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区监理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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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小区监理招标文件
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2
前附表3
一、总则5
二、招标文件说明7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1
五、开标与评标12
六、合同的授予18
第二章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19
第三章投标函格式及附件24
投标函25
授权委托书26
投标文件主要内容汇总表27
监理单位基本情况表28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情况表29
拟派专业人员一览表30
2008年以来承担过的主要建设项目监理业绩31
本项目中使用的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32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33
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盛世之都小区
2
建设地点
长江路与石柱路交叉口
3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4
工程性质
新建
5
总投资额
约万元
6
标段划分
7
监理服务范围
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8
监控目标
达到国家工程质量检验的合格标准
9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招标
10
监理原则
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
11
招标编号
12
资金来源
自筹(已落实)
13
投标有效期
60天
14
投标人资质
等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通过年审;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3)总监理工程师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15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2万元
16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7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18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1年月日下午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
19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1年月日下午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
19
其他有关事项
1、有关招标活动的文电请与下列地址联系:
招标人: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答疑及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原则上不组织招标答疑及踏勘现场。
一、总则
1.1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总投资额:
约万元
标段划分:
一标段:
工程性质:
新建
1.2监理服务的内容及范围:
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1.3监理服务的期限:
自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
1.4合格条件和资格要求:
1.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通过年审;
1.4.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
1.4.3总监理工程师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1.5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为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证据,证明其具有足够的资信和能力有效地履行合同。
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
1.5.1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1.5.2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1.5.3投标人简介;
1.5.4拟用于本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岗位证书、职称证书;
1.5.5拟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
1.6投标费用:
1.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7现场考察:
1.7.1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需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7.2在考察现场中由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使投标人能够利用的招标人现有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1.7.3经招标人允许和事先安排,投标人或其代表可进入现场考察。
如投标人或其代表在考察现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投标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8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8.1拟用于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专业配备齐全;
1.8.2本工程不得转包或分包。
1.8.3遵守招标人有关工程建设的各种管理办法和制度,对不能履行投标承诺、合同及规范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按照有关制度和办法进行处罚,直至解除监理合同。
1.8.4参与招投标的各方应对招标和投标中的商业和技术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说明
2.1投标人要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投标须知、合同条件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导致投标失效。
2.2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补充文件(如有):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章投标函格式及附件
2.3招标文件的澄清:
2.3.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皆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日_17天_前向招标人提交。
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15_天前以书面形式(澄清文件)予以答复,同时将澄清文件寄送给所有投标人。
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澄清文件,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2.3.2在投标时间截止前15日内,招标人不再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2.4招标文件的修改:
2.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以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分发给所有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4.2投标人收到修改通知后,应在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修改通知;
2.4.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修改文件为准;
2.4.4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3.1投标文件的语言:
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必须使用中文。
3.2投标文件的内容和格式: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格式,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
3.3投标文件应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3.1投标(函)(第三章格式及附件1格式)
3.3.2监理大纲
3.3.3投标人的资格及证明文件(开标时出具原件)
以及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3.4招标答疑:
3.4.1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必须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处,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问题在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中未得到书面回复的,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否则将视为提出的问题不再需要答复。
3.4.2招标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和需要了解的情况。
招标人将以书面方式在三日内发至所有投标人。
投标人收到后应在24小时内回函确认。
3.5投标报价:
3.5.1监理范围见1.2条款;
3.5.2本项目投标人的监理酬金以投标费率及施工合同为结算依据;
3.5.3投标人的监理酬金是在监理服务期内,按合同规定的范围所提供的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
3.5.4投标人的报价应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及监理责任范围,由投标人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标准及参照市场行情,结合自身实力,自主合理报价;
3.5.5投标人的监理酬金除招标文件说明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报酬外,在报价时还应考虑监理服务期间的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工程造价的变动、招标服务费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并计入报价;
3.5.6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3.6投标保证金:
3.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招标人免受因为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3.6.6条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3.6.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交付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交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5项要求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联系电话:
投标人在银行办理交款手续后须携带银行凭证(双休日除外)到换取收据(收据的日期以指定银行账户的到帐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以财务收据的时间和金额为准。
3.6.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3.6.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5天内无息退还。
3.6.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定合同后5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3.6.6投标人有下列行为时,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递交了投标文件而未参加开标的;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履约担保或签署合同的;
(4)在投标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3.7投标有效期:
3.7.1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开始生效,投标有效期为60天(日历天);
3.7.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结束前,招标人在必要时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此要求和相应答复以书面形式提出。
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招标人不能因此扣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可因此拒绝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对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3.8投标文件的形式、份数和签署:
3.8.1投标书面文件一式伍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正、副本应胶装装订成册)。
并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3.8.2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或书写,字迹要端正清晰,文字、数字不得涂改。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招标人将拒绝接受迟到的、无投标保证金和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
4.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4.1.1投标人应将投标书面文件正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全部副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
4.1.2包封上应写明:
××××××××××××××工程监理标段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年月日时前不能启封
4.2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
见前附表。
4.2.1投标人必须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到开标会场,地点见前附表;
4.2.2招标人可以根据投标须知中的规定发出补充说明文件并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期限。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的权力和义务将继续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期。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4.4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套投标文件和一个投标报价,提交或参与了一套以上投标文件或多个报价的投标文件无效。
