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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题目
复习题目
1、“有扈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出于()之口。
a禹b启
c商纣王d子产
2、夏、商的法律思想是()。
a“天命”、“天罚”b“以德配天”
c“明德慎罚”d“仁、义、礼、智、信?
3、商朝时期,请示上帝并传达上帝旨意的人被称作()。
a卜b巫
c祝d士
4、宗法等级制的核心内容是()。
a男尊女卑b氏族同婚
c嫡长继承制d分封制
5、春秋时期,突破“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批判“刑不可知”,并提倡任用贤能的人是()。
a鲍叔牙b管仲
c子产d邓析
6、首次将“刑书”铸在鼎上,公布成文法的是()。
a邓析b孔子
c子产d荀子
7、“竹刑”的作者是()。
a子产b墨翟
c邓析d庄子
8、西周的“以德配天’包含两层含义,分别是()。
a求上帝的保佑b上帝立周
c动摇了神权d强调德治,弱化天命
9、“不法先王,不是礼义”是()的思想。
a邓析b老子
c子产d孔子
10、孔丘的法律思想以()为核心。
a“仁”、“义”b“人治”
c“仁”、“礼”d“法治”
11、子产和孔丘都主张宽猛结合,但是()。
a子产强调以宽为主,孔丘则以猛为主
b子产强调以猛为主,孔丘则以宽为主
c子产宽“少数”,猛“少数”
d孔丘宽“众人”,猛“众人”
12、周公制礼的基本原则是()。
a亲亲b尊尊
c长长d男女有别
13、中国历史上最早将礼与法结合起来,以“法治”充实“礼治”的思想家是()。
a孔子b孟子
c荀子d老子
14、墨翟认为法源于(),它具有赏善罚恶的功能。
a神b天志
c上帝d人性
15、墨家在法律上的核心主张可以概括为()。
a礼b义
c仁d利
16、最早将“法律”二字连用的是()。
a道家b墨家
c儒家d法家
17、法家提出的口号是(),并成为法家思想的核心。
a依法治国b法治
c礼法合一d变法
18、将“法”、“势”、“术”结合起来的是()。
a申不害b慎到
c商鞅d韩非
19、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第一个系统提出“禁奸止过,莫若重刑”的重刑思想家是()。
a李俚b王安石
c商鞅d龚自珍
20、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提出平民与贵族平等适用刑罚的第一人是?
)。
a商鞅b王安石
c洪仁轩d康有为
21、向秦始皇提出“焚书坑儒”建议的是法家理论的继承者和实践者是()。
a韩非b商鞅
c李斯d申不害
22、废除肉刑是中国法律史上的一大改革,历史上首次下诏令废除肉刑的是()。
a周公b汉文帝
c汉景帝d刘邦
23、汉朝初年,统治者奉行的是()的法律思想。
a儒法合一b道家
c黄老学派d法家
24、“明德慎罚”中“慎罚”的主要内容有()。
a针对不同的罪犯区别对待b反对株连,主张罪止一身
c反对乱罚无罪,杀无辜d刑罚适中
25、管仲把()视为“国之四维”。
a礼b义c廉d?
26、管仲与儒家的“礼义’”区别在()。
a管仲强调礼义的强制作用b管仲强调礼义的教化作用
c儒家强调礼义的强制作用d儒家强调礼义的教化作用
27、子产铸刑书及其产生的争论的历史意义在于()。
a冲破了秘密刑思想的束缚
b使过去的礼、刑分立走向礼、刑统一
c打破了“刑不上大夫”的传统
d否定和限制了贵族的法定特权
28、新儒学的缔造着是()。
a李斯b陆贾
c贾谊d董仲舒
29、引经断狱,以儒家的经义应用于法律的第一人是?
