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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机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CNAS—GC3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
业务范围管理实施指南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六月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管理实施指南
1.目的与范围
1.1本文件为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实施认证业务范围管理,满足CNAS-CC32:
2006文件G4.2.9能力分析的要求提供指南。
1.2本文件适用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实施认证业务范围的管理。
2.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
以下引用的文件,注明日期的,仅引用的版本适用;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适用。
CNAS-CC3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
CNAS-CC3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应用指南》
CNAS-RC01《认证机构认可规则》
GB/T19011-2003《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idtISO19011:
2002)
NACECODE:
2003《经济活动统计术语》(欧共体)
3.总则
3.1针对认证业务范围的管理,认证机构应建立和实施能力分析和评价系统,并配备相应的专业资源。
对认证业务范围的管理是认证机构的责任。
3.2认证机构的能力分析和评价系统至少覆盖以下活动:
1)对认证业务范围的专业特点的分析与评估,确定认证业务范围的分类和分组;
2)针对不同认证业务范围,认证人员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的需求分析和资格准则的确定;
3)针对不同认证业务范围,认证人员管理能力和/或专业能力的培训需求分析;
4)针对不同认证业务范围,专业审核指导性文件编制的需求分析;
5)认证人员管理能力和/或专业能力的评价、培训和监督的实施;
6)认证实施过程中的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的管理;
7)认证业务范围的扩大和缩小的管理;
8)认证机构的相关利益方(符合4.1.2-e)条要求的委员会)对认证业务范围发展的意见。
3.3认证机构应对能力分析和评价系统制定相应文件,并保持充分的分析和评价记录。
3.4认证机构应有程序就申请认证业务范围的认可做出规定。
3.5本指南仅就从事合同评审的人员、审核人员和技术专家的专业能力提出指导性意见,认证机构的能力分析系统还应包括对各类认证人员的管理能力和其它认证人员的专业能力要求。
4.认证业务范围的管理
4.1认证业务范围的分类与分级
4.1.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业务范围分类以NACECODE:
2003《经济活动统计术语》为基础,划分为不同的行业类别(见附表)。
4.1.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业务范围参考CNAS-CC3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应用指南》附录1的表2《业务类别与环境因素复杂程度类别的联系示例》,按环境因素的复杂程度由高至低划分为一、二、三级(其中表2中“有限的”复杂程度归为三级,特殊的复杂程度归为一级),每一大类可能包含不同环境因素复杂程度的中、小类别(见附表)。
鉴于《经济活动统计术语》的特点,本文件未就每一经济活动(大类、中类和小类)中分属不同环境因素复杂程度的认证业务范围逐一识别,认证机构宜配备具有专业能力的人员对认证业务范围分类的合理性进行逐一识别并管理。
4.1.3同一认证业务范围的所有组织并不一定都属于同一环境因素复杂程度等级。
