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地整治规划系列解读1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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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土地整治规划系列解读112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系列解读
目录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解读之一——绘就土地整治五年蓝图1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解读之二——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10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解读之三——土地整治:
差别化激活一盘棋14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解读之四——让耕地提质“看得见”16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解读之五——释放土地整治机制创新能量19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解读之六——土地整治打造节地新支点22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系列解读之七——重大工程启动土地整治“引擎”25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系列解读之八——土地整治应传承乡土文化28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系列解读之九——让土地整治有运作平台31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系列解读之十——为了农民,依靠农民33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系列解读之十一——阡陌良田也是“美景”35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系列解读之十二——生态型整治让家园更宜居42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解读之一——绘就土地整治五年蓝图
来源:
中国国土资源报作者:
郑治文2012-08-27
编者按:
今天,我们迎来了第22个全国土地日,今年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主要依托土地整治平台实施,“十二五”期间再建成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既是切实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举措。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基本依据就是《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本期从背景意义、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和突出特点等方面深入解读规划,谨供参考交流。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颁布实施,正式拉开了新一轮土地整治的大幕。
《规划》立足全局,统筹兼顾,在我国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革、土地整治内涵外延发生深刻变化的背景下编制完成,充分体现了中央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土地整治的精神,顺应了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要求。
站在新起点
《规划》的背景和意义
规划编制既是我国社会发展阶段和资源条件的客观要求,也是进一步发挥规划统筹各项土地整治活动综合效益的主观愿望
社会发展阶段和我国资源条件需要实施土地整治战略。
目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加快推进阶段,加上土地资源禀赋条件相对较差,水土资源分布不均衡,土地退化严重,自然灾害频发等限制条件,使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加剧。
近年来,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实践证明,土地整治已经成为坚守耕地红线和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有效手段,成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平台,成为促进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的有力抓手。
上一轮规划编制实施取得积极成效。
2001年,第一轮《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年)》编制实施以来,国土资源部积极发挥规划统筹作用,主动与城乡建设、产业发展、生态建设、新农村建设等规划有机结合,科学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用地。
通过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2亿多亩,新增耕地4200多万亩,经整治的耕地亩均产量提高10%~20%;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机械化耕作水平、排灌能力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显著提高,为国家粮食连年增产奠定了坚实基础。
农村散乱、废弃、闲置、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得到合理利用,土地利用布局得以优化,城乡发展空间得以拓展,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得以完善。
在一些老、少、边、穷地区,土地整治在推进扶贫开发、农民增收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外,还有效改善了土地生态环境,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地整治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十二五”规划指出,必须将合理开发、节约利用资源放到国家发展全局的重要战略地位。
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土地供需关系紧张的基本格局没有改变,土地利用面临的问题仍十分突出。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着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耕地质量,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基本农田。
土地整治已经上升为国家层面的战略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全国范围大力推进土地整治的条件已经具备。
基础工作扎实推进,具备了编制实施《规划》的坚实基础。
国土资源部大力加强土地整治制度建设,从调查评价、规划、建设、保护、监管以及资金使用等方面,逐步完善管理制度和体制机制,先后颁布了《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以及《农用地分等规程》等技术规范,推进土地整治工作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同时,不断强化土地整治基础工作,完成了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全国农用地(耕地)分等定级,开展了全国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部署开展农村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并依托土地利用“一张图”工程建立了土地整治监管平台,为全面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管理和动态监管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这种情况下,亟须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工作,有效发挥规划统筹各项土地整治活动的综合效益。
实现新跨越
《规划》的目标和任务
规划重点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农村建设用地、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进行了部署安排,突出强调加强耕地质量建设
《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包括三方面:
以落实补充耕地任务为目标的农用地整治,以提高耕地质量为目标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以促进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和城乡统筹发展为目标的农村建设用地和旧城镇、旧工矿及城中村改造。
《规划》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首要目标,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为根本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整理复垦,着力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积极开展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土地整治工作水平,以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规划》提出,土地整治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促进“三农”发展,统筹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坚持统筹城乡发展,规范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坚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切实做到整治前农民自愿、整治中农民参与、整治后农民满意;坚持土地整治与生态保护相统一,在积极补充耕地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耕地质量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充分发挥土地整治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立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统筹安排,循序渐进地开展土地整治。
主要目标。
《规划》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根据“十二五”规划和《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规划期间土地整治的5项目标。
其一,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出发,综合考虑农用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潜力、农业生产技术进步和未来资金投入等条件,以及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与示范建设带动等因素,确定到2015年基本农田整治规模为2666.7万公顷(4亿亩),农用地整治补充耕地72万公顷(1080万亩),宜耕未利用开发补充耕地59.7万公顷(895万亩)。
通过全面分析耕地整治后提高等级潜力,结合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并考虑规划方案实施的可行性,确定到2015年经整治后耕地等级提高1个等,即粮食亩产增加100公斤以上。
其二,从促进新农村建设和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出发,根据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确定到2015年整治农村建设用地规模为30万公顷(450万亩),重点加强散乱、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
其三,从挖掘城镇和工矿用地潜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出发,综合考虑城镇“三旧”(旧城镇、旧厂矿、旧村庄)改造潜力和城镇土地利用效率状况,结合资金保障程度等因素,确定到2015年通过城镇建设用地整治,促进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降低30%。
其四,从促进土地合理利用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与《土地复垦条例》相衔接,综合考虑工矿废弃地复垦潜力、年度自然灾害损毁土地规模、重点煤炭基地土地复垦重大工程和资金保障程度等方面,确定到2015年损毁土地复垦补充耕地规模为28.3万公顷(425万亩)。
全面复垦生产建设活动新损毁土地,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率达到35%以上,及时复垦自然灾害损毁土地。
其五,从增强土地整治实际操作的有效性出发,使土地整治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制度规范更加完善,科技支撑更加有力,公众参与更加充分,监督管理更加有效。
重点任务。
以落实补充耕地任务为目标的农用地整治。
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强化新增耕地质量建设和管理。
同时,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加强低效园、林地整治,推进草地综合整治。
在深入开展宜耕后备土地开发潜力调查评价的基础上,科学划定了东部沿海滩涂区等9个土地开发重点区域,组织实施宜耕后备土地开发重大工程。
以提高耕地质量为目标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一是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加强基本农田集中区建设和管理,优化基本农田多功能布局。
二是大力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坡耕地整治、特色农产品原产地土地整治等,切实加强耕地质量建设。
三是结合粮食主产区情况、基本农田状况、资金保障能力、工作基础等,以县为单位划定了华北平原区等10个农用地整治重点区域,组织实施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整治工程和西部生态建设地区农田整治工程。
四是以示范建设构筑全域整治新机制,集中资金、突出重点,在继续实施116个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的基础上,着力打造500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同时继续推进示范省建设。
以促进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和城乡统筹发展为目标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和旧城镇、旧工矿及城中村改造。
一是统筹规划乡村土地利用,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加强乡村景观特色保护。
二是稳妥推进村庄土地整治,加强散乱、废弃、闲置、低效利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加强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三是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严格控制增减挂钩规模与范围,确保土地收益全部返还农村,严格试点监督管理。
四是积极开展旧城镇改造,强化城镇改造的规划控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旧城镇改造,强化配套设施与节地建设,加强历史文化保护。
五是充分挖掘现有工矿用地潜力,促进改造区产业更新升级,引导工业集聚发展。
六是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加强土地权属管理,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以促进土地合理利用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的土地复垦。
一是加大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力度,全面实施生产建设活动新损毁土地复垦,完善土地复垦质量控制,严格土地复垦工作监管,组织实施土地复垦重大工程。
二是及时开展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
加大灾毁土地复垦力度,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损毁土地复垦,推进土地生态环境整治示范工程建设。
三是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以县为单位划定10个土地复垦重点区域,组织实施3项土地复垦重大工程。
保障措施。
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健全土地整治规划体系,严格实施土地整治规划。
加强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改进规划工作方式,切实维护土地权益,推行信息公开制度。
加强土地整治计划管理,严格土地整治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土地整治工程项目实施监管体系。
同时,建立农田整治的经济激励机制,探索促进旧城镇、旧厂矿、旧村庄改造的政策机制,探索土地复垦激励机制。
