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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方法论
《经济学方法论》
作者:
马克·布劳格[英]黎明星陈一民季勇
第一章 从公认的观点到波普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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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认观点
任何查阅了一些科学哲学教科书的人都会很快发现科学哲学是一门非常奇特的学科:
它不象人们所期望的那样去研究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要素,虽然那些要素是能推动和鼓励
科学假说的发现的;它也不考察关于世界的哲学观点,虽然主要的科学理论里是暗含着
那些观点的;它甚至也不反映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原理、方法和结果,虽然那种反映
是在普遍性的最高水平上对科学成就精华的描绘。
相反,科学哲学看起来主要是由对科
学理论的正规结构的纯逻辑分析组成的,这样科学哲学就显得更多地是规劝人们从事良
好的科学活动,而不是对那些事实上已经成为科学的东西进行描绘;而只要科学哲学提
到科学史,古典物理学总是被描写为似乎是典范科学;所有其他的原理若要配戴“科学”
的头衔的话,或迟或早都必须同这种典范科学一致起来。
这种对科学哲学的特征的描写现在已经有些过时了,这种描写所反映的是在两次世
界大战之间那个时期的科学哲学特征,那时是逻辑实证主义的全盛时期。
在本世纪的20
年代至50年代之间,科学哲学家的确多少同意弗里德里克·萨普(1974年)所称的“理
论的公认观点。
”但是波普、波拉尼、汉森、图尔明、库恩、拉卡多斯和费叶拉本德的
研究成果却在很大程度上摧毁了这种公认观点,然而却又没有用任何被普遍地接受的观
点来填补这种观点的位置。
上面所提的仅是主要人物的名字。
简而言之,自从本世纪60
年代以来科学哲学陷入了某种混乱,这就使仅仅用两章的篇幅来简单地介绍这个学科很
困难。
总之,在以公认观点的某些主要特征来开始本书时,有很多东西需要说,只有那
时我们才能用卡尔·波普的研究成果作为科学哲学新旧观点的分水岭,转到新的观点方
面来。
二、假定-推论模式
在19世纪中叶科学哲学的公认观点认为,科学考察是从对事实的自由而无偏见的观
察开始的,接着又对这些事实进行归纳推理而形成一般规律的公式,最后进一步归纳到
更广的一般性,形成人们所称的理论;最终又要把规律和理论的经验结果同所有观察过
的事实,包括最初开始观察的事实进行比较,来核对规律和理论的真实内容。
约翰·斯
图亚特·穆勒在《逻辑、推理和归纳体系》中完满地总结了这种科学归纳观点,至今还
留下了通俗的科学概念。
19世纪的后半叶,在爱恩斯特·马奇、亨利·波恩卡尔和皮埃
尔·杜海姆的著作的影响下,科学归纳的观点逐渐被打破。
从19世纪进入20世纪之后,
在维也纳学派和美国实用主义者的著作中出现了科学解释的假定-推理模式,这几乎完
全改变了上述科学归纳的观点(见亚历山大,1964年;哈雷,1967年,以及洛西,1972
年,第10,11章)。
然而,直到1948年,假定-推论模式才被当做科学解释的唯一正确模式以正式的术
语写下来。
这个公认的正式术语是在卡尔·亨普尔和彼特尔·奥本海姆的一篇论文(19
65年)①里出现的。
这篇论文现在很有名,它认为所有真
实的科学解释都有一个共同的逻辑结构:
所有的科学解释都至少包括一个一般的规律再
加上对有关的起始的或边界的条件的阐述,这规律和阐述就组成了阐释或前提,从这个
前提出发我们就可以推论出待做的解释,即关于我们所要解释的事件的阐述,在这个推
论过程中我们不需要借助任何其他帮助而只需要推理逻辑。
