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光电信息科技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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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光电信息科技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
福建师范大学
物理与光电信息科技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
一、综合考评的目的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物光学院全体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全面客观反映本院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实际表现与素质水平,促进本院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提高,把自己培养成为“有理想、有知识、有能力、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综合考评遵循的原则
1、导向性原则:
有利于引导本院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突出对物光学院的全体学生素质教育和学生专业知识水平、专业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
2、科学性原则:
科学、系统、规范地反映学生的真实情况,尽可能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
3、可比性原则:
适用于本院的五个专业、四个年级学生进行量化考评,便于学生之间进行比较。
4、公开性原则:
坚持自我测评、群众评测和各级组织测评相结合的原则,评测人员、过程、结果公开。
三、综合考评的内容与方法
1、综合考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分、学业表现分与文体表现分三大类。
2、综合考评采用现成考试成绩直接填写计算和班级评议小组、年级评议小组两方面测评计算方法。
3、综合考评中的奖励分、扣分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情况及相关证明并按规定标准进行评定,任何人不得随意给学生加减分。
4、三大类考评指标、权重及其做法见《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光电信息科技学院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实施细则》。
四、物理与光电信息科技学院素质综合考评实施办法
1、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工作应在院党政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年级辅导员具体组织实施。
2、成立院、年级、班级素质综合考评工作小组。
(1)班级综合考评工作小组:
由班、团支书加上班级内部通过投票选出的10名其他同学,主要负责本班同学各项综合考评数据、资料的核实与统计,并负责全班同学“思想政治表现基础分”和“文体表现基础分”组织测评工作;最后提出全班每位同学班级综合考评的测评结果。
(2)年级综合考评工作小组:
由年级辅导员、年级两委主要学生干部。
主要负责做好本年级同专业不同班级之间考评成绩的平衡工作;最后将素质测评结果上报院素质综合考评领导小组(年级辅导员,院学生会主席,团委副书记)审批、公布。
(3)院素质综合考评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系主任,专业负责人)组成。
主要负责对本“实施细则”相关条款的制定和解释工作以及对各年级素质综合工作的指导、监督工作。
3、学年素质综合考评工作于本学年末至下学期第一学期初进行。
毕业生素质综合总评工作一般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
4、学生素质综合考评是对学生在学表现的全面考评和鉴定。
考评成绩是评定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干、三好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推荐免试研究生、毕业生推荐就业等的重要依据。
5、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由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6、本“实施细则”于2009-2010学年实施。
附件:
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光电信息科技学院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实施细则
附件:
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光电信息科技学院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实施细则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实际表现和素质水平,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办法》及《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综合考评的内容与方法
