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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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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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工程建设技术管理工作,规范和明确技术管理行为和职责,做到施工管理科学组织、精心安排、规范操作、文明施工,根据《石长铁路复线站前1标工程指挥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施工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技术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证施工生产正常有序进行,实现优质、安全、快速、高效地完成石长铁路增建第二线站前1标工程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三条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各级技术负责制和责任制,抓好工程测量、设计文件审查、施工图交接、管理、审核会审及现场核对、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工报告编制、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变更设计、技术资料、文明施工、施工技术总结、竣工文件的编制等工作。
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必须看重责任,明确职责,自觉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建立健全技术负责制和责任制
第一条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技术负责制和责任制。
总工程师全面负责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日常管理统一归技术质量部负责。
根据本项目的施工特点制定项目技术管理目标,确定项目技术质量部组织机构、人员,规定职责权限,按技术管理目标分解责任到人,不能出现技术责任盲区。
形成一级主管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制度。
各级工作职责必须上墙,每位责任人要熟知自己的职责,达到说得出,做得到,认真履行。
第二条项目部技术人员、测试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与工程规模相适应,工程部、技术质量部必须配有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以及其它必备的办公用品,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以满足工作要求。
第三条项目部施工的每项工程,必须有明确的技术负责人,并对该项工程技术交底、测量、技术资料负责到底。
制定技术责任追究制度和奖罚制度。
第三章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职责与责任
1.施工测量的基本工作内容:
交桩与施工复测;施工控制测量;施工放样测量;施工过程检测;沉降观测;基桩测量;质量检测测量;竣工测量。
2.施工前有交桩、有复测、有加密测量、有加密复测,施工中有放样、有复核、有检查。
竣工后有贯通测量、埋好桩橛,做好竣工资料,复核人检查签字。
测量工作有交底(技术干部根据图纸规范编制),有复核(测量队长、工程管理部部长或总工),有作业指导书(测量队根据交底及规范编制,包括任务依据、规范依据、精度要求、出测前准备、仪器检校、计算或平差软件、方法等),有验收(技术干部及施工队负责人现场验收),有交底反馈(测量队反馈测量放样成果),有复核检查(测量队会合监理工程师换手复测),有小结,单位或阶段工程完工后有测量放样技术总结(包括人员设备、时间日期、放样成果、精度分析、平顺性检查、计算或平差过程、原始记录等)。
