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地质勘查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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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地质勘查项目
2014年度省级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地质勘查项目
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项目单位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以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5】2号),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组织2014年度省级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地质勘查项目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组,根据湖南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于2015年4月20日至5月10日对2014年省级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地质勘查项目专项资金实施了绩效评价,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加强我省重要矿产资源的勘查,努力实现地质找矿新的突破,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资源保障和基础支撑,2007年11月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制定了《湖南省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管理暂行办法》(湘财建【2007】75号),在制度上保证了地质勘查资金的落实。
经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4年省级矿业权价款地质勘查项目预算及拨付资金的函》(湘财建函【2014】60号)批准2014年省级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地质勘查项目67个,其中续作项目43个,新开项目24个,年度总预算18,897.00万元,当年度经费下达12,047.27万元,2015年度计划下达6,849.73万元,均为财政专项资金。
湘财建函【2014】16号文下达2013年度省级矿业权价款地质勘查项目尾款5,832.00万元,2014年度实际拨付省级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地质勘查项目资金总计17,879.97万元,由于2013年度项目资金已在2014年度绩效评价时进行了评价,故本次未对拨付尾款进行绩效评价。
2014年度省级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地质勘查项目分别由地勘、核工业、有色和煤田四大地勘局下属的28家及其他3家单位承担。
项目按照矿种分为有色金属项目27个、能源矿产项目10个、地下水及地热资源项目8个、贵金属项目10个、黑色金属项目4个、无矿种科研类项目8个;按勘查阶段划分:
新开项目24个,续作项目43个。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体目标
2011年10月国务院发布《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11-2020年)》,要求我国地质矿产勘查工作通过实施找矿战略,实现新的重大突破,形成一批重要矿产资源战略接续区,建立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体系,湖南省政府专门成立了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领导小组,并批准了《湖南省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方案》,该方案为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设定了“358”阶段性目标:
2011年~2013年,用3年的时间,实现地质找矿重大进展;2011年~2015年,用5年的时间,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用8年的时间,巩固我省矿业优势地位,开拓新的领域,重塑矿产勘查开发新格局。
总体来说,到2020年,全省要新发现矿产地170处,新增原煤9.7亿吨、铀12000吨、铁2500万吨、锰9000万吨、铅+锌1730万吨、钨+锡210万吨、铜35万吨、岩金135吨、锑20万吨、稀土氧化物20万吨,煤层气、页岩气、金刚石等矿产取得重大进展与突破。
为落实《湖南省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方案》,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确定地质找矿工作以社会经济发展急需和湖南省内优势矿产资源为主攻矿种,实施矿产资源保障工程,力争实现重要矿产资源储量增长与消耗的动态平衡,重点加强煤、铀、铅、锌、钨、锡、锑、铋、钼、铜、铁、锰、金、银及重要非金属矿产资源勘查,积极探索石油、天然气、煤层气的调查评价。
在南岭成矿带、雪峰弧形成矿带、湘东北成矿区、湘中成矿区和湘西北成矿区重点部署和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项目,提交一批新的重要资源基地。
2、项目绩效年度目标
2014年度省级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地质勘查项目的预期成果目标如下:
提交金资源储量22吨;锰资源储量4,300.00万吨;原煤及石煤资源储量4.56亿吨;地下热水资源储量1700m³/d;铜、锡、钨等有色金属资源储量共计525.70万吨;提交可供普查的矿产地13处;提供可供进一步勘查的热水源地5处;提交研究报告5套;开发信息系统2套(具体目标见附件2)。
(三)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4年省级矿业权价款地质勘查项目预算及拨付资金的函》(湘财建函【2014】60号)2014年度总预算18,897.00万元,当年度经费下达12,047.27万元,2015年度计划下达6,849.73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度该项目总支出5,120.06万元,尚未使用的资金13,776.9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
