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文件湘卫人发44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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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文件湘卫人发44号
湖南省卫生厅
文件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湘卫人发〔2011〕44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名及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10号)精神,现将我省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专业、方式和时间
(一)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开考专业详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1)。
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二)各专业考试范围具体要求详见《2012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有关页面下载)。
(三)2012年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共65个专业的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
其他52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2。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报名信息管理
(一)报名方法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经过“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首先须直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进入“2012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报名(具体操作方法与程序详见附件3),在校应届毕业生暂无工作单位者填报“工作单位”栏信息时,填写为“××××学校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暂无工作单位者填报“工作单位”栏信息时,填写为“暂无”,检查填报信息无误后,打印《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见附件4,考生须确保打印的申报表内容与在网上修改的最终报名信息一致),并填写《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5),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携带以上表格及有关证件至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缴费、交表,直至完成整个报名程序。
我省各考点所有考生(包括采用纸笔作答考试和人机对话考试的所有考生)一律按此方式和程序进行报名。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8日。
(三)现场资格确认时间与安排
1、各考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在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1月15日期间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
2、省直考点现场资格确认安排
省直、省卫生厅直属单位和中央在长单位的申报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或在省直人才中介机构办理人事档案托管的流动人员个人)将报考人员有关表格及证件材料汇总,于2012年1月9日至11日统一到省卫生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点设省卫生厅一楼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四)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使用统一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系统》软件。
各考点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后,于2012年1月15日之前将考生报名信息上传至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五)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安排考生座位等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15日。
(六)考区审核考场安排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0日,审核完毕后,不再允许更改考生的报考专业、科目等信息。
(七)2012年4月20日至5月20日,考生可直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三、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
(一)凡符合卫生部、原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见卫人发〔2000〕462号文件)及《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见卫人发〔2001〕164号文件)中的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报名参加2012年度各类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1年12月31日。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三)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应届毕业生(即2011年毕业者),可根据学历不同报名参加2012年度相应级别的初级(士或师)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专业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代码为101至215之间的专业)。
(四)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即附件1中专业代码为301、302、373的专业)的考试。
(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的成绩按报考专业继续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除外),考生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
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
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且其考试成绩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六)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含)至365(含)专业的人员,应具有与报考专业执业类别一致的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该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对现岗位有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准入资格证明文件,不能跨执业类别报考。
(七)凡报考护理学初级(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专业代码分别为203、204)的人员,需提供护理学初级(士)资格证书或护理学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八)根据省卫生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卫生技术人员申报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服务的通知》(湘卫职改办〔2010〕4号)要求,鉴于全国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采取以考代评、评聘分开的方式认定,凡通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获得临床医疗主治医师职称的人员,在完成规定下基层服务任务后,单位才能聘任其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有关下基层服务的对象、下基层服务的时间及对口服务单位参照城市卫生技术人员申报副主任医师前须到基层服务的要求执行。
(九)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按照就近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时间的证明。
(十)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见附件4);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5,此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4、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1寸照片2张,2寸照片1张),登记表照片栏贴1张1寸照片,其余2张照片将上端1/3贴于申报表顶端空白处;
5、毕业证或学位证书;
6、报考中级资格还须提供初级资格证书,报考专业代码为301(含)至365(含)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供与报考专业执业类别一致的执业医师证书。
以上申报表格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证件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单纯复印件无效)。
报名点在接受报名时,须认真审核有关证件。
四、考务工作要求
(一)考点和考场的设置。
各市州分别设置一个考点,考场必须设置在高考定点学校。
各市州须于2012年2月29日前将考场设置情况报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审定。
对不按要求设置考场的市州,将取消考点资格,实施异地考试。
(二)考务工作人员要求。
监考人员由考场所在学校老师担任,各市州卫生局和卫生系统工作人员不得担任监考;巡考人员由省、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和卫生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担任,安排监考、巡考人员时,要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
由于各科目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试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更趋复杂,各地务必选派熟悉考试政策和考试业务的工作人员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考务人员要努力提高对假文凭、假专业技术资格证和假执业医师资格证等的识别能力,对持假资料报考的申报人员要严格按照人社部第12号令处理。
(三)考试工作组织领导。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和我省工作要求,及时做好今年新开展的网上报名、人机对话考试的宣传工作,认真做好考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选好人机对话考试工作场地,并做好电脑设备的准备,考区将专门就网上报名及人机对话工作组织有关考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各市州人事、卫生部门要按照2012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见附件6)和规定的职责,共同协调,密切配合,狠抓考务工作各个环节的落实。