五、开标与评标
5.1.开标
5.1.1开标时间:
见前附表。
开标地点:
见前附表。
5.1.2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并在登记册上签字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5.1.3开标程序:
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介绍参加会议的有关单位及人员;
宣布开标纪律
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当众进行验证并在验证表上签字,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
招标代理机构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费率),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宜的其它主要内容。
开标结束。
5.1.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未按要求提交授权委托书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2评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郑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5.2.1评标组织: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在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督下进行。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1名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名,共5名组成。
参加评标的专家评委在开标前从符合相关规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5.2.2评标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5.2.3评标方法:
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
5.2.4评标程序:
分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
5.2.5.1初步评审: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
的要求,即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5.2.5.2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进一步评审、比较。
5.2.5.3开标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作为废标处理。
(1)无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
(2)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
(6)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7)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8)违反招标纪律的。
(9)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为废标处理。
5.2.5.4质疑: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书面通知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
但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投标人的澄清函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2.7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通过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审,按评分办法和评分标准进行分别打分,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评分过程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三位。
评委会写出评标报告并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2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5.3评标内容及标准
5.3.1评标打分标准
A.投标报价(基本分40分,满分50分):
(1)投标报价即投标人报出的监理总费用。
(2)招标控制价:
由招标人按市场监理取费情况,将在开标前3天公布,投标费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评标基准价
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
(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该投标报价得基本分40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比(即差值),按每高1个百分点扣2分的比例从基本分中扣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比(即差值),按每低1个百分点加2分的比例在基本分基础上加分,最多加10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比(即差值),低于5个百分点的,按每再低1个百分点扣2分的比例从基本分中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B、监理大纲(满分33分):
(一)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满分10分):
A、原材料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满分2分)
(1)有原材料质量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原则、方法和程序1分。
(2)措施切实可行的另加1分。
B、质量控制事前控制的措施和方法(满分2分)
(1)有质量控制事前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原则、方法和程序得1分。
(2)措施切实可行的另加1分。
C、质量控制事中控制的措施的方法(满分2分)
(1)有质量控制事中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原则、方法和程序得1分。
(2)措施切实可行的另加1分。
D、质量控制事后控制的措施和方法(满分2分)
(1)有质量控制事后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原则、方法和程序得1分。
(2)措施切实可行的另加1分。
E、保证旁站监理措施(满分2分)
(1)设置有旁站监理部位及过程得1分
(2)旁站监理措施详细的另加1分。
(二)工期控制的措施和方法(满分3分):
(1)有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得1分。
(2)有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原则、方法和程序1分。
(3)有进度控制的监理技术、组织、经济及合同措施的得1分。
(三)投资控制的措施和方法(满分4分):
(1)有投资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得1分。
(2)有投资控制的监理工作原则、方法和程序得1分。
(3)有投资控制的监理技术、组织、经济及合同措施的得1分。
(4)有工程变更投资控制、费用索赔的处理方法得1分。
(四)文明、安全管理的措施和方法(满分3分):
(1)有文明、安全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1分。
(2)有文明、安全控制的监理工作原则、程序和方法得1分。
(3)有文明、安全控制的监理技术、组织、经济及合同措施的得1分。
(五)合同、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满分2分):
(1)有合同、信息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原则、程序和方法得1。
(2)有合同、信息管理的监理技术、组织、经济及合同措施的得1分。
(六)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满分3分):
(1)有工作协调的监理工作内容、原则、程序和方法得得1.5分。
(2)有工作协调的监理技术、组织、经济及合同措施的得1.5分。
(七)组织机构(满分8分):
(1)有现场监理组织结构图的得1分。
(2)有明确的各级监理人员(包括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见证员、安全员及工程信息管理员)岗位职责,得2分,缺一个岗位职责扣0.5分,此项扣完为止;
(3)有监理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监督措施的得1分;
(4)造价监理人员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注册造价员的,得1分。
(5)安全监理人员具有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
(6)监理部成员均有监理上岗资格得2分,否则不得分
C、企业和项目监理班子综合实力:
(满分12分)
(1)2008年以来企业连续三年获得省级先进监理企业的得3分;
(2)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项认证企业得3分。
(3)2008年以来企业监理的工程获得过“中州杯”得4分;
(4)获得河南省监理企业二十强得2分;
(开标时,投标人请出具上述相关合同原件和获奖证书或文件原件,合同以签订日期为准,获奖证书或文件以颁发日期为准。
)
D、企业服务承诺(1-5分):
评委对所有投标人提供的实质性优惠条款和服务承诺的内容进行量化,从低到高排名,在1-5分之间打分。
5.3.2各评委综合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或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有效投标人少与3家)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
5.4定标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投标人的排名按得分顺序从高到低排列,评标委员会写出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2名合格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若前位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经监督部门认可后,可以按顺序向后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在将评标结果向有关政府监督部门备案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和未中标人。
5.5评标过程保密: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六、合同的授予
6.1中标通知书
6.1.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有关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交监理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6.1.2有关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1.3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在相关网站发布中标公示。
6.2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6.2.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监理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6.2.2合同经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后生效。
6.2.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的记录和中标人在询标时的承诺等均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6.2.4如果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内容签订合同,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废除授标,并另行确定中标人。
第二章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
合同登记编号:
监理单位(服务方):
建设单位(委托方)(以下简称“业主”)与(以下简称监理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
签定本合同。
根据业主要求,监理单位愿意依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承担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投资:
监理范围:
工程的施工阶段、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中标通知书;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和补充与修正文件。
附件:
附件A:
服务范围:
附件B:
酬金和支付:
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规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
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副本肆份,双方各持贰份。
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业主:
(公章)监理单位:
(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附件A:
服务范围
建设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程质量、安全和建设工期,并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服务范围如下:
1.施工监理
1.1参与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1.2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实验单位的资质并认可;
1.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4核查网络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
1.5审查施工单位开工申请报告;
1.6审查施工单位质保体系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
1.7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1.8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件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1.9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检查。
对设备保管提出监理意见;
1.10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有权下达“暂停施工”的通知,并通报业主;
1.11审查施工单位工程结算书。
工程付款必须有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1.12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维护业主和施工单位的正当权益;
1.13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时,应书面报告业主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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