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与施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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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与施工》
2013年二级建筑师法律、法规、经济考试重点指导1
1、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2、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分为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
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分为自然终止、协议终止和违约终止。
3、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二,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其三,行为内容合法;其四,行为形式合法。
4、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5、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6、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具有知情权、请求赔偿权、紧急避险权和控告权等权利,同时规定了其具有危险报告、自律遵规等义务。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群防群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8、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为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9、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10、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11、注册建造师可以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或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咨询,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12、法律体系:
也称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
13、我国的法律体系通常包括的部门:
宪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诉讼法。
14、保护知识产权的三部主要法律是:
《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
15、自然人包括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
16、民事行为能力分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17、法律关系的变更分为:
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内容变更。
18、合同生效应具备的四个要件:
合同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19、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形式有:
保证、抵押、质押、留置。
20、民事证据有七种: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21、建设工程的发包方式主要有两种:
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
22、工程监理的依据:
法律法规、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23、工程监理的内容包括:
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沟通协调)。
24、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前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5、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
2013年二级注册建筑师《法律法规与施工》知识
板柱结构是一种经常被采用的结构体系,它具有不少优点,如施工支模及绑扎钢筋较简单,结构本身高度较小,可以减少建筑物的层高,从而降低建筑物的造价等等,但由于此种结构在遭受较强地震作用时,其板柱节点的抗震性能不如有梁的梁柱节点,此外,地震作用产生的不平衡弯矩要由板柱节点传递,它在柱周边将产生较大的附加应力,当剪应力很大而又缺乏有效的抗剪措施时,有可能发生冲切破坏,甚至导致结构的连续破坏。
因此,新的抗震规范对于板柱-抗震墙结构的适用高度,作了较严格的规定。
但是,实际工程中,对于板柱结构还是有大量要求的,本文目的,是想提供一些措施,使板柱结构可以建筑得更高一些,以满足实际需求震害实例。
由于板柱结构(无抗震墙者)抗震性能较差,北京市建筑设计院1992年出版的《结构专业技术措施》中规定,在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的地区,层数不能超过四层,房屋总高不能超过16m,7度区为三层及12m,8度区为二层及8m。
(以上指未设抗震墙的板柱结构)
新的抗震规范GB50011-2001对于板柱结构作了比较严格的规定,例如,对于适用最大高度,6、7、8度区分别为40,35,30米;抗震墙应能承担全部地震作用,板柱部分能额外承担全部地震作用的20%;沿两个主轴方向通过柱截面的板底连续钢筋,有数量的要求(抗震规范6.6.9式)等等。
在抗震现浇钢筋混凝土房屋适用的最大高度中,有板柱-抗震墙结构,但是没有不设抗震墙的板柱结构,它的意思是,不推荐采用不设抗震墙的板柱结构。
此外,目前有一种说法:
抗震规范对于各种结构体系的房屋,都有一个“限制高度”,这是一个误解。
的确,包括过去的抗震规范都提出了“适用的最大高度”,但这并不是“限制高度”,它的意思是,在使用该规范进行设计,并遵守规范的计算、构造等一系列要求,各种体系在各设防烈度时,该规范的适用范围,是多少高度。
例如,在8度区,框架-抗震墙按该规范设计时,适用到100m高度。
如果建筑物高度需要高于100m,就需采取比规范内容更严格的措施(包括计算与构造),并经过规定的审查,只要符合要求,是可以超过抗震规范表6.1.1中的高度的。
总之,并无“限高”的说法。
如果限制高度,只许建多少米,岂不是限制了科技的进步?
