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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文编号32附件1孙兆媛在贵州省电力工会主席会议上的讲话
(收文编号32附件1)孙兆媛在贵州省电力工会主席会议上的讲话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在促进企业和谐发展中发挥工会作用
——在贵州省电力工会主席会议上的讲话
孙兆媛
2010年8月25日
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学习贯彻全总十五届四次执委会和省总十二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工会工作,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认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第一部分传达学习全总十五届四次执委会
和省总十二届五次全委(扩大)会会议主要精神
一、会议概况。
7月25日至26日,全总十五届四次执委会在北京召开。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出席会议并代表党中央发表了重要讲话,会议传达了党中央书记处关于加强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总书记处书记、副主席乔传秀代表十五届主席团作了工作报告。
会议通过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入学习劳模精神、大力弘扬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的决议》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的决定》,选举了王玉普同志为全总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8月12日—13日,省总工会十二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在贵阳召开。
省委副书记王富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林明达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姚亚非代表省总工会常委会作了工作报告。
这两次会议,分别是全总和省总在我国和我省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的关键时期召开的重要会议,提出了新形势下对工会工作的新要求。
二、全总、省总两次会议主要精神的传达。
王兆国同志在全总十五届四次执委会的讲话中,代表党中央,高度肯定了工会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希望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进一步做好工会各项工作,切实加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职工队伍稳定工作力度,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新的贡献,并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劳动能力和劳动水平,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职工队伍稳定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科学地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旗帜要更鲜明、声音要更响亮、措施要更得力,努力为促进社会和谐奠定坚实基础;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激发工会组织活力、更好发挥工会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普遍建立工会的步伐,继续推动工会工作改革创新,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使工会组织更好地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赢得职工群众的拥护和信赖。
二是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把广大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改革发展稳定的目标任务上来。
王兆国指出,今年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研究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
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把广大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改革发展稳定的目标任务上来,振奋精神,建功立业。
各级工会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充分激发职工创造活力,不断提高职工技术技能水平,切实加强职工思想工作,广泛掀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引导广大职工以劳模为榜样,争当锐意改革创新的时代先锋,争当推动科学发展的行动楷模,使自觉践行劳动最光荣、劳动者最伟大的真理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新贡献。
三是要旗帜鲜明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王兆国强调,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工会维权维稳工作,加大工会维权力度,提高维权实效。
要及时、准确地把握职工群众在工资收入、社会保障、劳动安全、民主管理等方面的利益诉求,促进解决涉及职工群众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要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推动建立健全工资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工资集体协商水平,努力实现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和谐统一。
要履行工会社会责任,积极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协助党政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意愿,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四是要积极推动工会工作改革创新,焕发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感召力。
要加大工会组建力度,提高工会组建质量,最广泛地把包括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在内的广大职工吸收到工会组织中。
并强调,要积极推动工会工作改革创新,不断建立健全工会组织体制、工作制度和机制,改进工会工作方式。
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注重提高工会干部的协商能力、纠纷调解能力、思想疏导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媒体运用能力等。
要加强作风建设,完善干部考核、激励问责制度,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满腔热情、尽心竭力地为职工群众服务。
全总十五届四次执委会审议通过了两个重要文件。
一个是《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入学习劳模精神、大力弘扬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的决议》。
《决议》明确了深入学习劳模精神,大力弘扬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的重要意义。
指出:
“劳动模范是民族的精英、国家的脊梁、社会的中坚和人民的楷模。
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是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的生动体现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集中展示,是我们时代的宝贵财富。
中国工人阶级铸就的信念坚定、立场鲜明,艰苦奋斗、勇于奉献,胸怀大局、纪律严明,开拓创新、自强不息的伟大品格,是在长期的奋斗实践和创造活动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工人阶级先进性的时代发展。
”并指出:
“深入学习劳模精神、大力弘扬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建设高素质职工队伍、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的客观需要。
”
《决议》中提出了三大要求。
一是要准确把握深入学习劳模精神、大力弘扬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要用劳模的崇高理想凝聚职工,用劳模的先进事迹感召职工,用劳模的高尚情操陶冶职工,用劳模的进取意识引领职工。
二是要切实提高深入学习劳模精神、大力弘扬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的实效性。
