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建主体结构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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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主体结构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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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主体结构监理细则
辅助工程
房建主体结构工程
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项目管理部
1.编制依据
本细则编制的依据是建设部颁发的施工监理规范、建设监理合同及施工承包合同范本、国家颁布的下列规范标准:
(1)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3)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GB50203-1998,《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5)GBJ321-1990,《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监理职责
(1)审查工程承建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实施。
(2)审查开工报告,检查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下达开工令。
(3)检查钢材、水泥、木材、砂石料等建筑材料和各种构(配)件、设备的质量合格证书,检验报告和试验资料。
监督工程承建单位对主要材料按规范进行复试。
不合格的材料(产品)严禁采用。
(4)审查工程承建单位提供的混凝土、砂浆、防水、保温材料的配合比试验成果,并监督实施。
(5)对工程承建单位的自检测试成果进行审查,必要时有权令承建单位重新测试。
(6)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未经监理机构验收签字,工程承建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7)提交主体结构工程监理总结报告,参与项目竣工验收。
(8)参与有关设计修改、施工技术核定、合理化建议等项技术工作的洽商。
(9)当工程承建单位违反承包合同、设计要求及有关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时,监理机构有权制止其施工行为,并要求纠正。
纠正后经监理机构检查认可,才能准予复工。
(10)协调处理施工中的一般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对重大事故及时报告业主及有关部门,并参与事故的调查研究和处理活动。
(11)按月对工程的施工质量、数量进行评价和核实,及时编写监理月报。
(12)在工程保修期内,负责定期回访,鉴定质量问题责任,报告业主单位,督促工程承建单位修理,并做好保修签证。
3.质量标准
3.1各分项及分部工程监理流程
3.2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检验与试验项目(见下表)。
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检验与试验项目一览表
序号
内容
1
水泥试验:
出厂质量证明书。
按条件进行复试;
服侍项目:
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
2
钢筋试验:
出厂质量证明书。
按批量进行机械性能试验(屈服点、抗拉强度、伸畅率);按条件进行化学成分试验。
3
钢结构钢材试验:
出厂质量证明书。
如有疑义时要按规范进行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检验构配件应有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标准的质量证明。
4
砖试验:
出厂质量证明书。
用于承重结构或对材质有疑问时应复试(必试项目为标号)
5
砂、石试验:
按产地、品种、规格、批量试验取样。
内容为颗粒级配、密度、容重、含泥量等。
6
混凝土外加剂试验:
出厂质量证明书。
使用前进行性能试验
7
防水材料试验:
油毡:
出厂质量证明书及抽样检验不透水性、拉力、柔度和耐热度。
沥青:
必试内容为针入度、软化点和延毒度。
其它防水材料:
使用认证及进行复试。
8
防腐、绝缘、保温材料:
按设计要求进行检验。
9
石灰:
活性氧化物含量试验
10
土壤性质试验:
做土壤分类、含水量、最佳容重试验,回填土应做击实试验。
11
其它原材料:
生产厂家应定期提供试验报告。
3.3土方工程
3.3.1挖方、填方的中线位置、断面尺寸、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3.3.2基坑和基槽排水设施及排水措施要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3.3.3填方压实情况和压实系数(或干容重)应满足设计要求。
3.3.4基坑(槽)土方工程的允许偏差:
底面标高:
0~-50mm
底面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
不应偏小
边坡坡度:
按土方工程施工规范执行,不应偏陡
3.3.5填土压实后的干容重,应有90%以上符合设计要求,其余10%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偏差不得大于0.08g/cm3且应分散不得集中。
3.3.6土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见下表。
