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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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瀑电库区公路复建工程G108线C合同
安
全
管
理
办
法
中交一公局中路通隧道工程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九月
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
保护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结合项目经理部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制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交一公局中路通隧道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从严治理,做到严明职责、严密制度、严肃纪律、严格考核。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形成“党政工齐抓共管”的保证体系。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及所属各部门。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第一条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二条 生产部门对安全生产要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三条 坚持"三同时"的原则。
即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及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确保项目投产后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第四条 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即对发生的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第五条坚持“一票否决”原则。
在劳动合同、租赁制等经营机制时,要把安全列为重要内容和考核指标,明确安全责任。
安全生产要与分配挂钩、奖罚要严明,并作为项目经理部评选先进、职工提升、晋级的考核依据,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三章 安全管理机构
第一条项目经理部采用纵向到底(即由项目经理部、工区、各班组三级组成,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横向到边(各岗位人员和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安全责任制,各负其责)的安全组织机构,形成纵横连锁网络的安全管理保证体。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设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王高航
副组长:
周胜叶炳贤
安全员:
高端杜小平黄应钊蒋和刚王腾蛟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安全部负责项目经理部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和检查工作。
第四条作业队(作业班组)设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各项安全活动的开展以及有关记录的填写、保管,经常检查本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协助作业队负责人(班组长等)管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的任职资格。
1.熟悉安全生产管理技术。
2.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3.取得了相关的上岗证书。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管理任务。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
2.制定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程、规定和制度,并认真贯彻实施。
3.制定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采取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保障职工有一个安全可靠的作业条件,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
5.采取各种劳动卫生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环境,防止和消除职业病及职业危害,做好女工特殊保护,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6.定期对项目经理部各级领导、特种作业人员和所有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7.及时完成各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上报。
8.推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推广和应用现代化安全管理技术与方法,深化企业安全管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一条各类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
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领导编制本单位安全工作整体规划、目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提供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物资、技术、设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4)定期主持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本单位存在的不安全问题;
(5)组织并主持本单位内部的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到“四不放过”,即:
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人和职工受不到教育不放过,责任人的责任得不到追究和处理不放过;
(6)支持安全部门和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按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培训,接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教育,并保证本单位各级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工作的落实;
(8)领导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副经理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
(2)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3)组织审核施工组织总设计和总体施工方案及施工生产安全技术、管理措施方案和安全措施经费使用计划,确定生产任务中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4)领导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5)领导组织本单位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或者专项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并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6)组织并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组织编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和有关“四不放过”材料,提交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按照有关程序上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在本单位内落实“四不放过”工作;
(7)指导安全管理部门工作,认真听取和采纳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安全管理人员行使监督检查、合理处置的权利,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生产的技术保障工作。
对本单位的重大安全问题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生产技术措施计划时,要明确提出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3)组织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特殊复杂工程的施工方案时,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严格审查其各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积极研究和推广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操作工艺;
(5)参加本单位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角度,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
4.总会计师的安全职责
(1)组织落实财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措经费计划,并保证专款专用;
(3)认真贯彻落实劳保用品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
5.安全部长安全职责
(1)对本项目工程的施工安全负执行责任,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坚决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以及上级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令、规定、制度、标准、规范。
(2)工程开工前,针对施工生产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性安全组织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并监督实施。
安全组织机构、保证体系健全,安排作业队(作业班组等)定期进行安全活动;
(4)创建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5)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性能、特点、安全技术要求及作业防护条件的交底;
(6)提供现场施工防护和安全设施所应用的机械、设备、材料、资金和劳力,保证职工的作业条件和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政府的标准;
(7)合理安排安全施工程序和安全施工技术保障,杜绝由于安排不善导致工序颠倒或造成疲劳作业;