我们所说的一般规律是指诸
如“在所有情况下只要事件A发生,事件B就发生”这种命题。
在考虑到个别事件B时,一般规律在形式上可以是宿命论的,在考虑到事件组B时,一般规律在形式上也可以是统计的;(因此,统计规律采取这样的形式:
“在所有情况下只要事件A发生,事件B也发生,
事件B发生的概率是p,这里0<p<1”)。
我们所说的推理逻辑法则是指象“如果A是真
的,那么B也是真的;A是真的;因此B是真的”这种确实可靠的三段论演绎论证;(这是逻辑学家所称的假定演绎法的一个例子)。
显然不需要再加上这样的说明说,推理逻辑
并不是抽象的演算,推理论证的逻辑真实性并不是不依赖“如果A是真的,那么B也是真的”这个大前提和“A是真的”这个小前提。
亨普尔和奥本海姆进一步认为,所有真实的科学解释都有共同的逻辑结构。
被称为
解释这样的操作和被称为预言这样的操作都采用同样的逻辑推理法则,两者的唯一差别
在于,解释发生在事件之后,而预言发生在事件之前。
对于解释来说,我们是从需要解
释的事件出发,找到了至少一条普遍规律和一套起始的条件,这些条件在逻辑上包含了
对所要解释的事件的说明。
换言之,用一个特别的原因来作为对一个事件的解释只不过
是把所要解释的事件归纳入一般规律或归纳入一套规律;由于这个原因,亨普尔-奥本
海姆论文的一个批评家把这称做“解释的覆盖律模式”(德雷,1957年,第1章)。
而对
于预言来说,我们是从一条一般规律和一套起始条件出发,从中我们推论出关于一个未
知事件的说明;预言被典型地用来检验普遍规律是否在事实上得到确认。
总之,解释只
不过是“倒写的预言”。
认为在解释的本质和预言的本质之间有着完美的、逻辑的对称的看法被称为对称论
题,它构成了科学解释的假定-推理或覆盖律模式的核心。
这个模式的关键是,它所运
用的是演绎法,而不是其他的逻辑论证法则(这种评论的说服力很快就会变得很清楚)。
在解释中所用到的一般规律并不是通过把个别例子进行归纳一般化而引导出来的;一般
规律仅仅是一种假定,如果你愿意你可以进行猜想,可以通过把一般规律运用于对特别
的事件的预言来对这个规律进行检验,但是一般规律本身不能被简化为对事件的观察结
果。
三、对称论题
科学解释的覆盖律模式受到了来自各种立场的攻击,甚至这个模式的最有魄力的辩
护者亨普尔本人这些年来在这种攻击面前也有些退却(萨普,1974年,第28页注)。
大
多数批评家都把对称论题作为他们的所有异议的把柄。
他们认为预言并不一定包含有解
释,甚至解释也并不一定包含有预言。
不管怎么样,前一个命题是容易说得过去的:
预言仅仅要求弄清楚相关的因素,然
而对于解释来说,事情就复杂得多了。
因此,任何普通的最小二乘法回归的外推法只不过是各种各样预言中的一种,而回
归本身可以不需要依赖什么理论,不管在回归的过程中各种相关的变量之间是什么关系,
而且其中也很少是属于原因和结果的概念。
没有哪一位经济学家需要人家告诉他说精确
的短期经济预告是完全可能的,因为这就象短期的天气预报一样,只需要借助粗浅的知
识就可以得出满意的结果,虽然我们也许不知道经济学家为什么要做这些短期预告。
总
之,完全有可能做出很好的预言,但并没有解释任何东西,这是再明显不过的了。
然而,我们并不是说我们总是能够很容易地判定某个有深刻的预言性的科学理论是
侥幸地得来的还是通过构思得来的。
有些公认观点的批评家认为,科学解释的覆盖律模
式归根到底是以大卫·休谟的因果分析为基础的。
因为休谟认为,所谓因果关系不是别
的,只不过是在时间和空间上碰巧相邻接的两个事件之间的固定的关系。
时间上在前的
事件称为在后的事件的“原因”,在后的事件称为“结果”,虽然在这两个事件之间并
不一定有什么联系(见洛西,1972年,第104—6页)。
批评家们批驳了这种休谟的“因
果关系的台球模式”,坚持认为真正的科学解释应该牵涉到把原因和结果联系起来的作
用过程,这种解释保证了两个事件之间的联系的确实“必要性”(例见哈雷,1970年,
第104—26页;1972年,第92—5,114—32页;和哈雷与西科德,1972年,第2章)。