土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保
证
项
目
1
柱基、基坑、基槽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2
填方的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3
填方和柱基、基坑、基槽和管沟回填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4
填方和柱基、基坑、基槽和管沟的回填,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压密实。
取样测定压实的干土质量密实度,其合格率不应小于90%,不合格干土质量密度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应大于0.08g/cm3,且不应集中。
允许
偏差
项目
项目
允许偏差/mm
柱基、基坑、基槽和管沟
挖方、填方场地平整
排水沟
地(路)面基层
人工施工
机械施工
1
标高
+0/-50
±50
±100
+0/-50
+0/-50
2
长度、宽度
-0
-0
-0
+100/-0
/
3
边坡偏陡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
4
表面平整度
/
/
/
/
20
3.4砌砖工程
砌砖工程监理流程如下图所示。
地基、垫层
墙柱轴线、门窗洞位置
建材质量、砂浆配合比
监理验收鉴定
抽检
检查、审核
构造柱、拉结筋,过梁
预埋件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
竣工验收
检查签署隐蔽工程合格证
检查
质量鉴定资料、质量评语
监理签认
3.4.1砌体工程应在地基或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3.4.2砌体工程施工前必须核对轴线及标高。
3.4.3基础墙的防潮层,设计未作规定的,按规范要求应用1:
2.5水泥砂浆加3%的防水剂铺设,其厚度一般为20mm,防水剂要有合格证。
3.4.4砌砖工程应设置皮数杆,并根据设计要求、砖的规格、灰缝厚度和混凝土圈梁、窗台位置在皮数杆上标明竖向构造的变化部位。
3.4.5砌体相邻工作面的高差,不得超过一个楼层的高度,也不宜大于4.0m,工作段的分段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执行。
纵横墙尽量同步砌筑,或留斜槎。
当确有困难时,应引出墙面120mm的直槎,并按规定设2φ6@500的拉结筋。
有构造柱的墙,应先砌墙后浇构造柱。
构造柱处的墙应砌成马牙槎形。
3.4.6砌体临时间断处的高度差,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
3.4.7搁置预制板的墙顶面应找平,并应在安装预制板时座浆。
3.4.8砌筑砂浆要求
(1)水泥应按品种、标号、出厂日期分别堆放,并保持干燥,如遇水泥标号不明或出厂日期超过3个月等情况,应经试验鉴定后,方可使用。
(2)砂浆用砂必须过筛,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一般采用中砂,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5%。
(3)生石灰熟化成石灰膏时,应用网过滤,并使其充分熟化,熟化时间不得小于七天。
(4)砂浆的配合比应经试验确定,施工中严格按试验单位出示的配合比进行计量配制。
(5)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拌合时间,自投料完算起,不得小于1.5分钟。
(6)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须分别在拌成后3小时和4小时内使用完毕,如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必须分别在拌成后2小时和3小时内使用完毕。
(7)砂浆标号应以标准养护、龄期为28天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每一层楼或250m3砌体中的各种标号的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检查一次,每次至少应制作一组崐试块(每组6块),试块的取样工作由质检员负责,施工员配合。
3.4.9砖的品种、标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前应现场取样做试验。
3.4.10砌体用砖应提前浇水湿润,含水率宜为10~15%,严禁干砖上墙。
3.4.11埋入砌体中的拉结筋,应设置正确、平直,拉结筋的数量及规格按设计要求,间距沿墙高为8皮砖,不得超过0.5m,埋入长度从墙的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0.5m;未端应有90°的弯钩。
3.4.12砌体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
不宜采取推尺铺灰法或摆砖砌筑,应推广“三一砌砖法”,即一块砖,一铲灰、一揉挤的砌筑方法。
3.4.13砖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应饱满,实心砖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用百格网检查),竖向灰缝宜采用挤浆或加浆方法,使其砂浆饱满,严禁用水冲浆灌缝。
3.4.14砌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如下表所示。
砌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保证
项目
1
砖的品种、标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砌体砂浆必须密实饱满,实体砖砌水平灰浆饱满度≮80%。
3
砂浆品种符合设计要求,强度符合验评标准的规定。
4
外墙转角严禁留直搓,其他留搓必须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基
本
项
目
1
错缝
