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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确定的第一部分材料
白马街道新义中学2012年
平安校园、综合治理工作材料
(第一部分)
领
导
责
任
明
确
新义中学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学校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平安学校,对于创造良好的教育事业环境,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综合治理工作,经校务会研究决定,特成立新义中学综合治理领导组,名单如下:
组长:
刘根宝(校长)
副组长:
吴显君(副校长 宣传员)
成员:
奚邦旺(副校长,民事调解员)
方维喜(治安信息员)
俞宏伟(政教处主任)
秦基宝(总务主任)
方世波(教务员)
新义中学
2012年2月20日
新义中学综治领导小组职责
为使我校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特制定新义中学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职责如下:
一、综治例会制度:
每学期至少召开一至二次,分析治安形势,研究综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一个学期的综治工作。
二、目标管理职责:
建立责任制,由校长与科室和各班主任签订责任状,政教处严格考核,年中和年末检查。
三、督促检查制度:
每学期对本单位的综治工作进行一次督促,写出小结
四、定期汇报制度:
每半年要写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上报校长室,重大问题和重大情况要及时向上级综治办汇报。
五、考核评比制度:
每年对各班级综治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比。
六、述职报告制度:
各班级班主任将综合治理工作的述职报告,上报校综治办。
七、治安形势分析制度:
每季要适当选择各类典型案件进行分析研究,查隐患、查漏洞、查薄弱环节,完善工作措施;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即:
不查清原因不放过、不分清责任不放过、不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不放过。
新义中学综治领导组
2012年2月
新义中学综合治理主要领导职责
新义中学综合治理主要领导分管工作
为了更好的落实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确保我校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特具体分工如下:
一、刘根宝同志为综治工作总指挥。
负责审查其他同志工作完成情况。
二、奚邦旺同志负责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并做好调解记录。
三、吴显君同志负责法制教育,按规定至少每季度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分析研究校内治安动态,认真总结制定解决办法,供领导决策。
四、秦基宝同志负责食堂工作和消防安全,学生中餐纪律问题
五、俞宏伟同志负责法制宣传工作,经常调查研究,排查不安定因素和存在的问题,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当好参谋,做好工作,要阶段性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全面了解学校情况动态,做到心中有数。
六、方维喜同志负责认真学习上级综合治理的各项文件,做好普法协调工作。
。
七、秦基宝同志负责帮教工作,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新义中学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2012年2月
关于设立新义中学综治办公室
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场所的决议
为了使我校有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尤其是平安校园创建和综合治理工作的正常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
一、设立新义中学综治办公室,地点在教学楼二楼西边教室。
二、新义中学综治专人负责吴显君同志,若有重大事情向校长室汇报。
三、考虑我校房屋少,综治办公场所,可以在校长室进行,负责处理新义中学综治等相关事务。
新义中学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2012年2月
新义中学相关部门职责
为了分工明确,具体工作有具体人员负责,经研究我校各科室工作安排情况如下:
一、校长室:
具体抓新义中学教育教学工作、安全工作。
二、教导处:
具体抓新义中学教学工作。
三、政教处:
具体抓新义中学德育工作、环境卫生工作。
四、总务处:
具体抓新义中学后勤工作、财产管理。
新义中学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2012年2月
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应当突出保护单位内部人员的人身安全,单位不得以经济利益、财产安全或者其他任何借口忽视人身安全。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指导、监督全国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对行业、系统有监督职责的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导、检查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导、监督本行行政区域内的。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对行业、系统有监督职责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指导、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及时了解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督促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并及时协调解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
第六条单位应当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置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
第七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要求是:
(一)有适应单位具体情况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
(二)单位范围内的治安保卫情况有人检查,重要部位得到重点保护,治安隐患及时得到排查;
(三)单位范围内的治安隐患和问题及时得到处理,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得到处置。
第八条单位制定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门卫、值班、巡查制度;
(二)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单位内部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五)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六)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
(七)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八)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性菌种、毒种以及武器弹药的单位,还应当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九)其他有关的治安保卫制度。