)。
a董仲舒b萧何
c贾谊d刘安
30、董仲舒在先秦儒家“五伦”观念的基础上提出了一套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论。
a罢黜百家,独尊儒术b“亲亲”、“尊尊”
c三纲五常d“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31、为《泰始律》做注的是()。
a丁仪、刘邵b张斐、杜预
c刘颂、傅干d王充、仲长统
32、我国法律史上最早关于律、令界说的是()。
a杜预b王充
c张斐d仲长统
33、魏律首先将相当于刑法总则的《具律》改为《刑名》,并放在律首。
对这一重大改革作出理论说明的是()。
a张斐b杜预
c刘颂d丁仪
34、首创“九卿议刑”制度,要求慎狱恤刑的是()。
a秦始皇b刘邦
c李世民d杨坚
35、主张“道统论’的是()。
a王弼b鲍敬言
c嵇康d韩愈
36、“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
欲为圣朝除弊事,岂将衰朽惜残年”的作者是()。
a韩愈b白居易
c柳宗元d范仲淹
37、柳宗元认为,法律起源于()。
a礼b权
c术d势
38、儒家的法律观包含()。
a维护礼治b重视德治
c强调人治d突出法治
39、儒家“礼治”的内容主要有()。
a以“五伦”为中心b以家族为本位
c以等差为继承d以法治为保障
40、儒家“德治’论的内容包含()。
a德刑并用,以刑辅德b以“宽”、“猛”服民
c注重教化,以德去刑d恤刑慎杀,先教后刑
41、理学产生于()。
a秦b汉
c唐d宋
42、理学的价值在于完成了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
a规范化b平民化
c哲理化d合理化
43、按朱熹的逻辑,可以把常人分成“气禀”最厚、厚、薄、最薄四类,对气禀薄者要导之以()。
a政b礼
c德d刑
44、主张废除肉刑的是()。
a朱熹b刘颂
c仲长统d白居易
45、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主张的是()。
a朱熹b韩愈
c董仲舒d柳宗元
46、理学的集大成者是()。
a陆九渊b程颢、程颐
c王守仁d朱熹
47、为了论证“君权神授”,董仲舒提出()的神学目的论。
a“天人合一”、“天人感应”b春秋大一统
c三纲五常d原心论罪
48、“大德而小刑”的法律思想是()的主张。
a朱熹b阮籍
c董仲舒d丘睿
49、朱熹法律思想的核心是()。
a“存天理,灭人欲”b“大德而小刑”
c“以严为本,而以宽济”d“以公理而灭私情”
50、“革故鼎新”的法律思想是()提出的。
a阮籍b范仲淹
c丘睿d王安石
51、孔子“仁”论的实质内容是()。
a以“爱人”为中心b以孝悌为根本
c以“克己”、“忠恕”为手段d以恢复和完善礼治为目的
52、孟子的“仁义”思想在法律上的表现是()。
a正经界b薄税敛
c省刑罚d法先王
53、荀况认为礼法起源的前提是()。
a天人合一b阶级分划
c明分使群d化性起伪
54、儒、墨两家在法律思想上的分歧主要表现在()。
a儒家“尚贤”,墨家“尚同”
b儒家“别贵贱”,墨家“兼相爱”
c儒家“义”字当头,墨家“义”、“利”合一
d儒家以“爱人”为核心,墨家以“兼爱”为核心
55、法家把法解释为()。
a法是民众的行为规则
b法是由国家制定和公布的成文命令
c法是确定等级名分的制度
d法是关于赏罚的规定
答案
1b2a3abc4c5b
c67c8ac9a10c
11b12ab13c14b15b
16d17b18d19c20a
21c22b23c24abcd25abc
26ad27abcd28d29a30c
31b32a33a34c35d
36a37d38abc39abc40acd
41d42c43a44d45c
46d47a48c49a50b
51abcd52abc53cd54bcd55abcd
名词解释
1、以德配天
这是西周时期的法律思想。
意思是说周公的权力是“天”授予的,这是“天命”。
但它不是固定不变的,只有有德者才可承受天命,失德就会失去天命。
2、宗法
即以血缘为纽带调整家族内部关系,维护家长、族长的统治地位和世袭特权的行为规范。
3、周公制礼
