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海关综合大楼机房工程招标书62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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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海关综合大楼机房工程招标书621
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
南昌海关办公大楼机房工程
招标人:
南昌海关(章)
法定代表人:
(章)
联系人:
电话:
编制时间:
2007年7月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二OO七年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工程名称
南昌海关办公大楼机房工程
建设地点
工程立项批准文件
工程总投资
本项目投资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及层数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要求
工期 80 日历天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1.省级以上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安全机密系统集成资质
2.国家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二级(含二级)以上设计资质,
3.国家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施工资质
4、机电安装二级(含二级)以上施工资质(可为联合体)
5、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500(含500万)万元
6、拟派项目经理资质为二级以上(含二级)
投标保证金数额
贰拾万元人民币
购买招标文件
时间
2007年月日
地点
现场踏勘
时间
地点
招标答疑会
时间
地点
投标文件份数
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贰 份;
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 贰份。
投标文件
递交
受理单位
南昌海关办公大楼项目招标工作小组
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07年月日(上午)时分
开标会
时间
2007年月日(上午)时分
地点
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到位情况
已到位
投标邀请书
1.招标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南昌海关(招标人)的委托,兹对“南昌海关办公大楼机房招标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次项目投标。
2.只有通过被邀请的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
★凡报名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并分别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500(含500万)万元
2.省级以上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安全机密系统集成资质
3.国家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二级(含二级)以上设计资质,
4.国家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施工资质
5.拟派项目经理资质为二级以上(含二级)
6、机电安装资质为二级以上(含二级)(可为联合体,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上合格的投标人要求中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单独装袋并附上目录,供开标时验证。
3.欲购买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按本邀请书后所附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07年月日至2007年月日,每天上午9:
00至12:
00,下午14:
00至17:
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每份招标文件的购买费用为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均不予退回。
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投标须知规定分别提交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招标工作结束后,项目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2万元的中标服务费(现场收取)。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月日上午9:
00时整,递交地点详见第一章前附表。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恕不接受。
7.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工作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第一章前附表所述的开标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8.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
南昌海关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第二章综合说明
一、总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招标范围
①海关办公大楼机房工程设计与施工;
②海关办公大楼机房工程相应的主辅材料(含所有备品、备件以及预埋件)的采购、报验、安装、调试,并办理相关的验收备案手续;
即向招标方提供机房装修所使用的产品、设计、施工方案以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中标方须承担的产品运输、施工安装调试、监管软件、人员培训、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
2、现场施工条件
1、建设用地面积 ;
2、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具备开工条件;
3、施工用水、电具备施工要求,施工单位按表计费;
4、有关勘探资料齐全;
5、其它无;
3、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江西省建设厅有关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进行招投标,并得到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的监督和备案,现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3)本标书第一章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三)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80天(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在招标答疑会后将书面答复送至所有投标人。
(五)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
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3、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六)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一)条所述的招标答疑会记录。
(六)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应报分管监督的招标办备案。
3、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法律约束作用。
(七)招标文件备案
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并承担编制责任。
招标文件发出前,按《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送至县级以上有直接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备案时如发现招标文件中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责令招标人改正。
三、投标报价
(八)投标报价(采用工程投资控制价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其应包括工程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支付土建总包管理单位管理配合费、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应计取的合法取费等各项费用。
2、投标报价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报价方式。
合同总价或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总报价。
今后不作调整。
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和原则:
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范围及有关技术资料确定工程控制价。
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对合同价的影响,合理确定投标报价,对投标报价超出工程控制价其报价得分计0分。
中标后,其投标报价不予调整,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详见附件)和工程控制价进行限额设计并详细计算投标报价。
由于投标人在设计或计算投标价过程中造成的图纸工程量遗漏或套用价格不合理及费用计算错误,中标后招标人一律不予以调整,由此产生的损失应依法由投标人负责。
4、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投标报价编制所执行的定额和政策性计价文件:
《江西省二○○四年工程定额》
无定额可套子目投标人应做详细单位估价表