单位指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相抵触。
第九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应当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
第十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应当依法、文明履行职责,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治安保卫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十一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并落实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
(二)根据需要,检查进入本单位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物品和车辆;
(三)在单位范围内进行治安防范巡逻和检查,建立巡逻、检查和治安隐患整改纪录;
(四)维护单位内部的治安秩序,制定发生在单位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察、处置工作;
(五)督促落实单位内部治安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第十二条在单位管理范围内的人员,应当遵守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
第十三条关系全国或者所在地区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单位是治安保卫重点单位。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按照下列范围提出,报本级人民政府确定;
(一)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社等重要新闻单位;
(二)机场、港口、大型车站等重要交通枢纽;
(三)国防科技工业重要产品的研制、生产单位;
(四)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五)大型能源动力设施、水利设施和城市水、电、燃气、热力供应设施;
(六)大型物资储备单位和大型商贸中心;
(七)教育、科研、医疗单位和大型文化、体育场所;
(八)博物馆、档案馆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九)研制、生产、销售、储存危险物品或者试验、保藏传染性菌种、毒种单位;
(十)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单位;
(十一)其他需要列为治安保卫重点的单位。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遵守本条例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一般规定和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特别规定。
第十四条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本单位的治安保卫重要部分,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对重要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保护。
第十五条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在公安机关指导下指定单位内部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定期演练。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单位制定、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指导治安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指导治安保卫人员队伍建设和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治安保卫机构建设;
(二)检查、指导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发现单位有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或者治安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三)接到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警,及时出警,依法处置。
第十七条对认真落实治安防范措施,严格执行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在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有关政府、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八条单位治安保卫人员因履行治安保卫职责伤残或者死亡的,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评定伤残、批准烈士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待遇。
第十九条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存在治安隐患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处警告;单位逾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共财产损失,或者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共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建议有关组织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单位治安保卫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赔礼道歉,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单位赔偿后,有权责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侵权的治安保卫人员,单位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治安保卫人员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行为属于受单位负责人指使、胁迫的,对单位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其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公安机关接到单位报警后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公民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遭受损失,或者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行业、系统有监管职责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指导、检查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行为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二十二条机关、团体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高等学校治安保卫工作的具体规定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义中学治安保卫组