然而,牛顿的万有引力理论表明了,如果真的认为在科学解释中一定要有真正的因
果作用过程,那对科学进步也许是很有害的。
牛顿说,我们可以忽略运动者的物体的一
切情况而只需要知道其位置、点质量和速度,并给这些术语下可行的定义;我们把由此
得出的引力理论和宇宙定律结合在一起就可以预报诸如行星的轨道、月亮的轨道、潮汐
的出现、甚至苹果从树上掉下的速度等各种自然现象的特性。
宇宙定律认为一切物体都
相互吸引,引力和它们相互之间的距离的平方成反比。
可是,牛顿并不能提出一个推拉
的作用过程来解释他的引力活动——也没有人曾经发现过这个作用过程——
他没能反驳他的很多同代人的反对意见。
那些反对他的人说,认为引力不经过任何
物质媒介的传导而在远处瞬间起作用的观点——是幽灵的手指虚幻地起作用——是十足
的玄学的。
①然而,谁又能否认牛顿理论的不平常的预言
力呢,在莱弗利尔1846年用牛顿的反平方定律预言了迄今人们仍不知道的海王星之后,
这种预言力就更难以否认了。
莱弗利尔是通过观察天王星的轨道偏差来预言海王星的存
在的。
运用牛顿的理论有时预言对了,有时又因为预言错了而遭到责难(莱弗利尔还研
究另一个称为祝融星的未知“行星”,但是毫无结果,这说明了水星的运动是没有规则
的),但这些都很适宜地被忘掉了。
总之,可以认为牛顿的引力理论应用于预言是效率
很高的工具,由此做出的预言事实上对我们太阳系内的所有应用目的都是近乎正确的,
然而用这种引力理论来“解释”物体运动确实是失败的。
的确,正是这样的思想导致19
世纪的马基和波恩卡尔断言说,所有的科学理论和假说只不过是对自然事件浓缩的描述。
这种描述本身既不真也不假,而不过是为了经验信息的俗规,其价值是由思想的经济原
理排外地决定的——这就是所谓的因袭主义方法论。
我们可以说,预言,甚至是从高度系统化和严格的公理化理论做出的预言,并不需
要含有解释。
但是这种说法的逆命题呢,我们能提供一个不做任何预言的解释吗?
很显
然这个回答恰恰依赖于我们所说的解释的含义是什么,而这正是我们一直在回避的问题。
从词语的广义上来说,解释就是回答一个“为什么?
”的问题;这就是把那些神秘的和
人们不熟悉的东西变成某些人所共知的、熟悉的东西,从而产生这样的感叹:
“啊哈,
原来就是这回事!
”如果人们接受对语言的这种故意不严格的用法,那么就会出现这样
的科学理论,这种理论对人们所关心的事件只做出很少的预言,或者什么都没有预言,
只是给人们一种“啊哈”的感觉。
达尔文的进化论是被公认观点的批评家们频繁地引用
的一个主要的例子(例见,卡普兰,1964年,第346—51页;哈雷1972年,第56,176—
7页)。
达尔文的进化论宣称要解释高度专化的生物种是怎样经过自然的选择从不那么专
化的生物种发展而来的,然而却不能有预见性地准确地详细说明在某种特定的环境条件
下,哪一种高度专化的物种将会出现。
在进化发生之后,达尔文理论能够告诉我们很多关于进化的过程,但是在进化尚未
发生之前达尔文的理论几乎不能告诉我们任何东西。
不能简单地认为达尔文理论不能说
出自然选择作用所需要的起始条件,而应该说达尔文理论不能给出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
物种存活率的明确的一般规律。
迄今为止达尔文理论的所有预言只能指出在其他事件事
实上正在发生的条件下会产生某种结果的希望(possibility),而不能指出在那些事件
确实发生之后,将会有某种结果产生的可能性(likelihood)。
举例说,达尔文理论只
是猜测有游泳能力的一9经济学方法论定数额的物种在洪水淹没了它们先前的居住地之后
将会存活下来,而却不能预言在一次真正的大洪水之后有多少数额的物种会真的存活下
来,甚至不能预言存活的物种数额是不是比零大(见斯克里文,1959年)。
如果说达尔文理论犯了“在此之后,因此……”这样有名的谬误,即从因果的连结
来推断因果关系,那也是错的,因为达尔文的确解释了进化过程中的因果作用。
根据达
尔文,物种变化的原因是自然的选择,而自然选择本身是通过生存斗争来体现的。
