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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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以及教高[2006]16号《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教高[2006]1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要求,本着积极推进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强化学生的专业技能、人格特质和社会能力的培养,把实践教学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充分重视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学生在完成校内学习、实践、技能考证的同时,必须到校外的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参加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的原则,切实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管理,确保顶岗实习的质量和效果,加强对顶岗实习学生的指导并强化各学院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加强顶岗实习组织管理,是确保学生顶岗实习质量与效果的重要保障。
顶岗实习属于实践教学范畴,各学院是顶岗实习教学管理的主体,全面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实行“三师制”:
校内指导教师为顶岗实习学生的专业导师,校外指导教师为顶岗实习学生的企业导师,辅导员为顶岗实习学生的职业导师。
第三条加强内涵建设,是做好顶岗实习工作的关键。
从形式和内容上要将顶岗实习纳入教学计划,强化顶岗实习的管理,提高顶岗实习的效果。
第四条顶岗实习单位应是与本专业对口或其业务性质与专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
实习单位可由专业教师联系或学生自行联系确定,学生自行联系的实习单位应先报指导教师核准,并填写《学生顶岗实习申请表》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五条学生在企业的顶岗实习要与专业培养目标、就业岗位具有较强的关联性。
第六条顶岗实习由各学院具体负责实施,实训处是全校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负责审核各专业《顶岗实习计划》、《顶岗实习教学大纲》和《顶岗实习指导书》等实习教学文件;定期巡查、检查各学院实习计划的执行落实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处理顶岗实习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汇报实习工作情况。
第七条学校招生就业处应积极开发省内外、国内国外就业市场,通过网上公布、召开招聘会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学生推荐顶岗实习或就业单位,配合用人单位搞好双向选择工作;学校也鼓励学生自主联系顶岗实习。
第八条各学院负责学生顶岗实习中的各项具体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专业要求建设校外顶岗实习基地;联系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负责与实习单位沟通协调。
(二)在学生顶岗实习前,对学生进行动员、培训和教育,帮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任务、方法和考核办法,并对学生进行以法制观念、安全知识、防范技能、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杜绝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三)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顶岗实习纳入教学计划。
组织制定实习大纲及实习指导书,组织指导教师制定学生实习计划;实习计划应在实习前一周发给学生。
(四)组织实施实习计划,包括确定指导教师、学生的分组及实习过程的管理等。
(五)安排实习经费。
(六)检查实习的进展情况,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七)组织实习的考核,制定实习成绩的评定标准。
(八)组织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实习材料的整理、归档。
第九条指导教师分为学校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
学校指导教师由具有一定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担任,实习企业指导教师从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中聘任。
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
(一)学校指导教师要依据实习大纲并结合学生顶岗实习岗位,制定学生具体的实习方案和计划。
实习计划应包括:
实习目的与要求、实习时间的安排、实习内容与任务、实习方法与步骤、实习纪律、实习总结与考核等。
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
(二)企业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组织管理、技能训练等工作,保证每名学生有专人负责。
贯彻落实学校和企业联合制定的实习计划,具体落实顶岗实习任务,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考勤、业务考核、实习鉴定、安全教育等工作。
(三)指导教师要进行现场检查与指导,定期组织学习研讨会、讲座、经验交流、上专业课等,定期检查实习进度和质量;在业务指导的同时应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
(四)指导教师在学生实习期末要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
(五)学校指导教师应与实习企业指导教师密切沟通,帮助解决学生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带队教师负责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负责与实习单位主管实习生的领导、部门管理人员、企业技术人员及师傅等经常沟通,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负责学生考核工作。
第十条顶岗实习分为计划顶岗实习、推荐顶岗实习、自主顶岗实习和提前顶岗实习四类。
计划顶岗实习是指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学校统一安排的校内外实习基地的顶岗实习;推荐顶岗实习是指经过企业与学生双向选择,到招生就业处推荐的企业进行的具有就业倾向的顶岗实习;自主顶岗实习是指在学校统一安排的顶岗实习时间内,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进行的具有就业倾向的顶岗实习;提前顶岗实习是指在学校统一安排的顶岗实习时间之前,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进行的具有就业倾向的顶岗实习。
第十一条无论是学校安排还是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学生均须与实习单位、学校签订三方实习协议;实习协议内容应包括各方的权利、义务,实习期间的待遇及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等;实习协议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实习单位为顶岗实习学生提供专业对口的生产一线岗位。
第十二条自主顶岗实习的办理程序:
学生持用人单位接收函或用工合同书,向学生所属学院提出申请,经认可后,领取并填写《自主顶岗实习申请表》和《顶岗实习协议书》。