万元
工作手段
经费预算
实际支出
未完经费
1.地形测绘
424.58
140.77
283.81
2.地质测量
586.66
342.10
244.56
3.物探
708.50
145.12
563.38
4.化探
79.46
45.59
33.87
5.遥感
54.10
3.26
50.84
6.钻探
10,849.27
2,952.47
7,896.80
7.坑探
8.浅井
47.20
30.34
16.86
9.槽探
963.90
318.67
645.23
10.岩矿试验
867.56
180.73
686.83
11.其他地质工作
2,005.79
533.52
1,472.27
12.项目综合研究
1,120.11
81.30
1,038.81
13.工地建筑
1,186.33
346.20
840.13
14.各类保险
3.54
3.54
合计
18,897.00
5,120.06
13,776.94
本年度项目尚未使用的资金13,776.94万元,主要原因:
一是财政资金2014年12月才开始拨付第一批预算资金,第二批资金在2015年度计划下达,致使部分项目工作因资金未到位开展较晚。
二是项目工作还未完成,大部分工程款及后续的报告编制、修改、印刷、评审、资料整理、归档等费用未发生。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为加强省投资地质勘查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核算,依据国家有关行业会计制度和相关规定,制定了《湖南省地质勘查项目经费核算暂行要求》,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湖南省国土厅《湖南省地质勘查项目经费核算暂行要求》制定了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做到项目经费应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4、工作量完成情况
本年度部分工作量完成情况如下表:
工作手段
单位量
预算主要实物工作量
主要实物工作量
工作量完成百分比
钻探
(m)
125,510.00
69,934.20
55.72%
浅井
(m)
790.00
417.00
52.78%
槽探
(m3)
82,500.00
58,143.24
70.48%
合计
208,800.00
128,494.44
61.54%
注:
因部分工作手段实物工作量完成情况汇总不可行,故只汇总了钻探、浅井及槽探(钻探为主要工作手段)4种工作手段的实物工作量完成情况。
5、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为切实加强地质勘查项目管理,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06】30号),制定了《湖南省地质勘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省级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地质勘查项目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1)发布项目年度立项指南,组织项目的审核、论证;
(2)依法协调和处置相关的矿业权设置;(3)组织编制项目预算及组织实施费预算,报省财政厅;(4)编制年度项目计划、批复项目设计并组织实施;(5)汇总编报项目支出用款计划,规范办理资金支付;(6)监督检查项目执行情况,组织项目成果验收和竣工验收;(7)汇总编制项目年度财务决算和竣工决算,报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设立了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省级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地质勘查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编制项目立项指南;
(2)组织野外踏勘选点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3)组织设计和预算评审;(4)编制项目计划任务书;(5)负责项目实施中的日常监督检查,办理日常管理事宜;(6)优选并确定项目监审专家,管理项目评审专家库;(7)组织项目野外验收、成果评审和竣工决算,依法督促地质勘查成果汇交。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通过了解省级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地质勘查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衡量项目资金的绩效,分析评价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为以后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提供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
绩效评价时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
绩效评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
绩效评价时针对具体支出及其项目绩效进行,以保证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项目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三)评价标准
1、计划标准:
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指标。
2、行业标准:
参照国家和本省公布的相关行业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
同类指标采用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4、其他标准:
经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标准。
(四)评价方法
1、以项目为评价对象,由项目承担单位撰写项目绩效报告。
2、组织绩效评价工作组在项目承担单位绩效报告的基础上,对照评价指标和计分标准进行评价,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查,核实相关信息并量化评分,形成项目绩效评价表和绩效评价报告。
3、采用现场核查评定和专家评议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项目承担单位自评与主管部门评价相结合的方法。
(五)绩效评价过程
1、前期准备