生存
的斗争有繁殖和达尔文所称的“胚芽”的偶然变化,酷似于饲养员对动物的饲养选择。
达尔文的继承作用机制基本上是这样的体系,即来自父母双方的特点在后代那里混合起
来,并在一代一代的延续过程中稳定地淡化。
不幸的是,上述所指的机制是虚假的:
在
这种机制下不会有新的物种产生,因为经过几代的混合,任何变异、或达尔文曾说过的
“突变”,都会淡化到再也没有选择的价值。
达尔文本人后来欣赏这种反对观点,在
《物种的起源》的最后一版中,他对后天特性的直接继承这种可疑的拉马克观点做了进
一步的让步,致力于给进化论提供某些站得住脚的解释。
①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那时候门德尔早已发现了基因的思想,即从遗传分裂出来的单元
能够一代一代地传递下去而不发生任何混合或淡化,可是达尔文和其他任何人对此都一
无所知。
门德尔基因学给达尔文理论提供了令人信服的因果作用机制解释。
但是从我们
的观点看,门德尔基因学还是让进化论留下了它原先的地位:
达尔文理论解释了门德尔
基因学所不能预言的东西,而又没有给门德尔基因学的争论提供任何支持,仅能在既成
事实之后提供一些间接的支持。
达尔文自命为科学解释的假定-推理模式的倡导者(见
吉斯林,1969年,第27—31,59—76页),但在事实上他留给今天的是“一个解释性的
科学家的范例,而不是一个预言性的科学家的范例”(见斯克里文,1959年,第477页)。
①然而,还有一点疑问,科学解释的覆盖律模式断言说当
而且仅当我们能够借助一般规律来预言一个事件时,我们才能对这个事件做出科学解释,
但是覆盖律模式并不能和达尔文进化论调和起来。
覆盖论并不是完善的,进化论也并非
不是科学理论。
还有其他的不做明确的预言而只有解释的理论例子,如弗洛伊德深奥的心理学和杜
克海姆的自杀理论,虽然这些理论中没有哪一个能轻易地被斥为不是真正的科学。
所有
形式的历史解释为这类的理论提供了更广的例子。
历史解释只为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的
事件提出足够的而不是必要的条件;
历史学家的解释几乎从来就不是从他们提出的前提中能严格地推理出来的,因此他
们的解释不形成任何严格的预言(或甚至回避预言)。
可是,过份地进行这种没有预言
光有解释的论题是危险的。
有足够的理由对这种论题表示疑虑,需要提出的与此相关的
一个问题也许是:
当我们不能得出任何预言而只提供解释的时候,是因为我们不能掌握
所有同起始条件有关的信息,还是因为我们的解释不包含任何规律,甚至放弃了把某些
规律一般化而确实只抓住一些毛皮呢?
四、现实的理论和方法论标准
总之,很难反驳这样的结论,即科学解释的覆盖律模式排斥了很多至少有部分人认
为是科学的东西。
这种排斥恰恰是覆盖律的目的:
它寻求“告诉它应该是什么”而不是
“告诉它本来是什么。
”正是这种指示性的、规范的功用使批评家们发现解释的覆盖律
模式是可以反对的。
他们认为,我们不需要提出科学解释的逻辑要求或者能理想地满足
科学理论的最小条件,我们最好应把时间花在对在科学论证中确实用到的理论的分类和
描述它们的特征上。
①他们争辩说,当我们这样做了,我
们就会发现理论的异种比理论的相似种更激动人心;科学理论看起来是缺乏共同的性质
的。
除了我们已经提到的推理的、带规律性的、统计的和历史的解释之外,生物学和社
会科学总的来说也提供了大量功能的或目的论的解释的例子,这些解释都采取这样的形
式,即或者是指出一个有机体的一个独特单元在起着保持有机体的给定状态的作用,或
者是指出单个人的活动导致产生了某些集体的目的(见尼格尔,1961年,第20—6页)。
四种或五种这样的解释形式出现在不同的科学理论里,而理论本身按照不同的范围又可
依次做进一步的分类(如,萨普,1974年,第120—5页;卡普兰,1964年,第298—302
页)。
但即使是这种对科学理论的细节化的推敲术也招来了困难,因为在很多理论里面