为进一步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切实加强对我校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及时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经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成立新义中学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刘根宝
副组长:
吴显君 秦基宝
成员:
奚邦旺孙志金潘家宝陶和平
孙昌武吴良平
新义中学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2012年2月
新义中学保卫组制度
1、全体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精神,不断提高思想认知,增强保护学生和防卫意识。
全体教师都要以主人翁的精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由副校长分管,每天有值日教师具体负责。
2、学校全体教师都应自觉遵守治安保卫制度,带头搞好治安保卫工作。
3、及时学习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会议或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落实计划。
4、不定期、及时召开治安、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布置、检查工作,及时沟通信息,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5、对多媒体室、电脑教室、实验室、实验室等要加强安全管理。
学校监控器多装摄像头,及时监控学校各部位,加强防范。
重点设施器材、教具,寒暑假中储藏管理。
6、健全值班制度,节假日由校务会成员轮流值班加强保卫工作。
值班人员要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感。
7、认真做好防火工作,易燃、剧毒物品、体育用品、校舍等安全检查,做到经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点与面相结合。
新义中学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2012年2月
新义中学专兼职保卫干部
为了确保新义中学师生的安全和新义中学财产不受损失,经新义中学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决定:
新义中学专职保卫干部:
朱龙友(新义中学保安)
新义中学治安保卫小分队人员名单:
秦基宝 潘家宝 吴显君 奚邦旺 吴良平
孙志金
新义中学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2012年3月2日
新义中学民事调解组
民事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原则。
做好民事调解工作,对于及时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安定和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此,经新义中学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成立新义中学民事调解组,名单如下:
组长:
刘根宝
副组长:
奚邦旺
成员:
秦基宝吴显君方维喜俞宏伟
新义中学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2012年3月
新义中学普法组
为了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加大对全体师生普法教育的力度,经新义中学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成立新义中学普法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刘根宝
副组长:
吴显君
成员:
方维喜吴良平陶绍良俞宏伟
方世波
新义中学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2012年3月
新义中学帮教小组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后进生和“两有生”转化工作,切实加强对他们教育,使他们在校期间受到良好的教育,经新义中学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成立新义中学帮教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刘根宝
副组长:
吴显君 俞宏伟
成员:
方维喜潘家宝桂新华 胡晶晶 杨 烨秦基宝 杨茂丽 戴琴琴 方世波
新义中学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2012年3月
新义中学民事调解组职责
一、依法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二、自愿平等原则,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三、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调解工作纪律
1、不得徇私舞弊;
2、不得对纠纷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3、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
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5、不得吃请受礼。
新义中学民事调解组
2012年3月
新义中学普法组职责
为了加强学校的普法工作,建立文明安全的校园环境,经研究我校制定了普法组职责,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订学校的普法和综合治理的工作年度计划,总结。
二、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法制教育和治安防范工作、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排除。
三、做好和安排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我校五五普法工作落实到实处。
四、普法组成员要热爱本职工作,为完成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努力工作。
五、普法组成员要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在给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时,写好教案。
六、普法组成员要热爱本职工作,为完成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努力工作。
六、普法组成员要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在给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时,写好教案。
新义中学普法小组
2012年2月
新义中学帮教小组职责
学校“后进生”和“两有生“帮教工作,十分重要,是家人的关爱不可替代。
他们还是孩子,心理并不成熟,有的因学习成绩差,暂时找不到生活的目标,情绪低落,经常无端发脾气,但最担心的就是来自于家庭的压力。
由于一时失足,害怕父母家人不会原谅他们。
因此,就我校后进生帮教工作,制定以下职责:
一、了解掌握需要进行帮教的青少年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分类帮教。
二、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科学文化教育、法制法纪教育。
三、引导他们树立远大理想,充满生活信心。
每个人生活的道路各不相同,都有光辉的前程,要树立勇气,勇敢面对。
四、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教育,保护其合法权益。
新义中学帮教小组
2012年3月
新义中学教导处工作目标责任状
1、加大执行教学法规的检查力度。