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在投标报价中计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
规费、税金和招标人给定的材料价格及暂定价为不可竞争费用。
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为它用。
各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份完整的工程预算书,并准备计算底稿待查,仅有投标报价无完整的工程预算书评标时一律不计分并不利于中标。
本工程由各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管理优势自主确定让利幅度。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企业的正常运转和管理需要,投标人对让利取费应坚持竞争需要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让利。
投标人应认真考虑自身商务标中投标报价风险以及中标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尤其是要慎重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投标报价,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
(2)考虑到市场材料价格变动因素,本工程招标对材料价格按下列约定执行:
1对主要设备的要求:
主要设备选用附件推荐产品,投标单位自主报价。
甲供产品不考虑。
②其他主要材料参照工程所在地南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价格2007年期,不足部分由投标企业根据市场行情自主报价。
(3)本工程原则上按南昌市同档次同类型工程的标准支付给主体土建承包单位管理配合费(具体费用为中标价的2%,此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中应给予承诺)。
(4)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方式:
在合同执行期内固定价部分不作调整(下列情况除外)
①经招标人签证认可的市场材料、设备价差;
②经设计单位发出招标人认可的设计变更;
③经招标人计量后签证认可的工程量变化;
④业主采购的材料、设备价差:
⑤由监理工程师计量,业主认可的招标文件以外的工程量变化;
以上工程量变化的计算方法按投标报价的单价及所承诺的优惠让利条件计取。
(6)材料与设备供应、结算及要求:
①材料供应方式及结算办法:
乙方采购设备、材料的品牌和质量由甲方验收及认可,否则视为违约。
若甲方对乙方采购的设备和材料不认可,甲方有权对此部分设备和材料甲供。
②投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书、产品样品、厂家及产地证明等有关详细资料,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制止使用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九)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申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资格证明文件
(4)投标承诺书;
(5)投标一览表;
(6)项目报价明细表;
(7)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工程预算书。
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设计方案(含图纸);
(2)技术规格偏离表
(3)施工组织设计;
(4)售后服务(必须提供机房设备、材料的详细质保期清单)
(5)参与本工程投标计分的各种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须知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前提交招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不能提交现金。
并凭转账单在南昌海关大楼财务处开具收款收据。
招标人指定帐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未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按原汇入帐号如数无息退还。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十一)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会
1、投标人将被邀请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所需的所有资料。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招标人在发放招标文件后将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日期组织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派代表出席,设计单位对图纸进行答疑,澄清、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
3、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在招标答疑会召开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或在招标答疑会上递交)。
4、会议记录包括对所有问题的答复,并在答疑会后2日内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同时报招标办备案,由招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招标人将按本文第(六)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十二)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按本文件第(八)条规定,编制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正本”各一份和投标须知中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标明“正本”和“副本”。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含技术、商务标两部分)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技术和商务标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三)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本工程投标的投标文件按下列方式密封:
①要求各投标人将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密封。
每个投标人应按要求递交二个投标文件密封袋,其中所有技术标正、副本(施工组织设计与其它所有投标文件材料)装在技术标密封袋中,商务标正、副本装在商务标密封袋内:
②商务、技术标内容较多时,可将技术、商务标文件分别包装在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密封袋内;
2、所有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3、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4、所有密封袋密封口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5、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不能相互错装密封袋。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十四)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应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六)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当场退还投标人。
4、招标人误收了按规定应当拒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已参加评标的将终止评标资格,投标人由此支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五)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一)条规定的要求、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报有关监督部门视同违约处理,给予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六、开标
(十六)开标
1、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和主持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2、开标时,招投标监督机构派员到场进行监督。
南昌海关监审室、基建处同时派员出席开标会。
3、投标人代表[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即迟到15分钟以上)到达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二十)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
1、经评审的综合投标价法(资格预审合格人全部参加投标的项目)
(1)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计分人、记录人;
(2)查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理人证件或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宣布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
(4)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名单不得介绍);
(5)宣布评标原则,简述评标办法;
(6)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7)查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标书的有效性;
(8)招标人开启和查验各参加评审投标人技术文件签章是否有效,并送评标委会员评审。
(9)唱出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和综合素质得分;
(10)开启商务标并唱出投标一览表的内容;
(11)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规定内容评审商务标;
