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监理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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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
一、项目监理机构
如我方中标,接受委托后,选择不同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成立了“治理工程监理组",设置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监理行政事务人员。
本工程成立由同志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项目部。
监理机构主要由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等组成,本次拟组成的监理机构如下图所示:
二、监理范围和服务内容,监理依据
(一)监理范围
根据山体现状,结合山体治理实际,监理单位将督促施工单位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进行施工控制测量成果验收,对进场材料质量进行检验,检查进场施工设备,对业主提供条件进行检查,按施工合同规定,发布工程开工令。
配合施工方进行工程质量验收、隐蔽工程现场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
及时签发工程款。
对进度、安全进行监理。
对投资进行控制。
对质量进行控制。
对工程资料进行管理等工作
(二)服务内容
审核同意施工单位报告的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对施工单位报送的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采用平行检验和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对于未经监理单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拒绝签认.
对施工单位承担检验、测量及技术工种作业人员资质和施工过程中施工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力、物力等满足工程质量控制要求。
工程监理过程,以工程的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及有关标准为基础,以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规定的有关工程质量和各项建筑(安装)材料和设备的检验和准用标准进行全过程监理,确保按章作业,文明施工。
在监理过程中,根据 分项工程、单位工程与分部工程的进展程度不同,按三级进行,以工序控制为重点,采取旁站与跟踪进行全过程监理.不合格的分项工程要求返工或补工合格并取得监理单位的签认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或最后一分项工程的开工.一般分项工程 的质量检验由施工单位组织进行,并报监理单位检查、确认。
隐蔽工程和重要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等各参建单位代表联合检查评定。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在所有分项工程完工后并经质量检验合格后进行。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在所有分部工程完工并经质量检验合格后进行。
对于因施工过程或工程养护、维护和照管等原因导致发生工程质量缺陷时,监理单位责令施工单位及时查明质量缺陷范围和数量,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缺陷修复和处理措施,经批准后及时进行处理。
当某项工程在施工期间出现了技术规范等标准所不允许的断层、裂缝、倾斜、倒塌、沉降及强度不足等情况,首先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责令施工单位尽快提出质量事故报告,并报告业主,在组织有关单位对质量事故现场进行检查、分析、测试和验算的基础上,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处理方案予以审查、修正、批准并予以实施。
督促施工单位编制了施工进度计划,对计划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并按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控制。
根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设计文件,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按工程量及工程款支付程序,经现场计量和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后报业主进行支付。
工程开工前,监理要求、督促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建立施工安全管理组织和安全保障体系并及时向监理单位反馈施工作业中的安全事项,施工过程中经常性地对施工安全作业进行检查、指导与监督,消除发现的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
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弃渣和弃水的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噪音,加强对施工场地的管理和清理,确保施工完成后,恢复原有的植被和绿化。
(三)监理依据
工程质量控制依据主要包括:
1、合同;
2、施工方案;
3、《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6、《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8、《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9、《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10、《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
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12、《浆砌石坝设计规范》(SL25-91)
13、《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94)
14、《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
15、《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
16、《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
17、《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3—83)
18、《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19、《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18-91)
三、监理人员的职责
驻地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监理规范》及相关行业规范,严格按照业主和施工方签订的合同文件明确规定的各项内容执行。
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1)主持编写本工程的监理规划及实施方案,在经业主批准后,组织监理工程师按方案实施工程监理;
(2)制定监理工作考核办法,对驻地监理项目部的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
(3)根据建立工作的需要,召开会和培训学习班;
(4)组织全面性的定期质量检查、配合比平行试验;
(5)组织审批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特殊技术处理措施和组织处理重大质量事故;
(6)审核承包人的交工验收报告,编写全面的监理工作报告,参与业主或上级主管部门主持的交、竣工验收工作;
(7)审批承包人的总体施工方案、月度计划。
采取措施,检查监督计划的实施,根据工程进度的实际情况,会同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人加大措施、加大投入、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8)审核监理工程师提交的中期及最终支付书,有权拒付或缓付工程师已签发但不合理的支付,统一组织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核定最终工程量和工程造价;
(9)审查批准或处理工程变更,经业主批准后,组织实施。
(10)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延期或费用索赔,组织监理工程是查清情况,根据合同规定进行核定,报业主同意后发出通知;
(11)工程施工期间,向业主提交工程监理周/旬报、中期支付证书(每月)、进度计划表,各种原始记录和现场抽验资料;
(12)工程施工期间,有权对监理工程师给承包人发出的错误指令、文件、进行纠正或调整.有责任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2、质量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1)根据业主书面提供图纸中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等资料,进行现场交验并验收承包人施工放样;参与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2)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半成品、设备,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
(3)签发各项工程的开工通知单,必要时通知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的施工;
(4)对承包人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理;有权免费利用施工单位或使用自备的仪器设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凭数据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
(5)按施工程序进行旁站,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对重要工程及隐蔽工程实行全过程旁站监督,对质量符合人施工合同规定的部分和全部工程予以签认;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6)检查施工方法,审查施工方案和工艺,经与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协商后批准特殊技术处理措施和特殊操作工艺;
(7)审核承包人的交工验收报告,向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转报并提交相关的监理情况报告,参与业主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主持的交、竣工验收工作;
(8)检查工程质量、验收签证隐蔽工程和部分项工程,参与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监督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
(9)组织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3、进度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1)按时审核承包人在开工前提交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现金流动计划和总说明以及在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2)按时审核承包人根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月度计划,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3)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当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应及时分析原因,找出存在的问题,并通知承包人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实际工程进度符合施工合同及年度计划的要求;
(4)每旬(必要时每周)向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及时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办法,供业主决策.
