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宋营镇北豆村土地利用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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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宋营镇北豆村土地利用规划
河北省石家庄市宋营镇
北豆村土地利用规划
石家庄学院
资源与环境系
二零一一年五月
北豆村土地利用规划成员名单
组长王明磊
成员王志20080802045
闫凯20080802008
董金辉20100810001
艾超2008080200
前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和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是严格土地管理制度、强化经济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的一项基本手段。
随着“科学发展观”、“五个统筹”、“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一系列先进发展理念的提出和落实,客观上促使土地资源管理体制的更新与转变,进一步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于区域土地利用的科学引导与调控功能,势在必行。
由于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高新区宋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土地供给紧缩政策的宏观背景下编制的,已不能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思想,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分解落实《高新区宋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分配的用地控制指标,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持续高效利用,合理利用北豆村有限的土地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进而获取最佳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框架下,对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本规划以2010年宋营镇北豆村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和2010年宋营镇北豆村人口经济数据为基础,分析本村土地利用现状、特点及存在问题,结合本村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对全村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进行合理调整和安排,并划定土地用途管制区,并制定相应管制措施。
本规划以2011年为规划基期,2011-2015年为规划近期,2015-2020年为规划远期。
一总则
第一条规划修编的目的和依据
1规划修编目的
规划修编着眼于土地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城镇化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关系,重点解决新兴镇近远期土地利用与管理中面临的问题,明确土地利用的目标与各项用地指标,划分土地用途管制区并落实管制措施,促进新兴镇经济、社会与生态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2规划修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5).《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文);
(7).《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8).《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9]51号);
(9).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0).宋营镇总体规划(2009—2020);
第二条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
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高新区宋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配的各项用地指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协调城乡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强化土地利用用途管制,健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保障机制,为北豆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合理的土地保障。
以建立节约型社会为规划的基本指导思想,树立节约集约用地观,在既不影响经济建设,又能保证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妥善处理北豆村社会经济发展与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的矛盾,统筹协调区域之间、部门之间、城乡之间和近远期之间的各业用地需求,优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促进城乡互动和产业结构升级,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建立土地利用的生态安全格局。
立足服务北豆村社会经济发展建设,确保北豆村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规划修编的原则
1、认真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不断优化用地结构,使土地资源的配置由粗放利用为主向集约利用为主转变,保证土地资源持续利用。
2、依法科学编制,多方参与,统筹兼顾,切合实际。
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做好与相关规划的协调;刚性与弹性相结合,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因地制宜,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突出新兴镇特色;有的放矢,完善制度监管。
3、坚持供给制约与需求引导相结合,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各业用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与严格限制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
4、重视土地资源的挖潜改造,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产出率。
全面推进土地整理,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实行“集约利用、规模经营”的用地模式。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
第四条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及布局
根据2010年土地更新调查修正数据,北豆村土地总面积为3400亩,其中农用地为2800亩,建设用地为550亩,未利用地为50亩,分别占镇土地总面积的82.3%、16.2%、1.5%。
1.农用地
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
(1)耕地。
耕地面积为2500亩,占农用地的89.2%,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73.5%。
耕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及少数其他经济作物。
耕地地域性分布比较集中,主要分布北豆村村域周围,以水浇地为主,其中水浇地占98.2%,旱地占1.8%。
(2)林地。
林地面积为220亩,占农用地的7.9%。
林地面积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6.5%。
林地主要分布在村域的周围,以北方杨树、槐树、梧桐等普通树种为主。
(3)其他农用地。
