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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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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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制度
目录
目录1
一、机电科5
机电副矿长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5
机电科科长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5
机电科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6
设备管理员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7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8
电修工岗位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9
电修工操作规程9
电焊、氧割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10
电焊、氧焊工操作规程11
修理钳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13
修理钳工操作规程14
值班人员交接班制度15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5
设备管理制度16
设备安装验收制度17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验制度18
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设备定期试验制度18
设备包机制度20
机电干部上岗检查制度21
机电事故追查分析制度22
安全活动制度22
电缆管理制度23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23
油脂管理制度24
配件材料管理制度24
二、绞车房26
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26
1.6~1.0m绞车操作规程26
调度绞车操作规程27
绞车司机交接班制度28
绞车巡回检查制度29
钢丝绳定期维护保养制度29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30
设备包机制度31
设备定期维修保养制度31
机电干部上岗检查制度32
三、排水泵房34
水泵司机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34
水泵司机交接班制度34
主水泵操作规程35
小水泵操作规程36
泵房巡回检查制度37
设备包机制度37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38
水泵定期维修保养制度38
机电干部上岗检查制度39
四、压风机房41
压风机司机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41
压风机司机交接班制度42
空压机操作规程42
设备巡回检查制度43
设备包机制度44
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制度44
机电干部上岗检查制度45
五、主扇风机46
主扇风机司机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46
主扇风机司机交接班制度47
主扇风机操作规程47
主扇见机房巡回检查制度48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49
设备包机制度49
设备定期维修保养制度50
机电干部上岗检查制度50
六、配电站52
配电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52
配电站交接班制度53
配电站操作规程53
配电站巡回检查制度55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55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56
定期检修试验制度57
设备运行分析制度57
机电干部上岗检查制度58
配电站运行规程58
七、井下变电峒室60
值班人员交接班制度60
井下电钳工操作规程61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62
机电干部上岗检查制度62
检漏继电器运行、维护与检修制度63
八、充电房64
充电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64
充电工交接班制度65
充电工操作规程65
矿灯领用、发放考勤制度66
矿灯损坏赔偿制度66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67
电解液管理和使用制度67
矿灯定期检查和更新制度68
机电干部上岗检查制度69
九、运输部分70
运输工区长岗位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70
运输副工区长岗位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70
运输班长岗位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71
卸煤(矸)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72
卸煤(矸)工操作规程72
挂钩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73
挂钩工操作规程74
