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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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实施方案
市排管办领导干部
廉洁自律预警机制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有效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以下简称预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根据市纪委办公室《合肥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实施细则》(合纪办【2010】20号)、市建委《合肥市城乡建委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实施办法》(合建监【2012】4号)等规定,本着立足防范、强化监督、有错必纠、保护挽救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预警机制,是对反映办中层干部廉洁自律问题的来信来访、社会舆论与群众意见需要了解澄清情况,对不能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以及发现苗头性问题或具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办中层干部需要给予警示的,通过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三项制度,实行超前防范,及时发现问题,有效纠正错误。
第三条预警机制实施主体为办纪委,具体工作由组织人事科负责。
第四条谈话函询制度是对反映办中层干部廉洁自律问题的来信来访、社会舆论与群众意见需要了解澄清情况的,进行谈话或函询。
第五条警示诫勉制度是对办中层干部廉洁自律中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纠偏,终止其错误行为。
第六条责令纠错制度是对已经造成错误事实,构成轻微违规违纪的办中层干部,进行批评纠错,使其认清问题危害,切实改正错误。
第七条预警线索的收集和处理
(一)线索收集。
预警线索来源的渠道主要有:
群众信访举报发现的问题;上级交办的问题;在案件查办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在工作中发现和掌握的问题;领导干部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新闻媒体披露的问题等。
(二)线索处理。
办纪委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类预警线索进行筛选、分流和处理。
属上级管理的,及时上报;属本级管理的,直接处理并提出预警。
预警结束后,办纪委将预警情况向预警线索来源部门通报。
(三)确定预警对象。
办纪委对预警线索进行排查后,填写预警对象审批表,提出预警建议。
属于谈话函询的,由办纪委书记审批并组织实施;属于警示诫勉的,由办纪委书记审批并组织实施,必要时提交办党委会研究确定;属于责令纠错的,经办党委会研究确定,并报办党委书记同意后,由办纪委书记组织实施。
对需要开展预警工作的,一般在办领导批准之日起,7日内组织实施。
第八条实施预警的方式方法
主要采用书面和谈话方式,使用统一规范的文书,履行相关手续。
(一)书面预警。
办纪委通过发询问函、警示诫勉通知书、责令纠错通知书等方式,告知预警对象群众反映或存在的问题,提出要求。
(二)谈话预警。
实施谈话预警要严格按照一定的组织程序开展,确保谈话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1、制定谈话方案。
办纪委就预警对象存在问题、主要错误事实及整改要求等列出谈话提纲,提交主谈人。
2、确定谈话人员。
谈话必须有两人以上参加,主谈人,一般为办纪委书记;必要时,请办党委书记参加。
3、通知预警对象。
办纪委书面通知预警对象本人,要求其按规定时间到达谈话地点。
4、实施预警谈话。
要向谈话函询对象核实了解群众和社会反映的问题,并提出要求;向预警诫勉对象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向责令纠错对象指出错误事实,帮助查找原因,严肃批评教育,提出整改要求。
预警谈话要做好记录,经预警对象本人核实签字后,统一归档。
5、填写预警工作登记表。
谈话结束后,办纪委填写《预警工作登记表》,对于谈话函询对象,在表中反映其承诺情况;对于警示诫勉或责令纠错对象,提出整改要求,报办纪委书记批准,发出警示诫勉通知书或责令纠错通知书。
6、对预警对象实施首次预警谈话后,问题没有说明清楚的,或者思想认识不到位的,可以针对相同问题进行复谈,切实达到预警效果。
第九条监督整改
(一)谈话函询对象,在接到预警询问函或接受预警谈话后,应在7日内将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情况以书面形式交办纪委。
(二)警示诫勉对象,在接到警示诫勉通知书后,应在7日内将个人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交办纪委。
(三)责令纠错对象,在接到责令纠错通知书后,应在7日内将个人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交办纪委。
特殊情况需延期的,向办纪委说明情况后,由办纪委填写延期整改审批表,经办纪委书记批准后,发出延期整改通知书,可延长30日,最长不得超过60日。
(四)办纪委对警示诫勉和责令纠错对象的整改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跟踪监督和回访。
对达到整改要求的,提出意见,报办纪委书记批准后解除预警。
第十条结果运用
(一)谈话函询和警示诫勉对象的预警情况可以根据需要在办内部进行通报。
(二)对谈话函询对象,谈话后如群众仍有反映,经调查问题属实的,可转警示诫勉、责令纠错;对警示诫勉对象,如整改不力、错误蔓延的,转责令纠错或组织处理。
(三)责令纠错对象的预警情况将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在整改期限内,预警对象不得评先评优和提拔使用。
整改期满,错误没有得到纠正,按有关规定,转立案查处或组织处理。
第十一条资料归档
预警工作结束后,按照一人一卷的要求,将相关资料整理后统一归档备查。
第十二条 建立由办纪委牵头,组织人事科、综合科、计财科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预警工作联系会议,不定期通报情况,研究工作。
第十三条将建立预警机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实行表彰和责任追究。
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中层干部履行预警机制工作职责情况;
(二)中层干部成员实施预警机制工作情况;
(三)群众信访报涉及预警内容的处理情况;
(四)相关配套制度建设情况。
第十四条要严格遵守预警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出现下列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责任:
(一)对应预警的问题压瞒不办的;
(二)对反映问题线索具有可查性的,不经核查而直接予以谈话提醒的;
(三)对应当给予纪律处分,而以预警代之的;
(四)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
(五)其他问题。
第十五条本办法实施对象为办中层干部。
第十六条本实施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市排管办纪委预警对象审批表
编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工作
单位
职务
预警
类型
预
警
事
由
组织人事科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主管领导意见
备注
附件二:
市排管办纪委预警询问函
合排办预警询 号
同志:
根据市委办公厅《关于转发〈合肥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暂行办法〉的通知》,决定就
问题对你进行函询,请在7日内向市排管办纪委作出书面说明,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附件三:
市排管办纪委警示诫勉通知书
合排办预警诫 号
同志:
根据市委办公厅《关于转发〈合肥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决定就
问题对你进行警示诫勉,请在7日内将个人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市排管办纪委,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附件四:
市排管办纪委责令纠错通知书
合排办预警纠 号
同志:
根据市委办公厅《关于转发〈合肥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决定由你对所犯
的错误进行限期整改,请在7日内将个人整改报告以书面形式报市排管办纪委,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附件五:
市排管办纪委预警工作登记表
编号:
实施
对象
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单位
职务
电话
政治面貌
预警
情况
预警
时间
预警
方式
预警实施(谈话)人
预警内容
预警结果
人事科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主管领导意见
备注
附件六:
市排管办纪委预警延期整改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
职务
首次整改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延长整改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延期
整改
事由
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意见
备注
附件七:
市排管办纪委预警回访登记表
回访
对象
工作单位及职务
回访人
回访时间
回
访
情
况
人事科
意见
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意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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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干部 廉洁自律 预警 机制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