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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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2014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汽车营销”项目竞赛方案
第一部分竞赛规程
一、竞赛项目名称
汽车营销
二、竞赛目的
通过汽车营销技能大赛搭建汽车营销职业技能竞技平台,构建汽车营销职业技能的评价指标体系,引导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的教育目标,展示并检验专业教育的教学成果,引领专业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方向,促进福建省汽车营销专业职业教育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竞赛方式与内容
1.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团体赛,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
比赛以团队方式进行,每支参赛队由2名选手组成。
选手必须为高职院校2014年在籍学生(含本科院校高职学生),年龄限制在25周岁以下(1989年6月30日之后出生),不分性别、年级。
每个参赛队可配1-2名指导老师。
2.竞赛内容
本赛项包括汽车营销知识竞赛、汽车销售业务操作技能竞赛、汽车试乘试驾竞赛(原地实车模拟试驾,不含试乘)和汽车销售综合技能竞赛四个部分组成。
重点对汽车营销专业核心技能及相关拓展技能的考核,在考核专业能力的同时,兼顾方法能力、社会能力的考评。
(1)汽车营销知识竞赛
汽车营销知识竞赛以机试形式进行,旨在测试选手对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领域各个岗位群所应必备的基础知识的了解、掌握情况,既考察选手对汽车新技术领域的了解,又考察选手对汽车营销相关知识和方法掌握的全面性。
赛点包括:
服务礼仪、汽车营销、汽车销售、汽车保险、汽车售后、汽车技术、汽车美容、汽车文化、汽车信贷等相关知识点。
要求选手在汽车技术服务与汽车营销领域有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并对汽车新技术、营销新方法有所了解和掌握。
(2)汽车销售业务操作技能竞赛
汽车销售业务操作技能竞赛以机试形式进行,旨在考察选手的岗位操作能力和应对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对选手在实际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工作领域中所需要的基本技能和基本素养的考察。
赛点包括:
汽车4S业务服务、汽车维修企业、汽车保险企业、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中主要业务流程的实操考核。
(3)汽车试乘试驾竞赛(原地实车模拟试驾,不含试乘)
汽车试乘试驾竞赛以顾客原地实车模拟驾驶的方式进行,不含试乘。
车辆为大赛指定用车。
主要考察选手对试乘试驾的理论知识,试乘试驾路线的规划,试乘试驾相关文件的准备,正确指导试乘试驾中客户操作方法,考查现场成交的销售技巧,试乘试驾中与客户的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对大赛指定用车商品知识的掌握程度、选手对销售中突发问题的处理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等。
(4)汽车销售综合技能竞赛
汽车销售综合技能竞赛通过情境模拟的方式进行,是在真实的汽车销售场景下进行的汽车销售全过程的演练和展示,旨在考核选手对整个销售流程的熟练程度和应对不同类型、背景的顾客所表现出的销售技能与技巧的综合运用能力。
赛点包括商务礼仪规范、汽车销售流程、车辆介绍规范与技巧、交流沟通与话术,解答与应变技巧,是对选手汽车销售技能的全面考察。
要求选手具有商务礼仪的良好训练,对汽车销售业务全过程的熟练把握和销售技巧的灵活运用,同时要求具有娴熟的语言沟通技巧和灵活恰当的应变能力。
四、竞赛规则
1.汽车营销知识竞赛规则
本环节由选手在电脑上操作完成,每支参赛队的两名选手分别作答。
选手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竞赛系统所要求完成的题目,共100道客观题,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由竞赛系统对考试结果进行自动评分。
本环节比赛时间为30分钟。
赛项满分100分,每支参赛队的两名选手的平均分为本赛项该参赛队的成绩。
2.汽车销售业务操作技能竞赛规则
本环节由选手在电脑上操作完成,每支参赛队的两名选手分别作答。
选手从电脑上的比赛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试题要求完成操作。
本环节比赛时间为40分钟。
赛项满分100分,每支参赛队的两名选手的平均分为本赛项该参赛队的成绩。
3.汽车试乘试驾竞赛(原地实车模拟试驾,不含试乘)规则
本环节由每队两名选手(以下称选手A、选手B,参赛队自定。
AB选手一旦指定,不得调换)合作,分三个环节完成比赛:
第一环节A选手(销售顾问)负责客户试驾前的相关准备工作;第二环节由B选手(试乘试驾专员)带领客户完成模拟试乘试驾活动;第三环节由A选手完成试乘试驾后的相关工作。
裁判根据选手的现场表现和综合素质进行评分。
本环节比赛时间为10分钟。