4、投资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1)按施工合同的规定,计量于何时合同工程量清单规定的任何已完成工程的数量和价值;
(2)按合同规定审查、签发中期支付证书及最终支付证书。
对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和施工活动,有权暂停支付,直到上述项目和施工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
(3)按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对合同执行期间由于国家或省颁布的法律、法令、法规等知识工程费用发生的增减和人工、材料或影响工程费用的其他事项价格的涨落而引起的工程费用的变化,监理工程师在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计算确定新的合同价格或调整幅度,予以签认;并参加对工程进行结算;
(4)对由监理工程师确定工作界面的计量项目严格控制工程量,并将按现场计量的原始记录原件存档备查。
5、安全监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依据有关规定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有监督责任,及时对安全隐患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必要时可下达停工令;
(2)工地现场设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监理;
(3)总监代表和专职安全人员参加业主组织的安全管理例会。
6、合同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1)主持工程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和施工阶段的常规工地会议,并签发会议纪要;有权参加承包人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
(2)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变更范围,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数量及任何工程施工程序作出变更的决定,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和价格,经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统一下达变更令;
(3)对承包人提出的竣工工期的延长和费用索赔,应就其终身书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并根据合同规定程序延长工期或索赔的款项,经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通知;
(4)监督承包人进入本工程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要即使督促承包人更换,以满足合同要求;
(5)对承包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由于施工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的工期、质量的,及时督促补充、更换或停止支付工程款;
(6)督促业主及时妥善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和法定承诺。
7、其他方面的职责
(1)在监理业务上接受总监理工程师的统一领导和管理;按照总监理工程师制定的全线统一的监理程序和监理方式进行工作,接受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2)由业主提供给监理单位使用的设施(若有)属于业主财产,监理单位在使用中会给予爱护.当监理服务完成或中止时,按业主要求移交给业主。
(3)对设计中的错误或设计与实际环境不协调之处,以及能给业主带来经济效益的变更会提出意见,报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在业主的统一组织下,参加施工图设计的审核;
(5)施工期间,按业主要求提供所有资料;
(6)按竣工资料编制办法的规定,完成项目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
(7)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业主统一,坚决不会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四、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1、工程设计文件、图纸会审制度
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文件,开工前由业主、监理项目部、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共同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业主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总监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
开工前由承包单位作出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报监理项目部一式六份.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审查意见,经总监审核,签认后返回单位并报业主,施工中应认真贯彻执行。
3、承包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审查制度
工程开工前,总监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包括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制度、管理人员和特种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4、分包单位资格审查制度
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予以签认。
5、工程开工报审制度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签发开工令.
6、旁站监理制度
监理过程中,严格按照《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的要求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
7、分项工程报验制度
每道工序结束后,先由承包单位搞好自检,做好书面记录,然后填写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随同自检记录,上报监理项目部,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申请表和自检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确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8、工程变更会签制度
施工中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施工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施工、设计、监理、业主会签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由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交监理项目部,总监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承包单位和业主下调后签发工程变更单。
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师立即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通过总监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部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总监及时向业主及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10、隐蔽工程报验制度
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
监理人员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确认。
11、工程款支付审查制度
承包单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申请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报总监审定。
12、工程进度审批制度
承包单位应编制合理的月、旬、周度施工进度计划报总监审批,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
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
13、工程预验制度
工程完工后,承包单位应报送竣工资料,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规定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验收。
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
整改完毕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4、例会制度
为使工程顺利进行,定期召开会议,由施工单位汇报工程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计划安排,业主提出要求,监理项目部提出意见并协调解决其他问题,重要会议后应编发会议纪要。
15、周报制度
监理项目部编写监理周报,内容为当周工程进度、质量、工程款支付情况,当周主要问题及合同履行情况。
16、总结制度
监理工作结束后,监理单位向业主提交监理工作总结,内容为监理合同履行情况,工作成效及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有监理工程师起草,总监审核签认。
17、资料归档制度
工程完成后,监理人员及时整理资料,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分类有序,整理完后交总监审核归档。
六、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环境控制措施
(一)质量控制任务及方法
1、质量控制程序
1)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2)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类施工方案,同意后签认;
3)对进场材料实行进场验收制度,并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不合格材料一律禁止进场和使用,实行原材料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
4)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查同意后签认;
5)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确认;
6)重点控制影响工序质量的五大因素(人、机、料、环境、方法),在工序施工过程中采取巡视、检查、旁站监督、工序交接检验、隐蔽工程验收确认制度;
7)对工程施工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通病进行预控,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质量通病的出现;
8)对工程质量事故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不查清事故原因不放过、不查清事故责任人不放过、无防范措施不放过;
9)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10)因承包人违章指挥及施工造成安全、质量隐患或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按规定下达《停工令》或整改通知,组织专门会议进行调查、研究采取补救措施。
将结果报送业主及有关主管部门.