1、综合考评实行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的办法,以定量的形式来体现。
2、综合考评的内容及测算办法:
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分=政治思想道德表现分×20%+学业表现分×70%+文体表现分×10%(说明:
第四学年仅进行第一学期综合考评)
二、素质综合考评评分细则
(一)、政治思想道德表现测评:
政治思想道德表现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
1.政治思想道德表现基础分满分为80分。
包括以下7项内容:
其中各项考核分为优(80.0-75.0)、良(74.9-66.0)、合格(65.9-60.0)、不合格(59.9-0.0)。
评分项目
评分准则
备注
政治立场(20分)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问题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政治敏感时期或重大政治事件中能自觉维护学校、社会的稳定。
主要考核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拥护程度以及在政治事件中的实际表现。
违反、破坏党、政府、学校、学院的工作及有反党的倾向的在分数上体现
理论学习(10分)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积极参加时事政治学习、理论研究、交流活动,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主要考核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中的态度和表现。
评定标准:
(最高10分)
认真完成党组织工作的党员(7分)、入党积极分子(5分)、一般群众(3分)。
在此基础上通过党训(加3分)、拥有优秀团干、团员称号(加3分)、在团内部工作中积极的同学(加2分)。
在当年思想政治科目中不及格者扣3分。
精神风貌(10分)
具有当代大学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勤奋好学,努力进取;活泼健康,乐于奉献;树立开拓创新、讲求实效、公平竞争、团结协作等观念。
主要考核对待学习、公益劳动、社会实践中的态度和表现。
在平常卫生、精神状态、宿舍卫生等方面对其进行评测。
本项评定必须参考学院生劳卫生评比结果。
法纪观念(10分)
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积极参加文明校园建设活动。
主要考核在社会生活中的言谈举止和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情况。
与学生平常的纪律相关,对有违反过学校、学院纪律(旷课、通报批评等)的同学应在分数上给与体现。
文明言行(10分)
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积极参加文明校园建设活动。
主要考核在社会生活中的言谈举止和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情况。
与同学团结友爱,乐于助人,文明用语。
审美情趣(10分)
具有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和正确的审美观,努力培养辨别美、丑的能力,自觉创造美的生活。
主要考核个人的情趣、情操和文化艺术修养,以及在校园文化体育生活中的表现。
向集体传播良好的思想
个性心理(10分)
具备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质,具有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正确对待学习、生活、情感等方面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主要考核面临困难挫折和在日常生活中的心理表现,以及心理适应性和自我约束能力。
能够很好的调节个人情绪
政治思想道德表现基础分的评测方法:
该部分评测分为班级评测和年级评测:
班级评测:
班级的班长、支书加上班级内部通过投票选出的10名其他同学对每位同学的上述7项内容的实际表现进行评测,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评测每项的最后得分。
年级评测:
年级辅导员、年级两委、各班班长、支书对参考班级评测的分数,对部分同学的分数进行讨论若有必要可进行调整。
2、政治思想道德表现奖励分
(1)、荣誉分(奖项均需有奖状或证件证明,同一事迹不同级别称号以最高分计,不同事迹不同称号可累加)
省级
项目名称
加分分值
备注
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7
省级先进班级班长、支书
7
省级先进班级成员
5
校级(根据学生手册规定)
项目名称
加分分值
备注
校长嘉奖令
6
校优秀团员标兵、校优秀团干、校优秀团员、校优秀三好学生标兵、校优秀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校创卫先进个人
5
校文明宿舍舍长
4
校文明宿舍舍员
2
校先进班级班长、支书;校先进团支部支书;校免监考班级班长、学委;校迎评促建先进班级班长、团支
3
校先进班级班委
2
校先进班级成员、校先进团支部成员、校免监考班级成员、校迎评促建先进班级成员
2
学校通报表扬者
3
盖的章必须是福建师范大学团委学生会的章
校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4