在申请表中,学生必须写明有效的联系电话号码,必须有家长的签字。
(一)班主任核实情况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二)学院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批准后与学生本人及家长签订《顶岗实习协议书》;
(三)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学院将办理自主顶岗实习的学生情况登记入库公布,以备各个管理部门查询;
第十三条办理提前顶岗实习的学生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学生已经联系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出具了接收函或用工合同书;
(二)3年制学生只能在第5、6学期办理提前顶岗实习。
第十四条办理提前顶岗实习的学生除按照自主顶岗实习办理程序外,还要填写《课程学习计划》。
原则上学生所在班级的各门课程任课教师即为该课程的学习指导教师,按学期制订学生课程学习计划,经学院审核后实施。
第十五条加强对顶岗实习管理和质量监控。
(一)学生到校外进行顶岗实习,学院要安排足够数量的指导教师,每名教师每次负责管理的学生不多于20名。
(二)指导教师要填写《顶岗实习工作日志》和《顶岗实习教学日志》,学生要认真填写《顶岗实习手册》。
(三)由实训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和各学院共同组成顶岗实习巡查小组,定期组织到实习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并填写《顶岗实习巡查记录表》。
第十六条各学院要采取随同管理、巡视和通讯联系等多种措施,加强对顶岗实习学生的指导和管理,确保顶岗实习的质量。
(一)对于学生比较集中的推荐顶岗实习,学校安排学校指导教师以双重身份参加顶岗实习工作,学校指导教师既是学生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又是顶岗实践锻炼者。
学校指导教师应与顶岗实习学生“同吃、同住、同劳动”,边顶岗边指导。
顶岗实习结束时,指导教师要写出顶岗实习的总结报告,汇报自己的实习体会和学生的实习情况,交学院进行工作考核。
(二)学院安排指导教师定期对非计划顶岗实习的学生进行巡视,拜访单位领导、车间领导和工人师傅,了解每个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深入学生的工作岗位和住所了解学生的各种困难,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在思想上、生活上和工作上给予指导,并填写《顶岗实习巡查记录表》。
(三)各学院要指定专业指导教师,分管一定数量的实习生,责任到人。
指导教师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网上交流等形式,及时与学生及实习单位或家长沟通联系,进行思想教育与技术指导;及时掌握学生动态,每周与学生联系沟通不少于一次,并填写《顶岗实习指导联系记录本》。
第十七条顶岗实习期间要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要按照顶岗实习计划和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实习任务,认真做好实习现场工作记录,为撰写实习报告积累资料。
实习结束后,独立完成顶岗实习报告。
第十八条顶岗实习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一名学生,又是实习单位的一名实习员工,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应征得实习单位的批准,并及时向学校指导教师报告。
实习期内如需变更实习岗位,须征得学校指导教师和原实习单位同意;擅自离开实习岗位的,严格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十九条实习期间要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牢记“安全第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二十条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企业的双重指导,校企双方要加强对学生的实习过程管理和考核,实行以企业为主、学校为辅的校企双方管理考核,双方共同填写《顶岗实习成绩汇总表》。
(一)考核分两部分:
一是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的综合考核,占总成绩的70%;二是学校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习报告进行评价,占总成绩的30%。
(二)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
学生的顶岗工作可以在不同单位或同一单位不同部门或岗位进行,企业要对学生在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填写《顶岗实习考核表》,并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
学生每更换一个单位或岗位,应填写一份考核表。
(三)学校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
学校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在各企业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在每一个岗位,学生要写出工作报告,学校指导教师要对学生的工作报告及时进行批改、检查,给出评价成绩。
(四)学生顶岗实习考核合格者,学校颁发由企业和学校共同认定的《工作经历证书》;《工作经历证书》内容包括《顶岗实习考核表》和《顶岗实习成绩汇总表》,其中《顶岗实习考核表》可以是多页。
(五)对严重违反实习纪律,被实习单位终止实习或造成恶劣影响者,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对无故不按时提交实习报告或其他规定的实习材料者,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凡参加顶岗实习时间不足学校规定时间80%者,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六)对于实习期间未能认真履行上述职责的指导教师,按照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教学事故认定(暂行)办法进行处理,企业指导教师由企业按相关规定
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实训处负责解释。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2014年12月1日
附件:
1、顶岗实习申请表2、顶岗实习接收函3、顶岗实习学生计划表
4、学生顶岗实习三方协议书5、学生顶岗实习手册
附件1:
顶岗实习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学号
班级
所在学院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实习单位
实习内容
顶岗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人
申请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班主任
意见
签名:
年月日
指导教师
意见
签名(盖章):
年月日
学院意见
签名(盖章):
年月日
备注
注:
本申请应附顶岗实习接收函。
附件2:
顶岗实习接收函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我单位同意接收贵校专业班级毕业生(姓名)到我单位顶岗实习。
接收单位:
(盖章)
单位工商部门注册号:
单位性质:
单位电话:
联系人:
单位地址:
网址:
毕业生签字:
联系电话:
20年月日
附件3:
顶岗实习学生计划表
顶岗时间:
年学期
姓名
性别
班级
学号
本人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学校指导教师
学校指导教师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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