即在周公主持下,对以往的宗法传统习惯进行补充、整理,制定出一套以维护宗法等级制度为中心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典章制度、礼节仪式。
4、明德慎罚
这是西周统治者汲取殷商灭亡的教训而提出的思想。
“明德”就是加强自我克制,实行德政。
“慎罚”主张谨慎用刑,反对滥杀无辜。
5、律学
即法律注释学。
它原是经学的一个学支,用儒家经书中的经义研究、解释法律,属于正统儒学。
律学始于汉,晋代达到鼎盛。
6、理学
产生于宋,完成了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哲理化的官方学术。
它以程朱理学和陆王心学为主流。
认为“理”是世界万物的本源,是先天地而生,忠孝仁义、三纲五常千古不变。
理学弥补了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理论形式上粗浅直观的缺欠。
7、铸刑书
这是春秋失去子产的一项法律改革。
即将刑法铸造在金属器物上,予以公布。
它开创了世界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冲破了秘密刑思想的束缚;打破;“刑不上大夫”的传统。
8、《春秋》决狱
就是以《春秋》的精神和实例作为审判的法律根据,从而把儒家经典法律化。
这是董仲舒最先提出的。
其实质是一种“原心论罪”说。
9、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这是董仲舒向汉武帝提出的主张。
即以儒家思想统治其他各家,使儒家的仁义礼乐作为维护封建统治的工具。
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封建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
10、神权法
这是夏、商、西周三个历史时期的法律指导思想,它形成于夏代,极盛于殷商,动摇于西周。
夏、商时期神权法的主要内容是“天命”、“天罚”,到了西周就演变成“以德配天”的君权神受说。
11、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这是西周时期礼治的基本特点之一,。
所谓“礼不下庶人”,是指礼主要是用来调整奴隶主阶级内部关系的,各级贵族按礼规定所享受的各种特权,奴隶和平民一律不得享受。
“刑不上大夫”是说刑罚的锋芒指向劳动人民,而不是指向奴隶主贵族
12、不法先王,不是礼义
这是邓析思想的主要倾向,也是他主张改革、反对周礼的理论基础和思想主旨。
意思是说:
“先王”极其“礼义”并非不能改变的圣物,“先王”的所作所为、“礼义”的宗法原则也不是千古不变的教条。
先王的礼义法令是可以批评,可以否定,可以废弃的。
既然“先王”不值得效法,“礼义”不见得正确,那么从现实出发制定新法便是必然的、正当的。
13、《竹刑》
邓析私自编定的一部适应新兴地主阶级要求的刑法。
因为写在竹简上,所以称为“竹刑”。
《左传》曾记载“郑四喘杀邓析而用其竹刑”的说法。
14、为国以礼
这是儒家礼治论的主张,儒家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战国时期要求恢复和加强以贵族政体为核心的一整套宗法等级制度,主张“复礼”。
“为国以礼”的具体内容有:
礼是根本的国家制度;礼的范围扩大到民间,突破了西周的“礼不下庶人”原则;“举贤才”补充周礼的“亲亲”原则;礼是“五伦”原则的条文化、制度化
15、为政以德
这是儒家德治论的主张,儒家继承和发展了西周的“明德慎罚”,但也进行了改造。
儒家突出了“德”的政治意义,主要包括宽惠使民和实行仁政,认为“德”是治理国家、取得民心民力的主要方法;二是抬高了“德”的地位,认为“德”高于君主的权力,高于国家及法律,是区分“仁君”与“暴君”的标准,是执政、司法的指导方针。
“为政以德”表现在法理思想上,就是“以刑辅德”、“以德去刑”、“恤刑慎杀”。
16、父子相隐
这是孔子最早提出来的,是“为亲者讳”的周礼原则在判断是否与犯罪问题上的反映。
孔子认为,父子之间应该互相隐瞒犯罪,而不应该互相告发。