盖的章必须是福建师范大学团委学生会的章
校社团部门优秀成员(部门内表扬)
2
盖的章可以是校社团部门的章
校运会优秀运动员
3
院级
项目名称
加分分值
备注
院优秀团干、院优秀团员、院优秀部长、院优秀班长、院优秀团支
2
五四评优先进个人(院学风建设先进个人、院宣传工作先进个人、院文体工作先进个人、英语学习先进个人、院团学工作先进个人、本科评估先进个人、科技活动先进个人、专业学习先进个人)
2
院文明宿舍舍长;院先进班级班长、支书;院先进支部支书;
2
院文明宿舍舍员;院先进班级班委;院宣传报告优秀班级班长、宣委;
1
院先进班级成员、院先进支部成员、院宣传报告优秀班级成员
0.5
院长嘉奖令
3
学院通报表扬
2
盖的章必须是物理与光电信息科技学院或其团委学生会的章
年级通报表扬
1
必须有相关表扬文件,口头表扬不算
院学生会各部门优秀成员(含院创卫先进个人)
2
盖的章必须是物理与光电信息科技学院或其团委学生会的章
院优秀学风班级班长、学委(第1/2/3名)
3/2.5/2
院优秀学风班级成员(第1/2/3名)
2/1.5/1
院学风班级勤学个人
1
(2)社会工作分
社会工作分为学生一学年当任校、院、年级、班级各个职位任职的加分,加的分数值由各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评测。
兼任数职者的得分=加分值最高项(半学年分值减半,身兼数职不累加)
评测方面由每学年末由各部门组织进行评测,并由院办公室统一公布
职位
评测人员
最高分值
校学生会主席
待定
8
校学生会副主席
待定
6
校科技协会理事长、校社团联合会理事长
待定
6
校科技协会副理事、校社团联合会副理事
待定
4
校科技协会、校社团联合会各下属协会会长
待定
3
校学生会各部门部长
待定
6
校学生会各部门副部长
待定
4
校教学信息员
待定
3
校学生会各部门干事
待定
2
校公寓管理组成员
待定
1
院学生会主席
院团委、辅导员、院两委
8
院学生会副主席
院团委、辅导员、院两委
6
院团副
院团委、辅导员、院两委
8
院科技协会理事长、校社团联合会理事长
院团委、辅导员、院两委
6
院科技协会副理事、校社团联合会副理事
院团委、辅导员、院两委
4
院科技协会、校社团联合会各下属协会会长
院科技协会、社团联合会理事、副理事
3
院学生会各部门部长
院团委、辅导员、院两委
6
院学生会各部门副部长
院团委、辅导员、院两委
4
院学生会各部门助理
各部门部长、副部长
3
院学生会各部门干事
各部门部长、副部长
2
年级主席
年级辅导员、年级两委、各班班长
6
年级副主席
年级辅导员、年级两委、各班班长
4
年级学习部长/副部长
年级辅导员、院学习部、年级两委、年级学委
5/3
年级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年级辅导员、院办公室、年级两委、各班班长
4/2
年级团副
年级辅导员、院团副、年级两委、各班团支
6
年级其他部门部长/副部长
年级辅导员、年级两委、各班相关班委
3/2.5
班长/副班长
年级辅导员、年级两委、各班班委
6/4
团支书
年级辅导员、年级两委、各班班委
6
学习委员
年级部长、班级班委
4
各班其他班委
年级部长、班级班委
3
注:
校级学生会干部、有关部门聘用的学生干部业务指导部门作出鉴定后,报送学生工作部门审定,根据其工作职责和实际表现给予酌情加分。
凡学生干部民主测评称职率达不到60%,或在工作中存在重大失误、或不能履行干部职责的,不评给社会工作分或酌情扣分。
(3)政治思想道德惩罚分
项目
扣分
留校查看
7
记过处分
5
严重警告
3
警告
2
院通报批评
2
年级通报批评
1
无故缺席学院集体活动(科技界表彰大会等)
0.5
旷课
每节0.5
早退
每次0.5
迟到
每次0.25
(4)附加分
附加分加分须由学生提出申请,并附有有关材料,并经学院审核认定。
附加分加分项目:
具体加分项目
加分分值
积极参加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被评为文明校园建设积极分子。
3
由学校选派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竞赛
5
在社会上为国家、学校争得荣誉,事迹突出者(特指与坏人坏事作斗争、抢险救灾、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抢救伤残病人等)
10
积极参加义务献血者(每学年只加一次)
2
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
1
军训优秀学员
5
(二)、学业表现评测分(奖学金评定学业分部分=平均学分成绩+奖励分+扣分)
学业表现分=平均学分成绩+奖励分+扣分
1、平均学分成绩
平均学分成绩=(∑每门课程实考成绩×该门课程学分)/(∑每门课程学分)
说明:
考查课程成绩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分别以95、85、75、65、55计算。
2、学业奖励分(以下各项均要有奖状或证书证明,同项目多层次获奖,按最高档次加分;不同项目获奖可累加)
项目
加分
全国英语六级
4
全国英语四级
2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
2
计算机程序员
4
计算机初级程序员
2
发明、科研获国家、省、校级奖励
分别加学业分20、8、3分
学术论文在国家核心学术期刊发表
第一作者每篇加10分,第二作者、第三作者等加分依次减半。
学术论文在国家、省(含学报)各级学术类刊物(CN刊号)上发表
第一作者每篇分别加6、4分。
第二作者、第三作者等加分依次减半。
学术论文收入各类公开出版的论文集
第一作者每篇加1分。
第二作者、第三作者等加分依次减半。
省创新实验结题
组长加5分,组员加4分
校本科课外立项结题
组长加3分,成员加2分
全国挑战杯比赛
一等奖(金奖)
20
二等奖(银奖)
15
三等奖(铜奖)
10
优秀奖
8
入围
2
全国大学生科技作品大赛(含论文比赛,关于论文比赛,后面分数均为第一作者加分,第二作者、第三作者等加分依次减半。
