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版税法实务第三版 习题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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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版税法实务第三版习题答案
学习情境1税法基础知识
一、单项选择题
1.D2.B3.C4C5.C6.D7.D8B9.B10.B
二、多项选择题
1.ACD2BC3ABD4CD5AC6AB7BCD8ABC9ABC
三、判断题
1.×2×3×4×5√6×7√8×9×10√
学习情境2增值税实务
一、单项选择
1.C【解析】选项B,外购的机器设备可以抵扣进项税,支付的运输费用可以抵扣进项税;选项C,外购自用小汽车属于消费品,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支付的运输费用也不能抵扣;选项A、D,购进的货物均是免税农产品,购进方可以按照买价的13%计算抵扣进项税,支付的运费也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
2、A【解析】根据“免、抵、退”的计算方法,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920×(17%-13%)=36.8(万元);应纳增值税=150×17%-(137.7-36.8)=-75.40(万元);免抵退税额=920×13%=119.60(万元);应退税额=75.40(万元)
3、B【解析】选项A,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的自产货物,免税不退税;选项C,加工企业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免税不退税;选项D,出口的古旧图书实行免税不退税的办法。
4、A【解析】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增值税,不得抵扣境外的各种税金。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缴纳的增值税=(1200+700)×17%=323(万元)
5、C【解析】选项A属于兼营行为,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选项B、D属于营业税混合销售行为,交营业税。
6、A【解析】选项B、C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选项D属于营业税混合销售。
7、A【解析】进口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可以做进项税抵扣。
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270÷(1+17%)×17%-30.6-2×7%=8.49(万元)
8、A【解析】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采用简易办法征收,进项税额一般不得抵扣,购进税控机例外,是可以抵扣的。
应纳增值税=158080÷(1+3%)×3%-5850÷(1+17%)×17%=3754.27(元)。
9、B【解析】拖拉机属于农机的范围适用13%的税率。
应缴纳增值税=200×13%+15÷1.17×17%-80×17%=14.58(万元)
10、A【解析】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按实际取得的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
该项“以旧换新”业务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2000÷(1+17%)×17%×10=2905.98(元)
11、A【解析】选项B和D不属于视同销售,不缴纳增值税;选项C以物易物属于特殊销售行为,不是视同销售行为。
12、D【解析】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应纳增值税=2000*2000*17%+100*2200*17%-100000=617400=61.74(万元)
13、C【解析】烟叶收购金额=烟叶收购价款×(1+10%)=500×(1+10%)=550(万元),烟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烟叶收购金额+烟叶税)×13%=(550+110)×13%=85.8(万元)。
当月抵扣进项税额=85.8+6×11%=86.46(万元)
14.B【解析】
(1)商业折扣,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选项AD不正确;
(2)3500元为不含增值税出厂单价,无须价税分离,选项C不正确。
15、C【解析】AD是13%,B免税。
16、A【解析】选项B,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选项C,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选项D,一般纳税人购进小汽车、摩托车、游艇自用都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17、B【解析】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18.A【解析】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二、多项选择题
1.ABC【解析】自营和委托加工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税适用“免、抵、退”的办法;外(工)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的货物退税,适用“先征后退”的办法。
2、ABC【解析】混合销售行为的特征之一是从一个购买方取得货款。
3、AB【解析】选项C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选项D属于营业税的混合销售。
4、ABCD【解析】因为百货商场是一般纳税人,应该在计算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基础上最后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所以,百货商场应纳增值税额=(1250+250)÷(1+17%)×17%-1350÷(1+17%)×17%=21.79(万元)
个体零售户属于商业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310÷(1+3%)×3%=9.03(万元)
5、AC【解析】6月份委托加工业务,取得专用发票则可以抵扣进项税,则进项税为13.4万元;运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为1.2×10%=0.12(万元),7月份将委托加工收回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要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
销项税=80×(1+10%)×17%=14.96(万元)。
9月份支付加工费,由于已经在6月抵扣进项税,所以9月份不再考虑进项税。
6、BC【解析】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
燃油电厂从政府取得的财政专户发电补贴,不征收增值税。
7、AD【解析】免税货物、非常损失货物、简易办法征税货物和非应税项目耗用货物的进项税额均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8、AD【解析】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进项不得抵扣;有机肥为免税产品,为生产购入的材料不得抵扣。
9、AD【解析】自2009年1月1日起,将部分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增值税税率由原来的13%低税率恢复到17%,如铜矿砂及其精矿等;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适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加工修理劳务为17%税率。
10、ABCD【解析】
三、判断题
1.√2.×3.√4.√5.×6.√7.√8.×9.×10.×
四、计算题
1.当月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3400×70000/(50000+70000)=1983.33(元)
2.农机整机适用13%税率,农机零件适用16%的税率。
运输发票经论证可计算抵扣运输费用10%的进项税。
销项税额=500×10%+90÷(1+16%)×16%=62.41(万元)
进项税额=59.5+3×10%=59.8(万元)
应纳税额=62.41-59.8=2.61(万元)
3.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3968×100000/250000=5587.2(元)
销项税额=(250000-100000)×10%=15000(元)
应纳税额=15000-13968+5587.2=6619.2(元)
4.烟叶收购金额=50×(1+10%)=55(万元)
烟叶税应纳税额=55×20%=11(万元)
准予抵扣进项税额=(55+11)×10%=6.6(万元)
5.