要在激发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上下功夫;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下功夫;在加强和改进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营造昂扬向上的企业文化职工文化上下功夫;在提高职工科学文化技术素质上下功夫。
三是不断把学习劳模精神、弘扬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引向深入。
要加强对深入学习劳模精神、大力弘扬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活动的组织领导;加大对劳模精神和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的宣传力度;推动形成全社会学习劳模、尊重劳模的生动局面。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的决定》。
《决定》分析了当前企业工会面临的新情况新挑战,从八个方面提出了推进下一步工作的具体举措:
一是进一步推动规范企业工会组织建设。
要求加大工会组建工作力度,最大限度组织职工加入工会组织,进一步规范建会程序,提高建会质量。
二是选好配强企业工会主席。
对规范企业工会主席的选举程序、工资发放、培训和激励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是全面推进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
要求推动企业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协商要约制度,推动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不断创新集体协商的建制形式。
四是坚持和完善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落实职代会职权,畅通民主渠道,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选举权。
五是关心职工生产生活和精神文化需求。
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的作用,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加强职工的心理疏导,做职工的贴心人。
六是做好劳动争议调处和纠纷化解工作。
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引导职工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防止经济诉求政治化,企业矛盾社会化。
七是加大企业工会经费保障力度。
企业工会要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单独设立工会经费账户,保证工会经费足额到位。
八是切实提高指导和服务企业工会工作水平。
要求各级工会牢固树立抓基层、打基础的观念,坚持党建带动工建、工建服务党建,改进工作作风,保护企业工会干部,提高维权工作实效。
此外,根据全总十五届四次执委会会议精神,省总工会十二届全委(扩大)会议深刻分析了当前国内外的经济形势和政治形势,从六个方面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是深入学习劳模精神,大力弘扬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
会议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完善培养、选树、表彰、关心先进模范人物的机制,广泛宣传劳模精神和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唱响“工人伟大、劳动光荣”的主旋律,引导全社会崇尚劳模、学赶先进、争创一流。
要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载体,广泛开展创先争优建功立业活动和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要认真组织实施全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五年规划,继续深入开展“创争”活动,加强工会教育培训阵地建设,引导广大职工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二是积极推进集体合同建制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一步增强维权和帮扶工作的实效。
会议要求,各级工会要认真学习贯彻全总《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的决定》,并按照《贵州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的要求,积极推进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推进劳动安全卫生集体合同工作和工资集体协商,扩大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覆盖面。
并特别强调,要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摆在工会工作的重要位置,推动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力争到2012年,在已建会企业全面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
此外,还要积极推动开展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加大对困难职工群体,特别是农民工的帮扶力度,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做好工会维稳和防范抵御工作,努力维护职工队伍团结和工会组织统一。
会议要求,各级工会干部要深刻认识维稳工作的复杂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承担起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的责任。
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统一协调,坚持深入职工,坚持反映职工呼声,坚持代表职工依法维权。
要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及时了解有关职工队伍稳定的信息和职工思想动态。
要切实履行工会“四个第一人”的职责,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做好舆情、访情、民情的监测和分析。
同时,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广大职工正确对待企业改革发展中的利益矛盾,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
四是加强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建设,不断满足职工精神文化需求。
会议指出,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搞好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把解决职工思想问题同解决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强化科学管理和人性化管理,加大人文关怀,加强心理疏导,推动企业经营者牢固树立依靠职工办企业的经营理念,尊重职工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使职工实现体面劳动,促进共建共享。
五是加强企业工会工作,切实增强工会组织活力。
会议要求,各级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的决定》,把握形势发展新要求,适应职工群众新期盼,不断提高对加强企业工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原则,以抓基层、打基础、强机制、增活力为着力点,一手抓组建、一手抓作用发挥,把企业工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
要坚持“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创新工会组织体制、组织形式和组建方式,规范建会程序,提高建会质量,加强入会工作和会籍管理,特别是要以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为主要对象,最大限度地组织职工加入工会组织。
要坚决纠正在企业改革改制中撤并工会,或将工会工作机构和人员合并归属到其他部门的错误做法。
同时,还要完善企业工会干部培养、选举、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保护机制,依法选好配强企业工会干部,完善经费管理制度。
要分级分层抓好工会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工会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上台阶。
会议还提出,要把企业工会是否具有活力、是否真正发挥作用、是否得到广大职工的认可作为检查考核各级工会工作的重要标准;把“五个能力”的提高作为各级工会干部考核评先的重要标准。
要在深入开展“争先创优、做职工贴心人”活动中选树一批先进典型,作为影响并带动企业工会全面发展的标杆,并授予职工贴心人荣誉称号。
六是强化调查研究,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会议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广大工会干部要大兴求真务实、调查研究之风,深入职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问计于基层,问需于职工。
