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居间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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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居间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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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居间合同
工程项目居间合同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电话:
电话:
甲、乙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诚实守信的原则,特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计划承接乙方接洽的工程项目,甲方委托乙方为该公司承接的项目进行预审核,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撮合促成该工程项目,并尽可能促成甲方以分包、总承包等合法方式进行工程项目承接,其受托期限为本合同之日起甲方第三人签订工程合同日止。
第二条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公司的相关情况,但甲方书面确认是商业秘密的除外。
2、乙方应该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3、乙方应尽可能向甲方及时、真实地报告有项目发包意向的第三方的情况。
4、乙方在前期办理本受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将由甲方承担责任。
5、乙方仅为甲方和上述公司的居间方,不为甲方和上述公司签署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债权债务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第三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
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四条居间费用及支付方式
1、若乙方促成有发包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承包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四点五(4.5%)酬金。
支付方式为:
账户划账。
作为乙方的佣金、劳务费等居间费。
上述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为税后费用,税费甲方自愿承担。
2、付款时间:
甲方与第三方签订正式施工承包合同之日支付人民币元,作为居间首期款,其余居间费根据发包方工程进度比例分次支付,所收款以收据或转账凭证为凭。
3、若乙方未能促成上述承包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其从事居间活动所支出的其它相关必要费用(如出资方或乙方的差旅费、接待费、考察费、应酬费、咨询费及其它隐性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
1、委托期限届满,约定目的未能实现而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将自动解除。
2、本合同约定目的实现,乙方收到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酬金后,甲乙双方责任义务已履行完毕本合同将自动解除。
3、委托期限届满之前,不论任何原因,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同意解除本合同的,或因不抗力致使本合同约定目的不能实现的。
4、当时人有其它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实际产生的费用(如出资方或乙方的差旅费、接待费、考察费、应酬费、咨询费及其它隐性费用),因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时支付相应费用,若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则视为违约行为,则应向乙方支付居间费总额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乙方协助甲方签订合同后则视为已履行完居间义务。
第七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能力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相关手续均已办妥并真实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需有法人委托授权书),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甲方保证自有资质的真是性及合法性。
乙方:
1、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3、本合同的签署是合法公民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八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它商业或企业秘密)予以保密。
为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不得利用客户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担保业务或有损客户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争议的处理
如甲乙双方发生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合同解释、补充及附件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备注
如工程量增加,则居间费用可依照增加工程量的工程款,按百分之四点五支付居间费。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风险主要包括哪几类
风险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合同本身所带来的风险;二是合同履约过程的风险。
合同本身风险即合同条款形成的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价格、结算方式、合同工期、工程款支付、洽商单及变更单、其他费用等风险。
合同价格风险。
合同价格风险主要因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成的风险,该类型合同一般工程量相对明确,或有相对明确的图纸,施工单位根据现有图纸、资料在短期内进行报价。
由于报价时间短,承包商无法详细计算工程量,尤其是二类费用通常只要按经验进行报价,错报、漏报现象时有发生。
并且施工单位为了中标,不敢报高价,报价水平较低,承包商索赔机会小,亏损风险大。
该类型合同阶段简单,有利于业主控制投资,是近阶段业主采用的主要合同形式。
合同结算方式风险。
合同结算方式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中约定采用的定额及取费、结算总价降点率、结算件审核时间、结算件审核程序、结算件审减额扣款、合同外调价方法、结算争议解决方法等。
在签订合同时施工单位一定要注意结算条款,尤其是要明确结算件审核时间,有的业主以没有约定结算时间在项目竣工后迟迟不给结算,有的业主要求结算实行三审或四审,或聘请外审,人为设置结算障碍,故意拖延结算时间,造成项目竣工后几年不能结算。
合同工期风险。
合同工期是项目在合理施工组织条件下要达到的项目交工的日期,合同工期的制定要科学合理。
由于业主原因一般项目工期都处于前松后紧状态,到工程后期业主为实现交工,一味压缩正常工期,不管前期受何种因素影响,都会采取强制手段,倒排工期,后门关死,往往造成施工单位进行赶工。
所以签合同时一定要明确主要工序里程碑控制点,并说明影响工期的条件,一旦工期延长要分清责任,由责任方负责全部责任。