3.项目部总工程师分管测量工作,工程管理部部长和测量队长对本管区的测量工作负直接责任。
4.项目部根据施工需要配齐专职测量人员,实行测量工岗位责任制。
设专职测量工程师(测量队长)负责测量工作,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持证上岗。
测量人员要树立为施工服务的思想,明确职责,熟悉铁路的测量标准和精度要求,精通测量业务,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精心操作、确保测量放样的准确。
5.主管工点的技术干部和测量人员对本工点测量工作负全责。
因工作失职,出现测量错误,造成损失乃至工程报废者,按不同岗位责任予以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二条施工桩橛交接和开工复测
施工桩橛交接和施工复测是施工的关键性工作,应在指挥部牵头下进行,安排专人负责。
CPI、CPⅡ复测由指挥部统一组织实施;线下水准及平面加密(CPⅡ加密、二等水准加密)测量由项目部组织(或委托)实施并报监理审批指挥部备案;线下水准及平面加密(CPⅡ加密、二等水准加密)测量换手复测由项目部组织(或委托)实施并报指挥部。
负责复测工作和测量控制网布设的测量工程师,应完善交接桩和复测手续,对各种数据反复核对,避免出现测量差错,做到工作万无一失。
工程管理部负责对复测成果和测量控制网布设资料进行审核上报。
测量工程师在交接桩及开工复测中应从以下方面做好工作:
1.交接桩
石长铁路增建第二线站前1标控制点包括CPI基站点、CPⅡ、二等水准点、二等水准深埋点,CPI基站点、CPⅡ、二等水准点、二等水准深埋点交接后由各施工作业队负责维护,控制点丢失或损坏后,要及时补埋或修复,并进行补测,补测结果要及时上报指挥部审核备案。
铁路工程相关资料有:
曲线表(转向角、半径、缓和曲线长、曲线总长、五大桩里程、夹直线长、交点里程、交点坐标、方位角等),二等水准基点表(距线路里程、位置描述),控制桩表(各控制点里程、控制点示意图、角度、距离),线路逐桩坐标表(曲线五大桩坐标、每20m、10m及墩台中心坐标),高斯分带表、断链表,标高表,坡度表,竖曲线表,导线点坐标表,线路平面图、纵断面图、横断面图等。
项目部要对曲线表、高斯分带表,线路逐桩坐标表、断链表,标高表,坡度表,竖曲线表,二等水准基点成果表、CPI基站点、CPⅡ、CPⅢ点坐标成果表,线路平面图、纵断面图、横断面图等设计文件及时进行复核,并进行现场核对,审核有问题后要及时汇报指挥部,请指挥部对存在问题进行复核。
2.开工复测
铁路工程开工复测内容:
2.1复测设计院所提交的二等水准基点、CPI基站点、CPⅡ点位的稳定性。
2.2线下水准及平面加密测量。
2.3线下水准及平面加密测量换手复测。
2.4里程桩测设,曲线五大桩计算复核,水准基点高程复核测量,纵横断面测量,桥墩台位置测量,线路中心桩测量,管段分界桩平顺性检查测量,高斯分带部位分界桩平顺性检查测量,断链桩测量,征地界桩测量,便道测量等。
2.5需要拆迁的建筑物、农田水利设施、树木、三电等,应进行实地调绘,并列表填写建筑物类别、坐标、数量及所属单位等,并报相应的征地拆迁、三电迁改部门。
2.6施工取土场、弃土场、施工便道和附属工程所占用的农田,应进行实地调查测绘,并应标记农田类别及所属乡或村的分界线。
2.7桥梁墩台位置、涵洞轴线位置、互通式立体交叉与现场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2.8复核改建公路的路线。
2.9对桥梁跨越公路、铁路跨越公路、三电跨越铁路和铁路跨越三电时,应现场实地测量桥梁下、三电下净空是否达到要求。
第三条测量复核制度
控制测量及施工放样,必须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或两人换手复测进行,测量资料和数据的计算必须经两人交叉复核,其测量误差必须符合《暂规》及设计及质量检验验收标准要求。
测量应做到:
1.基本要求
1.1所有测量记录应采用测量专用记录薄。
1.2一切原始测量记录、计算必须在现场记注,做到记录真实、记录明确、计算清楚、字迹清洁、整齐美观,不得涂改、擦改、转抄、撕毁,更不得事后凭记忆补记。
1.3记录薄必须编列页次(第几页、共几页)、注明观测者、记录者、观测日期、起迄时间、气象条件、成象条件、使用的仪器,并应详细记载观测时的特殊情况。
1.4水准测量中,若原始记录有错,应以单线划去,在其下方另起一格写出正确数字或文字,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但一测站内不得有两个相关数字连环更改,作废的测站划去亦应注明原因。
