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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国税发10号
分国税发[2010]10号
分宜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
《分宜县国家税务局开展“创业服务年”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农村分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分宜县国家税务局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
分宜县国家税务局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机关效能年活动成果,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创业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县局决定,今年在全县国税系统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
现结合全县国税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省、市机关效能年总结暨“创业服务”年动员会议精神,按照依法、高效、务实、廉洁的要求,以优化税收服务、促进创业发展为主题,以创建“五型”机关为重点,以提升税收执法、税收征管、纳税服务、行政管理四项效能为目标,不断强化税收为新余经济社会服务、为纳税人服务、为基层服务的理念,把税收服务贯穿到整个国税工作中,努力实现由管理型机关向服务型机关的转变,社会满意度、基层满意度、个人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积极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和税收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工作步骤和内容
整个活动分为学习动员、组织实施、考核总结三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0年1月21日-2010年2月28日)
1.贯彻会议精神。
召开县局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全县国税工作会议,认真组织学习省、市机关效能年总结暨“创业服务年”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和吴新雄省长、李安泽市长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全省国税系统“创业服务年”动员大会周广仁局长重要讲话精神及“创业服务年”活动相关文件,调整县局机关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富有自身特色,可操作性强的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并于2010年2月28日前上报县局效能办。
牵头单位:
县局效能办
责任单位:
县局局内各单位、各农村分局
2.抓好动员部署。
县局召开全县国税系统“创业服务年”活动动员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布置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的工作任务。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创业服务年”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积极引导全系统国税干部牢固树立“人人是环境、个个是形象”的服务理念,充分认识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牵头单位:
县局效能办
责任单位:
县局局内各单位、各农村分局
3.组织学习讨论。
在县局领导班子和县局中层领导干部中组织开展以服务创业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增强服务创业、服务项目的责任意识。
结合创建学习型新余国税活动,围绕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开展和谐文化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全体人员建言献策。
牵头单位:
县局人教股
责任单位:
县局局内各单位、各农村分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3月1日-2010年10月31日)
重点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开展工作,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1.建立健全税收促进创业服务机制
(1)建立创业发展的税收咨询服务机制。
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十大优势产业发展,高新技术行业发展、工业园区建设,大力开展税收政策宣传与咨询,积极研究相关税收政策,提出完善政策和管理的建议。
牵头单位:
县局征管股
责任单位:
县局税政股、税源管理科、各农村分局
(2)健全重大产业项目跟进服务机制。
全面推进重大项目定点联系和协调制度,建立项目企业信息源,健全招商引资项目台账,做好项目跟踪服务工作。
积极参与重大招商活动,做好有关项目税源调查预测、税收政策的宣传、咨询和项目税收贡献率的分析和评估,为项目的引进、开工建设、投产提供全方位的涉税服务。
牵头单位:
县局征管股
责任单位:
县局计划财务股、税政股、税源管理科、各农村分局
(3)深化“税收服务直通车”活动机制。
把我县优势产业和新兴行业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项目建设直接纳入“税收服务直通车”对象,通过现场办公、税企座谈、直接受理、政策快递、定期走访等方式,宣传税收政策,了解企业情况,征求企业意见,协调涉税事项,现场解决问题,全力促进重点企业做实做强。
牵头单位:
县局征管股
责任单位:
县局税政股、税源管理科、各农村分局
2.进一步优化创业发展税收环境
(1)掌握纳税人需求。
把纳税人特别是创业者的税收服务需求作为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来源,大力开展纳税服务情况调研,及时掌握纳税人需求,改进服务措施。
开设纳税服务电子信箱,为纳税人排忧解难。
牵头单位:
县局征管股
责任单位:
县局办公室、信息中心、税源管理科、各农村分局
(2)继续深化“两个减负”。
进一步整合办税内容、优化办税流程、减少办税环节、精简表证单书,规范涉税收费。
加强“分宜国税在线”网站建设,打造网上办税服务厅,提升网络响应速度。
牵头单位:
县局征管股
责任单位:
县局税政股、信息中心、税源管理科、各农村分局
(3)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对去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回头看,巩固和扩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确保“三个至少缩减30%”真正落实到位。
规范税务行政许可实施项目及文书管理。
牵头单位:
县局税政股
责任单位:
县局征管股、税源管理科、各农村分局
3.用好用足创业服务税收政策
(1)继续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
落实增值税转型改革、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降低、小排量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征、出口退税率调整等税收政策,鼓励投资、刺激消费、稳定出口,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鼓励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引导经济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
县局税政股
责任单位:
县局征管股、税源管理科、各农村分局
(2)促进各类经济实体做大做强。
围绕落实支持国有企业改组改制、企业总部经济的税收政策,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积极推动国有控股企业“二次创业”。
完善出口退税管理衔接机制,推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
促进劳动者自主创业,对增值税起征点以下的不征税,公平公开个体工商户的税负,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收政策辅导,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
牵头单位:
县局征管股
责任单位:
县局税政股、税源管理科、各农村分局
(3)对政策执行进行跟踪问效。
加强税收政策执行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健全税收政策执行的评估与反馈机制,重点对国家重大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与分析,及时解决税收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完善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执法考核,加大过错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各项税收政策全面、准确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