要认真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反映职工意愿诉求,完善工会工作思路,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
第二部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推进工会工作开展
今年以来,在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中国能源化学工会的领导下,各基层工会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电力企业的中心工作,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教育引导职工,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了工会应有的作用,为电力企业的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大力弘扬劳模精神,突出抓好岗位技术练兵、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工作,组织广大职工建功立业。
二是坚持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推进构建和谐企业。
三是发挥工会教育职能,以“创争”活动为有效载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教育引导职工,提升职工综合素质。
四是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促进职工文化和企业文化建设。
五是通过实施《贵州电力基层工会职能绩效目标考核办法》和创建“模范职工之家”,全方位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发挥工会作用。
六是建立健全帮扶工作机制,开展各种帮扶工作,树立电力企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
在此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2人荣获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14人荣获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11个基层工会荣获贵州省模范职工之家称号,2个基层工会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
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全体电力职工和各基层工会付出了艰辛努力的结果。
在此,我代表电力工会向同志们并通过你们向广大职工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职工的文化素质、思想观念、利益诉求发生了深刻变化,广大职工对工会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迫切。
企业在深化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过程中,期望工会组织进一步发挥密切联系职工的优势,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围绕中心,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全总十五届四次执委会、省总工会十二届五次全委(扩大)会会议明确要求,要大力弘扬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筑牢工会工作基础,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维护职能,提高群众工作水平,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地位。
面临新形势、新任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企业和谐发展,工会组织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我们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全总十五届四次执委会、贵州省总工会十二届五次全委(扩大)会会议精神,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弘扬劳模精神和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加大维权维稳工作力度,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在构建和谐企业、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做出新贡献。
一、弘扬劳模精神和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组织广大职工建功立业
一是弘扬劳模精神,展示工人阶级风采。
劳模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是我们时代的宝贵财富,是激励我们团结奋斗、勇往直前的强大精神动力。
当前,深入学习劳模精神、大力弘扬中国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把广大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改革发展稳定的目标上来,振奋精神,建功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们要进一步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加大对劳模精神的宣传力度,充分展示新时期工人阶级的风采,广泛掀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在电力企业形成“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浓厚氛围,为推动企业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培养先进、选树先进、表彰先进、关心先进的机制,开展好“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巾帼建功标兵等的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树立典型,大力弘扬先进事迹,鞭策、激励广大职工发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和信念坚定、立场鲜明,艰苦奋斗、勇于奉献,胸怀大局、纪律严明,开拓创新、自强不息的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积极为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建功立业。
二是深化岗位技术练兵,提升职工业务素质。
建立健全岗位技术练兵机制,按照电力工会下发的《贵州电力工会开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广大职工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建功立业”活动,重点抓好企业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的技术练兵,不断提升职工业务素质,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下半年,要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载体,促进“安康杯”、节能降耗等劳动技能竞赛的开展。
三是增强职工自主创新的意识,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发挥好工人先锋号的示范、引领和带头作用,紧紧围绕电力企业中心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的“五小”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激发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推动电力企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以“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为主题,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引导职工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职工节能减排创新能力,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可协调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是推进“创争”活动的开展,强化职工学习力。
每个基层工会要把“创争”活动与国资委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围绕企业的中心任务,确立自己的愿景,以创建职工书屋等为有效载体,组织好职工积极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让职工掌握建功立业的本领。
今年,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职工书屋”建设,努力建成省级以上“职工书屋”示范点6家。