1.5水平角观测,秒值读记错误应重新观测,度、分读记错误可在现场更正,但同一方向盘左、盘右不得同时更改相关数字。
1.6距离测量中,厘米及以下数值不得更改,米和分米的读记错误,在同一距离、同一高差的往、返测或两次测量的相关数字不得连环更改。
1.7导线测量中,凡更正错误,均应将错误数字、文字整齐划出,在上方另记正确数字和文字。
凡划改的数字和超限划去的成果均应注明原因和重测结果的所在页数。
1.8出测前必须进行圆水准泡、2C差、归零差、i角、基座(水准器、对中器)、水准管、视准轴、横轴、竖轴检查,全站仪常数、棱镜常数检查,必要时进行日常校正,并进行记录。
1.9温度计、气压计、湿度计读数必须随时记录,并在每测站读数变化时输入仪器进行改正。
1.10观测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和检查外业观测手薄,检查手薄中所有计算是否正确,观测成果是否满足各项限差要求,确认观测成果全部符合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计算。
1.11加密点、CPI点、CPII点、水准点的名称,必须记载正确。
同一点名不同坐标系中及在各种资料中和设计及现场必须一致。
1.12工点技术干部负责施工放样交底,所有测量资料必须由测量队长复核签字,杜绝无复核或代签字等现象。
1.13未经复测和复核的桩橛不得交付施工使用,重要桩橛按规定设置护桩,并经常进行复测。
测量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处理,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有记录。
2.定期控制测量及线下加密测量及复测完成后需提交的资料
2.1精测网复测技术设计书。
2.2控制测量说明:
任务依据、技术标准、测量时间日期、作业方法、人员设备、坐标系统、布网情况、高斯分带情况、数据处理方法、控制网测量精度要求、复测点现状分析、复测资料尚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方法、复测结论等。
2.3控制网布网示意图。
2.4起算点的点号、坐标。
2.5水准高程、导线坐标成果。
2.6闭合差情况及精度统计。
2.7高程控制网高差成果,包括点号、距离、往返测高差、往返测不符值、每千米偶然中误差、复测高差和设计高差的成果比较。
2.8平面控制网坐标成果,包括点号、平面坐标、坐标中误差、点位中误差、点对的坐标方位角及精度、平面边长及精度、复测基线、坐标成果和设计成果的比较。
2.9高程控制网高差成果,包括点号、距离、往返测高差、往返测不符值、每千米偶然中误差、复测高差和设计高差的成果比较。
2.10相邻施工作业队连接点平顺性检查及测量公用桩协议。
2.11平面:
基线报告、闭合环报告、约束和无约束平差报告;高程:
水准测量原始观测数据。
2.12平面测量和水准测量的观测手簿。
2.13贯通误差(桥轴线精度)估算。
2.14施测单位的测绘资质证书。
2.15仪器设备的鉴定证书。
2.16技术总结。
3.沉降变形观测
3.1沉降变形观测可由项目部委托有甲级资质的测绘公司进行技术指导及数据处理;
3.2沉降变形观测严格按批复的设计测量方案实施;
3.3项目部负责单位工程沉降变形观测方案的制定并报监理单位审核后实施;
3.4项目部负责单位工程沉降变形观测报告的提交。
4.连续梁徐变观测
4.1徐变变形观测严格按业主批复的设计测量方案实施;
5.附属工程、给排水设备、通信及电力沟槽、房屋建筑、接触网杆等工程测量
5.1项目部按设计要求完成测量工作,报驻地监理复测确认合格后,经总监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5.2工程完成后,项目部进行测量,报驻地监理复测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程施工。
第四条竣工测量
1.线路竣工测量
1.1进行中线测量和高程测量,并需贯通全线里程和高程。
1.2线路中线贯通测量时,线路中线应与桥涵建筑物中线相符合。
在有桥梁涵洞的地段应从桥梁的中线向两端引测贯通。
贯通测量后的中线位置应符合路基宽度的要求。
1.3高程竣工测量应以二等水准基点、深埋点及基岩点为基础,将水准基点和施工增设的临时水准点位移于稳固的建筑物上或接近线路的基岩上(桥台、和涵洞的帽石上),若在基岩、桥台、和涵洞的帽石上设置水准基点时,应用錾刀再上面凿成凸出球面或凹槽,并加填红油漆,旁边写明编号。