这一主张是以家族为本位的宗法制度在司法方面的具体表现,也是后来封建法律允许亲属相隐的张本。
17、化性起伪
这是荀况提出的礼、法起源的一个前提。
因为人性的放纵会造成不可收拾的恶果,所以必须对它进行改造,即“化性起伪”。
“伪”,指后天的人为作用。
圣人极其礼、法就是为了改造人类的恶性而产生的。
18、兼相爱,交相利
这是墨家法律观的核心,墨家以“兼爱”和“交利”为标准衡量各国的法律制度,评价各家的思想学说,特别要将它贯彻到立法司法之中。
“兼相爱”是针对“别相恶”而言,指不分亲疏、贵贱、贫富,一视同仁地爱所有的人。
“交相利”是针对“交相贼”而言,主张人们互相帮助,共谋福利,反对互相争夺
19、天志
“天志”是墨翟实现其“兼相爱,交相利”的社会理想而提出的表现形式。
“天”有赏善罚恶的意志,“天志”规范制约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天志”是法律的来源,“天志”是最好的法律,“天志”的核心是“兼相爱,交相利”。
墨翟推崇“天志”的目的在于强调法律的公正和平等
20、无为而治
“无为”作为一种政治原则,在春秋末期已经出现。
使“无为而治”系统化而成为理论的是《老子》。
他们人为统治者的一切作为都会破坏自然秩序,扰乱天下,祸害百姓。
要求统治者无所作为,效法自然,让百姓自由发展。
“无为而治”的理论根据是“道”,现实依据是变“乱”为“治”;“无为而治”的主要内容是“为无为”和“无为而无不为”,具体措施是“劝统治者少干涉”和“使民众无知无欲”。
21、以刑去刑
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商鞅是第一个系统提出“禁奸止过,莫若重刑”的重刑论思想家。
他的重刑理论,建立在性恶论的基础上,以达到“以刑去刑”的目的。
商鞅的“以刑去刑”是针对仁君“以德去刑”的观点而提出的。
主要包括刑主赏辅、不赏善、轻罪重刑等内容。
22、信赏必罚
这是韩非提出的执法要求。
韩非八赏和罚称为君主手中的“二柄”,是贯彻法令的关键,要使赏罚必信。
而且还要注重公平,一律依法行使赏罚。
23、治民无常、唯法为治
韩非提出的维护君主利益的法律观,意思是治理民众没有什么常规可循,只有用“法治”才行。
“法治”是对付那些奸佞之民的唯一有效的办法。
24、事皆决于法
这是秦朝的法治思想,秦朝统治者秦始皇为了保持自己的权力,维护和加强封建统治,就要求任何方面都要有法律法令来进行统治。
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制定各种法律,使“皆有法式”;二是严刑峻法,深督轻罪;三是视法治为万能,要求后继者遵循他制定了法度行事;四是秦始皇集国家权力于一身,完全实现独裁政治。
以上各方面都体现了“事皆决于法”的法治思想。
25、黄老学派
黄老学派产生于战国中期,是齐国稷下学宫的一个学派。
黄老学派的代表作是《老子》,学说的核心是“无为而治”、与民休息。
西汉王朝总结秦朝骤亡的教训,主张黄老学派的学说作为治国的指导思想,将它运用到政治和法制实践中,并取得显著的成效。
26、三纲五常
这是董仲舒为了维护封建等级制提出了的理论。
“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是指“仁、义、礼、智、信”。
“三纲五常”体现了整个封建统治的各种关系,成为封建立法的指导思想,是封建统治阶级用来控制人们思想、防止人民“犯上作乱”的思想武器
27、文武张设
这是王充法理思想的一个方面。
他认为一德一力,一文一武,都是治理国家不可缺少的工具,要“文武张设”、礼法兼用。
但比较起来,王充认为礼义德教更为重要。
28、以礼率律
张斐认为法律的基本精神是礼,所有的律条都必须折中于“礼乐”,与“礼乐”相符合。
这就是他所主张的以礼率律。
张斐的这一思想弘扬和推进了封建正统法理思想所坚持的礼法合一、纳礼入律的立法原则。
29、以轻代重,化死为生
这是杨坚立法、司法方面的思想主张。
杨坚曾两次下令修订新律,即《开皇律》。
《开皇律》废除一些酷刑,减省一些刑律,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前代刑罚的野蛮性。
30、安人宁国