(12)唱出商务标得分;
(11)宣布中标人或者中标排序人;
(12)开标会结束,招标转入定标阶段,投标人返回等候招标人定标后的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
(13)将中标人在《南昌海关门户网站公告栏》上进行公示2个工作日,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七、评标
(十八)评标
1、评标工作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和七部委令第12号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
评标工作在项目分管的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由专家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
(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①投标文件有《评标委员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第20条、第21条、第22条、第23条、第25条规定内容的;
②投标文件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局令第30号第50条规定内容的;
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①投标文件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第28条、第35条规定内容的;
(3)委托代理人、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或者退回投标文件;
①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4)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①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50条、第52条、第53条、第54条、第55条、第57条规定的;
②有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局令第30号第69条、第71条、第74条、第75条、第76条、第80条规定的;
③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5)招标人约定的废标、无效标、拒收条款。
①投标人按附件承诺。
;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偏差。
非重大偏差的其他偏差均属于细微偏差。
2、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南昌海关综合大楼机房工程招标评标办法。
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按下列方法进行。
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共设置7人,开标前从建设部或省级专家评委库(或市级分库)中按规定抽取5人,其中技术类专家4人,经济类专家1人,招标人代表2人。
4、本工程采用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所推荐的中标排序人(共推荐三名)确定中标人;
5、本工程的定标原则按下列原则执行:
采用综合评估法,得分高者为第一中标排序人,依次类推;
6、本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将向招标人推荐3家中标排序人。
(十九)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有关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八、授予合同
(二十)中标
1、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报分管监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签收,并于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不管中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都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要求对评标、定标情况和未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在办理招投标备案时,应将工程的中标情况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在省或市级投标信息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一般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工作,特殊情况允许一级、二级项目经理经省建设厅建筑业处批准后可同时承担两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
4、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合同签订
后10天内中标人必须进场全面动工,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无条件退场。
中标人逾期未同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有权依法依序另行选择其它中标排序人中标;如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由于招标人的原因未同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有权依法要求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5、中标人总包和分包的约定本工程不允许转包和非法分包。
(二十一)合同签订及工程担保
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双方签订施工合同。
2、本工程实行履约保证金(转账方式)。
①中标人在同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应依法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一般为合同总金额的5%~10%)。
本工程我单位要求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5天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比例为合同总金额的10%。
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和地点:
帐号见招标文件页。
②投标人履约保证金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一直有效;
3、中标人逾期未同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按时提交履约担保(保证金),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有权依法依序另行选择其它中标排序人中标;如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由于招标人的原因未同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有权依法要求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4、招标人与中标人均应忠实履行合同,当发生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含招标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金额内的全部担保责任。
5、设计变更的工程量增减的合同价款调整在合同中约定。
6、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应按规定报项目分管的招标办备案。
(二十二)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应一次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2万元的中标服务费。
第三章合同主要内容
施工合同应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0201)示范文本。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以下为招
标人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主要内容,涉及投标人的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进度计划
1、投标人应将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为技术的主要组成内容,若有不完善之处,招标人在审议技术标时可要求中标人修正,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前,将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交招标人批准,该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响应招标文件对该工程工期、质量等方面的要求,否则招标人将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且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按相关规定另行确定中标人。
2、中标人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招标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监督、检查。
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中标人应按招标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招标人批准后实施。
因中标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中标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二)工程工期
本工程合同工期为:
80日历天。
(三)工期延误
1、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的延误,经招标人代表确认后,中标人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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