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及业务用房项目可行性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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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及业务用房项目可行性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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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及业务用房项目可行性研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及业务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项目编号:
三财采购(2019)第281号总第3891号
三公资采【2019】216号
采购人: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及业务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及业务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二、项目编号:
三财采购(2019)第281号总第3891号
三公资采【2019】216号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
对本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提交可研编制成果
3、预算资金:
元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
6、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专业包含建筑、市政公用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
3、具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结果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
企业、法定代表人);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供应商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下载与费用支付: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投标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登录业务系统”,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采购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
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
办理CA证书: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2月2日15时00分整。
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500元(如分标段为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4、缴费方式:
(1)供应商到现场参加开标的支付方式:
供应商在开标现场直接将文件费支付给代理机构,支付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标书解密前。
(2)供应商远程解密未到开标现场的支付方式:
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半小时联系代理机构,按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完费用的支付。
(3)已支付文件费用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应向其开具发票(现场开票或邮寄方式)。
注:
不支付文件费用的供应商,其已上传的电子标书不予解密。
六、供应商资料的提交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诚信库中上传的信息为准。
规定时间外上传或更改的信息不作为评标依据。
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
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供应商承担责任。
具体操作详见《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诚信库操作手册》。
链接地址:
注:
在项目开标时间起至评标结束至,诚信库将处于锁定状态。
如连续投报多个项目,诚信库锁定时间也将延长,请投标供应商合理安排资料上传时间,尽可能早的将所有项目资料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诚信库。
七、投标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至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9年12月2日15时00分
2.开标地点: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区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十、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三门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话:
采购人: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
赵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三门峡市五原路西段工商联大厦B座507室
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采购人
名称: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
赵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三门峡市五原路西段工商联大厦B座507室
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项目名称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及业务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采购内容
本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
本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亩,主要建设审判法庭1栋(地上8F,地下2F),规划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包括审判法庭㎡(主要为立案用房、审判用房、执行用房、信访接待用房、审判配套用房、审判信息管理用房、诉讼档案用房、司法警察警务用房及辅助用房等),业务用房㎡(主要为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信息集控中心等);地下建筑面积㎡:
主要为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采购范围
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澄清、修改、答疑等列明服务的采购
合格的供应商
见招标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2日15时00分
投标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投标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
投标有效期
本章项规定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再收取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1.供应商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盖章的,供应商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
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供应商通过CA证书登录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
开标地点
三门峡市崤山路西段28号电子城西侧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
■否,推荐中标侯选人数:
2名。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
中标金额的5%
递交方式:
在签订合同前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至采购人指定账号
递交时间:
中标通知书领取之后,合同签订之前
退还时间:
相关部门评审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时协商
4.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采购预算价
采购预算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
元
公证费
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
采购人补充的共他内容
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不含税。
无故放弃中标资格
中标供应商接到通知后30日内未签订合同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的,将视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将根据招标文件顺延下一个中标侯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并根据相关法规对“无故放弃中标供应商”予以处罚。
其它
无
电子化注意事项
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供应商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电子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供应商投标时,将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
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供应商通过CA证书登录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组建下载”中查看。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电子化投标
(一)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供应商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供应商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
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供应商通过CA证书登录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供应商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政府采购项目文件格式为:
xxx公司_三公资采(201X)xxx号.file,建设工程项目文件格式为:
xxx公司_三公资建(201X)xxx号.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政府采购项目文件格式为:
xxx公司_三公资采(201X)xxx号.bin,建设工程项目文件格式为:
xxx公司_三公资建(201X)xxx号.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供应商随身携带。
注:
(1)供应商投报多个标段的,所生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仍为一个电子文件,供应商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时应将所报标段全部勾选后制作生成。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
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技术联系电话:
赵先生王先生
(三)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无纸化进行招标,供应商可以通过网络登录交易平台进入项目开标大厅远程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也可以携带CA证书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2、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
开标时,如供应商未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请供应商使用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10分钟内完成。
