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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说明
《中山市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写说明
《中山市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是中山市“十二五”专项规划之一,是中山市“十二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具体化。
一、规划编制背景
“十一五”时期,我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金融强省”的战略部署,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保险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我市金融业发展的意见》、《中山市加快金融业发展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发展资本市场推动企业上市的意见》、《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细则》、《中山市重点中小企业融资扶持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关于推动我市企业创业板上市的意见》等多个政策文件,大力扶持和鼓励金融业的发展,重点引进各类金融机构。
至2010年底,我市各类金融机构有85家(其中银行19家、保险37家、证券营业部17家、小额贷款公司6家、融资性担保公司6家),比2005年增加了45家;实现金融业增加值65.5亿元,比2005年末增长340%,金融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为9.33%。
金融业在我市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显著提升,已成为现代服务业中的重要产业之一。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金融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充分发挥金融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作用,为实现“三个一百”战略目标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我局与电子科大中山学院金融研究所合作,研究制定《中山市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二、规划编制依据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金融业专项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印发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2010〕16号)、《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金融产业建设金融强省的若干意见》(粤发〔2007〕15号)。
三、规划编制过程
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的编制,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对“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于2010年4月开始进行规划编制工作,主要经历了五个阶段的编制过程:
一是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及规划大纲阶段。
2010年4月,主要制定了专项规划大纲及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对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规划体系、编制要求、参与编制部门分工及进度安排等都作了明确部署;规划大纲对金融业规划的框架结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战略任务、措施保障、重大建设项目等都作了框架性的描述。
为中山市“十二五”金融业发展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序推进、正确把握金融业发展规划编制的方向和水平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是组织规划重大问题的前期调研阶段。
4月底至6月,主要是做好专项规划大纲的修改及规划重大问题的前期调研工作。
三是编制专项规划的初稿形成阶段。
7月至10月,首先由专项规划起草小组经过调研,根据规划编制大纲,拟定专项规划初稿;并对初稿进行反复修改、听取相关部门、有关专家学者意见,多次对专项规划进行修订形成初稿,提交“十二五”规划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是专项规划编制的修订成稿阶段。
11月至12月主要是根据市“十二五”规划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会同各相关单位对专项规划进行反复修改、论证,使专项规划与总纲规划相关内容及涉及指标相互衔接,最终定稿报市“十二五”规划办。
五是专项规划终审的修改完善阶段。
2011年3月9日专项规划经市“十二五”规划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了较高评价。
此后,规划组根据专家的修改完善意见及最新的统计公报数据,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以报市长办公会审议。
规划送交薛书记、邓常务、谢常务审阅,并得到了肯定。
四、规划框架结构
《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由五部分部份组成。
第一部分,“十一五”金融业发展现状。
主要阐述我市金融业基本情况,“十一五”金融业发展现状及评价,并指出了金融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二部分,“十二五”金融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主要阐述了我国金融业发展已进入加速发展阶段,中山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特殊的区位优势为加快推进金融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中山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金融业发展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与此同时,我市金融业发展也将面临区域竞争压力增强等诸多问题的挑战。
第三部分,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主要阐述了我市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四部分,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我市金融业创新发展的主要任务是:
推进城乡金融服务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地方金融产业的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发展;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例;大力培育和完善金融市场,提高金融业增加值在服务业中的占比;加强“诚信中山”建设,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
包括领导组织保障、制度环境保障、人才队伍保障和政策支持保障等四项保障措施。
五、规划征求意见情况
中山市“十二五”金融业发展建设专项规划是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具体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的主要依据。
因此,为了使规划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导向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深做实专项规划,确保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序展开。
我们一方面做到责任明确,分工负责,措施保障。
另一方面按照市政府对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的编制过程听取了多方面的意见,分别向市委宣传部、政研室、发展改革局、经信局、科技局、民政局、公安局、人保局、国土局、农业局、外经贸局、审计局、统计局、法制局、气象局、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中山中支、中山银监分局、火炬区、东区、小榄、三乡、保险行业协会、银行业行业协会、证券协会等单位征求意见。
人民银行中山中支的意见有两点:
1、关于区域金融融合问题,建议以通存通汇通兑同城化和信贷抵押登记为突破口,推动珠中江金融服务同城化。