(1)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函【2015】2号)和《湖南省国土资源厅2014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布置2014年省级地质找矿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2)由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拟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及工作方案,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审查确定并报送省财政厅备案。
(3)由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绩效评价通知。
(4)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绩效评价通知,成立项目绩效评价专家组,专家组由专家组长、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1人组成,根据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分3个专家组开展现场评价。
2、组织实施
(1)项目单位自评:
项目单位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进行自评,向评价工作组提交基础数据表和相关资料信息。
(2)评价工作组审核:
评价工作组通过对单位提交的资料查证复核并进行综合分析,评审项目单位的自评打分和绩效报告是否合理合规,对需要修改的地方通知项目单位及时修改完善。
(3)现场评价:
由省国土资源厅组成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各项目承担单位承担的项目进行抽查,现场抽查审核评价的项目数量和金额均按不低于项目总量的30%的原则随机抽查确定,共抽查16个单位承担的25个项目。
现场抽查采取勘查原始资料查阅、质询、复核等方式进行,记录与评价指标相关信息。
3、汇总分析,撰写评价报告
根据审核后的各项目承担单位报送的基础数据表和项目绩效报告,以及现场抽查的项目评价、评分情况,对基础数据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主要绩效
近年来,在湖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地质找矿工作取得了较大突破,不仅进一步确立了湖南有色金属资源的优势地位,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四化两型”建设提供了资源支撑,同时,也通过地勘项目带动,培养了一大批地质科技人才,全面提升了我省地质找矿的能力。
2014年度省级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地质勘查取得良好的勘查成果,例如:
已提交金资源储量4.74吨;锰资源储量2687万吨;原煤及石煤资源储量3.57亿吨;地下热水资源储量1700m³/d;铜、锡、钨等有色金属资源储量共计460.40万吨;提交可供普查的矿产地13处;提供可供进一步勘查的热水源地5处;提交研究报告5套;开发信息系统2套(具体目标完成情况见附表1)。
四、综合评价结论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积极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06】30号)有关精神,发布了《湖南省采矿权探矿权价款地质勘查项目立项指南》,制定了项目相关的管理制度,并通过加强对项目立项、项目技术方案的评审,强化对项目承担单位业务、技术及财务管理等措施,保证了2014年度省采矿权探矿权价款地质勘查项目顺利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根据《2014年度省采矿权探矿权价款地质勘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评分,2014年度省采矿权探矿权价款地质勘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0.33分,财政支出绩效等级为“优”。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进度缓慢
部分项目进度较为缓慢,如:
湖南省衡南县唐家湾矿区钨矿普查、湖南省浏阳市香禾田金矿预查以及湖南省桃江县湖之洞矿区金矿预查等项目进度均不到30%,影响项目进度原因主要有:
项目承担单位前期准备不足,对项目难度预计不够;财政专项资金拨付较晚。
2、部分项目工作质量需加强
个别项目三级检查不到位,检查记录不细致,采样登记表中未见相关人签名、个别项目野外记录不够规范和仔细;个别项目存在项目设计工作量变更未及时提交变更申请;个别项目对矿区内发现的异常没有全面评价,矿区总体资源潜力不能全面体现,质量管理体系执行有待加强。
3、项目预期目标过高
部分项目因前期预见性不够,导致预期目标设立过高,完成有一定的难度。
在实施过程中由于构造复杂,造成矿体产状变化大,矿体厚度偏薄,或者钻矿见矿率较低,矿床规模总体偏小,品位偏低,资源量完成计划有一定的难度。
4、实际支出与预算存在偏差
个别项目前期未能按照实际情况编制预算,存在实际支出标准高于预算标准,导致部分预算明细项目存在超支的情况;部分实际支出未能在预算编制中体现,可能存在总体支出超预算的风险;个别项目存在实际支出在不同预算明细中进行调剂的情况。
5、部分实物工作量完成情况与资金使用情况不配比
本年度该项目资金使用率为27.09%,而钻探、坑探、浅井、槽探4种工作手段的工作量完成百分比为61.54%。
原因除了会计核算存在滞后性之外,还有部分项目资料不能及时完善、工程结算不及时、报账不及等原因,导致实物工作量完成情况与资金使用情况不配比。
六、有关建议
1、建议项目承担单位在加强前期工作的研究,在立项之初就充分考虑估计施工中会遇到的各种困难,建立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
2、建议加强勘查项目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健全和完善勘查项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勘查项目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改正项目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高质量完成;
3、建议增加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合理切实的设计目标任务。
4、建议在编制预算时充分结合实际情况,并且充分考虑各项目因素,做到与实际相符。
5、建议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制度执行的力度,及时完善各项资料,工作完成时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尽可能及时报账和及时核算。
附件2
2014年度省级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地质勘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统计表