1.4断面竣工测量时,路基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宽度;侧沟的深度、宽度与设计值之差不得大于5cm;路堤护道宽度与设计值之差不得大于10cm。
1.5路基高程和曲线横向闭合差均不应大于10mm/150米。
1.6铁路中线每隔10m测设一点,应注明里程,及百米桩、五大桩、长短链桩。
1.7百米桩、公里桩、桥涵标志桩、地界桩等位置的测量和埋设。
1.8竣工测量的资料包括曲线表、控制桩表、水准基点表、坡度表、竖曲线表、全线统一里程表、逐桩坐标表、逐桩高程表等。
2.桥梁竣工测量
2.1测定墩距:
可用钢尺与全站仪同时进行,每跨的测定结果与设计墩距相比较不应超过2cm。
2.2墩、台各部尺寸的丈量:
以墩顶纵横十字线为依据,丈量墩顶的长度、宽度和支撑垫石的尺寸及位置,其差值不得超过1cm。
2.3支撑垫石及墩帽的高程:
用水准仪从一岸的永久水准基点起,经过各个墩顶,然后到另一岸的永久水准基点闭合。
为提高精度,需隔墩架设水准点,水准路线往返观测,往返观测仪器架设在不同的墩台上,其闭合差应满足要求。
每个墩顶需测五个高程(十字线中心、四个垫石角)。
2.4以纵横十字线为依据,精确测绘出垫石上各预留孔的位置与深度以及防震落梁孔的位置与深度。
2.5根据纵横十字线在支撑垫石上用墨线弹出架梁用梁端线。
第五条测量仪器
建立测量仪器的使用、维护、检定、校准等制度。
测量仪器状况良好是保证测量准确的前提。
项目部加强对仪器的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经常对仪器进行保养,按规定进行校正和周检、年检,所有仪器严格在检定有效期内进行使用,确保精度满足要求。
出测前检校是必要的,出测前检校必须做好记录。
各种测量仪器资料均分项保存建档,建立仪器台帐,做到目录清晰,内容齐全,帐物相符。
测量放样交底
建筑物名称
放样里程
放样部位
放样点
关系示意图
放样
点位标高
备注
测量队长:
技术员:
复核:
日期:
第四章试验管理制度
第一条机构设置
试验管理机构在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项目部根据主要工作内容设立工地试验室,在指挥部中心试验室的领导下开展业务工作。
试验人员必须能满足施工现场管理需要,并保持相对稳定。
工地试验室的人员调动,必须报指挥部中心试验室批准。
第二条管理制度
具体详见《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石长铁路增建第二线站前1标石长五项目部试验管理办法》。
第五章施工图审核管理制度
第一条施工图审核是工程施工中技术管理的重要环节。
为规范施工图审核过程,确保图纸在使用前得到有效审核,及时发现设计缺陷和错误,避免技术失误和质量事故,特结合集团公司、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核是指施工单位收到建设单位交付的施工图后、在开工和交付现场使用前,对施工图进行检查核对的活动。
包括现场核对和图纸审核。
第三条特大桥、大桥、深水基础桥梁、隧道、特殊路基、整体跨度大于10m的顶进桥涵等构造物作为图纸审核的重点项目。
对重点项目的图纸审核,应按照单位工程进行施工图审核记录。
第四条施工图审核由总工程师负责,工程管理部、项目部技术质量部为责任部门。
第五条总工程师负责本项目施工图审核工作,组织技术、工程、测量、试验、计划、物资等部门对收到的施工图进行现场核对和图纸审核,并提供所需的标准图、定型图、参考图。
第六条在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由技术质量部门汇总形成书面资料,报指挥部工程管理部审核汇总后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联系解决。
技术质量部门应负责建立健全图纸审核制度,形成、保管施工图审核记录,以供各方面检查和进行责任追溯。
第七条施工图审核的范围包括:
1.设计单位及业主提供的各项建筑物、设备和有关附属建筑物的施工图表、工程数量表和设计说明;
2.变更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
3.设计单位及业主提供的与设计图纸相关的其它资料。
第八条施工图审核流程
第九条现场核对
1.在完成现场交接桩,经贯通复测无误,且施工图已到位的情况下,应立即组织现场核对。
2.现场核对主要内容