经研究予以采纳,在《意见》的任务的第一点加入上述内容;2、关于金融业发展扶持政策问题,建议明确对各项贷款中涉农贷款和10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比例较大的金融机构进行奖励。
我们认为具体的奖励应在实施细则考虑,因此不予采纳。
财政局的意见:
鉴于《2011-2015年中山市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中府[2011]3号)已经出台,建议将《意见》第三部分有关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设立规模及使用范围的表述按中府[2011]3号文对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额度及子项目的安排进行列示。
我们研究后认为,具体额度和子项目安排拟在实施细则明确。
政研室意见有三点:
1、建议在主要任务中增加风险投资内容。
经研究,在《意见》的任务的第二点加入上述内容;2、建议进一步明确各主要任务的发展目标。
我们认为,发展多少家小额贷款公司、多少家村镇银行等受国家的宏观调控控制,具体的指标较难确定,因此不予采纳。
3、建议对文字进一步提炼。
我们已采纳,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重新修改。
2011年3月,专项规划编制组专门听取了广东省金融业“十二五”规划专家组的建议,和省金融业“十二五”规划内容进行了对接。
专项规划编制组对所有意见进行认真整理和归类,并经过十多次的反复研究、修改、调整、完善形成此稿。
六、评审意见
2010年10月,召开了专家评审会,组长为广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法规处处长聂林坤。
评审组认为,规划认真总结了“十一五”期间金融业发展状况,客观分析了“十二五”金融业发展面临的形势,明确提出了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对发挥金融业在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作用,具有现实指导作用。
规划报告提出以建设城乡金融服务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为突破口,以做大做强地方金融产业、打造资本市场“中山板块”、优化金融资源空间布局为抓手,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快金融人才建设为重点,研究和推进各项政策措施是正确的。
同时对规划文字简洁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
评审组充分肯定课题组的研究水平,认为规划报告重点突出,兼顾全面,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符合中山市的经济发展实际,一致同意通过课题评审。
并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重视课题成果,制定相应措施加以落实,以切实推进金融业发展。
七、规划论证
2009年我市生产总值(GDP)1564.43亿元,人均GDP为61999.52元,已达到发达国家的下限水平;常住人口人均生产总值62225元,折合9109美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061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088元。
随着各级政府对民间资本的鼓励与引导,我市充裕的民间资本为金融业进一步发展特别是民间金融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金融业增加值指标。
“十二五”期间,我市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为34.5%,到“十二五”末,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59%,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为9.33%,并且呈上升的趋势。
我们参考了佛山、东莞等周边城市的指标,结合我市地方金融发展的趋势,确定了到“十二五”末,金融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为16%,金融产业增加值占GDP和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达到5%和11%的目标。
(二)本外币存贷款指标。
根据人民银行中山中支及中山银监分局的预算,“十二五”期间,存款年均增幅达到15%是可行的。
长期以来,我市的存贷比偏低,2010年末存贷比为51.5%。
我们预定存贷比的目标为60%,据此推算,“十二五”期间本外币贷款年均增幅应达到17%。
(三)IPO及增发、配股累计募集资金额。
“十二五”末,我市已上市的企业为12家,募集资金127亿元。
按市政府的要求,“十二五”期间,我市新增上市公司38家,每家IPO平均估算10亿元,再考虑增发、配股募集的资金,我们设定的指标为500亿元。
(四)保险费收入、保险深度、保险密度。
“十二五”末,我市保险费收入为73.4亿元。
有研究报告表明:
一个地区GDP年均增幅在9%左右的,保险业的增幅应在12.3%左右较为健康。
“十二五”期间,我市GDP增速设为10%,经与周边城市进行对比,并考虑到我市保险业基数较低的因数,我们设定保险业的年均增幅为15%。
到“十二五”末,我市GDP为2799亿元,常驻人口为257.5人,保险费收入约为147.6亿元,据此计算保险深度为5.27%,保险密度为5732元/人。
我们确定“十二五”期间,我市保险费收入增幅为年增长15%,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分别达到5%和5800元/人。
八、规划与市“十二五”规划、广东省金融业“十二五”规划对接说明
(一)与市“十二五”规划对接说明
1、市“十二五”规划提出了打造“一主三副多节点”。
与之相对应,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优化金融资源空间布局,推进东区金融集聚区建设;推进火炬区科技金融结合实验区建设;推进小榄城乡金融服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推进三乡镇金融支持经济转型升级试验区建设。
”
2、市“十二五”规划提出了“以网络化和现代化为引领,构建综合交通新格局”。
与之相对应,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加大对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的信贷投入;优化已有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源,成为市政基础设施的市场化融资平台;鼓励保险机构以债权、股权等方式投资我市交通、通信、物流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
3、市“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全面推进经济转型升级”。
与之相对应,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支持经济转型升级;打造资本市场“中山板块。
”
4、市“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
与之相对应,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推进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着力发展风险投资,打造资本中山;大力发展创业贷款,建设创业型城市。
”
5、市“十二五”规划提出了“推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与之相对应,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创建城乡金融服务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推动健康保险发展,完善医疗卫生保险体制;加快发展养老年金保险和医疗补充保险,完善社会保险体制。
”
6、市“十二五”规划提出了“以创建历史文化名城为契机,建设文化强市”。
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重点支持文化、旅游、家政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产业的发展。
”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
“十二五“期间,我市IPO及增发、配股累计募集资金达到500亿元,各类产业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规模达到100亿元,年平均新增贷款300亿元,将为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注入“核动力”。
(一)与广东省金融业“十二五”规划对接说明
1、创建城乡金融服务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已纳入广东省金融业“十二五”规划。
2、新增村镇银行家数、新增小额贷款公司家数、新增融资性担保公司、上市公司数量、金融控股公司已纳入广东省金融业“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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