其他农用地主要包括畜禽饲养地、坑塘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等。
其他农用地面积为80亩,占农用地的2.9%。
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2.4%。
其他农用地中的坑塘水面等地类因规模小,多呈点、线状分散分布于村域内。
2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用地、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2010年建设用地总面积为550亩。
(1)城乡建设用地。
主要包括村域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面积为500亩,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91.0%。
其中:
①城镇建设用地为50亩,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0.0%。
②农村居民点用地为450亩,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90.0%,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较大,且用地布局不太合理。
(2)交通运输用地。
主要为公路用地,总面积为40亩,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3%,公路用地重点在槐安路、学苑路。
对北豆村的经济发展有着较好的拉动作用。
(3)水利设施用地。
主要包括水工建筑用地,总面积为10亩,占建设用地的1.8%。
水工建筑用地主要分布在各水井周围。
3未利用地
未利用地主要包括自然保留地、新农村建设预留地。
总面积为50亩,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5%。
其中自然保留地24亩,新农村建设预留地28亩。
自然保留地主要为荒草地,其分布主要零星分布于村域各个地区;新农村建设预留地主要分布在北豆村南部。
第五条土地利用特点及其主要问题
1土地利用的特点
(1)土地利用以农用地为主
本村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82.3%,其中耕地面积比重最大,占农用地总面积的89.2%。
其次是林地和其他农用地,分别占农用地总面积的7.9%和2.9%。
(2)土地利用率较高,农用地后备资源不足
本村土地利用程度较高,已开发利用各类土地3350亩,土地利用率高达98.5%。
未利用土地面积为50亩,因此,本村后备农用地资源比较缺乏。
2土地利用主要问题
(1)农村居民点利用率不高,利用效益未能有效发挥。
2010年北豆村农村人口为2350人,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450亩,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127.2平方米,不太合理。
另一方面,农村居民点建设缺少系统规划,表现为居民点内部空间结构分散、布局混乱、闲置土地比重较高,土地利用效益尚未得到应有发挥。
(2)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矛盾日益突出。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未来北豆村城镇化、工业化的进程将加快,需要增加建设用地,不可避免地占用一定面积耕地,未来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矛盾将日益突出。
(3)土地利用集约度和规模效益较低。
由于部分农民小农意识仍然较强,素质较低,土地利用仍处于粗放型阶段;农业产业化程度低,移居城镇的农村居民在城镇和农村均占有用地,双重用地现象的存在造成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
第三章土地利用的战略与目标
第六条土地利用的总体战略
以保护耕地为核心,以基础设施用地配置为先导。
在巩固农业的基础产业地位的同时,积极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逐步完成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
不断加快城镇化步伐,以保证和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继续调整农业内部结构,实现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现代化,提高农业的产值和效益。
第七条土地利用的目标
围绕保障本村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和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综合协调耕地保护、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三者的土地利用关系,调整优化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统筹各类各区域用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全面的土地利用保障,以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北斗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其总体目标为
(1)、落实宋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加强用地的空间整合,优化城乡用地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加快北豆村社会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2)、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积极推进土地整理保护,实现耕地在数量和质量上达到占补平衡。
同时,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形成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利用新格局。
(3)、围绕北豆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优化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统筹区域与城乡土地利用配置,优先保障城镇建设、重点区域与重点产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4)、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保障体系,促进土地功能在空间上和时间上的有序发展。
第八条土地利用具体指标
1.耕地总量与基本农田保护
规划期全村耕地总量保持在2450亩,基本农田2350亩,占耕地总面积的95.9%,规划期内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00亩以内。
2.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至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总面积控制在600亩以内。
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控制在550亩以内,交通建设用地35亩,水利设施用地15亩。
3.林业指标
2010年林地面积220亩,占土地总面积的6.5%;2015年调整为250亩,占土地总面积7.4%;2020年调整为300亩,占土地总面积8.8%。
规划期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实现全村林地资源集约合理开发利用,使局部地区水土流失得到科学治理,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促进全村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改善。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第九条农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
到2020年农用地总面积2600亩,较2010年减少200亩,农用地总量的减少主要为满足建设用地的需求,农用地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由82.4%降低至76.5%。
1.耕地
到2020年全村耕地总面积为2450亩,比2010年减少50亩,耕地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72.0%,占农用地面积的94.2%。