解释的不同模式是结合在一起的,因此甚至认为归类到共同的标题下的理论在结构上都
有共同的性质这种观点也是不对的。
换句话说,只要我们采取一种科学实践的综合观点,
那么允许在理论上进行单纯的“合理重新组织”的材料简直是太多了,从这种重新组织
中可以得到假定所有适当的科学理论都应该服从的方法论标准。
在科学哲学的叙述和指示之间以及在科学史和科学方法论之间的紧张关系是本世纪
60年代公认观点实际上被推翻的主要因素(见图尔明,1977年)。
在波普对科学进步中
的证伪作用的讨论中也出现了这种紧张关系,这已成为反对公认观点的主要原因之一。
下面对波普思想的讨论将使我们能够用新的目光回过头来看对称论题。
五、波普的证伪主义
波普从对科学和非科学的区分开始,以企图设计对竞争的科学假说的评价标准结束。
波普对科学和非科学的区分即他所称的划分标准,对科学假说的竞争他以假设的逼真程
度来衡量。
通过这样做他就稳步地离开了公认观点,认为科学哲学的目标是把过去零乱
的科学理论合理地重新组织,以便使之同科学解释的一定规范一致起来。
由于波普,科
学哲学变成了这样的学科,在这学科里我们寻求的是一旦科学的理论被提出来之后我们
就对之进行评价的方法。
波普的出发点是对逻辑实证主义的批评,这种实证主义在后来所称的内涵的可检验
性原则中得到体现。
这个原则规定所有的论证都应该是分析性的或综合性的——从论证
所用术语的定义的长处来看是这样,从论证的实践经验的长处来看至少也应该是这样—
—然后,如果论证至少在原则上是可以检验的话,就宣告所有综合性论证都是意义深远
的(见洛西,1972年,第184—90页)。
从历史上看,维也纳学派(威特根斯坦、施利克
和卡纳普)主要是把论证意义的可检验性原则做为一种武器去戳穿科学和非科学的论证
中形而上学的自夸,这就暗示着所有还没有宣称是科学的论证和甚至某些已被认为是科
学的论证都可以被驳斥为是没有意义的东西。
实际上,在把可检验性原则运用于科学理论中的不可观察性实体方面产生了很深的
疑问,这样的实体有牛顿力学的绝对时间和绝对空间、分子物理学中的电子、化学中的
价键和进化论中的自然选择。
这种逻辑实证主义者的反形而上学偏执的一个典型产物是
操作主义方法论,这种方法论在1927年被第一次提出来,后来又在波斯·布里奇曼所写
的一系列有影响的书中广为传播。
布里奇曼宣称,为了发现任何科学思想的意义,我们
只需要对赋给这种思想以价值的具体操作加以具体的说明:
长度是对物体的一维度量,
智力是通过智力试验来衡量的(见洛西,1972年,第181—4页)。
波普反对所有划分有意义和无意义的企图,代之以新的划分标准,即把全部人类知
识都划分为两个互不包含的类,称之为“科学”和“非科学”。
那么,对这个划分问题
的传统的19世纪的答案是,科学和非科学的不同是由于运用归纳方法的效力的不同:
科
学以经验开始,通过观察和实验的加工,直到借助归纳法建立起一般规律。
然而,在证
明归纳的正确性方面存在一个逻辑问题,自从休谟以来的哲学家一直为这个问题感到忧
虑。
举一个具体的例子:
人们从太阳在早晨升起这个过去的经验中推断出太阳总是在早
上升起这个一般规律;然而,从真的前提一定包含着真的结论这个意义上看,这在逻辑
上并不是一个结论性的推断,因为根本不可能保证我们迄今所经历过的必然会和将来的
保持一致。
正象休谟所指出的,认为太阳升起的一般规律有不变的经验为基础,这种观
点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它把归纳所产生的问题从手边的论据这里转移到别的论据那里;
问题恰恰在于推断将来要经历的任何东西在逻辑上是怎样毫无根据而只不过是以过去的
经验为基础的。
这种争论在某种程度上是认为,从特定的事例归纳到普遍的规律在思想
上需要一种非逻辑的跳跃,这是极有可能从真的前提导出假的结论的额外因素。
休谟并
不否认我们不断地把个别的事例一般化从而得出习惯,不否认思想上的自发联系,但他
否认这种推断在逻辑上可证明是正确的。
这就是著名的归纳问题。
这个问题是从休谟的争论中产生的。
休谟认为,在归纳和演绎之间,在证明和反驳