)、全国电子设计大赛、全国物理教学技能大赛、全国教具制作大赛、全国创业设计大赛、全国数学建模大赛、全国程序设计大赛、全国ADM大赛、全国英语能力竞赛
一等奖(金奖)
12
二等奖(银奖)
9
三等奖(铜奖)
6
优秀奖
3
入围
2
省科技作品大赛、省论文大赛、省电子设计大赛、省数学建模大赛、省创业设计大赛、省程序设计大赛、省ADM大赛、省英语能力竞赛
一等奖(金奖)
8
二等奖(银奖)
5
三等奖(铜奖)
2
入围
1
校电子设计大赛、校数学建模大赛、校创业设计大赛、校ADM大赛、校高数竞赛、校程序设计大赛、校课件制作比赛、校试讲比赛、校科技节网站制作比赛
一等奖(金奖)
4
二等奖(银奖)
2.5
三等奖(铜奖)
1.5
优秀奖
0.8
入围
不加
院科技节A类竞赛(院科技节论文、院创新杯科技作品)
一等奖(金奖)
2
二等奖(银奖)
1.5
三等奖(铜奖)
0.5
优秀奖
0.25
入围
不加
院科技节B类竞赛(院科技节课件制作大赛、院科技节科技制作大赛(电子制作、单片机)、院科技节光学设计大赛、院科技节教具制作大赛、院科技节软件设计大赛(含labview)、院科技节教学设计大赛、院科技节网页设计大赛、院科技节UI设计大赛
一等奖(金奖)
1
二等奖(银奖)
0.5
三等奖(铜奖)
0.25
优秀奖
不加
入围
不加
院素质扩展月模拟课堂试讲比赛
一等奖(金奖)
1
二等奖(银奖)
0.5
三等奖(铜奖)
0.25
优秀奖
0.1
入围
不加
注:
1、英语四、六级,全国计算机三、四级,计算机程序员考试仅计大学四年内第一次通过那次。
2、上述校、院级比赛入围但未获奖可在文体表现分中加参与分。
3、学业惩罚分。
项目
扣分
重修
每门2分
补考
每门1分
(三)、文体表现评测分
文体表现测评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
1、文体基础分
文体基础分为80分
文体表现基础分着重对学生课外文体活动进行测评,即综合评价学生参加学校、院、年级、班级组织的文化体育活动的情况和平时体育锻炼的情况,具体测评表现优(同年级同专业20%,以下类同)、良(50%)、合格(30%)、不合格(酌情评定)分别评分为80-75分、74-66分、65-60分、59-1分。
评定办法参照政治思想道德表现基础分评定办法,由班级、年级评议小组负责评定。
班级评测:
班级的班长、支书加上班级内部通过投票选出的10名其他同学对每位同学的上述7项内容的实际表现进行评测,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评测每项的最后得分。
年级评测:
年级辅导员、年级两委、各班班长、支书对参考班级评测的分数,对部分同学的分数进行讨论若有必要可进行调整。
2、文体奖励分
(1)、比赛类加分(若无特等奖则特等奖略去,以下项目均以奖状或证明为准,校级比赛获奖证明均必须有学校或校团委的盖章)
项目
奖励分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国家级文娱比赛
13
10
8
6
4
国家级体育比赛
13
10(第1名)
8(第2-3名)
6(第4-6名)
4(第7-8名)
省级文娱比赛、省级体育比赛
10
8
6
4
2
校十佳歌手赛
8(十佳)
5(30强)
3(入围)
校合唱比赛(每人加分)、校征文类比赛、校知识竞猜类比赛、校三笔比赛、校模拟应聘大赛、校职业生涯规划大赛
7
5
4
3
2
校运会个人赛
7(破纪录)
5(第1名)
4(第2-3名)
3(第4-6名)
2(第7-8名)
校运会团体赛
4(破纪录)
3(第1名)
2(第2-3名)
1.5(第4-6名)
1(第7-8名)
校普通话大赛、校英语类比赛、校棋类比赛、校其他体育类比赛(单人)、校其他文娱类比赛(单人)
7
5
4
3
2
校其他体育类比赛(团体)、校其他文娱类比赛(团体)
3(第1名)
2(第2-3名)
1.5(第4-6名)
1(第7-8名)
院三笔赛、院大学生活规划大赛、院英语类比赛、院模拟应聘比赛、院课件制作比赛、院海报设计大赛、院摄影比赛、院征文比赛、院实践报告评比、院棋类比赛
4
3
2
1
院十佳歌手赛
4(第1名)
3(第二名)
2(第三名)
1(入围十佳)
院运会个人
4(第1名)
3(第2-3名)
2(第4-6名)
1(第7-8名)
院团体比赛
1.5
1
0.5
0.25
院科技节C类竞赛(科普知识竞赛、院电焊技术大赛
4
3
2
1
参与比赛但未获奖校级(通过院级选拔赛)加1分,无上限;校、院级比赛参加未获奖(未通过选拔)加0.5分,上限3分。
(2)、活动组织及参与加分(参加的比赛均必须由校团委或院团委主办)
项目
加分
参与校运会彩旗队
0.5
参与校运会入场式表演(获奖/未获奖)
参与者每人2/1分
校优秀棋手(证明需要有校团委的章)
3
校体育团体活动参与(院排球队、武术队等)(未获奖)
每人1分
校文娱团体活动参与(未获奖)
每人0.5分
院运会入场式表演(获奖/未获奖)
参与者每人1/0.5分
院运会优秀运动员
2
院运会精神文明先进个人
2
院运会后勤服务先进个人
2
院运会集体道德风尚奖
每人1分
院运会团体总分前8名
参赛每人依次加2/1.75/1.5/1.25/1/0.75/0.5/0.25
学生公开发表非本专业论文
根据等级和质量每篇加1-5分
3、文体惩罚分
项目
扣分
年度体侧不合格者
1
无故不参加集体组织的文体活动者
1
(四)、毕业综合素质评测
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分=三年半素质综合考评平均分+教育实习(或专业实践)分+毕业论文\设计得分+扣分。
1.三年半素质综合考评平均分=∑三年半素质综合考评分∕3.5。
2.教育实习(或专业实践)分=教育实习(或专业实践)成绩×6%
说明:
教育实习或专业实践成绩优、良、中、及格分别以95、85、75、65计算。
福建师范大学物光学院
201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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