新抗震规范对于板柱-抗震墙的适用高度,规定得较低,这对于一般的高层建筑,是远远不够用的。
是否可以建得更高一些,可以根据从震害分析着手:
美国阿拉斯加四季公寓的倒塌,往往被认为是板柱-抗震墙性能不好的一个例证。
但从林同炎事务所的分析报告来看,该工程的设计按100%地震力由核心筒来承担,在承载力方面也是足够的,只因施工单位在钢筋接头上未按规定施工,才造成严重破坏。
阿尔及利亚的倒塌事故,是由于该工程为纯板柱结构(楼板为双向密勒,无梁),层高较高,跨度也较大。
此种结构不能抵抗地震是不足为奇的,也不提倡此类结构。
1985年墨西哥地震,板柱结构遭受破坏,主要由于板柱节点抗冲切能力不足,如果按我国新的抗震规范的要求去设计,再在冲切方法上作改进,并加强抗震墙的构造,这类破坏是可以避免的。
综上所述,板柱结构的破坏主要是:
①.未布置一定数量的抗震墙,因而地震作用全由板柱框架承受。
由于未布置抗震墙,此种结构的节点刚度又相对较弱,因此侧向位移常较大。
由于它延性差,抗弯和变形能力很弱,再加上P-⊿效应,在强震时造成严重破坏甚至倒塌是很可能的。
②.板柱节点处,楼板抗冲切能力差。
在柱子周边板内,未设置抗冲切的钢筋,或设置得不恰当,节点处不平衡弯矩对楼板造成的附加剪应力未适当考虑,柱周边板的厚度不够,使抗剪箍筋不易充分发挥作用,或柱子纵筋在节点处滑移。
由于这些原因,在强震时使墙板产生冲切破坏,随之楼板坠落,造成巨大损失。
为什么粉刷平顶会塌落
装饰好的房间,由于粉刷平顶的塌落,将室内摆设砸坏,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例,以前曾发生过,究其原因主要是:
(1)房屋楼板板底不平,粉刷找平层太厚,或者板底附着杂质末清除。
(2)现浇混凝土楼板的模板安装马虎、高低不平,或者用废机油作脱模剂,用油毡或纤维板甚至用纸补模板缝,在粉刷前未清除干净。
以上两种情况造成粉刷层与楼板粘结性差,产生空鼓甚至裂缝,在装饰时未经检查铲除,而直接批嵌找平剧涂料,再加上装饰施工中冲击钻等机具的震动,促使这样的平顶在一定时间后发生塌落。
因此在装饰平顶时,对保留的原粉刷层必须进行逐一检查,将空鼓、开裂的粉刷层铲除重做。
在使用震动性大的机具时,应特别注意,在修补粉刷层末粘结牢固前尽量不要震动楼板。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考虑在住宅房屋中取消预制楼板,采用现浇混凝土楼板,并要求板底平整取消平顶粉刷,采用批嵌找平,这是避免平顶粉刷塌落的一个有效举措。
当家庭装饰采用粉刷平顶时,要注意检查粉刷层是否粘结牢固、不空鼓、不开裂。
可采用观察和小锤轻击的方法检查。
吊平顶为什么会塌落
吊平顶的塌落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时有所闻。
引起吊平顶塌落的主要原因可归纳为:
(1)“朝天钉”。
吊杆与楼板固定的方法有多种,其中用木榫打入楼板(混凝土楼板),用铁钉或螺丝朝天钉入(持入)木榫;有的用汽钉朝天固定木质材料,以此固定吊杆;或者用射钉朝天打入混凝土楼板,以此固定吊杆的上吊点;或者用朝天钉的铁钉固定主次龙骨或木吊杆。
这都属"朝天钉"的范畴。
(2)“撑平顶”。
平顶不用吊杆吊,而是将吊平顶的龙骨直接用针固定在四周墙上或梁的侧面,以此固定吊平顶。
(3)吊杆超荷载。
吊平顶的吊杆稀少或太细,平顶重量超过吊杆所能承受的力。
(4)木吊杆劈裂或汽针太短、太少。
以上四种情况,当居室刚装饰完时,吊平顶不致于马上会塌落,但过了一段时间后,由于朝天钉靠钉子钉入楼板的摩擦力承受平顶重量;撑平顶仅靠四周固定,龙骨中间无吊杆,龙骨下挠;吊杆稀少;木吊杆劈裂或钉子钉入长度不足、太细等;时间长了或平顶受到震动时,就会造成平顶塌落事故。
因此,在吊平顶施工过程中,应避免以上四种情况。
当必须采用朝天方式连接固定时,应采用膨胀螺栓或专用胀管。
连接主次龙骨应用螺丝连接,平顶龙骨应用吊杆连接,上人平顶应用f6~f10的钢筋,木吊杆可用50mm′50mm或40mm′4Omm;不上人平顶可用(4镀锌钢丝作吊杆,吊杆间距一般为900~1200mm,主龙骨间距不宜大于120Omm。
当在龙骨上固定灯具时需另行加强。
对于吊平顶吊杆、龙骨的安装应在安装吊顶面板前进行全面检查,一般用手试、尺量和观察检查的方法。
在预制楼板上吊平顶应注意哪些问题
在预制楼板上吊平顶安装吊杆时,吊杆很难安装,如果打在预制多孔板的孔中,吊杆就无法固定,即使暂时能固定,但仅靠10mm左右厚的细石混凝土很难承受住平顶的重量,易塌平顶;如果打在预制多孔板的肋上,这部位是设置预应力钢丝的部位,钻孔时易将预应力钢丝钻断,破坏楼板的受力,使楼板断裂塌落,造成更大的危险,因此在预制板上是不应钻孔的。
但由于原来建造的住宅中有很大部分的楼板是采用预制多孔板的,对于这样的居室要吊平顶时,就应特别注意吊顶的安全。
当必须在预制多孔板上吊平顶时,吊杆应安装在两块预制板之间的缝中,因此施工时,应先找出预制板缝的位置,再确定吊杆的排列位置,在需安装吊杆的板缝部位钻孔埋入膨胀螺栓,通过连接件将吊杆用螺帽固定在膨胀螺栓上,不得将吊杆与膨胀螺栓直接焊接,以免两种不同钢材焊接受拉后脱焊或断裂造成平顶塌落。
连接件一般可采用#3-#5角钢割成3O~50mm长,在角钢的一边钻一孔,套人膨胀螺栓加以固定,角钢的另一边与将作吊杆的钢筋焊接,焊接长度一般为钢筋直径的5倍,以便有足够的抗拉强度。
吊杆的间距一般为9OO~12O0mm,吊杆的上、下吊件应连接牢固不能松动。