柱、垛无包心,窗间墙和清水墙无通缝。
混水墙组砌正确,每个房间检查通缝。
合格:
4~6皮砖、通缝≯3处(通缝系指上下两皮砖搭接长度<25mm);优良:
无4皮砖通缝。
2
接搓
搓口砂浆密实,缝、砖平直,每处接搓部位水平灰缝厚度小于5mm或透亮个数。
经检查:
合格:
≯10个;优良:
≯5个。
3
拉结筋
数量、长度、规格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位置间距偏差,合格:
≯3皮砖;优良:
≯1皮砖。
4
构造柱
留置位置正确,大马牙搓先退后进。
检查标准,合格:
残留砂浆清理干净;优良:
同合格,且上下顺直。
5
清水墙
合格:
组砌正确,刮缝深度适宜,墙面整洁。
优良:
组砌正确,竖缝通顺,刮缝深度适宜、一致,棱角整齐,墙面整洁美观。
允许偏差项目
项目
允许偏差/mm
1
轴线位置偏差
10
2
基础和墙砌体顶面标高
±15
3
垂直度
每层(每层超过15mm应处理)
5
全高:
≤10m
10
全高:
>10m
20
4
表面
平整度
清水墙、柱
5
混水墙、柱
8
允许偏差项目
5
水平灰缝
平直度
清水墙
7
混水墙
10
6
水平灰缝厚度(10皮砖累计数)
±8
7
清水墙面游丁走缝
20
8
门窗洞口
(后塞门)
宽度
±5
门口高度
+15/5
9
预留构造柱截面(宽度、深度)
±10
10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10
3.5钢筋混凝土工程
钢筋混凝土工程监理流程见下图。
建材质量、砼配合比
钢筋及预埋件
模板及支撑
混凝土浇筑
拆模后砼浇筑质量
检查抽查审核
检查验收
检查
监控
检查质量鉴定
3.5.1模板工程
(1)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位形状和相互位置的正确。
(2)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新浇筑混凝土的自重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
(3)构造简单,装拆方便,并便于钢筋的绑扎、安装和混凝土的浇筑、养护等。
(4)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
(5)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涂隔离剂,对油脂类等影响结构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不得采用,严禁隔离剂沾污钢筋与混凝土接槎处。
(6)对模板及其支架应定期维修,钢模板及钢支架应防止锈蚀,未经整修的模板及支架,不允许再次使用。
(7)模板的拆除时间,严格按规范执行。
(8)悬臂构件的支撑应待上二层混凝土浇筑完成以后,方可拆除;侧面模板应根据施工规范执行。
(9)模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见下表。
3.5.2钢筋工程
(1)凡进现场的各种规格的钢筋,均应有材料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否则不能使用。
模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保证项目
1
模板及其支架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其支架的支承部分有足够的支承面积。
如安装在基土上,基土必须坚实,并有排水措施。
基本项目
1
接缝最大宽度
合格:
≯2.5mm
优良:
≯1.5mm
2
清理粘浆和漏刷隔离剂每件累计
墙、板、基础
合格:
≯2000cm2
优良:
≯1000cm2
梁、柱
合格:
≯800m2
优良:
≯400cm2
允许偏差项目
项目
偏差项目/mm
单层多层
高层框架
多层大模
高层大模
1
轴线位移
基础
5
5
5
5
柱、墙、梁
5
3
5
3
2
标高
±5
+2/-5
±5
±5
3
截面尺寸
基础
±10
±10
±10
±10
柱、墙、梁
+4/-5
+2/-5
±2
±2
4
每层垂直度
3
3
3
3
5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2
2
2
2
6
表面平整度
5
5
2
2
7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移
3
3
3
3
8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移
3
3
3
3
9
预埋螺栓
中心线位移
2
2
2
2
外露长度
+10/0
+10/0
+10/0
+10/0
10
预留洞
中心线位移
10
10
10
10
截面内部尺寸
+10/-0
+10/-0
+10/-0
+10/-0
(2)进场的钢材均应按批分别堆放,避免锈蚀或油污。
(3)钢筋的级别、种类和直径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当需要代换时,应征得监理认可,代换的方法和要求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4)》的规定处理。
(4)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钢筋表面应清洁、无损伤、油漆沾污和铁锈等,应在使用前清除干净。
带有颗粒状或老锈的钢筋不得使用。
(5)钢筋焊接接头
①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进行试焊,合格后方可施焊,焊工必须考试合格持有上岗证,并在规定的范围进行焊接操作。
②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杆件中的钢筋接头均应焊接,普通混凝土中直径大于22mm的钢筋接头均宜采用焊接。
③同一根钢筋不得有两个接头,在同一截面有接头的钢筋面积占钢筋总截面积的比率不宜超过50%。
(6)钢筋的绑扎接头
①绑扎接头的钢筋搭接长度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4)》的规定执行,并应遵守设计图纸的规定。