(1)当期进项税额=(800×50+1600×100)×16%=32000(元)
(2)销售特种空调销项税额=177840÷(1+16%)×16%+19890÷(1+16%)×16%=27273.11(元)
(3)销售电视机销项税额=2204÷(1+16%)×16%×120=36480(元)
(4)视通商场作为受托方代销数码相机,属于视同销售行为中的“销售代销的货物”,因此应计算销项税额,此题给出的是代销手续费和手续费的提取比例,因此可以倒推出商场对外出售数码相机的含税销售额。
收取代销手续费按商务辅助服务缴纳增值税。
含税销售额=14391÷5%=287320(元)
代销业务销项税额=287820÷(1+16%)×16%=39699.31(元)
收取代销手续费销项税额=14391÷(1+6%)×6%=814.58(元)
(5)当期销项税额=27273.11+36480+39699.31+814.58=104267(元)
商场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额=104267-32000=72267(元)
6.购入税控收款机,可抵扣应纳税额
货物销售应纳税额=53000/(1+3%)×3%=1543.69(元)
税控收款机可抵免税额=4680/(1+16%)×16%=645.52(元)
本月应纳税额=1543.69-645.52=898.17(元)
7.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应纳税额=销售额×2%
应纳税额=20600/(1+3%)×3%+123600/(1+3%)×2%=3000(元)
8.金首饰以旧换新以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计算销项税
应纳税额=(30×1500+5200)/(1+16%)×16%=6924.14(元)
9.(15600-900)/(1-10%)×10%+900/(1-10%)×10%=1733.33(元)
10.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其销售额。
税务机关已认定该商场第三批销售价格每件20元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应按当月合理销售价格(120元和100元)的平均售价确定销售额,所以该商场销售额=[120+100+(120+100)÷2]×l000=330000(元)
该商场10应纳增值税额=330000×16%=52800(元)
11.纳税人将自产产品作为福利发给本厂职工的行为是视同销售行为,应缴纳增值税。
因尚没有市场同类价格,可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其销售额。
销售额=成本×(l+成本利润率)=400×800×(l+10%)=352000(元)
应纳增值税额=352000×16%=56320(元)
12.外购建筑涂料用于装饰公司办公楼的进项税额9万元不得抵扣;
该公司4月份销项税额=92.8÷(1+16%)×16%=12.8(万元)
该公司4月份进项税额=40×16%+1×10%=6.5(万元)
该公司4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12.8-6.5=6.3(万元)
13.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采用简易办法征税,销售额中含有增值税款的,应换算为不含增值税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购进货物支付的增值税款不允许抵扣。
销售额=(3.09+1.03)÷(1+3%)=4(万元)
应纳税额=4×3%=0.12(万元)
五、综合题
1.