地形地貌与设计图是否一致;地质情况与设计图是否一致,尤其需注意是否有滑坡体、堆积体、采空区等不良地质;与既有线的关系,尤其要注意桥梁、涵洞等结构物对既有线的影响;需重点优化的工点或部位,特别是需进一步优化的桥梁墩台位置及防护、路基挡护及排水系统、涵渠新增、取消、移位、改孔、方向、标高和功能兼顾等;其他对工程施工技术难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有影响的因素。
3.组织形式
现场核对由项目总工安排作业队技术负责人进行,其中重点项目的现场核对应由项目总工组织并参加。
项目测量大队应参与现场核对。
应按施工图进行现场放样,涵渠标出轮廓线及出入口标高;桥梁标出墩台(特别是跨越重要道路及其他建筑物两侧的墩台)位置、轮廓线;路基挡护构筑物轮廓线等。
4.现场核对记录
包括《桥梁工程设计现场核对表》、《涵洞工程设计现场核对表》、《路基工程设计现场核对表》、《隧道工程设计现场核对表》等,详见附表;
第十条图纸审核
1.图纸审核在现场核对的基础上进行。
2.图纸审核主要内容:
结构物尺寸、坐标位置是否正确,有无矛盾,建筑结构与设备安装、地下管线等有无矛盾,预留孔洞和预埋件位置是否正确,设计所用标准图、定型图、参考图等有无作废或错用,分项工程数量是否遗漏,汇总数量有无错误。
其中审核的重点是:
桥梁跨径、偏心、预偏心、墩台基础标高和垫石标高,路基的曲线加宽,对既有线的影响等。
3.组织形式:
图纸审核分初审和会审。
初审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技术人员采用背靠背的方式进行,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由审查人员在图纸上用铅笔进行标注,并进行汇总,提出施工图纸初审意见。
项目部测量大队应参加对图纸的初审,重点审核测量数据的完整性和符合性,提出初审报告。
初审完成后,由项目总工程师安排技术质量部长、工程管理部长对初审情况进行复审,并召集初审、复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会审,形成会审记录。
4.图纸审核记录:
施工图纸初审、复审、会审记录;施工图纸会审报告。
第十一条施工图审核纪录的填写
重点项目应当单独填写,存在有设计缺陷等其他问题的应当单独填写,其他一般工程可以按照1~2km为一个单元填写。
第十二条施工图审核责任制
1.所有施工图纸在使用前必须经过审核,经项目总工程师签署意见并加盖“施工图已审核”标识图章后方可使用,参见附图。
2.对设计单位分期提供的设计图纸、资料要分批进行审核。
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得到澄清或修改后方准使用。
图纸初审、复审要形成审核意见,会审要形成会审记录,参与图示审核过程的人员均应在审核记录上签字。
3.施工图纸审核形成的质量记录应作为受控文件管理,工程完工后报局指挥部统一移交公司工程管理部存档备查。
4.重点项目施工图审核记录必须在开工前上报指挥部工程管理部备案。
存在设计缺陷或其他问题,须指挥部协调解决的须及时书面上报指挥部汇总上报。
第十三条奖励与惩罚
项目部每年对图纸审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对能够认真落实图纸审核制度的人员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项目总工2000元以内的奖励,主要参与1000元以内奖励;对未能有效落实本制度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项目总工2000元以内的罚款,直接责任人1000元以内的罚款;对图纸审核马虎了事,未能发现图纸存在问题造成工程问题的,将根据造成后果严重程度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
第十四条附则
本办法由技术质量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图:
附表1:
桥梁工程设计现场核对表
编号:
标段:
年月日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原设计情况:
核对内容
核对情况
核对意见
1
图纸到位情况
2
桥式结构设置的合理性
3
桥位位置的合理性
4
墩台位置(含桥台高度)
5
孔跨布置(有无增加或减少孔跨的可能)
6
基础类型的合理性(含其顶面与原地面高差)