二、坚持以人为本,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一是推行工资集体协商。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依法促进职工和企业共建共享劳动成果,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的必然之举。
各基层工会要按照《贵州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关于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工资集体协商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工资集体协商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的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作用,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的共决机制、增长机制、保障机制,积极主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当前,要以各地区调整最低工资保障标准为契机,电力企业要率先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确保2012年前已建工会工资协商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率达100%。
二是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各基层工会要继续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两办”通知精神、《贵州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要求,切实落实好职代会职权,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通过,切不可走过场;深入推进厂务公开工作,保证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特别是要深入到车间、班组,切实让厂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加大劳动保护的工作力度。
建立健全劳动保护机制,发挥职工代表安全生产巡视的作用,定期进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了解一线职工安全生产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企业整改,确保职工身心的安全与健康;继续深入组织开展“安康杯”、电力安全生产“五个一”、“做安全卫士、创平安班所”活动,在职工中牢固树立“四不”伤害的安全理念。
四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作为产业工人主力军的新生代农民工,他们艰辛付出的同时,更加崇尚体面劳动,渴望融入城市生活,重视社会保障,维权意识更强。
要最大限度把农民工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让农民工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参与企业民主决策,保证农民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助推企业建立健全用工机制,继续开展劳动用工存在问题的调研,了解电力企业岗位薪酬管理情况,及时向企业党政反映存在的问题,促进企业按照《劳动合同法》,建立健全岗位薪酬管理体系,逐步实现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要组织广大农民工积极参与企业的岗位技术练兵活动,提高他们的岗位技能,让广大农民工掌握一技之长,牢固其立足社会之本,增强他们的社会竞争力。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企业工会是我国工会的重要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直接联系和服务职工群众,处在促进企业发展、协调劳动关系的第一线,在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中具有基础性、决定性作用。
我们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发挥企业工会作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感召力,切实发挥工会作用。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
要重视新成立电力企业的组建工作,坚决纠正在企业改革改制中撤并工会、将工会工作机构和人员合并归属到其他部门的错误做法;扎实推行“双措并举、二次覆盖”,创新组建工会的组织形式和组建方式,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重点抓好多元产业工会的组建工作,配齐工会工作人员。
今年内,将组织电力工会换届选举;年底符合建立工会组织条件的企业建会率应达100%,25人以上基层工会法人资格证登记率应达100%。
二是规范会籍管理。
会员档案实行实名制,要认真核实、登记会员资料,并及时更新会员信息;会员劳动关系发生变化后,要及时办理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实现会员关系接转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强职工入会重要性认识的宣传力度,最大限度把职工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年底各基层工会职工入会率必须达100%。
三是提升工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工会干部的素质,是发挥好工会作用的关键。
要进一步完善工会主席民主选举制度,选出的工会主席要能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权益;要加大对工会干部的培训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分级分层抓好工会干部学习培训,推动工会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上水平;要表彰一批职工满意的优秀基层工会干部,把“五个能力”(学习能力、执行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作为评先的重要标准,激励工会干部履职尽责。
下半年,结合电力企业实际,举办好工会主席、工会办公室主任、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职代会职工代表培训班以及工会统计调查数据库使用专题讲座,在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力求提高工会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四是健全工会履行职责的保障机制。
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贵州省电力工会职能绩效目标考核办法》、《贵州省县级供电企业创建模范职工之家考核标准》等管理制度,形成标准化的考核机制,督促各级工会切实履行工会的四项职能,真正发挥作用。
各级工会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工会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制度,让每项工作严格按制度办事,把过去的结果管理变为过程管理与结果管理相结合,定性管理变为定量管理,粗放式管理变精细化管理,松散式管理变体系化管理,促进工会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五是转变工作作风。
我们各基层工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有学习的紧迫性、重要性认识,把学习作为重要的工作任务,做学习的表率,不仅要学习、熟悉与工会工作有关的知识,更要适应新形势,加强对现代管理学、组织学、心理学、信息学等现代科学方法的学习,切实提高工会干部协商谈判的能力、劳动争议调处的能力、思想疏导的能力、应急处理的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成为团结组织职工的专家、协调劳动关系的专家、服务职工的专家。
要求真务实,按照《2010年贵州省电力工会重点调研课题》的要求,领导干部要亲自领题,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自觉深入职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到现场去调查研究,把主要精力用在帮助基层和职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认真分析新情况、新问题,找出正确的工作思路,为解决好工会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要增强执行力,按照党中央提出的旗帜要更鲜明、声音要更响亮,措施要更深入的要求,努力使工会各项工作都从文件变为行动,从行动变为效果,切实把上级布置的工作落到实处。
要清正廉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干干净净做事”的要求,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清正廉洁、勤奋踏实地为职工群众服务,以新作风塑造新形象,以新作为创造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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