如合同中要明确土建与安装的交接时间,施工图纸到图时间,主要设备材料到货时间,交工验收标准等,以上因素是影响合同工期的主要因素。
工程款支付条款中的风险。
工程款的支付按时间划分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和质量保修金。
当前拖欠工程款已成为困扰施工企业的严重问题,垫资、带资施工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这些都给施工企业的良性发展带来困难,同时对正常工期也受到影响,也是施工单位拖欠工资的主要原因。
许多工程合同对这部分条款不甚明确,尤其是对工程款支付违约索赔条款约定不完整、不严密,不公平,给施工企业造成经济纠纷和经济损失。
工程变更风险。
由于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和工程项目施工的长期性,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常涉及工程变更问题。
如果承包商在施工中提出了关于设计更改、材料设备换用的合理化建议,经业主工程师同意,可以变更。
但如未经工程部同意,擅自变更,即使是合理的,承包商也要对此赔偿损失,并且不顺延工期。
在变更程序上的疏忽,容易导致业主的反索赔。
合同履约风险。
合同履约风险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形成的风险,由于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因而履行施工合同必然涉及项目各项管理工作。
施工合同一旦生效,项目的各个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权,按施工合同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施工合同的圆满实现。
合同履约风险主要包括:
安全、质量、进度管理风险。
安全风险主要包括违章罚款,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保证安全生产而增加的安全投入等造成的项目管理成本增加。
质量风险主要包括执行规范标准,提高产品质量的投入,或重大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
进度风险主要包括为赶工而增加的成本投入。
过程资料的确认与积累。
施工单位对现场隐蔽工程,过程施工记录等见证资料要及时填报记录表格,并及时得到监理、业主的确认。
索赔文件的上报与确认。
施工单位对于与合同约定或报价不一致的事件要及时上报索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监理、业主的确认。
合同风险防范措施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是降低合同签订和合同履约风险的重要环节,对施工单位实现项目管理目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施工单位应加强合同风险防范措施,合同风险管理主要涉及以下环节。
投标报价阶段风险管理。
加强投标报价的管理工作,从源头降低合同履约风险,是提高投标中标率的关键,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
招标文件的评审。
购买招标文件后,由招标投标部门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进行招标文件评审,由各只能部门对相应管理职责提出评审意见,主要针对招标文件中工期、安全、质量、进度、资金支付、结算条件、施工环境、材料设备供应、交工验收及税收等风险因素进行评审,再由招标投标部门收集汇总评审意见,组织评审组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风险因素,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吃透业主意图和要求,制定相应投标策略,尽可能在投标书中,在作出相应投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情况下作出有利的选择。
同时招投标部门要深入了解发包人的资信、部门立项、施工许可手续、资金状况等其他重要信息。
对于相对明确的风险要通过澄清文件让业主给予澄清。
投标报价策略。
风险越大,风险附加费越高。
但是,风险附加费的增加必须要有一个增加范围,对于承包商来讲,风险附加费不宜定得过高,过高必然会提高投标价格,会降低竞争力。
因此。
施工企业一定要结合企业的管理水平,通过研究竞争对手和其他相关资料来确定具体的投标价格。
合同谈判阶段风险管理。
对投标过程要对合同条款逐条进行认真研究,反复与招标单位进行磋商再做出相应承诺,合同文本尽可能采用《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
部分发包人提供的非标准示范文本合同书,往往条款不全、不具体、无针对性,缺乏对业主的权利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商保护性条款,要尽可能地修改完善。
如果不修改,合同一旦签订,施工单位会隐含较大风险。
对于关键合同要组成合同评审小组,对合同条款再次进行评审。
在合同谈判过程中人员配备上,施工单位合同谈判人员既要懂工程技术,又要懂法律、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有必要时组成专业的合同谈判小组。
在谈判策略上,承包人应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移风险,达到风险在双方中合理分配,这就要求承包商对于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研究透彻,做到心中有数,切忌盲目接受业主的某种免责条款,否则业主就有可以以缺乏法律和合同依据为借口,对承包人造成的损害拒绝补偿,并引用免责条款推卸法律责任,使承包人蒙受严重经济损失。
因此,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
总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施工合同管理具体规定,在合同谈判过程中进行有礼有节的谈判尤为显得重要。
合同履约管理。
由于施工合同管理涉及到施工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因而履行施工合同必然涉及企业各项管理工作,施工合同一经生效,企业的各个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权,按施工合同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施工合同的圆满实现。
进行合同风险因素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对于可预见的风险,要认真分析,制定专门的防范措施,落实到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并下发风险控制文件,随时跟踪事态的发展,力争最大可能的降低风险。
组织部门有针对性的进行合同交底,对分析出的风险按管理部门进行交底,明确各部门管理重点,督促部门指导现场进行风险控制。
一切生产经营活动以合同条件为依据,项目在组织生产经营时,一切活动以合同为依据,按照合同要求办事,按合同要求完善管理手续,避免与合同冲突的事件发生。
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按期组织合同执行情况对接会,各部门对照合同检查执行情况,对产生的偏差进行分析,并采取措施纠正措施,防止有大的偏差。
索赔管理在充满风险的建筑安装市场中,索赔是施工企业保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方式。
索赔不仅仅是费用上的补偿,它是一种正当的权利,是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的、合情合理的行为。
我国建筑安装企业要想在国际建筑市场中分一杯羹,就必须改变“不懂索赔、不敢索赔、不会索赔”的现状。
以上就是“合同风险主要包括哪几类”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能够多多了解,如果在以后遇到合法的权益被侵犯的情况,就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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