7
是否处于岩堆、滑坡体上
8
弃土位置是否合理
9
通航条件
10
公铁立交情况
11
与地方既有道路、水系关系(标高及平面位置)
12
台后路堤有无特殊措施
13
墩台基坑、边坡防护是否合理
14
地质补勘工作情况
备注(需要注意的情况)
测量主管:
施工作业队技术主管:
项目总工程师:
其他参与人员:
附表2:
涵洞工程设计现场核对表
编号:
标段:
年月日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原设计情况:
核对内容
核对情况
核对意见
1
图纸到位情况
2
基础类型及基底处理情况
3
是否处于岩堆、滑坡体上
4
弃土是否合理
5
孔跨、净高是否满足要求
6
与相邻路基排水情况
7
附近有无增减(合并)的可能
8
进、出口与地方既有道路、水系关系(标高及平面位置)
9
地质补勘工作情况
备注(需要注意的情况):
工点主管工程师:
技术质量部长:
施工作业队技术主管:
项目总工程师:
其他参与人员:
附表3:
路基工程设计现场核对表
编号:
标段:
年月日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原设计情况:
核对内容
核对情况
核对意见
1
图纸到位情况
2
基底处理方案是否合理
3
基底加固措施是否需要增加或减少
4
支挡类型及设置是否合理
5
特殊土路基采取措施情况
6
取、弃土场的设置是否合理
7
土石方调配是否科学
8
对原有水系及道路的破坏恢复措施是否合理
9
是否需以桥代路
10
是否需以隧代路
11
地质补勘工作情况
备注(需要注意的情况)
工点主管工程师:
技术质量部长:
施工作业队技术主管:
项目总工程师:
其他参与人员:
其他参与人员:
附表5:
施工图纸初(复会)审记录
名称
里程
图号
日期
参加人员
(签字)
审核记录:
施工图已审核
责任人
(手写签字)
尺寸:
6×2cm字体:
宋体小二号和四号
【施工图审核章示意图】
第六章优化设计制度
第一条优化设计是工程项目中标后开工前,配合设计单位应做的一项重要工作。
目的是协助设计单位完善设计、快出蓝图、变更工程数量,便于施工组织,求得最佳效益。
优化设计的程序和原则:
1.优化设计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技术质量部牵头,合同管理、物资设备等部门配合组织实施。
2.优化设计工作要在现场勘察、图纸审核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后的方案要确保结构稳定和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
3.根据合同及工程造价确定优化方向。
第二条优化设计的重点
1.路基工程
1.1进行路基断面实测,复核设计的土石方工程数量。
1.2复核表层土(一般多为腐植性土壤)是否被设计考虑(表层土需远运外弃),需增加的填土量是否被计列。
1.3设计土石方分界线及地质分类是否符合实际。
1.4取土场及弃土场位置设计是否合理,尽量避免“舍近取远”或场地不能使用。
1.5设计中土石方调配方案是否合理,尤其是跨标段的调配要尽量避免。
1.6以挖作填地段的填料是否合格。
1.7路基附属土石方在路基成型后,应增加外运运距。
1.8软弱地基及其他特殊路基的设计和处理措施,包括数量、范围及施工处理方法是否给足。
1.9地面挖树根、清草皮及清除拆迁建筑垃圾数量是否计列。
2.桥涵工程
2.1设计的桥涵数量、位置、孔径能否满足汇水面积要求。
可采用以桥代替涵洞群、以长桥代替短桥群优化方案,完善沿线排水系统。
2.2立交桥梁要满足沿线居民生活、生产方面的需求。
2.3桥涵所处位置的地质状况需进行复核,软基地段钻孔、沉井施工的加强措施设计是否计列。
2.4根据当地水保环保要求,钻孔泥浆需增加外运费用。
2.5桥涵设置需考虑改河改移护田等工程措施设计是否计列。
2.6特殊结构桥梁(水中墩、特种梁、悬灌梁、运营线桥梁等)的大临设施及工程量满足施工要求。
第七章方案优化和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第一条方案优化是指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阶段对工程项目人、机、料等生产要素的合理组合和施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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