②钢筋的绑扎接头位置应互相错开,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积的百分比,受拉区不得超过25%,受压区不得超过50%。
(7)钢筋的绑扎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钢筋的交叉点应用铁丝扎实。
②板和墙的钢筋网除靠近外围两行交点全部绑牢外,中间部分交叉点,可间隔交错扎牢,但必须保证受力钢筋不产生位置偏移,双向受力钢筋必须全部绑扎。
③梁和柱的箍筋,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应与受力钢筋垂直设置,箍筋弯钩叠合处应沿受力钢筋方向错开设置。
④在柱中竖向钢筋搭接时,角部钢筋的弯钩平面与模板面的夹角,对矩形柱应为45°角,当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浇筑小型截面时,弯钩平面与模板面的夹角不得小于15°。
(8)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无设计要求时应严格执行《GBJ204-92》第3.5.7条的规定。
(9)钢筋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并填写质检单和隐蔽单,隐蔽单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复查签字后,方可下道工序施工。
(10)钢筋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见下表。
钢筋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保证
项目
1
钢筋的品种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冷拉冷拔钢筋的机械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3
带有颗粒或片状老锈,经除锈后仍留有麻点的钢筋严禁按原规格使用,钢筋的表面应保持清洁。
钢筋的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间距、锚固长度、接头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项目
基本项目
1
绑扎
绑扎缺扣、松扣数量的质量标准
合格:
≯绑扎数的20%,且不应集中
优良:
≯绑扎数的10%,且不应集中
2
接头
绑扎接头符合施工规范规定,搭接长度的质量标准
合格:
任一接头均≮规定值的95%;
优良:
每个搭接长度≮规定值
3
箍筋
数量符合设计要求。
弯钩角度和平直长度:
合格
基本符合施工规范规定
优良
符合施工规范规定
允许偏差项目
项目
允许偏差/mm
1
网的长度、宽度
±10
2
网眼
尺寸
焊接
±10
绑扎
±20
3
骨架的宽度、高度
±5
4
骨架的长度
±10
5
受力
钢筋
间距
±10
排距
±5
6
箍筋、构造筋间距
±20
7
钢筋弯起点位移
20
8
焊接
预埋件
中心线位移
5
水平高差
+3/-0
9
受力钢筋保护层
基础
±10
梁柱
±5
墙板
±5
3.5.3混凝土工程
3.5.3.1对混凝土工程所需材料的要求
(1)水泥进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或进场试验报告,并应对其品种、标号、包装出厂日期等检查验收,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应复查试验,并按试验结果使用。
(2)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结构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且不得超过钢筋最小净距的3/4,对混凝土实心板,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板厚的1/2,且不得超过50mm。
(3)骨料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不得混杂,骨料中严禁混入煅烧过的白云石或石灰块。
(4)搅拌混凝土采用饮用水。
(5)混凝土用砂采用中粗砂,砂的含泥量不得超过3~5%,粗骨料含泥量不得超过1~2%,含泥量超过标准的砂石应进行冲洗。
3.5.3.2混凝土的拌制应严格按试验室下达的配合比进行计量配料
(1)混凝土配合比和混凝土技术要求施工工长应向操作人员交底。
现场应悬挂配合比标示牌,牌上应标明配合比和各种材料的每盘用量;
(2)各种投料的计量应准确,砂、石均应过磅秤称量。
通常允许的偏差是:
水泥、水和外加剂±2%,粗骨料±3%;
(3)投料顺序和搅拌时间应符合规定。
通常投料的顺序是石子→水泥→砂→水。
如有掺合料(如粉煤灰)应与水泥同时加入。
如有添加剂应与水同时加入。
400L自落式搅拌机通常拌合时间应≥1.5分钟。
(4)混凝土坍落度应按设计要求决定。
每台班做2次试验。
(5)混凝土试块应按规范规定取样、制作、养护和试验。
3.5.3.3混凝土运输和浇筑
(1)混凝土从搅拌机中卸出到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高于C30,气温不高于25℃时为120分钟,气温高于25℃时为90分钟。
(2)在地基或基础浇筑时,应清除淤泥和杂物,并应有排水和防水措施。
(3)在浇筑混凝土前,对模板内的杂物和钢筋上的油污等应清理干净,模板的缝隙和孔洞应予堵严,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不得积水。
(4)混凝土自高处倾落的自由高度不应超过2m,超过2m时应用溜筒或溜槽浇筑。
(5)浇筑混凝土应连续进行,在必须间歇时,其间歇时间宜缩短,并应在前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次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6)采用振捣器振捣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每一振点的振捣延续时间,应使混凝土表面呈表面浮浆和不再沉沉。