认证机构的认证业务范围分级及合同评审等的管理应适应此特点,以确保在申报业务范围认可和确定组织的环境因素复杂程度等级时充分考虑到了行业及组织的特殊活动。
注:
例-1化学行业的大部分组织都属于一级环境因素复杂程度,而从事无化学反应或排放的混合作业或贸易的组织则可以归为二级或三级环境因素复杂程度。
例-2运输、仓储业的环境因素复杂程度一般为二级环境因素复杂程度,但一些专营或兼营危险品运输、仓储的公司则应按一级环境因素复杂程度的要求对待。
4.1.4对于作业过程和环境因素相似的认证业务范围,认证机构可根据情况采用分组管理的方式,并确保和证明分组管理的合理性。
4.2认证人员的专业能力管理
认证机构应对各类认证人员(如:
从事合同评审、审核方案管理、审核实施、认证决定、认证人员能力评价、培训指导与管理等工作的人员)根据其所承担的任务和认证机构对认证业务范围分类管理的分析和评估,确定其管理能力和/或专业能力资格准则,并进行评价、聘用、培训和监督。
认证机构在评价认证人员的环境专业能力时,可以从专业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方面予以综合考虑,在适当情况下也可考虑相关专业的环境审核经历。
4.2.1审核人员的专业能力
认证机构在相应业务范围内配备的专业审核人员均应满足GB/T19011-2003《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中7.3.1和7.3.4的要求。
通常情况下,以下条件可以作为一级和二级认证业务范围审核人员获得专业能力的最低要求(对三级认证业务范围未提供具体指南),认证机构还宜根据不同认证业务范围的特点确定审核人员的专业能力要求。
1)一级认证业务范围配备的专业审核人员宜具备以下一项或多项要求:
a)具有环保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3年(本科具有2年)以上该专业的工作经历;
b)具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4年(本科具有3年)以上该专业的环保工作经历(注);
c)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过2次以上(含2次)该专业的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书;或负责完成2次以上该专业的环境工程项目设计;
d)参加满足不同认证业务范围、不同人员背景培训需求(培训的课程内容、时间等)的环保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在有经验的专业审核员或技术专家的指导下,参加相应专业不少于5次20天的完整的环境管理体系的审核,包括GB/T19011-2003《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idtISO19011:
2002)条款6.3至6.6所述的全部审核过程和管理体系标准的全部要求。
并且该审核人员的专业能力经评价符合要求。
2)二级认证业务范围内配备的专业审核人员宜具备以下一项或多项要求:
a)具有环保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2年(本科具有1年)以上该专业的工作经历;
b)具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3年(本科具有2年)以上该专业的环保工作经历;
c)作为负责人参加过至少1次该专业的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书或完成1次以上该专业的环境工程项目设计;
d)参加满足不同认证业务范围、不同人员背景培训需求(培训的课程内容、时间等)的环保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在有经验的专业审核员或技术专家的指导下,参加相应专业不少于4次15天的完整的环境管理体系的审核,包括GB/T19011-2003《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idtISO19011:
2002)条款6.3至6.6所述的全部审核过程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全部要求。
并且该审核人员的专业能力经评价符合要求。
注:
环保工作经历通常是指:
从事环境科研、环境治理、环境工程设计、环境监测和环境规划、环境管理、清洁生产审计等工作的经历。