规划期内必须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50亩以内。
以保证整个北豆村内的耕地总量平衡。
2.林地
适当开发荒草地等未利用地进行植树造林,注重防护林的建设与保护,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到2020年全村林地总面积为300亩,比2010年增加80亩,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8.8%,占农用地面积的11.5%。
3.其他农用地
到2020年全村其他农用地面积为50亩,比2010年净减少30亩,占农用地面积的1.9%。
其他农用地减少主要是考虑其过于分散的局面以及较低的生产效率,所以将部分其他农用地转为园地或其他经济作物用地,以提高土地生产效率。
第十条建设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
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面积580亩,较2010年增加30亩,占全村土地面积的17.0%。
1.农村居民点用地
到2020年全村居民点用地面积控制在500亩以内,比2010年减少50亩,占全村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由2010年的94.8%降低到86.2%。
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一是由于北豆村新农村建设,二是由于城镇用地的增加和经济的迅速发展带动本村人口流向城镇,造成农村居民点的萎缩。
2.交通运输用地
到2020年总面积达到65亩,较2010年净增加25亩。
重点为学苑路,槐安路等项目用地,同时确保新农村建设对于农村道路网的改建,扩建等用地需求。
3.水利设施用地
到2020年总面积达到15亩,较2010年净增加5亩,主要包括水工建筑用地。
第十一条未利用地的开发
因地制宜的将部分宜耕荒草地开垦为耕地或进行植树造林,到2020年全村未利用地面积为20亩,比2010年减少30亩,主要转为园地或者其他农用地,以满足农业用地或建设用地的需求。
第五章土地用途分区
第十二条土地用途分区
依据本村土地资源特点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基于土地用途和管制措施的差异性,将镇域范围内的土地划分为不同的土地利用区,并制定各个土地利用区的用途管制规则与措施,对土地利用实行控制和引导:
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耕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庄建设用地区。
第十三条基本农田保护区
是指为保证粮食安全、保障农副产品供应对主要耕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保持在1800亩以上。
第十四条一般耕地区
是指除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区,为农副产品生产发展需要而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主要包括现状耕地中规划建设占用以外的耕地和宜耕地规划为耕地的部分。
面积约为600亩。
第十五条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是指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现有成片的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和苗圃,其中已划入其它土地用途区的林地除外,面积约为300亩。
第十六条其他农地区
指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耕地区、林业用地区及园地区以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主要包括工商业或养殖等农副产业的设施用地,面积约为50亩。
第十七条城镇建设和居民电用地区
指为北豆村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包括规划期内将保留的现状建设用地和规划新增的建设用地及全村范围内的居民点和村庄用地。
区内用地面积为650亩
第六章耕地和优质农用地保护
第十八条耕地和其他优质农用地保护
(1)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利用各种渠道补充耕地。
强化城乡建设占用耕地的规划控制和引导作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计划,确保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计划指标之内;保证规划期末北豆村的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800亩,2020年的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750亩。
同时积极开展耕地补充工作,利用各种渠道增加耕地面积,切实保护耕地。
(2)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合理引导农用地结构调整,保证其他优质农用地数量和质量不降低。
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相对集中园地,适度扩大林地面积,合理推进,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整,确保农业结构调整不破坏土地耕作层,不因农业结构调整降低耕地保有量;积极发展优质粮食、蔬菜等特色产业,重点保障优势产业对农产品生产用地的需求。
(3)改善耕地生产条件,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规划期内从根本上改善耕地的生产条件,确保全村耕地稳产。
彻底解除平原农田的洪涝灾害的威胁;综合治理,改造中低产田,解决秋冬农田用水;扩建提水工程;种地养地,科学施肥,培肥地力;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第十九条确定合理的基本农田布局,连片集中保护优质耕地
1规划期内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依据基本农田划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在规定期限内调整划定基本农田,并落实到地块和农户,调整划定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不得低于原有质量等级。
2合理划分土地利用区域,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把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引导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分布。
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已经成为土地利用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七章近远期规划
第二十条规划近期土地调整指标
1北豆村通过开展新农村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扩大土地经营规模,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
2近期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50亩之内。
城镇用地规划控制在50亩以内,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00亩,交通用地近期规划控制在40亩,增加10亩。
第二十一条近期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推进北豆村土地整理项目正常有序进行。
按照县级规划指标,规划期间应严格按照规划编报项目计划,合理引导省级与县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
健全土地整理的项目管理制度。
土地整理要按规划确定项目进行管理,保证土地整理项目的完成质量。
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二十二条
1强化土地利用管理、切实解决民生问题
2落实土地开发整理任务
3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
4建立规划公示制度,加强群众监督
5依法公告规划
6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与检查
7落实规划实施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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