(1)该自行车厂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7000×10%+23800+90000/(1+3%)×3%=27121.36(元)
(2)该自行车厂销售自行车的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800×280+500×280)×16%=58240(元)
销售800辆自行车给予8%的现金折扣,不应减少销售额。
(3)该自行车厂包装物押金的销项税额:
60000/(1+16%)×16%=8275.86(元)
逾期未收回包装物押金应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再并入销售额中。
(4)该自行车厂销售使用过小轿车的应纳税额
120000/(1+4%)×4%/2=2307.69(元)
(5)当期该厂应纳增值税的合计数:
58240+8275.86+2307.69-27121.36-3000=38702.19(元)
2.
(1)当月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收购大麦进项税=20000×13%=2600(元)
加工费进项税=600/(1+17%)×17%=87.18(元)
购买工具进项税=3605/(1+3%)×3%=105(元)
进项税合计=2600+87.18+105=2792.18(元)
(2)当期进项税转出数
小米霉烂做进项税转出时,注意将农产品和运费账面成本还原成计算进项税时的基数。
进项税转出=(4536-186)/(1-13%)×13%+186/(1-11%)×11%=664(元)
(3)增值税销项税额
玉米渣销项税=21000×13%=2730(元)
发给职工的视同销售销项税=21000/9×13%=303.33(元)
销售饼干销项税=100000×17%=17000(元)
销项税合计=2730+303.33+17000=20033.33(元)
(4)转让小型设备应纳的增值税
因设备是在2009年购入,则应计算销项税,相关的运费可计算抵扣进项税。
转让设备应纳增值税=8000/(1+17%)×17%-500×11%=1127.39(元)
(5)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
应纳税额=20033.33-2792.18+664+1127.39=19302.54(元)
如果时间是2018年以后增值税税率就是16%
3.
(1)小规模纳税人进口货物也要使用规定税率计算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
进口材料应纳的增值税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15000×(1+6%)×17%=2703(元)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出售旧包装物应纳的增值税
=2472/(1+3%)×3%=72(元)
(3)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出售旧设备应纳的增值税
=15450/(1+3%)×2%=300(元)
(4)企业当月应纳的增值税合计数(不含进口环节税金)
=12360/(1+3%)÷50×(50+2)×3%+72+300=374.4+72+300=746.4(元)
4.
(1)就增值税的计算而言,放弃免税优惠需要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抵扣物料采购的进项税。
而享受免税优惠不必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也不得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
(2)免税销售:
30吨销售给农业生产者,毛利是(2500-1755)×30=22350(元)
70吨销售给化工企业,毛利是(2500-1755)×70=52150(元)
毛利共是22350+52150=74500(元)
放弃免税销售:
30吨销售给农业生产者,毛利是(2500/1.13-1500)×30=21371.68(元)
70吨销售给化工企业,毛利是(2500-1500)×70=70000(元)
毛利共是21371.68+70000=91371.68(元)
所以放弃免税销售更为有利。
(3)设对农业生产者的销量是X时,毛利相等。
(2500-1755)×100=(2500/1.13-1500)×X+(2500-1500)×(100-X)
X=88.66吨
当对农业生产者的销量超过88.66吨时,放弃免税将对企业不利。
(4)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使用免税规定的,可以随时申请放弃免税。
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5)如申请放弃免税,需要履行备案手续。
(6)如申请放弃免税获准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因此未来36个月内不能随时再申请免税。
36个月之后,在国家税收政策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可以再提出免税申请。
(7)如申请放弃免税获准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能针对某些项目或客户实施选择性免税。
(9)纳税人免税期内购进用于免税项目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律不得抵扣。
学习情境3消费税实务
一、单项选择题
1、D【解析】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消费税。
2、B【解析】组成计税价格=[17×(1+10%)+1000×2×0.5÷10000]÷(1-20%)=23.5(万元),计税额=23.5×20%+1000×2×0.5÷10000=4.7+0.1=4.8(万元)
3、B【解析】
4、B【解析】选项A,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选项C,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选项D,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5、D 【解析】
(1)组成从价计税价格=(1200000+180000+6000×0.5×2)÷(1-20%)=1732500(元)
(2)应缴纳消费税税额=1732500×20%+6000×0.5×2=352500(元)
6、B【解析】酒厂代收代缴消费税=(2+0.15+0.4)÷(1-10%)×10%×10000=2833.33(元)
7、C【解析】应纳消费税税额=[成本×(1+成本利润率)+定额消费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定额消费税=[10000×(1+10%)+5×2000×0.5]÷(1-20%)×20%+5×2000×0.5=9000(元)。
8、A【解析】纳税人用于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税额=(100×1000+80×1100+30×1100)×5%=11050(元)
9、B【解析】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以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10、B【解析】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