4.2.2技术专家的专业能力
认证机构可以使用技术专家作为审核组的成员,为审核组提供技术支持,也可使用技术专家为认证业务范围分类的分析、认证决定、审核方案的管理、认证人员的专业能力评价和相关专业技术培训等活动提供技术支持。
认证机构应确保技术专家在相应的认证活动中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
技术专家的专业能力要求不宜低于审核员的专业能力要求。
4.2.3合同评审人员的专业能力
认证机构从事合同评审的人员(可以是一个人或一个小组)应具有足够的专业能力完成CNAS-CC32中G4.2.10规定的合同评审工作。
4.2.4其他认证人员的专业能力
1)认证机构应根据能力分析,对其它认证人员,如从事认证人员专业能力评定、审核方案管理的人员和认证决定等人员的专业能力需求进行分析、识别,制定各类人员专业能力评价的准则,并进行评价。
2)认证机构的符合CNAS-CC31的4.1.2e)条要求的委员会(包括授权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宜考虑与认证机构的认证领域、认证业务范围相适宜的行业背景。
4.2.5认证人员专业能力的评价
1)对认证人员专业能力的评价宜由具有必要专业识别能力的评价人员按照专业能力资格准则的要求进行评价。
必要时,可辅以技术专家,采用面谈、专业知识问卷和现场见证等方式进行评价。
2)对审核人员的专业能力评价,宜根据不同的认证业务范围类别的环境因素复杂程度,确定其详细分类的程度,通常情况下可评价到本文件附件小类所覆盖的活动。
必要时,还需考虑进一步的详细分类。
应确保审核人员在评价的认证业务范围内(大类、中类、小类或更详细的分类)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3)认证机构对审核人员的专业能力评价过程和结果应予以记录,应有充分证据证明人员能力满足能力分析系统的要求和支持其评价结果。
4.3认证实施过程中的专业能力管理
认证机构应在以下认证阶段对每个认证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适宜的专业能力管理:
4.3.1申请受理和合同评审阶段
认证机构应有专业人员或小组对拟认证的项目按CNAS-CC32文件G4.2.10的规定进行合同评审,包括对拟认证项目的环境因素进行分析,并确定本机构已具备的专业能力与审核项目的专业能力需求是否相适应。
4.3.2审核前准备阶段
认证机构应确保审核组已配备了足够的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审核员或技术专家,确保审核组各成员在分工承担具体审核任务时具有必要的专业环境知识,最终保证审核组的能力达到CNAS-CC32文件G4.2.11规定的要求。
审核组配备的技术专家可以是具有与组织相关的工艺或环境问题和/或法律知识的技术专家。
4.3.3审核阶段
确保审核组的认证审核专业能力满足具体认证项目的需求。
4.3.4审核后续阶段
必要时,确保不符合报告及纠正措施的验证和审核报告审查过程有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人员参加。
4.3.5认证决定阶段
确保认证决定过程有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人员参加。
4.4专业审核指导性文件
认证机构应根据各专业的工艺过程、环境因素特点、环境管理技术与要点、环境法律法规要求等,进行专业能力需求分析。
结合审核要求及机构在该专业的资源配备等情况确定编制专业审核指导性文件的需求。
专业审核指导性文件可针对具体情况按相应类别编制(必要时可细化至小类)并适时进行更新,以保证审核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附表: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分类表
附表: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分类表
大类
中类
小类
环境因素复杂程度等级
内容
备注
01
农业、渔业
01.01
二
谷物栽培、蔬菜栽培、园艺
01.01.01
谷物及其他作物栽培
01.01.02
蔬菜、园艺及苗圃产品栽培
01.01.03
果物、坚果及饮料和香料用作物的栽培
01.02
二
畜牧业
01.02.01
01.02.02
牛和奶牛的饲养
羊、马、驴及骡子饲养
01.02.03
养猪
01.02.04
家禽类的饲养
01.02.05