李世民军臣汲取隋王朝迅速灭亡的教训,提出了“安人宁国”的治国方略。
他们采取了一系列与民休息、不夺农时、轻徭薄赋、少兴土木兵戈的政策,重视法制,力戒奢靡,从而出现了社会安定、经济繁荣、“百姓安乐”的局面。
在这种“安人宁国”的方针指导下,李世民时代出现了“贞观之治”。
31、德礼政刑
德、礼、政、刑,即德治、教化、政令、刑罚,是封建统治阶级治理国家的主要方法,最早由儒家创始人孔丘提出。
孔子认为政刑的作用是有限的,只有德治、教化才是根本的治国方法,他首先提出重德轻刑、以德去刑的主张。
西汉董仲舒以“天人合一”的神学目的论为基础,论证了“大德小刑”、“德主刑辅”的原理,成为封建正统法理思想的一个重要理论支柱。
南宋朱熹把这一原理根植于唯心主义理学,认为德礼政刑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统一与封建道德伦理规范。
丘睿针对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矛盾,提出德主刑辅、明刑弼教的德刑关系说,使传统的“德主刑辅”说更为全面和系统。
32、原情定罪
丘睿重视法律作用,维护法律尊严的思想在司法是反映为几方面内容,其中之一就是“原情定罪”。
他认为,审理案件单靠有限的法律条文是不够的,还应注意以往的判例,衡量犯罪的情节和行为人的动机、目的。
司法官必须因情以求法,对情有可原者,应予以宽免。
他反对“移情就法”、搞“客观归罪”
33、祖宗不足法
王安石提出的变法理论之一。
他针对守旧派提出的“祖宗之法不可变”,指出:
祖宗之法应当效法,但效法不等于硬搬;制定法律制度的目的在于使天下安宁,民富国强,为达到此目的,历代王朝都要根据当时的国势民情确立制度,而对前代法律有所更改。
34、天变不足畏
王安石提出的变法理论之一。
王安石变法伊始,守旧派利用当时的自然灾害指责变法,要求复旧。
王安石用唯物主义天道观力排众议。
他认为人事与天道各有其常,两不相关。
自然界的灾异现象有时和人类社会的动乱、变故同时发生,这是一种偶然的巧合,二者并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
35、一家之法
这是黄宗羲对维护君主利益的法律的一种称呼。
他认为这是没有“一毫为天下之心”的法律。
将天下的利益尽归君主,势必引起天下之乱,违背了立法的本旨,是“非法之法”。
黄宗羲的“一家之法”是针对整个封建制度而提出的,是对整个封建法制的批判。
36、有治法而后有治人
这是黄宗羲提出的“法治”观。
他认为“法”的作用大于“人”的作用,应该重视法治的定立与实行。
法治实行的是代表天下人民利益的“天下之法”,是平等的法律,而非“一家之法”。
军臣上下都要严格遵守奉行“天下之法”。
37、师夷长技以制夷
这是魏源总结鸦片战争失败的惨痛教训之后,提出的口号。
要求学习西方资本主义先进的科学技术,制造新式武器,以达到战而胜的目的。
他要求要善于“师夷”,夷之“长技”有三:
一战舰,二火器,三养兵练兵之法。
38、《资政新篇》
洪仁轩的主要著作,是他向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学习的结晶,其显著特点是打上了资本主义的烙印,带有民主与科学的因素,体现了历史的新趋势。
39、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张之洞为了调和地主阶级顽固派和资产阶级改良派之间的矛盾,系统地总结了自己的洋务实践,把前辈的思想归纳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这样一个口号,成为洋务派的思想武器。
张之洞的《劝学篇》全面阐发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
“中学”是指以孔孟之道为核心,维护三纲五常的儒家学说。
“西学”只能为“中体”服务。
