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就业2号.docx
- 文档编号:9232023
- 上传时间:2023-02-03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20.43KB
中大就业2号.docx
《中大就业2号.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大就业2号.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中大就业2号
中大就业〔2013〕2号
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毕业教育
和离校工作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单位,后勤集团,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为确保我校2013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教育厅的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毕业教育和毕业生离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开展对毕业生的毕业教育和就业指导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校园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在学校统一安排部署下,加强毕业生离校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对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早排查、早控制、早化解,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
(二)扎实做好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要引导毕业生进一步转变就业观念,把个人成长融入国家需要,主动到城乡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建功立业。
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精心组织我校毕业生参加“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西部计划”、“选调生”等基层项目;继续做好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征集工作。
(三)结合我校开展的2013届毕业生就业摸查工作,各毕业生培养单位负责就业工作的领导、老师要深入到毕业生中去,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关注毕业生的心理健康,对毕业生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
(四)要通过各级学生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毕业留念活动,增强毕业生对学校的认同感,各单位应对即将离校的毕业生给予充分的关怀。
二、做好毕业生鉴定工作
(一)5月20日至6月24日是毕业生毕业鉴定阶段。
本科毕业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和《中山大学学生奖惩情况表》,学历教育研究生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非学历教育研究生填写《中山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完成学业鉴定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
上述登记表是毕业生个人的重要档案资料,各项内容的填写应符合归档材料的要求。
自我鉴定的内容,要求客观、真实、综合地描述毕业生个人在校期间德、智、体诸方面的表现、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努力方向等。
毕业生必须认真、诚实地填写自我鉴定。
各毕业生培养单位应按时完成毕业生鉴定工作。
(二)各毕业班的班委会负责填写班组意见。
班委会应在广泛征求同学意见并充分尊重团支部评议的基础上,开会议定毕业生鉴定中班组意见栏的填写内容。
由班组长根据议定的结果填写班组鉴定。
最后将班组鉴定意见告知毕业生本人。
(三)《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和《奖惩情况表》中的院系意见栏由毕业生培养单位负责毕业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组织老师认真如实填写,《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院系意见栏的内容应反映学生在校期间的全貌,《奖惩情况表》院系意见栏审核学生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各毕业生培养单位负责毕业生工作的老师要认真检查每位毕业生所填《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奖惩情况表》的各项内容是否属实,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各毕业生培养单位应于6月10日前,将《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奖惩情况表》收齐后分别交至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和研究生管理处。
(四)由学生处和研究生管理处负责填写《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奖惩情况表》中的学校意见,并负责对其他各项进行审核。
6月24日前,学生处和研究生管理处将审核完毕的《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奖惩情况表》发回各毕业生培养单位,由毕业生培养单位在整理毕业生档案及时归档。
三、毕业生离校前的工作安排
(一)毕业生的集体合影由各毕业生培养单位自行安排,各毕业生培养单位应将集体合影的时间安排在5月31日前报学生处综合科,以便全校进行协调。
各毕业生培养单位于2013年7月5日前,将2013届研究生、本科生(包括全日制、在职、成教、网院等各层次)毕业合影的纸质版及电子版移交档案馆归档。
照片务必要齐全完整,并附有专业、年级、班别、姓名等详细文字说明;电子版应为照片原图,并以照片内容进行命名,如“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1班毕业合影”。
除毕业集体照外,各种有特色、个性化的毕业照亦可择优选取,移交归档。
电子版请刻录光盘移交或打包发送至lilinyue@,纸质版同时移交档案馆,移交清单请从档案馆主页下载。
联系人:
李林悦、林同莉,电话:
39332250。
(二)毕业生须于6月28日前离校。
各毕业生培养单位负责毕业生工作的老师要深入到毕业生中去,及时处理各种问题,督促毕业生按规定时间离校,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顺利完成。
(三)即日起至毕业生离校的阶段,各毕业生培养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坚持值班制度,做好安全离校、文明离校的宣传工作,保证信息畅通,确保毕业生顺利、有序离校。
(四)统一布置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工作。
1.5月20日至31日是各单位离校信息系统数据预处理时间,所有数据预处理须5月31日前完成。
6月3日至28日是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时间,2013届毕业生通过离校信息系统完成,离校信息系统由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进行开发、维护、人员培训及其他技术支持。
离校信息系统学生端口将于6月3日正式开通。
双学位毕业生须以纸质版离校手续表办理离校手续。
毕业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节假日除外)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2013届毕业生(含非学历教育研究生(单证生)、定向生、委培生)须登录离校信息系统:
2.党员组织关系需转到省外的,毕业生首先到所属二级党委(党总支)开具到“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再由该二级党委(党总支)统一到校党委组织部(南校区中山楼618室)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省外手续;组织关系转到省内其它单位党委的,学生以支部为单位到所属二级党委(党总支)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即可。