加强基础和能力建设,加快土地整治法制建设步伐,健全土地整治技术标准体系,推进土地整治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
聚焦新问题
《规划》的主要特点
本轮规划在内容上突出基本农田建设,在实施方式上突出全域推进,在保障措施上突出机制创新
在内容上突出基本农田建设。
本轮《规划》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布局等章节安排上,突出强调了基本农田建设和建设用地整治的重要性。
确定“十二五”期间再建成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约束性指标,是一项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并设置了一系列实施抓手,围绕建立基本农田集中投入制度,提出继续实施116个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重点加强500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建设,积极实施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新建5000处万亩连片的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全面保障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的落实。
在实施方式上突出全域推进。
《规划》在总结土地整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突出强调全域规划、全域设计、综合整治的全域土地整治推进模式。
一是在区域尺度上,统筹区域土地整治,提出不同区域土地整治方向、措施和模式;二是在市县域尺度上,以耕地面积增加、质量提高,建设用地总量减少,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为目标,统筹安排农用地整治、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土地复垦和未利用地开发等各类土地整治活动;三是与涉及土地整治活动的相关规划进行衔接,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
同时,规划明确提出示范建设是全域土地整治推进模式的重要实施方式。
在保障措施上突出机制创新。
《规划》任务的全面完成,需要大量资金保障,在充分利用现有土地整治资金的基础上,积极调动社会资金参与土地整治,是本轮规划的又一个突出特点。
《规划》提出积极探索建立土地整治经济激励机制:
一是对基本农田保护和补充耕地重点地区,探索建立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
二是形成以政府资金为主导,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的土地整治资金保障体系,探索土地整治市场化机制。
三是鼓励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鼓励各类企业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土地深度开发,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
此外,本轮《规划》还强调了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土地复垦和宜耕后备土地开发等有关内容,制定了完成规划目标任务的有效路径,为未来土地整治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解读之二——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来源:
中国国土资源报作者:
郭图文2012-08-27
粮安天下,地实粮丰。
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加快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提高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比重,是夯实国家粮食安全物质基础的有力举措。
近年来,我国土地整治的重点和核心逐渐转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对此,建议切实抓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几个关键问题。
集中布局
我国未来粮食生产应突出地方农业特色,突出产业竞争优势,划定重点区域重点建设
统筹区域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实施差别化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要求。
如东北平原区应以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积极推行规模化、机械化粮食生产基地建设为主;长江中下游平原区和华南丘陵平原区应以加强污染农田治理,改善基本农田环境为主;云贵高原区应将农田整治与陡坡退耕还林政策有效结合,以加强山地丘陵区坡改梯为主;黄土高原区应结合小流域综合治理和风沙防治综合治理,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科学圈定高标准基本农田。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提出在未来五年内建设成5000片万亩以上集中连片基本农田,依据区域自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以及发展潜力,在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基本农田整理重点县内形成一批标准化基本农田和综合生产能力较强的粮食生产基地,构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格局。
合理集聚高标准基本农田。
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逐渐归并“小斑块”为“大板块”,促使基本农田向“优质、集中、连片”的集聚方向发展。
项目区农田实现“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土肥沃、水畅流、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的标准化格局,使农业基本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明显提高。
设立“硬杠杠”
实现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使用科学化,确保在高标准基本农田上获得高产
实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标准化。
根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内容,实现每个耕作田块直接临渠(管)、临沟、临路,保证每个耕作区与农村居民点相连。
同时,严格落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各项目区配合现有的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泵站、大型灌区改造等工程建设,采用工程、生物、农技等措施,分年度重点开展田间渠道工程、小型水源工程、小型排灌泵站和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理及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等项目建设。
实现高标准基本农田管理的规范化。
将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层层分解,下达“落地”,明确不同区域的建设定位、主导方向、时序和任务,建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的信息档案,统一标志、统一保护,争取建设一片、稳定一片、成效一片,使其成为可检索、可定位的永久高标准基本农田。
实现高标准基本农田使用的科学化。
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推进土地平整工程,合理确定田块规模,规整田块,使其满足农业机械作业条件;完善田间道路系统,优化田间道、生产路布局,提高道路的荷载标准和通达度。
加强农田灌溉与排水工程建设,提高耕地灌溉面积比例和渠系水利用系数,增强农田防洪排涝能力等。
另外,高标准基本农田在使用上要用养结合,与高产创建相结合,确保在高标准基本农田上获得高产。
建立完善机制
建立完善的责任主体机制、部门会商机制和资金渠道机制,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一是要建立“一把手”抓“头等事”的机制。
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作为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二是要建立“一把手”抓“一把手”的机制。
建立部门会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农业、财政、交通、国土、水利、林业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推动规划的实施。
三是要建立主渠道带动相关渠道的机制。