(8)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生产问题,并加以解决;
(9)对违章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严厉查处无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11)所有施工队进场施工,一律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权力和义务;对承包单位、租赁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施工队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必备的资质;
(12)发生事故,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
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工伤事故,对重伤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调查、实事求是地提出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并认真吸取教训;
(13)接到安全监察指令书,对存在的问题,按指令要求进行整改,并按期将完成情况上报安监部门。
工作,及时上报。
6.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本单位的安全问题负技术责任;
(2)熟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编制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要把安全技术措施贯穿到设计、方案的各个环节中;
(4)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做好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主持各种安全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生产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提出意见和解决方案。
7.工段长、工长和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合理安排本工段、班组人员工作,对本工段、班组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本工段、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进行安全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法违章指挥,拒绝执行冒险蛮干的指令;
(4)经常进行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无法解决的,要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坚持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6)发生工伤事故及为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生产指挥者。
8.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1)经常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督促本班组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地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检查和维护本班组的安全设施;
(4)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不卫生情况及时报告;
(5)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协助领导实现防止事故的措施。
9.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不违章作业,服从管理人员的指导;
(3)发挥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相互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
正确使用作业工具、设备,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具;班前、班后均对所使用的工具、设备进行检查,保证其安全可靠。
(4)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执行违法、违章指令;
(5)发生职工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第二条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
1.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1)协助领导组织推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定期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协助领导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经常进行自检和抽检,制止违法违章指挥、作业,发现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危及职工生命、健康和单位财产的重大危险时,有权停止作业,组织职工撤离现场并报告领导;
(4)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制订或修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并对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开工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督促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按“三同时”原则予以落实;
(6)参加对新员工、复工等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并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并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职工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好环境保护工作;
(9)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劳逸结合,做好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10)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分析、报告、预防工作。
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预防事故措施;
(11)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竞赛、评比和奖罚活动及安全生产经验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工作。
2.生产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1)合同部
a.编制施工生产计划的同时,要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在检查生产计划完成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计划的落实情况;
b.安排施工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设备装置的额定能力,防止设备、装置超负荷运转,应考虑到水、电、气、汽的平衡,在施工生产安排上还要确保设备的中修、大修计划按期实施,组织好均衡生产;
c.在生产调度中,发现有重大危险要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d.在制订长远规划时,应包括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研究、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内容,应将“三废”排放超标以及噪声大等对环境、人身健康有危害的设备、场所的治理纳入生产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治理;
e.各级生产调度会议应将安全生产列入会议内容,组织经济活动分析应同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
f.严格按照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原则,安排安全防护设施工程的施工;
g.严格控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专款用于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挪用。
h.基建(包括临建)方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施工前应按照施工程序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外包施工的,应向承包单位提出施工安全要求,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安全卫生的要求。
i.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都要针对施工的实际情况,提前充分考虑与施工相配套的安全防护设施的费用,保证安全设施费用有效、合理、经济地使用。
要根据工程变更情况,及时对安全防护设施费用进行重新审定,合理追加或削减安全设施费用;
j.在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时,要对安全投入的有效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价,对由于安全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进行评估;
k.要把安全生产指标列入经营承包考核、兑现等工作之中;
(2)材设部
a.负责机械、电气、仪表、起重、锅炉、焊接、压力容器等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有效。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使全部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b.各种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应保持齐全有效;
c.凡新投入施工生产的设备,包括自制设备,必须有保障操作人员安全健康的设施,并负责组织投产使用前的鉴定验收;
d.协助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的培训和考核;
e.负责制订和修订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参加由于设备问题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f.负责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物资和器材的采购供应,并确保采购的物料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g.负责对采购、保管、发放、运输等人员的安全教育,切实搞好物资储存和运输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h.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制订出具体、有效的管理办法,并督促所属单位认真执行。