推车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74
推车工操作规程75
提升运输安全管理制度76
上下平台警戒制度77
斜巷提升安全装置运行、维护及检修制度77
主要提升运输轨道运行、维护及检修制度78
矿车运行、维护及检修制度79
一、机电科
机电副矿长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在矿长的领导下,分管本矿的机电和运输、特种设备管理工作,对全矿机电、运输和特种设备管理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定期组织矿井机电、运输单项标准化和机电设备完好的达标检查评定考核工作,不断提高设备管理水平,实现安全运转。
三、在矿井设备的月度和年终检修工作中,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安全检修。
四、深入现场,检查各项安全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不违章指挥,并经常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消除事故隐患。
五、负责组织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维护、检验,确保安全运行。
六、参加机电事故抢救、主持机电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七、参加矿安全办公会和安全大检查工作。
机电科科长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上级有关安全的规定。
在生产副矿长和机电副矿长的领导下,对本科室业务中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组织编制年度机电安全工作计划,机电检修计划,机电设备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每月组织一次机电安全大检查,排查重大事故隐患,并负责组织落实。
四、负责全矿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五、按矿井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抓好本矿机电、运输标准化管理工作,抓好日常机电设备的检查维护,及时处理机电故障,对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六、参与审核本矿雨季“三防”工作计划,负责落实“三防”所需要的机电设备及材料,对机电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
七、参与本矿井机电工程项目的设计,参加矿机电工程项目的竣工检查验收。
负责组织在本矿进行的机电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试验、推广、应用并作出客观评价。
八、参加重大机电事故的抢险、调查、分析和处理。
九、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机电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好机电人员的安全业务学习。
机电科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机电副矿领导下,依照《煤矿安全规程》、行业法规和操作规程,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对全矿机电和运输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负责本矿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和定期检查工作。
三、根据矿井生产地点变化、及时修改、上报矿井供电、排水、压风、运输、通信等有关系统图,以便随时掌握各系统的安全动态。
四、做好矿用机电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在编制年、月度设备检修计划时,必须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五、负责落实矿井防洪、排水、防雷电计划中的机电工作任务。
雨季前,必须对电气设备、电气安全用具、用品,防雷设施,进行一次检测或试验,并记录归档。
六、按规定做好矿用防爆电气设备和电缆、四小线管理。
杜绝失爆电器下井使用。
七、做好压力容器、锅炉、吊车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八、参加全矿安全大检查和安全办公会议。
九、协助做好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十、参加事故的抢险、调查、分析。
十一、负责全矿计量工作。
设备管理员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上级及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做好自我保安。
二、负责全矿的设备管理工作,做好每月机电标准化的“完好率,待修率,事故率”的统计工作,并及时造册上报有关部门。
三、负责编制全矿月度机电材料采购计划,并及时报有关领导审核予以采购。
四、协助科长做好全矿机电设备报废,大修及大型设备的调配工作。
五、做好全矿机电设备台帐的建立及整理工作。
六、协助科长做好新进或大修设备的验收工作,对不合格设备不准投人生产使用。
七、协助科长做好每月的机电设备的完好检查、督促有隐患的区队做好整改工作。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一、机电设备的检修必须贯彻执行“预防为主,计划检修”的方针,对设备实行强制性保养。
二、设备检修按其检修内容和工作量分为大、中、小修三类。
其中小修:
对设备个别零件进行检修。
中修:
对设备的主要部件进行解体检修。
大修:
为使设备恢复额定功率所进行的全面彻底的解体检修。
三、设备的检修时间规定如下:
1、设备的日常维修或小修应尽可能利用生产空隙时间加强维护保养,同时可在交接班时间30分钟内进行。
2、除法定假日外,一般作为当月固定停产检修日外,其它月份应各有一天的停产检修时间,以保证全年有十五个以上的停产检修日。
3、各矿井应保证主要提升设备有一定的检修时间,主要提升设备有月检和大、中、小修,并安排在停产检修日进行。
四、矿井主要设备的检修应由机电科根据设备状况,编制“检修工程任务书”和“检修施工图表”,一般设备的检修只编制“检修工程任务书”。
检修计划由矿务局机电处具体编制,报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各矿进行重大停产检修时,应成立临时的检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各项检修工程。
六、各项设备检修项目完工后由机电科组织验收小组按《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试行标准》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小组应包括机电科长、工程师、技术员、运转司机和有经验的人。
七、设备检修应有检修记录,验收合格后由矿机电科技术员记入设备履历簿内,检修应有验收小组的联合签名,方能验收合格。
电修工岗位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参加岗前培训获取上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工作前必须详细检查所带工具仪表是否齐全、完好、安全可靠,停、送电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
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必须按质按量完成维修或检修任务,设备待修率<5%,检修后的设备必须符合完好标准。
四、每次修理和安装电器设备完毕后,必须按《操作规程》和图纸要求检查和试运行,确保设备达到有关技术标准。
五、遵守劳动纪律,不得在岗位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迟到早退,服从安全管理。
搞好全互保和自我保安。
六、爱护和正确使用各种仪表、仪器。
七、做好检修、检查电气设备的原始记录,各种技术数据要填写正确和规范。
八、自觉接受有关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所从事工作应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
电修工操作规程
一、电修工工作前必须详细检查所需工具是否可靠,停送电必须按规程操作,严禁带负荷拉闸,凭操作票操作。
二、在安装检查过程中,必须按工序进行,必要时做好标志及记录,不得硬打硬撬。
三、遇到重大事故,需多组人员同时工作时,停、送电必须有专人负责联系。
四、在安装前,必须先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完好,各接线是否正确,绝缘是否良好,继电保护是否完善,保险丝是否适合。
五、停电检修或处理事故时,必须执行操作票工作制度,在线路或设备的控制开关上必须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告牌子,严禁带电作业。
六、安装、检修的设备,经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七、在高空检修或安装线路前,要对梯、保险带、踏板、脚扣进行严格检查,操作时地面应有监护人,物品(工具)不得投递,须用绳子绑好提取。
八、大雷雨时,不应上杆工作,以免发生事故,电线穿墙引入室内,应设置穿墙套管。
九、大型电器设备(变压器、电机)修理,须先行检查和作详细记录;决定大修、中修和小修时,须与领导商量决定,确定后方可修理;试验须有领导和技术人员、老工人在场指导方可进行。
十、必须熟悉触电急救及人工呼吸抢救知识。
电焊、氧割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参加岗前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对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工作前必须按《操作规程》规定详细检查电焊、氧割设备的完好情况,不准设备带病工作。
三、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落实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
进行井下电焊、氧割时必须按批准的安全措施执行。
四、操作前必须穿戴好本工种防护用品,不得打赤膊、赤脚和穿拖鞋、板鞋,女工必须戴工作帽。
五、保证焊接或氧割制作质量,不准有漏焊和焊接不牢现象,作业完毕后要仔细检查。
六、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服从安全管理。
七、管好电焊、氧焊设备,不得交给无上岗证的人员使用电焊、氧焊设备。
八、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自觉接受有关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所从事工作应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
做好互保和自我保安。
电焊、氧焊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工作前穿戴好本工种的防护用品,不得打赤膊、赤脚和穿拖鞋、板鞋工作。
女工须戴帽保护头发。
2、工作场所内不得放有易燃、易爆等类物品,迫不得已的情况下,焊件应距危险品五米以上,并且操作时间不宜过长。
3、在密封容器内或通风不良处操作时,须设通风装置,禁止焊接内有压力的物件和封闭的管子及不干净的燃料桶。
4、在锅炉或容器内焊接时,须在外面设一名观察员,以便联系和预防不测,或按具体情况每隔一定时间,出外换吸新鲜空气。
5、操作前应注意场地、身体、衣服和鞋的潮湿情况。
6、在矿井井下从事电焊、氧割作业,事先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焊割作业,并严格按安全措施的要求执行。
