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国际机场飞行区道面标志标线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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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萧山国际机场飞行区道面标志标线工程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飞行区道面标志标线工程
招
标
文
件
建设单位: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
第五章投标书格式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工程综合说明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三)评标
(四)决标与合同授予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飞行区道面标志标线工程
2
建设地点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飞行区内
3
承包方式
单价承包
4
质量标准
符合《飞行区竣工验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标准。
5
招标范围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飞行区目视助航设施及地面交通标志。
6
工期要求
道面标志线需要保持一定的清晰度所以要每年定期涂刷,以招标单位通知为准,分段施工,分段验收。
7
资金来源
自筹
8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1、具有建筑或市政三级以上(含三级)独立法人资质;
9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中的强制性资格要求。
10
工程计价方式
综合单价法
11
履约保证金额
无
12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13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费欢欢
地点: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企划部207室
截止时间:
2010年5月28日11:
00
14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5
承包周期
1年
16
二、投标须知
第一部分工程综合说明
1.1工程概况
1.1.1工程名称: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飞行区道面标志标线工程
1.1.2工程地点: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飞行区内
1.1.3工程内容: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飞行区跑道中心线、边线标志、接地带标志、中心圆标志、跑道号码标志及滑行道、站坪标志线,按实际需要进行。
1.1.4工程周期要求:
根据实际工作量确定。
1.2工程质量标准
1.2.1各类标志物、标志线应当清晰有效,颜色正确。
1.2.2符合《飞行区竣工验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标准。
1.3工程现场及施工条件
1.3.1临时设施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1.3.2材料堆场:
所有材料在场内外的堆场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堆场和施工机械应设置在招标单位同意的区域内。
1.3.3具备机械化施工设备,能够快速进场、快速作业、快速撤离,施工人员具备两年以上夜间不停航施工经验。
1.3.4施工时间根据航班运行时刻具体调整,我方仅能保证每周末凌晨2:
00-7:
00为停航施工时间,同时要遵守不停航施工的场地恢复要求。
1.3.5各类标志线线宽参见《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部分标志线需手工涂刷。
1.4工期要求和规定
1.4.1油漆施工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通知中标单位进场施工之日为准,分段施工、验收。
1.5施工注意事项
1.5.1必须按照机场有关不停航施工管理规定办理人员和车辆区域通行手续,所需手续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1.5.2施工车辆和人员进出飞行区和施工作业应严格遵守业主的相关规定,并按经行业主管单位或业主批准的路线行驶。
1.5.3中标单位应设专职安全员,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要严格实行进场前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执行各类人员、机具、工具、材料等的进退场清点制度。
1.5.4每晚施工结束后,应自行负责场地清扫,保证施工区域的道面清洁、无遗留物,确保场地符合适航要求。
1.5.5施工机械造成机场飞行区内道面损坏或施工过程中造成道面、助航设施污染破坏的,中标单位必须及时予以维修和恢复,否则业主有权以违约金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业主有权追究中标单位责任。
1.5.6中标单位应严格按民航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施工标志和安全标记牌、障碍灯(自备电源)等安全标识。
1.6工程管理原则
1.6.1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必须确保在现场,随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
未经招标单位同意施工单位不得在施工期间更换项目经理。
1.6.2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已经业主确认的方案进行施工。
1.6.3每天的施工区域由业主和中标单位根据当天机场运行情况商量确定,由中标单位设置每天施工区域的起止标记。
1.6.4中标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必要措施控制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因施工造成环境影响的,由中标人承担责任。
1.7资金来源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1.8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建筑或市政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1.9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第二部分投标文件的编制
2.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2.1.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
2.1.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2投标文件的组成
2.2.1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
2.2.2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2)投标报价编制说明
(3)工程项目总价表
(4)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6)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8)主要材料价格表
2.2.3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
(2)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3)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4)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
(5)不停航条件下施工的组织及技术措施;
2.3投标报价
2.3.1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的每平方米面积价格。
2.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总价。
2.3.3计价方法统一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依据,并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以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内容,参照浙江省2003版新计价依据和《民用机场工程预算定额》(94版),结合项目具体条件和企业定额,自主报价。
2.3.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所填报的价格均为综合单价,即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费用。
其中:
投标报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应根据本单位企业定额确定,没有企业定额的,可参照浙江省计价依据确定。
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应按照本单位自己掌握的市场价格信息确定;如没有,可参照工程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确定;企业管理费、利润应根据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市场竞争状况、拟建工程实际情况综合分析确定。
2.3.5措施项目(包括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措施)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本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是按通常项目列出,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在措施项目清单中列出所有可能发生的项目,增加的措施项目费用计入总价中。
施工技术措施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所列的各项:
(1)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
(2)脚手架费
(3)施工排水、降水费
(4)其他施工技术措施费:
根据专业、地区及工程特点补充的技术措施费用,针对具体项目而言,即上述技术措施项目未包括,而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需发生的技术措施费用。
施工组织措施费
(1)环境保护费
(2)文明施工费
(3)安全施工费
