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武都区中医医院全数字放射成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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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武都区中医医院全数字放射成像
陇南市武都区中医医院全数字放射成像
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
GSZW2016-010
项目名称:
陇南市武都区中医医院全数字放射成像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人:
陇南市武都区中医医院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石荣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
甘肃中维建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李譞昊
2016年10月17日
致投标人4
第一章投标须知7
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
第二节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9
第三节投标须知11
1.总则11
2.招标会和招标文件12
3.投标文件的编制13
4.投标文件的递交15
5.开标16
6.评标、定标16
7.授予合同18
8.中标通知书20
9.合同的签署20
10.履约保证金20
11.合同生效20
12.中标服务费20
13.招标人的权利21
14.腐败和欺诈行为21
15.其他21
第四节评标方法及评审细则和评审表格23
第二章合同文件27
一、合同协议书(格式)27
二、合同条件29
1.定义29
2.合同标的29
3.技术规格29
4.合同价格29
5.付款30
6.知识产权30
7.交货时间、地点、装运、保险、包装、安装30
8.质量保证31
9.质保期31
10.履约保证金32
11.检验与验收32
12.索赔33
13.不可抗力34
14.税费34
15.争议的解决34
16.合同解除和终止34
17.转让和分包35
18.适用法律35
19.合同生效35
20.合同修改35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37
A.商务部分书封面39
A1投标函40
A2投标保证金43
A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44
A3-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4
A3-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5
A3-3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6
A3-4相关产品代理或授权证书复印件46
A3-5承诺函46
A3-6投标人基本情况错误!
未定义书签。
A3-7制造商的资格声明53
A3-8经销商的资格声明错误!
未定义书签。
3-9主要人员情况表50
A3-10投标人认为的其它资料56
A4资信、财务状况和纳税情况错误!
未定义书签。
A5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它所有资料。
57
B.技术部分封面58
B1货物技术参数表59
B2其它59
C.价格部分书封面60
C1投标报价一览表61
C2分项报价表
第四章技术要求63
一、项目概况63
二、应用环境63
三、标准和规范63
四、技术规格书63
五、供货清单63
第五章附件67
陇南市武都区中医医院全数字放射成像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甘肃中维建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陇南市武都区中医医院的委托,对陇南市武都区中医医院全数字放射成像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陇南市武都区中医医院全数字放射成像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LJZC2016-501
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全数字放射成像系统一台
采购预算价:
38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
(4)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5)供应商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投标截止日在有效期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未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单位,报名前需携带《采购类企业注册登记表》(网上下载)、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前来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注册等相关手续。
(详细注册步骤:
请阅读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注册指南)
(2)网上报名请登陆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3)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7日上午8:
30—2016年10月21日下午17:
30(北京时间);
(4)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或方式:
通过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下载招标文件。
(5)软件维护费:
120每次。
七、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6年11月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陇南市行政中心环保大楼2楼)。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
九、招标人:
陇南市武都区中医医院
联系人:
石荣耀联系电话:
采购人地址:
武都区南桥路236号
监督部门一:
武都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
张主任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二:
陇南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何进元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中维建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陇南市武都区龙吟水郡2期34幢1单元202
联系人:
李譞昊
联系电话:
甘肃中维建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14日
致投标人
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
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项目的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的规定。
投标人制作的投标文件要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且没有偏离或保留。
如果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投标将会被拒绝。
招标人:
陇南市武都区中医医院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中维建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武都区南桥路地址:
陇南市武都区龙吟水郡2期34幢1单元201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746000
E-mail:
E-mail:
联系人:
石荣耀联系人:
李譞昊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投标须知条款号
内容
1
1.2
1.招标项目名称:
陇南市武都区中医医院全数字放射成像系统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陇南市武都区中医医院医疗设备,数量和规格详见供货清单。
3.招标范围:
陇南市武都区中医医院医疗设备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上述产品的生产、运输、交货、到货验收、售后质保等相关服务。
(3)卖方所供货物、提供服务人员的安全责任风险。
4.项目计划:
签订一个总包合同。
2
1.2
招标人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3
1.3
投标人资格标准:
见第三节投标须知1.3款。
4
3.3
投标有效期:
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算60个日历天。
5
3.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缴费方式,投标人需通过网银或转账从基本账户交到中国银行的指定账户。
因银行转账有时间延迟,请投标单位在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之前缴纳。
该项目标段的指定的帐号为(中国银行:
3303)。
投标保证金开标后在报名表上自动显示,不需要换取票据。
如企业未中标,投标保证金由交易中心返还到企业基本账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陇南市武都支行。
收款人:
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
1、缴费方式需要通过网银或转账缴费,用现金缴纳没法自动返还。
2、不按照本规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自负
3、缴纳保证金凭证复印件转入标书,原件加盖公司公章带到开标现场备查,不能提供原件者按废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