二、电焊
1、工作前应检查电焊设备是否完好,如有故障应修理好方能使用。
2、电焊机应置于不受潮或不受雨淋的地方,焊钳把柄的绝缘必须完好,如损坏或漏电时应修理和更换方能使用。
3、经常检查钳线和地线线路,以免发生碰线。
钳线和地线如有损坏时,必须用胶布包好。
4、焊机相邻工作时,中间应设档板,徒工或辅助人员在焊机旁配合工作时,须防电弧光伤眼睛,打焊渣时须特别注意,以免焊渣打伤眼睛。
5、操作人员经常注意焊机的温度,超过使用温度时,应停机休息,以免烧坏焊机,离开工作场地时,应将焊机电源关闭,以免将焊机烧坏。
6、严禁用电焊机割铁板和其他金属件。
7、焊机电压应按厂家规定,无规定的焊机不得超过60伏,操作中需移动焊机时,须切断电源。
8、高空作业时须戴安全带,桥或梯应仔细检查是否牢固,以免发生危险,雨、雪天应尽量不在室外露天操作,如实在必要时,应采取绝缘措施。
9、焊接园环之类吊具时,必须焊接稳固和能保证安全,以免吊物时断裂出事故。
10、工作完毕后关闭电源,收拾好工具和清理工作地面。
11、非专职人员,不经许可,禁止乱动用焊机。
三、氧割
1、工作前检查割枪开关是否完好、乙炔表、氧气表是否有毛病,并仔细检查氧气管,乙炔气管有无破裂,若有破裂、堵塞现象时,须及时处理和更换,胶管不得靠近火源和炽热物件。
2、乙炔瓶与氧气瓶之间的距离应在10m,周围不得有易燃物品,割枪工作地点,应距乙炔瓶、氧气瓶5m远,以免发生危险。
3、乙炔瓶、氧气瓶须放在阴凉处,严禁接触火源,酒精及油类物质,搬运时禁止滚推运走,更不得碰撞,以免发生爆炸,不得将氧气瓶的减压阀当把手抬,应套上安全盖后,再行抬运。
4、吸烟时不应靠近乙炔瓶、氧气瓶,以免发生危险,乙炔瓶、氧气瓶、胶管、割枪上都不得附有油脂性物质,使用的扳手更应注意,必须无油,干净。
5、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乙炔和氧气,同时把割枪放人冷水中,再用氧气吹出余火。
6、氧气管与乙炔管不得弄错或换用,新领胶管,应用压缩空气吹去管中滑石粉和杂物后方可使用,胶接头须捆扎稳固,使用胶管时,不得横过通路,确须横过时,应妥设盖档。
7、装氧气表时,应先开氧气吹净瓶口灰砂,此时工作人员须站在氧气瓶的侧面,以防阀门滑牙冲出伤人。
8、操作完毕后应做好收尾工作,收拾工具、胶管、关闭乙炔气阀门和氧气阀门。
注:
对仍使用电石桶造乙炔气的氧割作业时,要执行电石桶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修理钳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参加岗前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对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严格执行机械设备修理检修制度,待修率<5%,保证矿机械设备正常运转,防止设备意外损坏。
三、工作前必须检查所需工具及配套器材是否可靠,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四、每次检修、修理或安装机械设备完毕后,必须按《操作规程》和图纸的要求检查、试运行,确保达到有关技术标准。
五、遵守劳动纪律,听从有关领导指挥,服从安全管理,不准在岗位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六、爱护和正确使用各种量具,按图纸要求下料、作业施工。
七、做好检修、修理机械设备的原始记录,保持厂房清洁卫生。
八、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自觉接受有关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掌握所从事工作应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搞好安全互保和自我保安。
修理钳工操作规程
一、检修设备必须先停电并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标志牌。
二、熟悉正确使用量具及专用工具。
三、对所需用的起重设备及绳索,必须检查安全可靠。
四、起吊时,工件要平衡,绳索绑扎要牢固可靠,防止打滑。
五、拆卸设备时,应按顺序进行,并做好必要的标记,要使用专用工具,严禁硬敲强打,不准拿扳手当锤用。
六、对拆出的零件,要妥善保管好,尤其应保护精度较高的部位。
七、装配时,应对其成品配件进行检查,合格才能装配。
八、在工作台錾削工作时,要注意周围人员的安全,防止屑片伤人。
九、在砂轮磨削工件时,要注意工件的轻重大小和长短,防止砂轮破裂伤人,严禁戴手套磨削小工件。
十、在钻床上钻孔和扩孔时,必须将工件夹紧校准,严禁用手拿小件钻孔。
十一、检修后的设备,应达到“完好设备标准”。
十二、设备检修完毕试机前,应清理现场,排除妨碍设备转动的障碍物,加足润滑油,并用人力盘动一周以上,方可用动力试机。
值班人员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在工作地点交接班。
二、交班时、前班人员及后班人员必须会同对设备状态、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工具、配件、材料、安全用具进行清点,对各项记录进行交待,然后双方共同签字。
三、出现下列情况,接班人拒绝接班,必须由交班人进行处理后再交班,必要时应向上级汇报:
(1)设备有问题不清楚者;
(2)工具、材料、备件及安全用具不全的;
(3)记录不清;
(4)环境卫生不好;
(5)接班人喝酒或精神不正常。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一、机电设备的检修必须贯彻执行“预防为主,计划检修”的方针,对设备实行强制性保养。
二、设备检修按其检修内容和工作量分为大、中、小修三类。
其中小修:
对设备个别零件进行检修。
中修:
对设备的主要部件进行解体检修。
大修:
为使设备恢复额定功率所进行的全面彻底的解体检修。
三、设备的检修时间规定如下:
1、设备的日常维修或小修应尽可能利用生产空隙时间加强维护保养,同时可在交接班时间30分钟内进行。
2、除法定假日外,一般作为当月固定停产检修日外,其它月份应各有一天的停产检修时间,以保证全年有十五个以上的停产检修日。