2、质量控制措施与手段
质量控制分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
1)工程质量事前控制(开工前各工序施工前)
(1)建立监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确定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并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专业监理师,做到层层把关、层层负责。
(2)对承包单位资质的审查已在招标阶段进行过审查。
监理单位可进一步了解其是否施工过类似工程,并确保其施工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资质了解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①企业注册证明和资质等级,安全施工许可证,要求交验有关证件原件;
②主要施工安装经历,要求交验有关合同原件;
③技术力量简况;
④施工机械设备简况:
⑤对其近期已完成或在建的工程进行业绩考察;
⑥资金或财务状况.
(3)要求承包单位提交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措施
①核查项目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与分工是否满足施工需要和相关规定。
②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的落实。
③查验各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④检查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单项、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的工程施工方案
①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
②项目监理部可根据工程实际,在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工程施工前,要求承包单位将施工工艺、原材料使用、劳动力配备、质量保证措施等情况编写专项施工方案,填写报审表项目监理部审查.
③承包单位应将季节性(如雨季施工)施工方案提前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④上述方案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可行后,由总监审定签发,方可实施,否则不准施工。
(5)查验承包单位测量放线
①检验施工控制网(坐标、高程)。
②检验中线控制桩。
③检验中线高程控制标志、核查垂直度控制。
④核查符合要求后签认承包单位“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
(6)审查分包单位资格
①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专业许可证、安全施工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②总承包单位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分包。
(7)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控制、签认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
①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验收。
②所有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承包单位均应提包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计划,填写“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附相关质量证明,按有关规定对主要材料进行复试,并将复试合格的报告单报项目监理部签认。
③审查砼及砌筑砂浆等配合比申请单,砼开盘鉴定,并对现场搅拌站设备、材料管理进行检查;对商品砼生产厂家资质、生产能力进行考察。
④承包单位应要求供货单位提供构配件/设备厂家的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进口材料/设备的商检证明,并按规定复试.
⑤进场的构配件/设备,承包单位应进行检验、测试,判断合格并填写“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审查签认。
(8)组织或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设计交底是设计单位阐述设计意图,以便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单位了解有关项目的技术、管理、工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方面要求的例行工作,必须认真做好。
图纸会审是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单位在熟悉图纸,掌握其细节,了解施工应达到的技术标准,明确工艺流程的基础上,对设计图纸交代不清楚或相互矛盾之处要求设计单位解释或变更,解决之间存在的矛盾,进行协调的一项工作,会审后要写出图纸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依据。
(9)向承包单位宣布监理工作的要点
监理工程师要取得工作主动,进场后应将《监理规划》告知承包单位,目的是使承包单位了解监理工程师怎样开展工作和该怎样接收监理工程师的监督。
2)质量的事中控制(各工序施工过程中)
(1)严格执行工程开工报告和复工报告审批制度。
(2)实施旁站监理。
针对监理项目不同专业的具体情况,找出质量控制点,分清哪是“见证点”,哪是“停止点”,选定控制手段.对于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行旁站监理,并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员和施工企业之间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名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完善工序控制。
把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都纳入控制状态,及时检查和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质量控制图表.
(4)检查监督承包单位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
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
检查施工方法和保证工程质量的施工措施落实情况,对关键部位、重要工序实行旁站监理;分向工程施工过程中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跟踪监理,特别是技术复杂、易出问题的工序要一开始就盯住,随时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通知承包单位整改,并要做好复查和记录。
(5)进行工序交接检查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原则。
工序完成后先由承包单位进行自检、互检、专职检,认为合格后才能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会同检验,检验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签署“分项(隐蔽)工程是检验申请表”准予进行下道工序。
(6)行使质量监督权、否决权,下达“监理通知、停工指令”。
(7)签发设计变更单,包括工程变更要求、说明、费用、工期和必须附件等内容。
有设计变更文件的工程变更应附设计变更文件。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了工程变更单后,监理人员监督承包单位实施.
(8)控制现场配置材料的计量,严把计量关.现场配制的砼及砂浆,要有配合比通知单,并按现场进的原材料含水、含泥情况(必须在规范允许范围内)进行调整,出示现场配制计量标牌,并检查计量器具,专人计量,车车计量和记录,控制水灰比,严禁体积比代替重量比,且按规定留试块。
(9)及时通报质量信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现场质量协调会,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情况,并协调有关单位间业务活动。
(10)填写质量监督日记,定期向总监,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质量动态情况.
(11)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规定的要求认真编制、及时整理本工程的技术资料.
(12)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由专家组进行不定期质量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实行宏观动态管理。
3)工程质量的事后控制(分部、分项验收阶段)
(1)分部工程验收.承包单位在分包工程完成,自检合格后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结果进行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汇总评定,填写“分部工程报验单”并附“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2)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
(3)组织工程竣工初步验收,承包单位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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