县局税政股
责任单位:
县局征管股、信息中心、税源管理科、各农村分局
4.全力打造支持创业的税收服务体系
(1)完善服务规范。
建立统一的服务设施、窗口设置、服务用语等规范。
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税手续,大力推行网上申报、网上认证和报税等纳税方式。
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县局内外网站易于检索、信息量大、沟通快捷的优势,努力打造高效、多元、个性化的“一网式”创业服务平台,丰富创业税收服务内容,为纳税人提供全天候的办税服务。
牵头单位:
县局征管股、办公室
责任单位:
县局税政股、信息中心、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科、各农村分局
(2)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
按照统一办税职责、统一窗口设置、统一办税规程、统一区域划分、统一形象标识的“五统一”建设标准,优化办税服务硬件配置,积极引进第三方评价机制。
在全县国税系统开展“星级办税服务厅”和“纳税服务标兵”活动,把创业服务的成效列入评选考核的重要内容。
牵头单位:
县局征管股
责任单位:
县局税政股、信息中心、人教股、办税服务厅、各农村分局
(3)配合省局做好12366纳税服务热线。
按照“全省统一、集中呼转、远程坐席”的模式,通过国税、地税协作,配合省局做好12366纳税服务热线。
逐步开通宣传咨询、电话申报、投诉举报等基本功能,并积极拓展办税短信提醒服务等功能,为创业服务提供涉税语音信息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
县局征管股
责任单位:
县局税政股、信息中心、税源管理科、各农村分局
5.切实保障创业者税收合法权益
(1)加大税法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大众媒体、互联网站、手机短信、税企座谈、上门宣传等形式,加大税收法规的宣传,重点宣传纳税人权利与义务,新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增强国税工作的透明度。
牵头单位:
县局办公室、征管股
责任单位:
县局税政股、信息中心、税源管理科、各农村分局
(2)深化纳税信用等级管理。
对纳税信誉好的企业优先评定高级别的纳税信用等级,享受更多便捷的办税服务和保障措施。
适当放宽纳税额标准,为纳税信誉好的中小企业提供绿色服务通道。
牵头单位:
县局征管股
责任单位:
税源管理科、各农村分局
(3)依法稽查、文明执法。
严格执行《江西省国税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规范稽查处罚行为。
最大限度减少检查次数,除上级布置专项检查、发票协查、群众举报等情况外,未经县局主要领导批准,一年内不得对同一纳税人实施两次以上的税务稽查。
推广电子查账软件,落实查前预案、限时检查、调账检查等制度,缩短检查时间,提高检查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对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牵头单位:
县局稽查局
责任单位:
纳税评估科、税源管理科、各农村分局
6.继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1)开展自查自纠,深刻剖析成因。
继续解决以下八个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官僚主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特别是审批项目偏多、环节过繁、时间太长的问题;二是部门和个人利益驱动,随意执法、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三是“小鬼难缠”、“中梗阻”的问题;四是不给好处不办事、“吃、拿、卡、要、报、占”的问题;五是履行职能缺位、错位、越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六是服务意识和态度较差,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七是缺乏诚信、失信失诺、“新官不理旧事”的问题;八是“文山会海”、“迎来送往”、应酬过多的问题。
对查找出来的问题不能就事论事,要深入剖析原因,抓住问题实质,研究解决办法。
牵头单位:
县局监察室
责任单位:
县局局内各单位、各农村分局
(2)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干部素质。
抓好学习型组织创建,开展大规模干部培训。
大力倡导服务之风,强化服务意识,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争当服务型干部;大力倡导创新之风,创新服务方式,努力建设创新型机关,争做创新型干部;大力倡导务实之风,廉洁自律,努力建设廉洁型机关,争做廉洁型干部。
健全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切实提升服务效能。
牵头单位:
县局监察室
责任单位:
县局局内各单位、各农村分局
(3)完善日常督查,及时处理投诉。
提高“百千万”被测评内设机构满意度。
拓宽纳税服务投诉渠道,不断完善纳税服务投诉制度,扎实做好日常投诉处理。
加大投诉受理和查处力度,加强对创业者和纳税人投诉以及监测点反映问题的督查督办,严肃查处一切影响机关效能、损害国税形象的人和事,以整齐的风纪、优质的服务、优美的环境、文明的形象赢得纳税人的信赖。
牵头单位:
县局征管股、监察室
责任单位:
县局局内各单位、各农村分局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0年1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主要任务是制定考评方案,认真评议考核,召开总结大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各单位要以六个方面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进行评议考核,县局将适时组织检查,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相关迎接省局、市局效能办评议考核的准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全县国税系统“创业服务年”活动由县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局效能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将“创业服务年”活动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分解落实职责和任务分工,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真正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推动“创业服务年”活动深入开展。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依托各种宣传阵地,利用各种宣传手段,营造全系统投身创业服务的良好氛围。
县局效能办将在县局内部办公网开辟创业服务年活动专栏和简报,及时反映全县国税系统服务创业工作动态和先进经验,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违纪违规行为。
各单位要做好信息编写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采写和编发工作,及时向县局效能办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信息,通过有力度有深度的宣传报道,推动“创业服务年”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
充分运用日常督查、明察暗访、受理投诉、发展环境监测等手段,发现并解决创业服务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县局领导要对分管科室以及挂点单位的服务创业工作加强指导和督促,各级效能办要切实履行职责,要经常性地对“创业服务年”活动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重督查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并及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
各单位在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中,要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善于总结,及时将服务创业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完善提高,形成服务创业的长效机制。
分宜县国家税务局 2010年2月20日印发
打字:
钟川校对:
监察室孙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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