11、B【解析】消费税是在应税消费品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一次性课征;只有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缴纳交消费税,因而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金银首饰要缴纳消费税。
商业企业销售其他应税消费品均不缴纳消费税。
二、多项选择题
1、BC【解析】选项A,自产石脑油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汽油(应税消费品),不缴消费税;选项D,高档木筷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只有“一次性木筷”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
2、AB【解析】选项C,白酒在批发环节不征收消费税;选项D,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是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珍珠饰品不是在零售环节纳税的。
3、ABD【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体经营者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
4、ABD【解析】以已税汽车轮胎连续生产的小汽车不得扣除已纳消费税。
5、ABCD【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直接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抵债、赠送他人、发放福利并不是用于连续生产,由于受托方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处置时不再缴纳。
6、AD【解析】纳税人用于换取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消费税。
7、ABD【解析】不作为价外费用的运费是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8、BD【解析】电动汽车不属于“小汽车”税目的征收范围;未经涂饰的素板也属于“实木地板”税目的征收范围。
9、ABC【解析】纳税人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
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10、AC【解析】用于产品质量检验耗费的高尔夫球杆属于必要的生产检验过程,不征消费税;轮胎厂移送非独立核算门市部待销售的汽车轮胎,不征消费税,如果门市部已经对外销售了,应当按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三、判断题
1.×2.√3.√4.√5.√6.√7.×8.√9.√
四、计算题
1.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120+40+0.025×200)×240
=39600(元)
2.由于甲啤酒的销售额=2800+300/(1+17%)﹥3000(元),适用250元/吨的税率;乙啤酒的销售额=2600+300/(1+17%)﹤3000(元),适用220元/吨的税率。
所以当月该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
应纳消费税=200×250+300×220=116000(元)
3.组成计税价格=5000×(1+6%)÷(1-10%)=5888.89(元)
应纳消费税=5888.89×10%=588.89(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5888.89×17%=1001.11(元)
或=〔5000×(1+6%)+588.89〕×17%=5888.89×17%=1001.11(元)
4.1吨=1000公斤=2000斤
从量税=0.8×2000×0.5=800(元)
从价税组成计税价格=〔0.8×4000×(1+10%)+800〕÷(1-20%)×20%=9000(元)
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800+9000=9800(元)
5.纳税人用于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消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额=(100×1000+80×11000+20×1100)×15%=31500(元)
6.由于受托方没有同类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所以应该计算组成计税价格。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所以结合本案例所给的数据,“委托加工”的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210+90)/(1-25%)=400(万元)
那么,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400×25%=100(万元)
7.
(1)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
=(200+50+20)÷(1+17%)×20%+20×2000×0.5÷10000=48.15(万元)
品牌使用费和包装物租金都属于销售额的组成部分,应作增值税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消费税。
(2)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10+1)÷(1-10%)×10%=1.22(万元)
药酒属于其他酒,采用从价计税的方法
(3)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
=1800×100÷10000×10%=1.8(万元)
酒类产品连续加工再销售的,不得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经缴纳过的消费税。
(4)甲企业分给职工散装药酒不缴纳消费税,外购委托加工收回的已被代收代缴过消费税的消费品直接销售或视同销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8.
(1)销售成套礼盒应缴纳的消费税
=29.25÷(1+16%)×15%=3.78(万元)
应税首饰与非应税首饰打成礼品包装的,不论是否单独核算,一并计算缴纳消费税
(2)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按照实际取得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计算消费税和增值税
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应缴纳的消费税
=2000×0.03÷(1+16%)×5%=51.72×5%=2.59(万元)
(3)定制加工金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
=(30.42+4.68)÷(1+16%)×(1+6%)÷(1-5%)×5%=1.69(万元)
(4)以物抵债视同销售计算消费税
以物抵债应纳消费税=70.2÷(1+16%)×5%=3.02(万元)
(5)应纳增值税=〔(29.25+2000×0.03+70.2)÷(1+16%)+51.72〕×16%-8=22.30(万元)
9.
(1)外购油漆和委托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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