其他动物的饲养
01.03
二
含畜牧业的农业(混合农业)
01.03.00
含畜牧业的农业(混合农业)
01.04
三
与农业及畜牧业(兽医除外)相关的服务
01.04.01
与农业相关的服务(包括园艺美化)
01.04.02
与畜牧业相关的服务(兽医除外)
01.05
二
狩猎、狩猎用具和猎物繁殖及相关服务
01.05.00
狩猎、狩猎用具和猎物繁殖及相关服务
01.06
二
林业、伐木及其相关服务
01.06.01
林业及伐木
01.06.02
林业、伐木及其相关服务
01.07
二
捕鱼业、鱼类饲养;与渔业相关的服务
01.07.01
捕鱼业
01.07.02
鱼类的饲养
01.07.03
与渔业相关服务
02
采矿业及采石业
02.01
一
无烟煤的采掘
02.01.00*
无烟煤的采掘
02.02
一
褐煤的采掘
02.02.00*
褐煤的采掘
02.03
一
泥煤的采掘
02.03.00*
泥煤的采掘
02.04
一
原油及天然气的开采
02.04.00
原油及天然气的开采
02.05
二
除试采勘查外与采油及采气有关的服务活动
02.05.00
除试采勘查外与采油及采气有关的服务活动
02.06
一
铀及钍矿石的采掘
02.06.00*
铀及钍矿石的采掘
02.07
一
铁矿石的采掘
02.07.00
铁矿石的采掘
02.08
一
除铀及钍以外的有色金属矿石的采掘
02.08.00
除铀及钍以外的有色金属矿石的采掘
02.09
二
岩石采挖
02.09.01
装饰用和建筑用石材的采掘
02.09.02
石灰石、石膏及白垩的采掘
02.09.03
板岩的采取
02.10
二
砂及粘土的采挖
02.10.01
砂粒及砂采挖场的经营
02.10.02
粘土及陶土的采挖
02.11
一
化学及肥料用矿物的采挖
02.11.00
化学及肥料用矿物的采挖
02.12
二
制盐业
02.12.00
制盐业
02.13
一
其他矿业及采石业
02.13.00
其他矿业及采石业
03
食品、饮料和烟草
03.01
一
肉类及肉制品的生产、加工及保存
03.01.01
肉类的生产、加工及保存
03.01.02
禽肉的生产及保存
03.01.03
肉制品及禽肉制品的生产
03.02
一
鱼及其鱼肉制品的加工及保存
03.02.00
鱼及其鱼肉制品的加工及保存
03.03
二
水果及蔬菜的加工及保存
03.03.01
马铃薯的加工及保存
03.03.02
果汁及菜汁的生产
03.03.03
水果及蔬菜的加工及保存
03.04
二
植物油、动物油及动、植物脂肪的生产
03.04.01
原料油及原料脂肪的生产
03.04.02
精炼油及精炼脂肪的生产
03.04.03
人造黄油及类似食用脂肪的生产
03.05
二
乳制品的生产
03.05.01
乳制品及奶酪的生产
03.05.02
冰激凌的生产
03.06
二
谷物加工;淀粉及淀粉制品的生产
03.06.01
谷物加工
03.06.02
淀粉及淀粉制品的生产
03.07
二
家畜饲料的生产
03.07.01
牧场及农园等家畜用饲料的生产
03.07.02
宠物饲料的生产
03.08
二
其他食品的制作
03.08.01
面包制作;新鲜油酥点心及糕点的制作
03.08.02
烤面包片及饼干的制作;可保存的油酥点心及糕点的制作
03.08.03
砂糖的制作
03.08.04
可可的制作;巧克力及糖果的制作
03.08.05
通心粉,面条类及类似的粉制品的制作
03.08.06
茶及咖啡的加工
03.08.07
调味品的制作
03.08.08
膨化食品配置品及减肥品的制作
03.08.09
其他食品的制作
03.09
一
饮料制作
03.09.01
蒸馏酒的制作
03.09.02
发酵酒的制作
03.09.03
葡萄酒的制作
03.09.04
苹果酒及其他果酒的制作
03.09.05
非蒸馏型的发酵饮料的制作
03.09.06
啤酒的制作
03.09.07
麦芽的制作
03.09.08
矿泉水和软饮料的制作
矿泉水属三级
03.10
二
烟草制品的生产
03.10.00
烟草制品的生产
04
纺织品和纺织制品
04.01
二
纺织用纤维备制及纺纱
04.01.01
棉纤维的备制及纺纱
04.01.02
毛纤维的备制及纺纱
04.01.03
精纺纤维的备制及纺纱
04.01.04
亚麻纤维的备制及纺纱
04.01.05
丝绸的制丝和制备(包括短纤维和合成或人造细丝纱的制丝和整经)
04.01.06
缝纫线的制造
04.01.07
其他纺织纤维的制备及纺纱
不包括合成或人造纤维的制作、玻璃纤维的制造
04.02
三
纺织品的编织
04.02.01
棉类的编织
04.02.02
毛的编织
04.02.03
精纺类的编织
04.02.04
线的编织
04.02.05
其他纺织品的编织
04.03
一
纺织品的最终处理