由裁判现场评分,每支参赛队满分100分,其中选手A满分为20分,选手B满分为80分。
每队两名选手得分相加计为代表队成绩。
4.汽车销售综合技能竞赛比赛规则
本环节比赛以全程模拟汽车销售的形式进行。
每队两名选手(以下称选手A、选手B,需与试乘试驾环节AB选手一致)同时上场,依次在规定的时间内做自我介绍,进行简单风采展示(不能体现参赛院校真实名称,只说参赛队编号)。
然后选手A通过听取话外音了解销售情境,根据情境设置,在客户扮演者的配合下完成汽车销售业务。
在选手A场上比赛时,选手B回到指定位置就坐,在选手A完成销售竞赛后由选手B回答专家提问。
本环节比赛时间为20分钟。
其中自我介绍、简单风采展示,每人限时1分钟;选手A的现场销售流程比赛限时15分钟;选手B在选手A完成销售竞赛后回答专家提问,限时3分钟。
由裁判现场评分,每支参赛队满分为100分,其中选手A满分为80分,选手B满分为20分。
每队两名选手得分相加计为代表队成绩。
五、评分方法
(一)评分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
科学性原则:
评定项目明晰、周全,并可量化。
公平性原则:
参赛队出场随机抽取,比赛题目随机抽取;比赛成绩公开;裁判构成来源广泛,并实行参赛队裁判的回避制度。
(二)评分方法概要
竞赛不设预赛环节,由参赛各队直接进行一轮比赛。
各参赛队成绩为四个赛项成绩的加权总和,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汽车营销知识竞赛得分×20%+汽车销售业务操作技能竞赛得分×20%+汽车试乘试驾竞赛(原地实车模拟试驾,不含试乘)得分×25%+汽车销售综合技能竞赛得分×35%。
当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依次以“汽车销售综合技能”、“汽车试乘试驾”、“汽车营销知识”等单项名次排序。
1.汽车营销知识竞赛评分办法
由选手在电脑上答题,每支参赛队的两名选手分别作答。
由电脑自动评分,总分100分。
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选手在30分钟内完成计算机考试软件所要求完成的题目,电脑系统对测试结果进行机评。
每支参赛队两名选手的平均分为本赛项该参赛队的成绩。
2.汽车销售业务操作技能竞赛评分办法
选手从电脑上的比赛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在40分钟内按照试题要求完成操作。
每支参赛队的两名选手分别作答,由计算机自动评判,包括操作结果正确性和操作时间效率两个方面。
赛项满分100分,每支参赛队的两名选手的平均分为本赛项该参赛队的成绩。
3.汽车试乘试驾竞赛(原地实车模拟试驾,不含试乘)评分办法
由裁判评分,每支参赛队满分100分,其中选手A满分为20分,选手B满分为80分。
每队两名选手得分相加计为代表队成绩。
根据选手的表现,裁判从形象礼仪、语言表达及沟通技巧、应变能力、试乘试驾流程、商品知识掌握的熟练程度等方面打分。
4.汽车销售综合技能竞赛评分办法
由裁判评分,每支参赛队满分为100分,其中选手A满分为80分,选手B满分为20分。
每队两名选手得分相加计为代表队成绩。
根据选手的表现,裁判从风采展示、亲和力、商务礼仪、语言表达、需求分析、汽车知识、针对需求的产品介绍、异议处理和回答专家提问等方面评分。
六、奖项设定
由2014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统一设置。
七、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
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裁判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诉报告。
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地叙述。
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
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赛项裁判委员会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6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如受理申诉,要通知申诉方举办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如不受理申诉,要说明理由。
4.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申诉人不满意赛项裁委会的处理结果的,可向大赛赛区仲裁工作组提出复议申请。
(二)仲裁
1.组委会设赛区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申诉复议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和竞赛结果公平、公正。
2.赛区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队不得因对仲裁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八、竞赛场地与设备
(一)竞赛场地
赛场设在采光、通风和照明条件良好的室内,汽车营销知识竞赛和汽车销售业务操作技能竞赛设在机房教室,汽车试乘试驾竞赛(原地实车模拟试驾,不含试乘)和汽车销售综合技能竞赛设在实训场馆。
另设选手等候区和指导老师休息室。
现场提供应急医护。
(二)竞赛设施