30000元(叁万元)
6
/
投标报价限价:
¥380万元
7
/
招标预备会:
日期:
年月日时(本项目不组织招标预备会)
8
3.6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三份副本;
投标报价一览表:
一份;
整套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只读光盘1份(或U盘一个)。
9
4.2
投标文件递交
地点:
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陇南市统办5号楼2楼)
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09日上午09:
30分
10
5.1
开标时间:
2016年11月09日上午09:
30
地点:
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陇南市统办5号楼2楼)
11
10.1
履约保证金:
不适用
12
检查院查询函
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第四条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函。
复印件转入标书,原件加盖公司公章带到开标现场备查,不能提供原件者按废标处理
第二节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本章节是本次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废标条款的摘要。
除出现以下情形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况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废标处理。
招标文件中有关废标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
一.开标会上,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由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代理负责判定)
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须知第三节第4.1条的规定密封、标记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3、未参加投标报名或报名审核未通过的;
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担保的;
5、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报名时的名称不一致者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二.投标文件审核中有关无效标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
1、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的;
3、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格式的;
4、《货物技术参数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可变动价格的,或包含了价格调整要求的,或投标报价中提供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三、详细评审中有关废标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
1、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出现下列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嫌疑的: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1.8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1.9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2、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如果有);
3、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投标价格进行调整,投标人不接受调整方式的,或不接受调整后的价格的;
4.投标报价存在缺漏项、少报、错报的,如果该投标人有相同项目单价的按其单价计算,如果没有相同项目单价的按全部有效投标报价中其它投标人相同项目的最高价计算,合计累计超过其投标报价的5%(不含5%)的;
5.商务部分或技术部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为不合格的。
第三节投标须知
1.总则
1.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买方”指陇南市武都区中医医院
(2)“招标代理机构”指甘肃中维建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投标人”指向甘肃中维建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4)“卖方”指其投标被陇南市武都区中医医院医疗设备接受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的当事人;
(5)“招标文件”指由甘肃中维建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
(6)“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
(7)“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1.2招标说明
1.2.1招标代理机构就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所述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请参见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已经到位,可用于本招标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有资质、有经验、有实力和诚信守法、社会信誉好的投标人,与之签订合同,完成本合同项目。
1.2.2投标人须认真阅读理解招标文件,特别是有关责任权利规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报投标文件。
1.2.3招标代理机构特别要求在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并同时递交电子文件,电子文本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纸质版完全一致。
1.3对投标人的要求
1.3.1符合招标公告所述的资质要求。
即企业资质,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母、子公司(集团)只接受一家投标,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投标;
(三)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其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由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
(4)出具自本公告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注]:
投标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1.3.2投标人彼此之间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同时投标的情形的,不得同时投标。
1.4现场考察及投标费用
1.4.1本项目不组织进行现场考察。
投标人若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独自进行现场考察活动,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4.2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它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
1.4.3在现场考察中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代理机构现有的资料。
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1.4.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因招标失败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招标会和招标文件
2.1招标
2.1.1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第9项规定或招标代理机构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地点,派代表出席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的招标会。
2.2招标文件的内容
2.2.1本招标文件及基础资料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合同文件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技术要求
2.2.2投标人应认真检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项目、规范、参数及参考资料。
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根据本投标须知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2.3招标文件的澄清
2.3.1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以及其它事项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天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函件询问。