之间,在证实和证伪之间,在维护真理和否认真理之间都存在基本的不对称。
单个的论
断不管有多少,我们都不能通过逻辑从中导出普遍的论断,或者建立起结论性的论断。
但是,借助推理逻辑,只需要一个单个的论断我们就能证明任何普遍的论断在逻辑上是
矛盾的,或者拒绝接受它。
我们可以用人们爱用的波普例子(这个例子实际上出自约翰
·斯图亚特·穆勒)来说明这个道理:
不管你看到的白天鹅有多少都不能从中推断说所
有的天鹅都是白的,但是只要看到有一只天鹅是黑的就足以拒绝所有天鹅都是白的这个
结论。
总之,你永远也不能证明任何事情实质上是真的,但是你能证明某些事情实质上
是假的,这是我们可以把它当做科学方法论的一个首要戒律的论断。
波普在建立他的划
分标准时运用了这个基本的不对称原理:
关于现实世界的综合命题本体至少在原理上可
以用经验的观察来证伪,这就是科学,因为事实上它排除了某种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因
此,科学不是以它的学科内容或声称掌握某种知识的确定性为特征,而是以建立和检验
命题的方法为特征的;科学所提供的确定性只不过是无知的确定性。
然而,这里在科学和非科学之间所划的界线并不是绝对的:
可证伪性和可证实性都
是程度性的问题(见波普,1965年,第113页;1972年b,第257页;1976年,第72页)。
换句话说,我们应该把划分标准看做是描述知识的、多少是连续的区间,在这区间的一
端我们所看到的是某种“硬的”自然科学,如物理学和化学(在与之相邻的地方我们找
到“较软的”科学,如生物进化论、地质学和宇宙论),在这区间的另一端我们可以找
到诗歌、艺术、文学批评等等。
历史和所有社会科学分布在这两端中间的某个地方,很
有可能是在这个连续区间中更靠近科学的一端,而不是在靠近非科学的一端。
六、逻辑谬误
让我们短暂地转到逻辑谬误这个吸引人的问题上来追究可证实性和可证伪性的区分
本质。
如果假定推理三段论是“如果A是真的,那么B也是真的;A是真的;因此B是真的”,
那么在大前提中的假定陈述可以分解为假设前提“如果A是真的”和结果“那么B也是真
的”。
为了达到结论“B是真的”,我们必须能够说A的确是真的;用逻辑中的技术语言,
我们在假设陈述中必须对大前提“肯定假设”,以便遵循逻辑需要得出结论“B是真的”。
要记住术语真在整个争论中是指逻辑真而不是指事实的真实性。
然而,请看看出了什么问题。
如果我们稍微改动一下我们的假定推理三段论中的小
前提,这样读:
“如果A是真的,那么B也是真的;B是真的;因此A是真的。
”现在我们
不是肯定假设前提,而是“肯定结果”,试图从结果的真实性“B是真的”来争辩假设
前提的真实性“A是真的”。
但这是谬误的推理,因为我们已不再是按照逻辑的要求来从
前提中导出结论。
只需举一个例子就能说明这个论点:
如果布劳格是受过训练的哲学家,
那么他就知道如何正确地运用逻辑定律;布劳格知道如何正确地运用逻辑定律;因此布
劳格是受过训练的哲学家(天哪,他并不是)。
“肯定假设前提”(有时称为沉降方法)在逻辑上是正确的,但是“肯定结果”是
逻辑的谬误。
然而,我可以做的是“否认结果”(浮升方法),这在逻辑上总是正确的。
如果我们以相反的方式来表达假定推理三段论,我们就得到:
“如果A是真的,那么B也
是真的;B不是真的;因此A不是真的。
”
继续上面的说明,就是:
如果布劳格不能正确地运用逻辑定律,我们的确能够从逻
辑上判定他不是受过训练的哲学家。
波普强调在证实和证伪之间存在不对称的思想有一个理由。
从严格的逻辑观点来说,
我们永远也不能因为某个假说和事实相符而断言说它是真的;从事实的真实性到假说的
真实性的推理就暗藏着我们犯了“肯定结果”的逻辑谬误。
另一方面我们又能够参考事
实来否认假说的真实性,因为从缺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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