04.03.00
纺织品的最终处理
04.04
三
纺织成品的制作(服装除外)
04.04.00
纺织成品的制作(服装除外)
04.05
三
其他纺织品的制作
04.05.01
地毯及小块地毯的制作
04.05.02
绳、缆、麻线及网状织品的制作
04.05.03
无纺布及其制品的制造(衣服除外)
04.05.04
其他纺织品的制作
04.06
三
针织及钩针织成品的制作
04.06.00
针织及钩针织成品的制作
04.07
三
针织及钩针织制品制作
04.07.01
针织及钩针织内衣、袜子的制作
04.07.02
针织及钩针织套头衫衣、开襟衫衣及类似产品的制作
04.08
三
皮革服装的制作
不含05.01
04.08.00
皮革服装的制作
04.09
三
其他服装及附属品的制作
04.09.01
工作服的制作
04.09.02
外衣的制作
04.09.03
内衣的制作
04.09.04
其他服装及附属品的制作
04.10
三
毛皮加工及染色;毛皮商品的制作
其中毛皮染色属一级
04.10.00
毛皮加工及染色;毛皮商品的制作
05
皮革及皮革制品
05.01
一
皮革的鞣制及加工
05.01.00
皮革的鞣制及加工
05.02
三
旅行用的箱、手提包等、马具类及皮制护具的制作
05.02.00
旅行用的箱、手提包等、马具类及皮制护具的制作
05.03
三
鞋的制作
05.03.00
鞋的制作
06
二
木材及木制品
06.01
木材的锯及刨、木材的浸渍处理
06.01.00
木材的锯及刨、木材的浸渍处理
06.02
贴面板的制造;胶合板、多层合板、刨花板、纤维板及其它板条及板的制作
06.02.00
贴面板的制造;胶合板、多层合板、刨花板、纤维板及其它板条及板的制作
06.03
建筑用木制品的制作
06.03.00
建筑用木制品的制作
06.04
木制容器的制作
06.04.00
木制容器的制作
06.05
其他木制品的制造、软木制品及麦杆与手编材料的制作
06.05.01
其他木制品的制造
06.05.02
软木制品及麦杆与手编材料的制作
07
纸浆、纸及纸制品
07.01
纸浆、纸及纸制品的制造
07.01.01
一
纸浆的制造
07.01.02
二
纸及纸板的制造
07.02
二
纸及纸板制品的制造
07.02.01
瓦楞纸(波纹纸)及瓦楞纸板的制造以及纸、纸容器和纸容器纸板的制造
07.02.02
家用及清洁用纸的制造以及卫生用纸的制造
07.02.03
纸制文具品的制造
07.02.04
壁纸的制造
07.02.05
其他纸制品及纸板的制造
08
三
出版业
08.01
出版业
08.01.01
书籍的出版
08.01.02
报纸的出版
08.01.03
杂志及期刊物的出版
08.01.04
录音制品的出版
08.01.05
其他出版
09
印刷业
09.01
二
印刷及与印刷有关的其他服务
09.01.01
报纸的印刷
09.01.02
除报纸外的印刷
09.01.03
制本
09.01.04
印刷前的活动
09.01.05
与印刷有关的辅助活动
09.02
三
记录媒体的复制
09.02.01
录音制品的复制
09.02.02
录像制品的复制
09.02.03
计算机软件的复制
10
一
焦炭及精炼石油制品的制造
10.01
焦炭制品的制造
10.01.00
焦炭制品的制造
10.02
精炼石油制品的制造
10.02.00
精炼石油制品的制造
11
一
核燃料
11.01
核燃料的加工
11.01.00
核燃料的加工
12
化学品、化学制品及纤维
12.01
一
基础化学品的生产
12.01.01
工业用气的生产
12.01.02
染料及颜料的制造
12.01.03
其他无机基础化学制品的生产
12.01.04
其他有机基础化学制品的生产
12.01.05
化学肥料及氮化合物的生产
12.01.06
主要塑料原料的生产
12.01.07
初级合成胶的生产
12.02
一
杀虫剂及其他农用化学品的生产
12.02.00
杀虫剂及其他农用化学品的生产
12.03
二
油漆、清漆类、印刷用油墨及胶粘剂的生产
12.03.00
油漆、清漆类、印刷用油墨及胶粘剂的生产
12.04
二
肥皂及洗涤剂,清洗上光剂,香水及卫生间用剂的生产
12.04.01
肥皂、洗涤剂及清洗上光剂的制造
12.04.02
香水及卫生间用剂的制造
12.05
一
其他化学制品的制造
12.05.01
炸药的制造
12.05.02
二
粘着剂及明胶的制造
12.05.03
芳香油的制造
12.05.04
照相用化学药品的制造
12.05.05
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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