(5)夜间施工增加费
(6)缩短工期增加费
(7)二次搬运费
(8)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9)不停航施工措施费
(10)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
2.3.6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措施项目按“措施项目分析表”进行报价分析,措施费用为包干费用。
2.3.7规费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等,由投标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价。
2.3.8合同价格采用前附表第3项规定承包,在合同约定范围内不作调整。
2.3.9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根据施工图纸实体工程量计算的,一切损耗均应在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中考虑。
2.3.10投标人在填报价格及费用时应充分考虑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和施工图纸要求。
2.4投标货币
2.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2.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5.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2.5.2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2.6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6.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
2.6.2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7开标
2.7.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7.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7.3开标程序:
2.7.3.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2.7.3.2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7.3.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第三部分评标
3.1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3.1.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3.2评标过程的保密
3.2.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公告或披露的情形外,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候选中标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3.2.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中标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2.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没有义务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没有权利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取、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3.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3.3.1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只有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文件才可进行商务评审和技术评审。
3.3.2评审细则详见评标办法。
第四部分决标与合同授予
4.1决标与合同授予
4.1.1决标前招标人将查验中标候选人的资格文件,确认主体资格及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如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将直接取消中标资格,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推荐顺序依次递补。
决标由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参与决标的人员不少于应到成员的三分之二。
4.1.2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4.1.1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4.2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利
4.2.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招标人在招标结束后,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4.3中标通知书
不签发中标通知书,以招标单位通知为准。
4.4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4.4.1中标人应接招标单位通知后,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
4.4.2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此举不构成招标人违约或导致招标人承担任何的其他补偿、赔偿责任。
4.5履约担保
4.5.1本工程不设置履约担保。
第二章合同条款
(一)施工合同内容
专用条款内容如下: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1本合同协议书(包括合同谈判纪要)
1.2本合同专用条款
1.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4工程指令联系单
1.5工程报价书
1.6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本合同使用汉语。
2.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现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2.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3、发包人工作
3.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向承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场地时间为开工日期前不少于7天。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全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基于本项目施工区域在机场飞行区内,故施工时通道及施工时间的具体利用,应受《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CCAR-140)、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管理规定或其他须遵守约定、规定所述的限制,就此,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以避免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发包人和/或其他第三方的正常营业和/或财产、人身安全造成影响、干涉、妨碍或侵害。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无。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已准备完毕。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无。
(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地下文物保护)、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因承包人施工原因造成损失,其责任和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负担。
(8)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供工程施工指令联系单,明确施工范围,道路结构形式和其他具体要求,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发包人须以书面形式确认。
3.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双方协商。
4、承包人工作
4.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承包人负责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和非夜间施工照明。
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或其分包单位雇佣的工人或其它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除非是因发包人、发包人代表或发包人其他雇员在履行职务行为过程中的过错而造成的伤亡。
(2)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
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3)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承包人必须为存放在工地现场的材料、设备、设施等或在其装卸过程中提供必需的防护措施,以免其受到诸如日晒、雨淋、腐蚀、生锈、碰撞或其他原因(如严寒、酷暑等恶劣天气)等造成的损害或损坏,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
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交付发包人前,承包人有责任为承包范围内的已完工程进行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施工场地内及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地上文物保护,不含地下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负责采取措施保护,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负担;保护措施须经发包人确认。