就政治法律制度来说,西方的君主立宪、民主共和、三权分立、天赋人权等都与“中体”相违,都应予以摒弃;要坚持维护纲常名教为本的旧法律、坚持宽猛相济、刚柔结合;用不变质的方法整顿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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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托古改制
这是康有为在戊戌变法前,为了实现他的改良主张而提出的一个办法。
他为了否定封建经典,否定封建正统思想,宣传自己改制立法的变法主张,把孔子打扮成“托古改制”和“改制变法”的祖师爷,目的是借“古圣”来论证变法维新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41、太平之世不立刑
这是康有为提出的理想社会的理想状态。
他设想了一个大同世界,社会上致人犯罪的政治经济根源消失了,人性可以得到充分的发展,社会达到“治至刑措”。
42、参考古今,博稽中外
这是沈家本确定的修律的基本原则。
西方资产阶级国家的法律不中国封建旧法律文明、进步,因此需要取人之长补己之短。
同时,中国的礼教风俗和欧美不同,因而治世的法律必须适应自己的国情。
所以要兼采中西,博采众长,不可偏废。
43、有其法者,尤贵有其人
沈家本法理思想的一个重要表现方面。
他认为有了好的法律,还要有好的执法之人,才能推行资产阶级法治。
他主张司法长官要知法,应具有专门学识,还要有专门的法学博士教授法律。
44、三民主义
三民主义是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的总称,是孙中山为了解决近代中国社会面临的民族解放、民主革命、社会改革三大历史任务而提出的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政治、经济和理论纲领,也是其法律思想的理论基础和指导原则。
三民主义分旧三民主义和新三民主义两个阶段。
45、节制资本
在新三民主义阶段,孙中山规定新民主主义的主要原则之一。
限制资本主义的发展,防止私人资本主义操纵国计民生。
这一主张具有反对帝国主义、发展国民经济的意义,反映了中国社会不能再走西方资本主义老路的客观历史要求
46、五权宪法
“五权宪法”孙中山独特的宪法思想,也是他民权主义的主要内容。
“五权宪法”的精华是“直接民权。
”“五权宪法”的核心是把政权和治权分开,由人民掌握政权,政府实施治权。
人民的政权包括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复决权等四权。
政府实施治权,采用五权分立制度,即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考试权、监察权相互独立、相互制约。
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是一种中国式的近代革命民主主义的宪法学说。
简答题
2、董仲舒的法律思想:
⑴维护皇权的《春秋》法统说。
他特别推崇《春秋》,把它看成治国理民的法典。
①《春秋》大一统思想;②更化论;③罢黜百家,统一思想;⑵君权神授,法自君出。
董仲舒创造的“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系统论证了君权神授的问题,完全适应和满足了汉武帝的政治需要。
①天人感应与天罚论;②君权神授,法自君出。
⑶维护封建等级制的三纲五常论。
董仲舒根据儒家君臣、父子的伦理纲常、仁义道德思想,以及阳尊阴卑的神学理论,提出了一套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三纲五常”论。
①君为臣纲;②父为子纲;③夫为妻纲。
五常是指仁、义、礼、智、信。
⑷阳德阴刑,德主刑辅。
董仲舒为了汉王朝的长治久安,提出“大德而小刑”的法律原则,用儒家的仁德去代替法家的严刑,系统地论述了德主刑辅说。
⑸春秋决狱,原心论罪。
春秋决狱,就是以《春秋》的精神和势力作为审判的法律根据,将儒家的经义应用到法律中去,从而把儒家的经典法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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