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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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
XX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XX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55号文件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通知》(X政办字〔2015〕80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5年6月底前,完成公路穿城试点路段安全整治;2015年年底前,完成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2017年年底前,完成全区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的安全隐患治理。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治理现有公路安全隐患
1.全面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根据《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制定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力量集中对所有农村公路进行排查,摸清存在公路安全隐患的路段数量、分布情况,建立公路安全隐患基础台账。
根据公路等级、交通流量、交通事故等情况开展动态排查、定期复查。
2.分类整治公路安全隐患。
按照隐患严重程度区分轻重缓急,制定治理计划,落实治理责任,确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时限,建立治理效果跟踪机制。
3.根据公路状况、事故特征、交通流量等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程改造方案,注重整条路线的规模效益,科学有序组织实施。
安全隐患治理完成后,按程序组织工程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到位。
对隐患整治不到位的农村公路,不得开通客运班线。
已开通的,在隐患整治到位之前要对线路进行调整;因客观条件无法调整的,应当暂停营运。
4.实施公路穿城路段安全整治工程。
以街道办事处为实施主体,区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加强行业指导,组织开展公路穿城路段安全整治。
具备改线条件的穿城路段逐步改线;暂不具备改线条件的穿城路段,可以规划实施主辅路隔离,尽量减少主线交通干扰。
公路用地范围内重点完善内外侧护栏和标志标线等公路安全设施、设置限速设施和警示灯具等交通管控设施、渠化大型平交道口等,公路用地范围外重点清除建筑控制区内的违章建(构)筑物和违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实施路宅分家、全面取缔占路集市贸易和占道经营违法行为等。
5.加强社会宣传。
引导鼓励相关行业企业、社会力量参与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排查治理工作,鼓励群众举报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
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隐患路段全部设置治理标牌,公示治理目标、施工时间、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隐患路段分布情况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计划以及治理期间的管制措施、绕行线路等信息,提示交通安全注意事项,引导社会车辆合理安排出行。
(二)严格规范公路工程安全设施建设
1.在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加强公路平面交叉口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和管理,进一步提升我区公路安全水平。
2.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建设项目必须充分考虑安全设施建设,工程建设投资中应按有关要求计列安全设施,审批部门要进行必要的审核,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安全设施投资足额到位并同步建成。
3.公路建设项目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
建设单位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要充分考虑安全性,制定安全专篇。
设计单位应严格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设计,落实安全对策措施;对技术指标中的非强制性指标,应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经过综合论证后确定,避免因过多使用指标下限造成安全隐患。
4.公路安全设施建设必须符合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要求,鼓励采用标准化结构、标准化施工。
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更改设计方案,保证公路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公路工程的交工验收制度,严格按照公路工程管理权限吸收相应层级的公安交通管理、安全监管等部门参加,将安全设施作为验收重要内容,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通车运行。
(三)切实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力度
1.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资金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
国省道中纳入城管路段、县道(区管公路)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公安部门交通信号设施建设资金由区本级统筹解决;乡道、村道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资金由所在街道负责解决,区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专项补助。
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做好建设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
2.将公路安全设施维护纳入养护工程范畴,加强日常养护,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公路安全设施得到及时维护更新。
安全性能不适应新情况的,应结合公路安全隐患治理规划及时升级改造;安全设施遭到损毁的,要及时修复,确保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四)强化监督考核机制
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程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通报。
(五)大力推进公路安全综合治理
1.积极推动新技术和信息化手段的应用,不断加大交通技术监控等管理设备投入。
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已完善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交通管理设施。
2.调整完善公路超限检测站布局,在货物运输主通道、重要桥梁入口处、高速公路入口处等公路网的重要路段和节点设立公路超限检测站或者设置动(静)态监测等技术设备,加强车辆超限情况监测。
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查车辆超限等违法行为。
3.进一步加强车辆生产、销售、登记、检验、营运准入等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改装车辆的行为,严格追究非法生产、改装企业责任,坚决杜绝非法生产和改装车辆上路,对在用非法生产、改装的车辆要强制予以整改,对非法拼装的车辆要强制拆解,对大件运输专业车辆违规从事普通货物运输的要坚决予以纠正。
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加快落实公路货运车辆安装限载置制度。
4.加快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的共享机制。
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查车辆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设立驾驶人“黑名单”制度,严格执行交通违法驾驶人记分制度,积极防范和查处盗窃、破坏公路安全设施违法行为。
积极推广重点货运源头运政人员巡查和派驻制度,严肃追究货运源头、车辆生产或改装源头和监管源头相关单位、部门及企业的责任。
加大对超限违法运输车辆驾驶人、车辆所有人、运营管理者以及货物托运人的处罚。
三、职责分工
区交通运输局:
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牵头协调督导工作,负责县道(区管公路)公路及国省道移交城管路段(XX路)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
负责本辖域内乡道、村道公路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工作。
区城市管理局:
负责国省道移交城管路段(XX路XXX国道至XX路段、高架桥转盘至XX路段,XX路段,高架桥下转盘至XX立交段)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工作。
区安全监管局:
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对重大公路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参与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及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验收工作。
XX公安分局:
负责按照全省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整体规划部署,加快推进国省道、县道重点道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
在完成《2015年市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涉及的相关建设内容的基础上,2016年底前,完成对国省道、县道重点道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形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参与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及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验指导收工作。
区财政局:
负责区本级负担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资金筹措保障工作。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本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四、组织保障
为确保扎实有效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XX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工程建设的组织、调度、管理等综合协调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
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建立强有力的调度、考核、督导机制,全力推进工程开展。
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要于每月28日前通过金宏网报区交通运输局。
(二)详细制定工作方案。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行业、本街道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逐项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和牵头部门,明确目标责任,建立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
(三)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强化技术支持,委托技术支持单位,承担技术保障任务,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加强资金保障,将有关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抓好设计施工,按照“安全、有效、经济、实用”原则进行方案设计,对处治措施、设施形式、设置位置等要进行多方案比选,以达到综合效果最佳;要注重施工组织管理,加大对施工单位设备能力、材料质量、工艺技能、施工规程等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巩固建设成果,要将公路安全设施纳入养护范围,加强公路巡查,安全设施遗失损毁的要及时予以修复,按照“不添增量”的要求,在公路新建、改建、扩建时同步实施公路安全设施,并严格交(竣)工验收制度,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养护单位。
(四)强化工作协调配合。
各单位要加强协作,打破条块分割,积极推进工作。
要成立由各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的工作机构,建立定期调度机制。
要坚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公安、发改、财政、安监等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建立定期会商协调机制,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各要素的协同改进。
(五)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加强基础资料的分析对比,注意收集工程实施前后的交通事故数、事故形态、改善状况,以及对比图片等基础资料,以便对工程实施效果做出客观评价,展示实施成效。
要主动开展宣传活动,定期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介,发布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实施效果等相关信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
XX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附件
XX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
XXX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
XXX区政府党组成员、XX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成员:
XXX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XXX区教体局局长
XXX区财政局局长
XXX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XXX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XXX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
XXX区审计局局长
X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X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工程建设的组织、调度、管理等综合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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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 公路 安全 生命 防护 工程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