负责对年级课程、课时、课表、作息时间表的审批管理,督促年级不随意增减课程、课时,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2、规范教材教辅征订,坚持一支笔审批,严禁各年级擅自订资料;负责代办费使用管理,确保代办费不透支。
3、加强教学常规管理。
加强对年级教学常规工作的指导、督查,组织一次校内教学视导及学生评教活动;每月对“教学六认真”执行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通报全校,检查结果纳入对年级学期考核。
4、加强校本课程开发和管理,负责制定校本课程开发计划,督促年级组织实施;继续开好英语听力课、阅读课;加强校本资料建设,整理一套校本教案、课件,确保下学期每年级各学科均可使用校本教辅资料。
5、加强教研组建设。
负责对年级教研组、备课组工作指导、管理;负责对教研组组长培训、管理。
每学期举行一次以上教研组长培训活动、观摩研讨活动;定期组织对年级教研工作观摩评比,评比结果纳入对年级工作考核。
6、坚持例会制度,落实工作计划,研讨教学及管理。
7、加强学籍管理。
建立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和文本档案。
规范休学、退学、转学、借读生的审批手续,并完善档案;负责毕业证书发放。
8、加强特长生培养。
负责制定特长生培训、培养计划,督促年级、训练队组织实施,并负责考核;加强对实验班实验工作的指导。
9、负责校内外各种考试组织工作。
督促年级做好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分析工作。
10、抓好“两操”,保证质量,并组织对年级课间操评比。
11、加强对信息中心的管理,确保安全、消防无事故,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效能。
12、负责招生工作。
组织招生宣传、新生录取;
13、协助校长室做好招聘教师工作。
制定招聘教师工作计划,负责报名及其他工作。
教导主任:
校长:
新义中学
2012年3月
新义中学政教处工作目标责任状
1、加强对德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负责制定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年级实施。
加强德育基地建设,广泛开展德育活动。
2、督促年级认真贯彻落实《中学生守则》,组织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宣传活动、专项督查评比活动,评比结果纳入对年级考核。
3、加强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育,强化校园安全检查。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开展安全工作检查评比活动;通过班会等德育活动加强安全教育,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4、加强法纪、校规教育。
每学期安排一次全校性的法纪教育报告会;对年级上报的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作出处理决定,对被处分学生进行跟踪调查。
5、做好校园环境卫生督查工作。
定期组织年级开展全校性卫生大扫除,并组织评比,评比结果纳入对年级考核。
6、加强班集体建设。
组织文明班级评选活动;督促年级开展文明
教室评选活动;
7、指导年级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干”评选工作。
建立优秀
学生、优秀学干档案。
政教主任:
校长:
新义中学
2012年3月
总务处工作目标责任状
1、全面负责学校后勤方面的事务安排及组织实施。
每天至少要巡视一遍校园,发现财产损坏、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
2、参与后勤人员的聘任,负责后勤人员的分工,各人员岗位职责及奖惩政策的明确与落实。
对后勤人员遵纪守法及职业道德教育,若教育不力后勤人员有迟到、早退、矿工或消极怠工服务不到位的根据情况适当扣分。
3、管理学校财务(包含食堂财务),负责经费预决算,加强与会计中心联系,按要求收取学生书代杂费及各项费用,结算学校各项开支,帐目清楚规范。
4、负责各项教学书籍、资料、课桌凳等用具和教室设施的订购,保证及时发放到位。
5、负责学校水、火、电及锅炉机械操作上的规范,各人员持证上岗,管理食堂、商店的食品卫生安全。
6、管理、保管、维修校舍,改善校园环境,负责基建、商店、食堂副餐等的招标及过程管理,开源节流,提高教职工生活水平和福利待遇。
责任人:
(签字)单位负责人:
(签字)
2012年3月
新义中学班主任责任状
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是班级,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领导者和策划者,是学校实施教育教学的得力助手,为进一步落实“聘任制”,强化“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也为确保师生安全,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学校班主任安全责任状如下:
一、经常向学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向学生传授安全方面的知识及常识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护意识,保证每个同学每天高高兴兴上学,安安全全回家。
二、加强学生常规管理,教育学生不喝酒、不吸烟、不赌博、不进游戏厅、不玩危险物品、不参与法轮功组织,并监督家长也不参与法轮功组织,不玩火,要防盗窃,保证安全用电,掌握防震知识。
三、经常教育学生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严禁到水塘洗澡。
每个班级要制定安全公约,做到经常检查、落实,不出事故。
四、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掌握乘车规则和自我保护常识,注意交通安全。
五、组织成立以班级为单位的安全小组,平时、节假日、双休日负责监督学生安全。
六、向学生做好安全防护教育,遵守实验室实验规则,遵守体育课纪律,保证不发生重大伤害事故。
七、关心学生饮食卫生,教育学生不吃不卫生的小食品,班级设生活委员,做好学生饮食和食堂的联系,及时反馈饮食问题。
八教育学生注意公共卫生,密切注视学生身体情况,发现学生渗透异常及时和家长和医务人员联系.
九、学校设立安全领导小组,出现突发事件,各执行委员教师要及时上报,不留后患。
十、班主任要积极做好家访工作,及时了解本班学生在家情况及表现,督促家长配合学校管理和教育学生,并有完整的家访计划、记录。
十一、教育学生爱护学校公共财产,尤其是电脑设备,不得带走电脑附件等。
以上各条款,班主任要全面负责、认真履行。
班主任有接受校方督促、检查、指导和如实汇报工作的义务。
班主任签名:
校长签名:
新义中学
2012年2月
新义中学2012年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本年度我校综合治理工作在学校领导下,坚持依法办学,以德立校.认真贯彻上级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全校师生的法制意识,自觉遵纪守法;继续积极主动地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整体合力,着眼于预防教育和挽救青少年工作,注重培养青少年辨别是非的能力,自我防范能力,增强抵御各种灾害侵袭的意识和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以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珍惜生命和远离毒品的能力,以及适应社会的能力。
我校继续努力保持学校稳定,教育教学秩序良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洁安宁。
为我校学生创造一个安静、和谐、健康、安全的良好学习环境。
为学校推进名校工程建设创造有利的条件。
本学年度学校综合治理主要工作:
1、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积极依靠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学校综合治理管理小组成员的职能作用,各部门相互协调一致,抓好学校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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