②捣实普通混凝土的移动间距,不宜大于振捣器作用半径的1.5倍,振捣器与模板的距离,不应大于其作用半径的0.5倍,并应避免碰撞钢筋、模板、预埋件。
振捣器插入下层混凝土内的深度不小于50mm。
③当采用表面振动器时,其移动间距应保证振动器的平板能覆盖已振实部分的边缘。
3.5.3.4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经常观察模板、支架、钢筋、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情况,当发生有变形、位移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5.3.5施工缝的留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柱:
宜留置在基础的顶面、梁的下面,无梁楼板柱帽的下面。
(2)单向板:
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
(3)有主次梁的楼板,留置在次梁跨度的中间三分之一范围。
(4)墙:
留置在门洞过梁跨中1/3范围内,也可留在纵横墙的交接处。
3.5.3.6在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已浇筑的混凝土,其抗压强度不应小于1.2MPa。
(2)在已硬化的混凝土表面上,应清除水泥薄膜和松动石子及软弱混凝土层,并加以充分湿润和冲洗干净,且不得积水。
(3)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宜先在施工缝处铺一层水泥砂浆或与混凝土成份相同的水泥砂浆。
(4)混凝土应细致振实,使新老混凝土紧密结合。
3.5.3.7混凝土养护
对已浇筑完毕的混凝土,应加以覆盖和浇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浇筑完毕后12小时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和浇水。
(2)混凝土的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小于7天,对有抗渗性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天。
(3)浇水次数应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
(4)混凝土的养护用水与拌制用水相同。
(5)在已浇混凝土强度未达到1.2MPa以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支架。
3.5.3.8混凝土质量检查
(1)混凝土在拌制和浇筑过程中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查:
①检查拌制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的品种、规格和用量,每一个工作班至少2次。
②检查混凝土在浇筑地点的坍落度,每一工作班至少2次。
③在每一工作班内,当混凝土配合比由于外界影响有变动时应及时检查,每一工作班均应作混凝土施工记录。
④混凝土搅拌时应随时检查。
(2)用于检查构件混凝土质量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制作,试块的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其取样不少于一次。
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③同一单位工程,每一验收项目中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其取样不得小于一次。
(3)每组三个试件应在同一盘混凝土中取样制作,并按下列规定确定该组试件的混凝土强度代表值。
①取三个试件强度的平均值。
②当三个试件强度中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与中间之差超过中间值的15%时,取中间值。
③当三个试件强度中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与中间之差超过中间值和15%,该组试件不应作为强度评定的依据。
(4)混凝土拆模后必须是“内实外光”。
(5)混凝土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如下表所示。
混凝土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保证项目
1
混凝土所用的水泥、水、骨料、外加剂等必须符合规范和有关的规定。
2
混凝土的配合比、原材料、搅拌、养护和施工缝处理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3
评定混凝土强度的试块必须按规定取样、制作、养护和试验,强度应符合规范规定
4
设计不允许有裂缝的结构,严禁出现裂缝;设计允许出现裂缝的结构,其裂缝宽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基本项目
1
蜂窝
任何一处蜂窝面积:
(保护层>蜂窝>5mm)
合格
梁、柱每一处≯1000cm2、累计2000cm2
基础、墙、板每一处≯2000cm2、累计≯4000cm2
优良
梁、柱每一处≯200cm2、累计400cm2
基础、墙、板每一处≯400cm2、累计≯800cm2
2
孔洞
任何一处孔洞面积(截面尺寸>孔洞>保护层)
合格
梁、柱一处≯40cm2、累计80cm2
基础、墙、板一处≯100cm2、累计≯200cm2
优良
无孔洞
基本项目
3
露主筋
任何一根主筋露筋长度
合格
梁、柱≯10cm、累计20cm
基础、墙、板一处≯20cm、累计≯40cm
优良
无露筋(露筋指主要未被混凝土包裹)
4
缝隙
夹渣层
任何一处无夹炸:
长度、深度
合格
梁、柱≯5cm、基础、墙、板一处≯20cm,深≯5cm,且不多于两处。
优良
无缝隙夹渣层
允许偏差项目
项目
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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