绩效目标
单位
预算计划
实际完成
达成率
钴矿
万吨
1.00
1.00
100.00%
铜矿
万吨
3.00
3.00
100.00%
金矿
吨
22.00
4.74
21.55%
钨矿
万吨
33.50
22.32
66.63%
锰矿
万吨
4,300.00
2,687.00
62.49%
锡矿
万吨
2.00
2.00
100.00%
锑矿
万吨
8.00
8.00
100.00%
稀土矿
万吨
5.00
5.00
100.00%
铷金属
万吨
6.00
5.39
89.83%
铌钽多金属
万吨
0.20
0.20
100.00%
萤石矿
万吨
200.00
264.26
132.13%
煤炭
亿吨
2.56
2.07
80.86%
石煤矿
亿吨
2.00
1.50
75.00%
铅锌矿
万吨
226.00
114.37
50.61%
钨+锌
万吨
25.00
25.00
100.00%
锡+铅+锌
万吨
10.00
2.48
24.80%
铜+铅+锌
万吨
6.00
7.38
123.00%
地下热水资源
m3/d
1,700.00
1,700.00
100.00%
提供可供普查的矿产地
处
13.00
13.00
100.00%
提供可供进一步勘查的热水源地
处
5.00
5.00
100.00%
提交研究报告
套
5.00
5.00
100.00%
开发信息系统
套
2.00
2.00
100.00%
附件3-12014年度省级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地质勘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评价标准
评分
投
入
20
项目
立项
与
设计
15
立项
规范性
5
项目是否符合地勘项目立项指南的立项原则、立项重点和申报要求、立项地质依据是否充分,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当年度地勘项目立项指南的立项原则、立项重点和申报要求;
②项目专家论证和项目集体决策程度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
项目立项符合立项指南规定要求、通过专家论证,并有省厅下达的项目任务书得5分、否则得0-5分。
5
绩效
目标
合理性
5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①项目矿产地或资源量等预期成果目标是否明确具体,依据是否充分与合理;
②主要实物工作量安排是否科学合理;
③总体目标与年度目标设定是否合理。
1、预期目标明确具体,合理可行得2分;基本可行1分,不可行0分;
2、工作量安排合理得2分,基本合理1分,不合理0分;
3、项目总体目标和年度设定合理合理得1分,基本合理0.5分,不合理0分;
4.26
项目
设计
合理性
5
项目设计依据是否充分,技术路线是否正确,工作部署是否合理,工作量与经费预算是否合理。
①设计依据是否充分,与立项论证意见是否有机结合;
②采用的技术路线是否正确,工作部署是否科学;
③主要实物工作量安排是否合理;
④项目经费预算是否合理可行。
设计依据充分,与立项结合较好,设计质量评价为优秀得5分,设计质量为良好得4.5分,设计为合格得4分。
4.5
资金
落实
5
资金
到位率
3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以预算文件为准,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全部到位得3分,资金到位率每降低10%扣1分。
3
到位
及时率
2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考核配套资金是否及时到位
以预算文件日期为准,资金在1个月内到位得2分,资金每推迟1个月份扣1分。
2
小计
20
20
18.76
附件3-22014年度省级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地质勘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评价标准
评分
过
程
30
业务
管理
20
管理制度健全性
5
项目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项目承担单位技术管理制度健全得5分,基本健全得3-4分,没有制度得0分。
4.92
制度执行有效性
5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制度执行得力得5分,基本得力3-4分,不按规定程序执行得0分。
4.39
项目质量可控性
10
项目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项目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工作控制有效得10分,较有效8分、基本有效得6分,无效得0分。
8.96
财务管理
10
管理制度健全性
2
项目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项目承担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内容不违背国家和省级相关制度得2分,基本健全得1分,没有制度得0分。
1.68
资金使用合规性
4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
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项目经费使用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未发现违规现象得4分,存在违规现象但不严重时扣1-4分,严重违规的扣4分。
3.5
财务监控有效性
4
项目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财务核算及时,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完善,财务资料完整得4分。
其它情况扣1-4分。
3.63
小计
30
30
27.08
附件3-32014年度省级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地质勘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评价标准
评分
产
出
50
项目
产出
30
主要工作量完成率
3
评价项目设计的主要实物工作量完成情况
1、地表工作量完成情况;
2、钻探与山地工程工作量完成情况;
3、实验测试工作量完成情况;
4、原始资料整理完成情况。
主要实物工作量按时间进度完成得3分,未完成扣1-3分。
2.61
预期成果目标完成率
15
评价项目预期成果的完成情况
评价项目预期提交的矿产地或资源量完成情况
完成矿产地数量与任务书下达目标一致或资源量完成计划的60%得15分;
其他完成地质工作、达到地质目的的项目0-12分。
13.54
工作质量达标率
10
评价项目各种工程手段工作质量优劣情况
1、评价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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