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应与原党组织保持联系,通过适当方式参加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超过2年协议期限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主动到原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预备党员材料须由各毕业生培养单位党委(党总支)保管。
3.未清还图书资料的毕业生须到各校区图书馆、各毕业生培养单位图书馆办理归还图书资料手续。
研究生在答辩完毕后,还须向学校图书馆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可直接通过网上提交,网址为
按学校统一部署,图书馆将在6月1日停止毕业生的借书权限。
对答辩未通过而需延期毕业的学生,图书馆将在7月1日后,统一恢复其借书权限。
4.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须以团支部为单位到所在毕业生培养单位团委办理。
5.尚未还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须与相关银行签订还款确认书或展期还款协议,并按照协议要求按时还款,也可一次性提前还款。
6.办理在校学生婚育证明的毕业生,首先下载《中山大学毕业生婚育证明卡》,签署院系意见后,以毕业生培养单位为单位,分别到南校区计生办(486栋102室)、北校区计生办(办公楼前座209室)办理中山大学毕业生婚育证明。
《中山大学毕业生婚育证明卡》可在离校系统(或在人事处网站
7.学生证注销以班级为单位在毕业生培养单位统一办理。
8.毕业生须于6月10日至24日交清在校期间所有的水电费;离校前须以宿舍为单位办理退宿手续,办理地点为各校区后勤办或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毕业生于6月28日前必须离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离校的,须提前一个星期由所在毕业生培养单位向各校区后勤办或学生宿舍管理中心一次性提出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毕业生须搬离原来的宿舍,各校区后勤办将视房源等实际情况,为部分滞留毕业生统一安排宿舍,有偿暂住,暂住期限不超过3天。
9.6月3日前,欠缴学杂费和医保费的毕业生将所欠费用存入学校发放的用于代扣学杂费的银行卡,财务处定期定时统一划扣。
学生如不慎遗失银行卡,应尽快到对应银行办理挂失和补换卡手续,并持新补换的银行卡和本人有效证件到所在校区校园卡与收费服务部作关联登记手续,以便学校成功划扣所欠费用。
6月3日后,仍有欠费的毕业生可到所属校区校园卡与收费服务部办理缴费手续。
10.2013届毕业的研究生,凡是在学校财务有借款未还情况,必须在6月3日前在财务与国资管理处的网上报账系统或者相应校区核算科室办理借款还清手续;如由于客观因素确实无法清还借款的,须在6月3日前办理好借款责任人或经办人的变更手续。
(注:
借款责任人或经办人变更手续办理方法请登录“财务处主页—业务指南—部门业务—暂付款催报”查看)
6月3日后办理完借款冲账手续的研究生,请直接联系财务与国资管理处会计管理科王聪娟老师(中山楼207室,联系电话:
84114299)更改“离校系统”的借款状态,才能最后办理相应离校手续。
11.2012年度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效期截止于2013年8月31日,我校将在7月份统一将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名单提交医保局办理停保核销手续,以便毕业生到工作岗位参加广州市职工城镇医疗保险。
暂缓就业毕业生同时停保,不再参加在校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延期毕业研究生可自愿参加2013年度(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医保。
需参保的延期毕业研究生持相关延期文件于8月19日前到公医办缴纳医保费后方可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2013届毕业生医保门(急)诊、住院等待遇均延续至2013年8月31日。
普通门(急)诊在校区门诊部理赔,住院出示医保卡在医院直接赔付。
毕业生居民医保卡无须上交,妥善保存。
毕业生到工作岗位参加广州市职工城镇医疗保险,仍沿用原居民医保卡。
(四)6月24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毕业生培养单位负责老师统一到相关部门签领,具体时间按相关单位的通知。
在发放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前,各毕业生培养单位须安排专人负责离校系统,认真核对毕业生离校手续是否办理完毕,原则上未办理离校手续的学生不允许发放相关证件。
(五)各毕业生培养单位应收齐毕业生应归入档案的材料并及时移交至学生档案室。
《毕业生登记表》、《奖惩情况表》、党团员材料、成绩单、学位通知书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等是归档重要材料。
部分具体工作及时间安排见《2013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日程表》。
附件:
1.2013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日程表
2.离校信息系统毕业生培养单位负责人回执
中山大学
2013年5月15日
(联系人:
刘佳,联系电话:
84112085)
中山大学校长办公室主动公开2013年5月15日印发
附件1
2013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日程表
日期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地点
5月20日前
各毕业生培养单位领取本科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就业指导中心
大钟楼一楼、东校区行政楼B座204室、北校区办公楼后座205室、珠海校区榕园4栋后座305室
5月20日前
各毕业生培养单位领取《中山大学奖惩
情况表》
学生处
南校区学生处105室、
东校区行政楼A111室、珠海校区榕园4栋311室
5月20日前
各毕业生培养单位领取《中山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完成学业鉴定表》
研究生管理处
研究生院206
5月24日前
各毕业生培养单位上报离校信息系统负责人名单
各毕业生
培养单位
5月29日-30日
离校信息系统毕业生培养单位负责人培训
研究生院、学生处、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
5月20日-31日
毕业离校系统数据
预处理
各有关单位
6月3日-28日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各毕业生培养单位,各有关单位
各毕业生培养单位、
各有关单位
5月20日-
6月10日
毕业生培养单位毕业生鉴定
各毕业生
培养单位
各毕业生培养单位
6月24日前
职能部门毕业生鉴定
学生处、研究生管理处
学生处
研究生管理处206室
6月3日-24日
对毕业生集中进行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宣传
各毕业生培养单位
各毕业生培养单位
6月22日
各毕业生培养单位集中领取、核对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就业指导中心、保卫处
大钟楼一楼、北校区就业工作办公室;保卫处、北校区保卫办、东校区保卫办
6月24日
各毕业生培养单位统一时间发放毕业生、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各有关单位
6月24日-27日
毕业礼(学位授予仪式)
各有关单位
6月25日-28日
毕业生托运行李
就业指导中心、总务处
南校区、北校区、东校区
7月1日上午
向学生处、研究生管理处、就业指导中心上报毕业生离校动态
各毕业生培养单位
各毕业生培养单位
6月24日-
7月5日
整理寄送毕业生档案
各毕业生培养单位、档案馆
档案馆、北校区档案室
注:
以上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此表未列出全部集体办理离校手续安排,部分具体安排请参见本文正文。
附件2
离校信息系统毕业生培养单位负责人回执
单位名称:
姓名
教职
工号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管理学生
权限
参加培训时间
(29或30日下午)
注:
管理学生权限为本科生或研究生负责人。
回执请于5月24日前发至adsliuj@。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