3、各矿井应保证主要提升设备有一定的检修时间,主要提升设备有月检和大、中、小修,并安排在停产检修日进行。
四、矿井主要设备的检修应由机电科根据设备状况,编制“检修工程任务书”和“检修施工图表”,一般设备的检修只编制“检修工程任务书”。
检修计划由矿务局机电处具体编制,报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各矿进行重大停产检修时,应成立临时的检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各项检修工程。
六、各项设备检修项目完工后由机电科组织验收小组按《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试行标准》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小组应包括机电科长、工程师、技术员、运转司机和有经验的人。
七、设备检修应有检修记录,验收合格后由矿机电科技术员记入设备履历簿内,检修应有验收小组的联合签名,方能验收合格。
设备管理制度
一、在机电副矿长领导下,以机电科为主,指挥职工正确操作机电设备进行生产。
二、在机电科长监督下,成立设备管理领导小组,设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及防爆设备检查人员,管理小组参加基建及新到设备验收工作,参加移交、租借及报废等工作,参与设备增加计划的编制与设备分配工作。
三、掌握全矿设备动态,按要求做好各种机电业务报表的编制审核,并按期汇报。
四、了解各种设备的动态,包括库存、使用、备用、闲置、停用、损坏、待报废的数量,掌握使用中合理的、不合理的,完好的,不完好的设备情况,掌握设备修理的过程及进度。
五、在掌握数量的基础上,必须严格建立设备卡片,做到心中有数,设备的资料、图纸应齐全完整,建立技术资料档案。
六、所有机房、峒室的固定设备定期检查,并且每周至少对移动设备进行巡回检查。
七、所有司机及特殊工种职工,必须经过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八、经常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杜绝违章操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九、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及技术比赛,提高职工的思想素质和技术水平。
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巩固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完善设备安装验收制度,提高设备完好率和使用率,保证设备安全正常运行,设备安装验收要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做工作。
一、对新安装的机电设备,在安装之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在安装设备中必须按照矿井机质量标准化的标准安装,做到保质保量。
二、对每台机电设备的安装结束后,必须由机电科的质量验收员负责进行严格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设备安装人员、验收人员要以身作则,要对机电设备的保安工作负责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以及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机电设备正常运行。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验制度
一、为保证机电设备在井下正常运行,保证人员安全及生产正常进行,所有设备在入井前要有专人检查验收。
二、设备入井登记由机电科设备管理员兼职进行。
三、入井设备要严格按《防爆电气设备检验规程》检查验收,达到完好标准的,帖上“合格,可以使用”字样,方可使用。
四、没有检验好的设备和失爆设备严禁下井安装使用,违者严肃处理。
五、入井安装的设备,使用单位要认真做成好验收工作,不合格的设备有权拒绝验收,并与检修单位认真填好设备验收单,并签上姓名。
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设备定期试验制度
一、固定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定》规定,周期进行检查、试验,并将检查试验情况认真属实地填写纪录。
二、在检查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安全保护装置存在的问题必须详细记录,并将情况向主管部门领导汇报。
具体做法:
1、把情况详细填入记录本;
2、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及时向机电科汇报。
三、值班人员及维修人员,应熟悉和掌握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的原理、作用及性能,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有关规定,维护和保养好安全装置。
四、安全装置一旦发生故障,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领导汇报,安排人员及时处理。
五、值班人员及维修人员,无权将安全装置甩掉不用,不能随意改变安全装置的各种参数或性能,特殊情况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方可调整其参数或性能,但批准手续要完善并存入设备档案。
六、固定设备的安全装置均按规定周期及有关规定要求实施。
七、为了加强煤矿电气试验工作,根据《煤矿电气试验规程》所规定的试验项目、周期、标准和要求进行。
1、高压电气设备绝缘的试验、继电保护装置的检验、矿用电工仪表和互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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