吊杆安装后应逐根检查,不得在预制多孔板上钻孔装吊杆。
如采用粘结材料装吊杆时,应选在预制多孔板的胁上,并将粉刷层铲除干净,粘结后应逐根试技检查,不得将吊杆粘在多孔板孔的部位。
为什么木质平顶内要刷防火涂料
在居室装饰中,木质装饰材料较多,按消防的要求,用于平顶、墙面和地面的装饰材料应是不燃型或难燃型材料,而水质材料属易燃型,因此应经防火处理。
由于目前国内装饰建材市场上,对饰面材料的防火稍重视外,对装修材料的防火要求就差些,未经防火处理的木质材料较普遍,特别是家庭装饰,更不够注意。
而平顶内,一般都要敷设照明、空调等电气管线,平顶内的木质材料如未经防火处理,就会留下隐患,所以,平顶内的装饰木质材料应满涂二度防火涂料,以不露木质为准,如用无色透明防火涂料时,应对木质材料表面均刷二度,不可漏刷,以避免因电气管线由于接触不良或漏电产生的电火花引燃木质材料而引发火灾。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的构成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是指建设项目设计范围内的需要安装及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仪器、仪表等及其必要的备品备件购置费;为保证投产初期正常生产所妊需的仪器仪表、工卡具模具、器具及生产家具等购置费。
(一)设备、工器具费用构成概述
设备、工器具费用是由设备购置费用和工器具、生产家具购置费用组成,它是固定资产投资中的积极部分。
在生产性工程项目建设中,设备、工器具费用与资本的有机构成相联系。
设备、工器具费用占工程造价比重的增大,意味着生产技术的进步和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
设备购置费是指为工程建设项目购置或自制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费用。
确定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是:
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新建项目和扩建项目的新建车间购置或自制的全部设备,均计入设备购置费中。
按下式计算:
设备购置费=设备原价(或进口设备抵岸价)+设备运杂费
上式中,设备原价是指国产标准设备、国产非标准设备、引进设备的原价。
设备运杂费系指设备原价中未包括的设备包装和包装材料费、运输费、装卸、采购费及仓库保管费和设备供销部门手续费等。
如果设备是由设备成套公司供应的,成套公司的服务费也应计人设备运杂费之中。
2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是指新建项目或扩建项目初步设计规定,保证生产初期正常生产所必须购置的、没有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仪器、工卡模具、器具、生产家具和备品备件等的购置费用,一般是以设备购置费为计算基数,按照行业(部门)规定的工器具及生产家具定额费率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
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设备购置费×工器具及生产家具定额费率
(二)设备原价的构成与计算
1国产标准设备原价
国产标准设备是指按照主管部门颁布的标准图纸和技术要求,由我国设备生产厂批量生产的,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的设备。
国产标准设备原价一般指的是设备制造厂的交货价,即出厂价。
如设备由设备成套公司供应,则以订货合同价为设备原价,一般按带有备件的出厂价计算。
它一般根据生产厂或供应商的询价、报价、合同价确定,或采用一定方法计算确定。
2国产非标准设备原价
非标准设备是指国家尚无定型标准,各设备生产厂不可能在工艺过程中采用批量生产,只能按一次订货,并根据具体的设计图纸制造的设备。
非标准设备原价有多种不同的计算方法,如成本计算估价法、系列设备插入估价法、分部组合估价法、定额估价法等。
但无论哪种方法都应该使非标准设备计价接近实际出厂价,并且计算方法要简便。
通用非标准设备价格的组成:
(1)直接材料。
包括设备制造所消耗的主、辅材料、外购件;
(2)燃料和动力。
指直接用于设备制造的外购和自制的燃料和动力费;
(3)直接人工。
指设备制造所直接消耗人工的工资及福利费;
(4)制造费用。
包括生产单位(如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工资和福利费、折旧、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专用模具和专用工具费等;
(5)期间费用分摊。
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和销售费等;
(6)利润和税金;
(7)非标准设备设计费。
通用非标准设备价格估算方法采用定额估价法。
以主要材料费为基础,根据其与成本费用关系的定额指标估算出相应成本,另外考虑一定的利润、税金和设计费,求得该设备的价格。