严格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加强职称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人发〔2000〕85号)精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切实做好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2012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3、网上报名操作方法与程序
4、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5、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6、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一、初级(士)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101
药学
102
中药学
103
口腔医学技术
104
放射医学技术
105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106
病理学技术
107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108
营养
109
理化检验技术
110
微生物检验技术
111
病案信息技术
二、初级(师)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201
药学
202
中药学
203
护理学
204
中医护理学
205
口腔医学技术
206
放射医学技术
207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208
病理学技术
209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210
营养
211
理化检验技术
212
微生物检验技术
213
病案信息技术
214
输血技术
215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三、中级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301
全科医学
302
全科医学(中医类)
303
内科学
304
心血管内科学
305
呼吸内科学
306
消化内科学
307
肾内科学
308
神经内科学
309
内分泌学
310
血液病学
311
结核病学
312
传染病学
313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314
职业病学
315
中医内科学
316
中西医结合内科
317
普通外科学
318
骨外科学
319
胸心外科学
320
神经外科学
321
泌尿外科学
322
小儿外科学
323
烧伤外科学
324
整形外科学
325
中医外科学
326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327
中医肛肠科学
328
中医骨伤学
329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
330
妇产科学
331
中医妇科学
332
儿科学
333
中医儿科学
334
眼科学
335
中医眼科学
336
耳鼻咽喉科学
337
中医耳鼻喉科学
338
皮肤与性病学
339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340
精神病学
341
肿瘤内科学
342
肿瘤外科学
343
肿瘤放射治疗学
344
放射医学
345
核医学
346
超声波医学
347
麻醉学
348
康复医学
349
推拿(按摩)学
350
中医针灸学
351
病理学
352
临床医学检验学
353
口腔医学
354
口腔内科学
355
口腔颌面外科学
356
口腔修复学
357
口腔正畸学
358
疼痛学
359
重症医学
360
计划生育
361
疾病控制
362
公共卫生
363
职业卫生
364
妇幼保健
365
健康教育
366
药学
367
中药学
368
护理学
369
内科护理
370
外科护理
371
妇产科护理
372
儿科护理
373
社区护理
374
中医护理
375
口腔医学技术
376
放射医学技术
377
核医学技术
378
超声波医学技术
379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380
病理学技术
381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382
营养
383
理化检验技术
384
微生物检验技术
385
消毒技术
386
心理治疗
387
心电学技术
388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389
病案信息技术
390
输血技术
391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附件2:
2012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65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19、20、
26、27日
8:
30—10:
00
相关专业知识
11:
00—12:
30
专业知识
14:
00—15:
30
专业实践能力
16:
30—18:
00
52个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19日
9:
00—11:
00
相关专业知识
14:
00—16:
00
专业知识
5月20日
9:
00—11:
00
专业实践能力
14:
00—16:
00
附件3:
网上报名操作方法与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8日直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
)→点击“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点击“个人报名入口”→点击“注册”按钮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完成后点击“报考”进行报名信息录入(信息要求准确完整)→进行照片上传→录入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检查填写信息无误后点击“打印”按钮打印《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如有错误点击“返回”,修改错误信息后,重新打印)→填写《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粘贴照片,两份表格一并交单位审核并盖章。
二、现场资格确认
报考人员持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打印的申报表内容要求与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最终修改的信息一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及本文件“三、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中所列十项相关证件材料到所在地报名点(即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资格确认、审核报考资格、缴费、交表。
三、注意事项
1、考生进行报名信息录入时均须上传照片,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2、上年度考生须在《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指定位置填写本人档案号和上年度报考专业及代码。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正确选择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点名称。
附件4:
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网报号 用户名 确认考点 验证码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考生照片)
民族
出生年月
证件号码
报名情况
档案号(往届考生必填此项)
上年度报考专业及代码(往届考生填写)
报考科目
基础知识
报考级别
相关专业知识
报考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知识
现有资格
取得现资格年限
专业实践能力
教育情况
最高学历
毕业年月
毕业专业
毕业院校
学校代码
工作情况
工作单位
单位所属
单位性质
工作年限
联系电话
以 下 为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部 分
档案号是否正确
报考专业是否正确
上年度考试通过科目
所在考区
专业代码是否正确
基础知识[]
相关专业知识[]
所在考点
报考级别是否正确
专业知识[]
专业实践能力[]
现场审核人员签名
审查意见
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
存放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
考点审查意见
考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
①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再次报名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上年度考试未通
过者在报考剩余科目考试时须出示上年度考试成绩单,填写原档案号、上年度所报考的专业及专业代码,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②审查意见栏中“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即发证机构审核意见。
③专业代码为301至360、102、202、204、367、374的各专业四个科目的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
④此表须申报人员仔细核对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申报人员签名:
日期:
年月日
附件5: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报名点代码:
报名序号:
准考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照
片
民族
性别
政治面貌
最高学历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参加工作
时间
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现有专业技术
资格名称
现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
工作单位
性质
工作单位
存档单位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考试类别
级
别
专业
科
目
科目
单
位
意
见
年月日
(章)
市办
州初
厅审
局意
职见
改
年月日
(章)
省资
人格
事审
职查
改竟
部见
门
年月日
(章)
省部
资门
格意
考见
试
年月日
(章)
颁书
发部资门
格意
证见
该同志具备
资格。
年月日
(章)
考日
试期
年月日
资书
格编
证号
注:
1、除报名序号、准考证号由报名点工作人员填写外,其它有关事项均由报考人员认真填写;
2、本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附件6:
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8日,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打印《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1月15日,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与报名资格审核等工作。
省直考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12年1月9日至11日。
2012年1月15日前,各考点须将考生报名信息直接上传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2年2月28日前,考区须完成考生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工作。
2012年2月29日前,各考点须将考场设置情况报考区审定。
2012年3月15日前,各考点须完成考场、考试教室编排、考生座位安排等工作。
2012年3月20日前,考区须完成座位安排情况审核工作。
2012年4月20日至5月20日,考生直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2012年5月19、20、26、27日考试实施。
湖南省卫生厅办公室2011年12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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