以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为引导,聚合相关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形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基金,确立项目建设资金保障。
四是要坚持“为了谁,依靠谁”的原则。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建立并出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以奖代补”办法,鼓励农民采取多种形式参与工程。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解读之三——土地整治:
差别化激活一盘棋
来源:
中国国土资源报作者:
郑治文2012-08-27
土地整治发展至今,已经成为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和未利用的土地进行治理,对生产建设破坏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恢复利用,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活动。
因此,统筹推进区域土地整治,注重发挥土地整治的综合效益,是当前土地整治工作的必然选择。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在目标、内容、区域和措施等方面,都充分体现了统筹推进土地整治的部署。
统筹规划部署,实现与相关规划充分衔接。
《规划》依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与农业生产、城乡建设、区域发展、产业发展等相关规划和发展要求协调,统筹规划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规划布局、重点和时序,保障土地整治各项活动科学有序进行,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统筹安排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补充耕地总量等目标。
《规划》对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分解的基本思路是:
综合考虑基本农田的数量、质量、布局等因素,为各省(区、市)确定一个基本的整治比例,在此基础上根据资金保障程度进行修正。
即对新增费收缴情况较好的省份提高10%,对新增费收缴情况好同时结余资金量大的地方再提高10%;反之,则降低资金保障比例,最后进行综合平差。
《规划》对2400万亩补充耕地指标分解的基本思路是:
综合考虑各省补充耕地潜力状况、“十二五”期间建设占用耕地量、中央支持的重大工程项目布局等因素确定。
统筹推进区域土地整治。
结合不同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自然资源特点,实施差别化土地整治。
东部地区要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整治,着力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中部地区要加强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东北地区要大规模开展基本农田整治,建设稳固的国家粮食战略基地,加大资源枯竭地区土地复垦力度,积极开展旧工业区整治;西部地区要推广生态型土地整治模式,加强坡耕地整治,加强生态退耕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
统筹实施各项土地整治活动。
综合运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将田、水、路、林、村、城、镇等土地整治要素有机结合,以耕地面积增加、质量提高,建设用地总量减少,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为目标,统筹安排农用地整治、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城镇工矿用地整治、土地复垦和未利用地开发等各类活动。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解读之四——让耕地提质“看得见”
来源:
中国国土资源报作者:
郑治文2012-08-27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是“十二五”时期指导全国土地整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有序开展土地整治工作的基本依据。
与上一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相比,本轮《规划》目标更综合、内容更全面,尤其在农用地整治方面,不再以补充耕地数量为主,而是更加突出了耕地质量建设和产能提升。
一是明确将提升耕地质量等级和产能的量化指标作为规划目标之一。
规划目标的第一条就是“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2666.7万公顷(4亿亩),经整治的基本农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粮食亩产增加100公斤以上,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由于过去缺乏统一的、覆盖全国范围的信息基础作支撑,对于土地整治提升耕地质量和产能的状况无法用量化的指标衡量。
因此,以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一轮规划对提升耕地质量只是作了定性规定,在执行中难以考核。
当前,全国31个省(区、市)的农用地分等工作已经完成,并且已经开始了新一轮更新调查评价,其成果数据和技术方法可以为土地整治前后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提供基础和依据。
本轮《规划》首次将土地整治提升耕地质量等级和产能的量化指标作为规划目标之一,这充分说明了土地整治已不仅是补充耕地的一种手段,更是提高耕地质量、提升耕地产能的有效途径。
二是突出以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的耕地质量建设。
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是农田整治的主要内容,也是提升耕地产能的重要手段。
《规划》第四章第二节强调要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其中以大力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要求严格农田整治工程标准,加大中、低质量等级耕地改造力度,对推进土地平整工程、完善田间道路系统、加强农田灌溉与排水工程建设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目标。
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是要做到高标准设计、高标准投入、高标准实施、高标准管护和高标准利用,只有这样才能建成适合现代农业生产的高标准农田,才能确保耕地产能持续稳步提升。
此外,《规划》还从加强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建设、积极开展坡耕地整治和特色农产品原产地土地整治等方面提出了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的具体措施。
三是提出以优化布局为核心的基本农田集中区建设与管理。
《规划》强调,要优化基本农田布局,生产条件较好的传统农区,要促进优质农田的集中连片,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使之成为高产、稳产、高效、优质的农产品生产基地。
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的基本农田分布呈现“细碎、分散、劣质”的状态,田块零散,细碎化程度高;使用权分散,承包权混乱;灌溉排水不良,交通不便,机械化程度低。
这种状态严重制约了我国现代化农业发展,不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
优化基本农田布局必须通过土地整治,使基本农田朝着“优质、集中、连片”的方向发展。
这是实现基本农田永久保护的有效手段,是实施农业规模化经营、建立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的重要基础,也是有效提升耕地产出能力的必然要求。
四是强化新增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要求。
由于受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影响,新增耕地往往自然条件较差,加上土壤熟化需要一定过程,所以短期内新增耕地质量普遍较低。
而我国每年新增耕地规模约450万亩,其质量能否有效提升,直接影响到全国耕地质量总体水平。
因此,《规划》严格按照2010年国发4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
依照耕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标准和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规定,结合耕地质量等级监测结果,严格土地整治新增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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