正常发放。
10、丧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丧假标准为:
1、直系亲属两代以内去世,给予5天丧假;直系亲属三代以内去世,给予3天丧假;旁系亲属三代以内去世,给予2天丧假。
2、丧假期间工资和奖金正常发放。
11、年休假
11.1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特制定以下规定。
(1)适用对象:
在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
(2)享有带薪休年假的条件:
1、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累计”所以员工在入职时应提供以档案记载等具有公信力的证据予以确认工作时间。
5、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出现以下7种情况者,不享有带薪年休假。
1、不足12个月或正好工作满12月都不能享受年休假(满12个月次日即享有休假,休假天数的使用截止于本年末年度内);
2、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6、年度内通报批评5次以上的;
7、已经享受当年年休假的员工,但在半年又超过2-5项规定之一,下一年度将不再享受年休假。
11.2带薪年假享受与补偿
1、休假原则应在完成规定的生产任务及不影响正常工作前提下;
2、年休假在本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原则上分为二次),均以1天为单位起算;年休假可以用来抵扣事假,但不允许以小时或半日为单位调休或请假使用;年休假不可跨年度;
3、员工带薪年休假的申请递交后,审核过程中公司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作适当调整;
12、缺勤处理
12.1病假
1、员工病假需填写【请假申请表】。
若因患急病未能在当天递交病假单者,应设法及时报告,事后凭医疗单据补办手续,才能按病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2、短期病假:
1个月以内的病假为短期病假,每天扣除工资=基资/26×天数×50%。
3、长期病假:
超过1个月的病假为长期病假。
公司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给予本人6个月的医疗期。
医疗期满仍不能到岗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4、根据劳动保障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病假工资的发放标准为:
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以上工资指基本工资)。
5、凡因工伤事故造成负伤须休工伤假者,须填写《请假申请表》,休假天数按《南京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12.2事假
1、员工请事假,需提前提出申请(突发事件、特殊情况除外),事假按天计算。
2、事假为无薪假,即扣除事假期间的全部薪资即每天扣除工资=基资/26×天数。
试用期员工请事假,还应顺延其试用期。
3、未按规定办理事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4、一个月内事假累积计算超过10个工作日,一年内累积达20日以上者,劝其辞职。
12.3旷工、迟到、早退
1、旷工指员工未经请假(包括请假未经同意或请假期满未续假)擅自未到岗,旷工计算单位为天。
2、员工连续旷工1天以上(含1天),扣发旷工期间双倍工资,并在公司内部给予通报批评。
4、员工上班迟到、早退,每次扣罚50元,超过4小时按旷工处理。
13、出差
(一)员工外出公务、外派、培训等公务外勤,为正常出勤。
(二)员工因公到外地出差(或培训),应填写【员工出差申请表】。
14、加班
(一)公司因突击事务、应急工作而临时安排在正常时间之外或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视为加班。
(二)公司不鼓励员工加班,加班必须严格控制。
员工应在工作时间内以提高工作效率来完成工作任务。
(1)科级以上(含科级)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加班不享受加班费,科级以下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填写【加班申请表】,由所在部门领导审核,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2)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由部门或车间领导提出申请,统一报送综合管理部汇总并提交总经理批准并备案。
(3)8小时工作制夜班补助标准暂定为大夜班13元/天,小夜班8元/天;24小时值班制暂定为15元,12小时工作制20:
00~8:
00班次夜班补助标准暂定为21元/天,8:
00~20:
00班次不享受,上述夜班补助含科级以上人员。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员工加班一般采用调休方式予以补偿,在3个月内休完。
调休时应填写【调休申请表】,调休时间安排需经部门领导同意。
未经批准自行调休者,做事假处理。
若3个月内由于公司原因造成员工不能调休,休息日加班按日工资的2倍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日工资的3倍支付。
日工资计算方法为:
日工资=基本工资/26×法定节假日天数
4.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
附件:
【附件1:
出差申请表】
【附件2:
调休申请表】
【附件3:
请假申请表】
【附件4:
加班申请表】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
考勤管理制度
抄送:
公司领导、各部门、各车间。
共印10份
员工出差申请表
填表时间:
年月日
姓名
职务/岗位
出差地点
出差事由
出发时间
预计返回时间
交通工具
所在部门意见
公司领导意见
员工调休申请表
填表时间:
年月日
申请人姓名
职务/岗位
休假时间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天
还休时间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天
所在部门意见
综合管理部意见
公司领导意见
员工请假申请表
填表时间:
年月日
申请人姓名
职务/岗位
请假类别
□婚假□产假□哺乳假□丧假
□年休假□病假□其它(请说明)
请假时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总共天
所在部门意见
综合管理部意见
公司领导意见
备注:
1、病假请附区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病历和医生休假证明
2、婚假请附结婚登记证
3、产假请附出生证明
员工加班申请表
填表时间:
年月日
申请人姓名
所在部门及岗位
加班事由
加班时间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天
所在部门意见
公司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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