(5)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承包人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同时必须为现场排水及避免流溢到邻近地方设置所有需要的临时排水,确保施工排水通畅,且不影响原有水系的正常排水功能,否则,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及赔偿、补偿的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所有施工车辆必须按发包人指定的行车路线进出施工场地,承包人必须随时对施工车辆散落在公共道路上的杂物进行清扫,保持道路整洁,避免扬尘。
(6)施工场地环保、交通、灯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施工中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遵守国家民航局下发的《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CCAR-140)及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机场安全运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的施工人员只能在施工区域范围内进行工作和施工活动,禁止翻越飞行区围栏进入飞行区域,如发生此类情况,承包人将承担由此导致的后果,并适用及承受前述规定所给予相应处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专用条款本条内补充以下各款:
(7)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CCAR-140)和发包人提出的合理要求,积极采取相应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需服从发包人的统一协调,同时承包人应积极做好与机场扩建工程其他承包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
自觉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听取发包人的意见和建议。
(8)本工程在生产过程中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措施到位,强化管理”的安全方针,施工现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管理小组,自上而下,专人负责、层层落实全面监督管理和检查工地安全施工工作。
A.承包人严格施工管理,要做到施工垃圾随时清理,每道工序工完料尽“落手清、日日清”。
B.承包人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特别是不停航施工空防安全管理。
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在整个工程施工中确保安全生产。
如达不到要求,发包人下达警告、处罚直至停工的指令。
C.施工期间如因保护措施不到位致使机场使用中的电力、通信、消防、供油等管线损坏,承包人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并通知发包人,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承包人须对工程的整体质量和进度负责。
(10)施工期间要对施工现场及周围属施工现场区域内通行的车辆和行人提供必须的安全通道和安全防护。
(11)工程交付验收必须符合工程验收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
必须按合同完成全部工程内容。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5、进度计划
5.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收到发包人指令联系单后5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计划。
工程须按规定计划竣工。
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或工期索赔。
6、工期延误
6.1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除发包人书面确认的情形外工期不予顺延。
四、质量与验收
7、检查和返工
7.1承包人应对施工质量负责。
如因承包人原因致使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承包人必须自行承担费用并返修至合格。
8、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8.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所有隐蔽工程及所有存在下道工序的上道工序,在下道工序的施工前都必须经过检查和验收。
9、工程检测
9.1试车检测费用的承担:
承包人承担。
五、安全施工
承包人存在安全施工措施不当或缺失的,应自行承担费用并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立即予以纠正,而造成的发包人、承包人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员经济损失和赔偿,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0、合同价款及调整
合同单价为(大写):
。
本合同价是完成该工程全部工作内容的每平方米的单价,在整个施工期间除甲方代表签证确认外单价不做调整,决算总价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11、工程预付款
无
12、工程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招标人按工程实际完成量经业主代表签证后一次性拨付。
。
七、材料设备供应
13、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13.1本项目所需全部材料一律由承包人自行采购。
所有材料均须根据设计技术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采购、运输、检验、保管。
所有材料、预制构件等须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且须经业主委托的监理单位或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除发包人推荐厂家或品牌的材料外,其余材料的采购承包人均应选择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市场信誉良好的生产厂的产品,并需经业主代表及现场监理工程师认定。
若使用劣质建材施工,一经发现,发包人或监理方有权制止使用,甚至停工、返工或中止合同,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限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并接受相应处罚。
无论发包人及监理方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材料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方自负。
13.2进场的材料、设备,未经发包人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有权继续追偿。
八、工程变更
14.工程设计变更
14.1工程施工及变更以发包人书面工程指令联系单为依据。
14.2承包人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15、竣工验收
15.1发包人组织相关单位组成验收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对其进行质量等级评定。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16、违约
16.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执行通用条款。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无。
16.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执行通用条款。
17、争议
1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协商不成时,由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18、工程分包
1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无
十一、其他
19、不可抗力
1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施工所在地如遇到六级地震以上、龙卷风。
20、保险
20.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按通用条款。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
(2)承包人投保内容:
按通用条款。
其中,涉及发包人保险利益的,应将发包人列为被保险人。
21、担保
21.1本工程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
无。
22、合同份数
22.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发包人5份,承包人1份。
23、补充条款
23.1本工程指令联系单均以发包人公章为准,未加盖发包人公章的均视为无效。
此页无正文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三章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30号)、《民航专业工程及货物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发包承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三.评标程序和内容
1.评标的一般程序为:
(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3)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审;
(4)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审;
(5)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
(6)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排序;
(7)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应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实质性格式要求响应性审查、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要求响应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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