2.3.2关于上述2.3.1条款询问的答疑,不能用来解释合同。
除非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了修改,并以补遗书的形式在编标过程中发给每个投标人。
2.4招标文件的修改
2.4.1在投标截止时间7个日历天之前,如发现修改招标文件非常必要,招标代理机构则以补遗书形式将修改颁发给每个投标人,并对他们起约束作用。
投标人收到补遗书后应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加以确认。
2.4.2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能把补遗书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照本须知第4.2.2款的规定,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确认收到通知,并将回执返回招标代理机构。
3.投标文件的编制
3.1组成投标文件的文件
3.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
(1)商务部分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商务部分封面
A1投标承诺书
A2投标保证金已按规定缴纳的证明资料
A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A4财务状况和纳税情况
A5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它所有资料
(2)技术部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B.技术部分封面
B1货物主要技术参数表
B2其它
(3)价格部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C.价格部分书封面
C1投标报价一览表
C2分项报价表
(4)整套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只读光盘1份(或U盘1个)
3.1.2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投标文件格式、供货清单及其它附件、资料的要求如实填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缩小,但内容和项目不能变化)。
3.2投标价格
3.2.1投标人应按“供货清单”中列出的货物填报单价和合价。
每一个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2.2投标报价中未填单价或合价的部分,将被视为该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
3.2.3投标人必须100%响应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供货清单”中全部项目,如出现缺项、漏项、少报、错报时,相应的费用视为包含在投标的其他项目价格中,合同总价不予增加。
3.2.4中标服务费由投标人支付,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3.2.5除非在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单价和合价包干项目的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动而调整。
3.2.6投标文件的单价和合价全部用人民币表示。
3.3投标有效期
3.3.1投标有效期为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必须按规定向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凡没有按照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3.4.2投标保证金金额见前附表。
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缴费方式,投标人需通过网银或转账从基本账户交到中国银行的指定账户。
因银行转账有时间延迟,请投标单位在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之前缴纳。
该项目标段的指定的帐号为(中国银行:
3303)。
投标保证金开标后在报名表上自动显示,不需要换取票据。
如企业未中标,投标保证金由交易中心返还到企业基本账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陇南市武都支行。
收款人:
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
1、缴费方式需要通过网银或转账缴费,用现金缴纳没法自动返还。
2、不按照本规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自负
3.5投标文件的样式和签署
3.5.1投标人按本须知3.1款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
“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投标人应必须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版投标文件(只读光盘或U盘)分开密封,“开标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
(注:
所有副本整体封装,投标资料共计4个封包)
3.5.2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3.5.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若有修改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进行签字并加盖公章。
3.5.4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3.6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3.6.1投标文件应按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合订胶装装订成册。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4.1.1投标文件中的正本、副本、投标报价一览表、电子文档应分别密封包装。
且密封袋上相应注明:
正本/副本/投标报价一览表/电子文档
项目名称:
在年月日时之前不得开启。
4.1.2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4.1.1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邀请书中注明的地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送达。
4.1.3如果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4.1.4投标人的所有投标文件均将在开标会上当众打开。
接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予以妥善保管。
不按上述密封标记规定投递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将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4.1.5投标文件应根据本条款的要求,超过接收时间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遵照工作人员的安排有秩序地进行。
4.2投标截止时间
4.2.1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前60分钟开始接受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即为接收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的地点和时间将投标文件交给甘肃中维建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4.2.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通过投标人须知2.3款规定的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4.3迟到的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在4.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4.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4.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与撤回的通知,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前,以书面形式交给招标代理机构,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4.4.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须知4.1款投标文件递交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在内层包封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和发送。
4.4.3在投标截止期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4.4.4根据本须知3.4款规定,在投标截止期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5.开标
5.1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不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认可开标程序和结果。
5.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只委派一名代表,且必须符合以下列情况之一: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授权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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