3.工程部的安全职责
(1)责进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研究工作,承担工程安全技术上的审查和设计,解决施工生产中的有关安全技术问题,对因技术原因导致的安全问题负责;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采用新工艺、使用新技术时,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定和劳动保护方面的要求。
在试制、投产前负责提供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规程,并进行安全技术指导,妥善做好各项安全措施;
(3)协助人力资源、安全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教育计划,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参与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措施项目的审查,以及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和审查;
(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从技术角度分析事故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4.保卫部门的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以及上级有关防火工作的法律、政策、指示、规章制度,制订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负责本单位的消防、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消防器材的合理分布和管理,保证消防设备完好,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节日前后的防火、保密、治安保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监督实施;
(4)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安全等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加强对义务消防人员的领导和训练;
(5)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竞赛、评比、奖惩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6)督促有新建、改建、扩建、临建工程项目的单位或部门到当地公安部门进行防火设计审批;
(7)负责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5.财务部门的安全职责
(1)按照国家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提取年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护和其他劳保费用,并单独设立科目,监督专款专用;
(2)负责拨给职工开展安全教育的宣传费用;
(3)协助安全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手续。
第五章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监控与管理规定
一.为了更好的控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部的管理需求,特制定本规定。
二.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定义及分类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分为两级。
1.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它5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三.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内容
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项目部安全主管部门,并申请对事故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级。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隐患类别;
2.事故隐患等级;
3.影响范围;
4.影响程度;
5.整改措施;
6.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
7.整改目标。
四.组织管理
在工程项目进场后,由项目经理为负责人组成隐患管理小组。
隐患管理小组应覆行以下职责:
1.分析和确定本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控制点、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
2.制定应急计划,并报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和业主备案;
3.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必要时组织救援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
4.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
5.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
6.负责上报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计划和整改方案。
五.整改要求
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难以立即整改的,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
对在短时间内即可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可采取停工待整的方式处理,及时将整改方案上报有关部门,得到批准,并整改完毕,且通过验收后方可复工。
六.监控点的选择与确定
1.易燃、易爆场所;
2.有触电伤害危险的场所;
3.有中毒和窒息危险的场所;
4.有高处坠落危险的场所;
5.有机械伤害的场所;
6.有坍塌危险的场所;
7.噪声、粉尘超标和环境污染的场所。
七.管理实施
1.凡列入“监控点”的场所统一设置标志牌,标明单位名称、监控要求、责任人、检查方法等内容。
2.绘制“两图”,即绘制项目经理部和各工区“监控”组织网络图和“监控点”分布图。
在两图中标明监控点的分布、责任人等。
3.坚持每一个监控点有一本台账,真正做到检查记录可查,资料台账存档。
4.搞好“四项管理”,即:
“监控法”目标管理,“监控法”检查管理,责任人监控任制管理;监控安全指标奖惩管理。
5.制订应急预案:
对危险程度较大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监控点”制订应急预;预案的内容包括工程概况、事故形式、事故的危害和造成的经济损失、救灾技术方案、救灾措施、救灾领导小组以及事故发生后的联络、救护、疏散和善后处理工作等。
八.工作程序
1.召开专门会议,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研讨贯彻落实方案。
2.建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
3.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4.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地选择并确定“监控点”。
5.编写“监控点”控制要点,确定责任人和检查周期。
6.制订应急预案。
九.各级监控点责任人和当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检查周期,进行认真细致的巡回检查,严密监控,并形成详细的原始记录,以供指挥部和各项目经理部检查考核。
十.监控检查中发现问题,正确地进行技术分析,查清原因,采取防止缺陷扩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将缺陷内容、发生时间、处理情况书面反馈安全部门。
十一.对暂不能消险的缺陷、隐患,除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及时合理安排整改。
十二.对存在的重大隐患,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止生产运行,及时报告业主和项目部经理,研究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十三.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意识的宣传教育,加强责任人对各监控点、监控设施的运行维护。
十四.每月项目经理部对各监控点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作出科学性的综合分析论证。
十五.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立即用电话向指挥部汇报。
(1)电话报告的内容包括:
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
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
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
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处理方案及计划;
事故报告单位。
(2)事故调查必须做到:
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损失情况和原因;
事故的技术鉴定;
查明事故责任单位、直接责任人、主管人员、项目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以及事故的性质;
提出处理方案;
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对事故责任单位及有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提出事故报告。
(3)重大及以上的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办理。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单位安全生产行之有效的措施。
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发现企业及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状态、潜在危险、人为因素等,以便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二.安全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
要认真检查各级领导和职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以及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的情况;
2、查管理、查制度:
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是否健全,人员配备是否合理,规章制度是否齐全及其执行是否到位,重点检查:
三级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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