3进口设备抵岸价
(1)进口设备的交货方式和交货价。
可分为内陆交货类、目的地交货类、装运港交货类三种。
1)内陆交货类即卖方在出口国内陆的某个地点交货。
在交货地点,卖方及时提交合同规定的货物和有关凭证,并负担交货前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风险;买方按时接受货物,交付货款,负担接货后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风险,并自行办理出口手续和装运出口。
货物的所有权也在交货后由卖方转入买方。
这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主要有工厂交货价(EXW)和货交承运人价(FCA)两种交货价。
2)目的地交货类即卖方要在进口国的港口或内地交货,有目的港船上交货价(DES)、目的港码头交货价(DEQ)(关税已付)和完税后交货价(DDP)(进口国的指定地点)等几种交货价。
它们的特点是:
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是以目的地约定交货点为分界线,只有当卖方在交货点将货物置于买方控制下才算交货,才能向买方收取
货款。
这类交货价对卖方来说承担的风险较大,在国际贸易中卖方一般不愿采用这类交货方式。
3)装运港交货类即卖方在出口国装运港完成交货任务。
主要有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亦称离岸价;运费在内价(C&F)装运港船边交货价(FAS)和运费、保险费在内价(CIF)等几种价格。
它们的特点主要是:
卖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在装运港交货,只要卖方把合同规定的货物装船后提供货运单据便完成交货任务,可凭单据收回货款。
这适用于海运或内陆水运。
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是我国进口设备采用最多的一种货价。
采用船上交货价时卖方的责任是:
在规定的限期内,负责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口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负责货物装船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负责办理出口手续提供出口国政府或有关方面签发的证件;负责提供有关装运单据。
买方的责任是:
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并将船期、船名通知卖方;负担货物装船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负责办理保险及支付保险费,办理在目的港的进口和收货手续;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装运单据,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2)进口设备抵岸价的构成。
进口设备抵岸价是指抵达买方边境港口或车站,且缴完关税以后的价格,是由进口设备货价和进口从属费用组成。
我国进口设备采用最多的是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其到岸价构成可概括为:
进口设备价格(进口价)=货价+进口从属费用
=货价+国外运费+国外运输保险费+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关税十增值税+消费税+海关监管手续费十车辆购置附加费
1)进口设备货价
进口设备货价分为原币货价和人民币货价。
原币货价一般按离岸价(即FOB价)计算,币种一律折算为美元表示人民币货价:
原币货价(外币)×外汇汇价(美元兑换人民币中间价)
2)国外运费
国外运费是从装运港(站)到我国抵达港(站)的运费。
当采用运费率时,应按下列教材43页公式(14-49)(14—50)计算。
教材中以上两个公式中的运费率和运费单价可参照执行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和中国机械进出口总公司规定,还可参照中国远洋运输公司、铁遭部和民航总局等有关运价表计算。
一般海运费率:
近洋可取3%-4%,远洋可取5%-8%。
注意软件不计算运费。
3)国外运输保险费
对外贸易货物运输保险是由保险人(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出口人或进口人)订立保险契约,在被保险人交付议定的保险费后,保险人根据保险契约的规定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承保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给予经济上的补偿。
这属于财产保险。
国外运输保险费(外币):
[原币货价式中保险费率:
海运可取04%。
必要时可按保险公司规定的进口货物保险费率计算。
软件不计算运输保险费。
4)银行财务费