待所有供应商全部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如供应商携带CA证书至现场参加开标的,首先应按照中介服务机构指引,使用供应商CA证书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
供应商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3、电子化投标文件异常情况的处理
如出现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等异常情况,供应商应及时致电中介服务机构说明。
投标文件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供应商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
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
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4、待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供应商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能够正常工作,供应商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唱标。
5、开标时供应商可登录到交易系统中在开标大厅中点击开标一览表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
如对自己的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唱标内容显示后10分钟内向中介服务机构电话质疑。
中介服务机构应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免提通话接受供应商的质疑并做好书面记录。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唱标内容。
6、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供应商发起质疑,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用免提模式致电需要答复的供应商进行详细质询。
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供应商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7、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供应商连续三次致电未接通的,视为供应商放弃回复,评标委员会将自行对需要回复的内容进行认定。
二、相关证书原件的提交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招标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提交资质、业绩、荣誉及单位人员等相关资料原件的,供应商需将原件扫描件制作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同时将该原件扫描件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供应商(供应商)诚信库。
评标委员会对原件的核验工作按以下条款进行:
(一)评标时,评委先查阅投标文件中是否具有该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再对照审查该资料原件是否已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供应商(供应商)诚信库中上传且内容一致。
投标文件中相关原件资料未在诚信库中上传或上传内容不一致的,不作为评标依据。
本项目需要提交的原件扫描件以投标截止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供应商(供应商)诚信库中成功上传的信息为准。
规定时间外上传或更改的信息不作为评标依据。
开评标现场不接受供应商所提交的任何原件。
注:
在项目开标时间起至评标结束至,诚信库将处于锁定状态。
如连续投报多个项目,诚信库锁定时间也将延长,请供应商合理安排资料上传时间,尽可能早的将所有项目资料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供应商(供应商)诚信库。
具体操作详见《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供应商(供应商)诚信库操作手册》。
链接地址:
(二)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将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供应商需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保证上传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
因供应商上传原因导致应得分项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提示:
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以上条款。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招标。
1.1.2.本项目采购人: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4.本采购项目名称: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及业务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1.1.5.采购内容:
本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
本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亩,主要建设审判法庭1栋(地上8F,地下2F),规划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包括审判法庭㎡(主要为立案用房、审判用房、执行用房、信访接待用房、审判配套用房、审判信息管理用房、诉讼档案用房、司法警察警务用房及辅助用房等),业务用房㎡(主要为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信息集控中心等);地下建筑面积㎡:
主要为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
1.1.6.本项目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本采购项目的出资比例:
100%
1.2.3.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采购范围
1.4.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澄清、修改、答疑等列明服务(包括:
试运行、验收、质保期服务等)的采购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合格的供应商: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供应商不满足下列情形之一,按无效标处理:
1.4.3.1.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次采购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4.3.2.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为本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1.4.3.3.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
1.4.3.4.供应商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
1.4.3.5.供应商没有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1.5.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2.1.1.招标公告;
2.1.2.供应商须知;
2.1.3.评标办法;
2.1.4.合同条款及格式;
2.1.5.服务需求;
2.1.6.投标文件格式;
2.1.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补充、澄清、修改、答疑(如有)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之日15天前,以传真并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箱的方式提交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收到澄清通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收到澄清通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商务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1.投标函;
3.1.1.2.开标一览表;
3.1.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1.1.4.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基本情况
.2供应商财务状况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4无行贿犯罪档案文书网查询结果
.5信用中国查询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项目管理机构
工作方案
服务承诺及优惠;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3.2.2.投标供应商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他分项中。
3.2.3.投标总价中也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3.2.4.投标供应商在报价中的价格己经包含了完成该项目所有的编制服务、需向政府缴纳的各项税费、利润、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所有费用。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中必须充分考虑上述的要求和风险因素。
3.2.5.投标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资格审查资料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供应商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专业包含建筑、市政公用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具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结果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
企业、法定代表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供应商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除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允许投标供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供应商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其中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文件格式为:
xxx公司三公资采【2019】号.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文件格式为:
xxx公司_三公资采【2019】号.bin)。
注:
(1)供应商投报多个包的,所生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仍为一个电子文件,供应商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时应将所报包号全部勾选后制作生成。
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
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技术联系电话:
赵先生王先生
5.开标
5.1.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5.2.1.现场参加人员:
纪检监督人员、行业主管部门、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公证人员、交易中心采购科项目负责人、投标供应商等;
5.2.2.宣布开标纪律;
5.2.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名称;
5.2.4.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5.2.5.按照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须序解密;
5.2.6.按照宣布的唱标顺序当众唱标,公布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2.7.公布预算价;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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