1.竞赛技术平台
汽车营销知识竞赛使用北京运华天地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汽车营销知识竞赛软件。
汽车销售业务操作技能竞赛使用北京运华天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汽车销售业务教学软件(与2013年汽车营销国赛软件一致)。
2.比赛使用一汽大众迈腾和一汽大众高尔夫轿车作为竞赛用车。
3.投影仪、音响、麦克风、摄像设备等。
4.销售工具:
销售表单、名片、笔、计算器、销售工具夹等(选手无需自备)。
5.实操比赛现场周边设有指定区域、路线供观摩比赛。
6.其他后勤及安保设施。
第二部分技术文件
一、竞赛要求
(一)竞赛委员会工作人员
1.忠于职守,努力工作,全心全意为参赛选手和裁判服务,提供良好的竞赛环境和条件。
2.遵守竞赛纪律和规则,保证公平公正,不以权谋私。
3.违反规定给竞赛带来恶劣影响或造成严重损失的,将给予必要的处理。
(二)裁判
1.遵守裁判规则,尊重参赛选手,维护竞赛秩序。
2.在执裁过程中,排除可能来自各方面的干扰,杜绝不正当行为。
3.违反裁判规则,营私舞弊,将受到批评或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裁判资格。
(三)领队和参赛选手
1.服从指挥,文明礼让,体现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竞赛精神。
2.严格遵守竞赛规则,不得违规作弊。
如发现作弊将视情节扣分,严重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3.竞赛中如发生争议,现场以裁判为准,重要事项以仲裁组裁定为准。
二、赛场环境
赛场设在采光、通风和照明条件良好的室内,汽车营销知识竞赛设在机房教室,汽车基本技能和汽车销售综合技能竞赛设在实训场馆。
另设选手等候区和指导老师休息室。
竞赛环境依据竞赛需求和职业特点设计,在竞赛不被干扰的前提下开放,欢迎沿指定路线、在指定区域内观摩比赛。
现场提供后勤、安全相关保障的设施。
三、竞赛技术平台
(一)竞赛器材配置
1.比赛使用北京运华天地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汽车营销竞赛软件(与2013年汽车营销国赛软件一致)。
2.承办方提供竞赛用电脑(安装WindowsXP操作系统、Office2003等常用应用软件,不能上网)。
3.模拟销售用汽车2台(一汽大众迈腾和一汽大众高尔夫)。
4.投影仪、音响、麦克风、摄像设备等
5.销售工具:
销售表单、名片、笔、计算器、销售工具夹等(选手无需自备)。
(二)参考技术资料
1.汽车营销知识及汽车销售业务操作技能竞赛参考资料
赛前一个月公布汽车营销知识的题库。
2.汽车销售综合技能竞赛参考资料
承办方提供竞赛当天竞赛车型的产品型录、销售表单,参赛队员在准备竞赛过程中所需的参考资料如竞品的相关资料等自备,竞赛时原则上自备材料不允许带入参赛现场。
(所用竞赛车型的型录经裁判审查同意后允许带入)。
四、安全保障
1.汽车营销赛场设一名安全责任人,对本赛场的安全负责,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负责调集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人员,安排场内人员疏散。
2.设置医护人员、消防人员和保安人员的专线联系,确定对方联系人,由场地安全负责人对口联系。
比赛场地布置和器材使用严格依照安全施工条例进行。
场地布置划分区域,并按安全要求设定疏散通道,并在墙面显著位置张贴安全疏散通道和路线示意图。
3.比赛设备和设施安装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标准施工,电源布线、电器安装按规范施工。
4.按防火安全要求安置灭火器,并指定责任人在紧急时候使用。
5.涉及到对参赛车型的一些操作参赛选手应按照汽车销售的标准规范进行操作。
第三部分竞赛须知
1.承办单位提供场地、车辆、设备、销售工具等竞赛器材和产品使用手册、保修手册等竞赛资料,各参赛队可以根据竞赛题目具体要求选择使用,不得自带任何器材和资料。
2.参赛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在引导员的带领下完成检录并进入规定的场地,不得迟到,迟到15分钟后禁止入场。
3.竞赛分上、下午两场,当天完成所有竞赛项目。
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考核项目的先后顺序。
4.参赛队员不得携带手机、对讲机等任何通讯工具。
5.参赛队进入竞赛场地后,自行决定选手分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竞赛。
6.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的监督和警示;若选手因个人因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或导致器材故障,裁判组有权终止竞赛,该选手该竞赛项目成绩计零分;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器材故障,由裁判组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暂停竞赛计时或调整至最后一批次参加竞赛)。
7.竞赛结束后,参赛队需清理现场,将场地恢复到竞赛前的状态,经裁判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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