银行财务费一般是指中国银行手续费按下式计算:
银行财务费(元)=人民币货价(FOB价)×银行财务费率。
式中的银行财务费率,一般为04%~05%。
5)外贸手续费
外贸手续费是指按对外经济贸易部规定的外贸手续费率计取的费用,其计算公式为:
外贸手续费(元)=[离岸货价(FOB价)+国外运费+运输保险费]×外汇牌价(人民币中间价)×外贸手续费率=到岸价格(CIF)×外汇牌价×外贸手续费式中的外贸手续费一般取1.5%。
6)关税
关税是由海关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按下列公式计算:
关税(元)=到岸价(CIF价)×进口关税税率=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式中关税完税价格(元)=到岸价(CIF)(元)=[原币货价(外币)+国外运费(外币)+运输保险费(外币)]×外汇牌价(人民币中间价)进口货物按海关审定的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作为完税价格。
到岸价格(CII价)包括货价、加上货物运抵中国海关境内运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
进口关税税率分为优惠和普通两种。
普通税率适用于与我国未订有关税互惠条款的贸易条约或协定的国家与地区的进口设备;当进口货物来自与我国签订有关税互惠条款的贸易条约或协定的国家时,按优惠税率征税。
进口关税税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的进口关税税率计算。
以租赁(包括租借)方式进口的货物以货物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
7)消费税
仅对进口时应纳消费税的货物(如轿车、摩托车等),按下式计算消费税:
消费税(元)=(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一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式中消费税税率,按国家颁发的税率计算。
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
如从量计税消费税按下式计算:
消费税(元)=应税消费品的数量X消费税单位税额
8)增值税
增值税是我国政府对从事进口贸易的单位和个人,在进口商品报关进口后征收的税种。
我国增值税条例规定,进口应税产品均按组成计税价格和增值税税率直接计算应纳税额,按下式计算:
进口产品增值税额(元)=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
对减、免进口关税的货物,同时减、免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目前进口设备适用增值税率一般为17%。
9)海关监管手续费
海关监管手续费是指海关对进口减税、免税、保税货物实施监督、管理、提供服务的手续费,对于全额征收进口关税的货物不计本项费用。
海关监管手续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海关监管手续费=到岸价(人民币货价)×海关监管手续费率式中海关监管手续费率:
进口免税、保税货物为3‰;进口减税货物为3‰×减税百分率。
10)车辆购置附加费
对进口车辆需征收进口车辆购置附加费。
按下式计算:
进口车辆购置附加费=[到岸价(人民币货价)+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进口车辆购置附加费率)
(三)设备运杂
1设备运杂费的组成
设备运杂费通常由下列各项组成:
(1)国产标准设备由设备制造厂交货地点起至工地仓库(或施工组织设计指定的需要安装设备的堆放地点)止所发生的运费和装卸费。
进口设备则为我国到岸港口、边境车站起至工地仓库(或施工组织设计指定的需安装设备的堆放地点)止所发生的运费和装卸费。
(2)在设备出厂价格中没有包含的设备包装和包装材料器具费。
在设备出厂价或进口设备价格中如已包括了此项费用,则不应重新计算。
(3)设备供销部门的手续费。
按有关部门规定的统一费率计算。
(4)建设单位(或工程承包公司)的采购与仓库保管费。
指采购、验收、保管和收发设备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设备采购、保管和管理人员的工资、工资附加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设备供应部门办公和仓库所占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护费、检验试验费等。
这些费用可按主管部门规定的采购与保管费率计算。
一般来讲,沿海和交通便利的地区,设备运杂费率相对低一点;内地和交通不很便利的地区就要相对高一点,边远省份则要更高一些。
对于非标准设备来讲,应尽量就近委托设备制造厂、施工企业制作或由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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