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法案例120剡老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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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卫生法案例120剡老师
动物卫生执法典型案例解析
案例一非法处置不明死因动物案
2011年元月10日上午8点某奶牛场饲养员在牛舍中发现三头泌乳奶牛死亡。
由于当晚该地区气温为﹣40℃,怀疑为冻死,经汇报场长后,将其卖给一商户,商户将3头死牛运往石河子市,欲将其死牛肉卖给一饭馆。
当日中午该辖区兽医站得知此事后追至石河子市并得知死牛线索后请某大学专家及实验室鉴定是何疾病死亡,被某专家拒接,并建议按有关法规追回死牛肉及其内脏就地无害处理。
分析与解答:
1、上述案例违反了哪些法律条例?
2、由谁对此案进行责处?
3、谁是此案的当事人?
4、高校专家能否直接参与此案的专业鉴定,所在实验室能否开据检验证明?
5、如饭馆已将死牛肉成熟品后,兽医部门是否继续承担执法活动?
案例二未按法定程序处置动物诊疗案
某高校兽医学院附属动物医院兽医在未与犬主人签订病危手术协议的情况下成功给某病危伴犬实施了手术,后因护理不当而致死亡。
该犬主人得知该动物医院未办理诊疗许可证后将其兽医医院告发当地工商部门。
工商部门随即派人进行执法,因执法无结果后犬主人又将动物医院告到当地人民法院。
分析与解答:
1、高校以教学为主的动物医院是否一定要办“兽医诊疗许可证”?
2、工商管理人员是否可直接参与此案处理?
3、由于医疗事故导致犬死亡,犬主人可向哪些部门进行申诉?
4、动物医院在遇到经手术也难以治愈的病例时应如何处理?
案例三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案
(一)案情简介
2008年3月18日,A县动监所接到该县龙风镇兽医站报告:
3月17日,蛋鸡养殖户刘某以担心蛋鸡出现免疫应激反应为由,拒绝对其养殖的1000只蛋鸡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
3月19日,经县动监所派出执法人员调查核实,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当场给予警告。
3月29日,县动监所再次接到报告,刘某仍未进行强制免疫。
县动监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并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动物防疫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第
(一)项之规定,给予罚款八百元的行政处罚。
(二)法条摘要
1.《动物防疫法》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乡级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本管辖区域内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
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强制免疫工作。
2.《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的;
中国动物卫生监督
案卷
2008年度A(动监)罚[2008]001号
刘某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案
案件承办人
当事人
张某
李某
刘某
立案日期
2008年3月29日
结案日期
2008年4月12日
立卷人
李某
执行
结果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已依法履行完毕
归档日期
2008年4月30日
档案编号
08001
保存期限
长期
卷内共22页
备
注
中国动物卫生监督
卷内目录
序号
文书编号
文书日期
题名
页号
1
A(动监)罚
[2008]001号
2008-04-05
行政处罚决定书
1
2
A(动监)罚
[2008]001号
2008-03-29
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
2
3
2008-03-29
现场检查笔录
3
4
2008-03-30
询问笔录
4-5
5
2008-03-30
证据材料登记表
6
6
2008-03-31
案件处理意见书
7-8
7
A(动监)强
[2008]001号
2008-04-01
行政强制决定书
9
8
A(动监)罚
[2008]001号
2008-04-01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0
9
2008-04-01
送达回证
11
10
2008-04-01
强制免疫代作处理费
12(略)
11
2008-04-02
陈述申辩书
13
12
2008-04-05
送达回证
14
13
2008-04-08
罚没收据存根清单
15(略)
14
2008-04-12
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16
副卷1
2008-03-18
案件登记表
17
副卷2
2008-03-19
现场检查笔录
18
副卷3
2008-03-19
询问笔录
19-20
副卷4
A(动监)简罚[2008]001号
2008-03-19
当场处罚决定书
21
副卷5
2008-03-19
备案登记表
22
2008-04-16
备考表
中国动物卫生监督
行政处罚决定书
A(动监)罚[2008]001号
姓名:
刘某性别:
男年龄:
29岁
住址:
A县龙风镇七桥村3社联系方式:
XXX
当事人刘某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一案,经本所依法调查,现查明:
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饲养的蛋鸡实施禽流感强制免疫,经我所送达A(动监)[2008]001号《当场处罚决定书》,限期实施禽流感强制免疫,期满后当事人仍拒绝进行禽流感免疫。
上述事实查证属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视听资料等为证,有立案前的《现场检查笔录》、《当场处罚决定书》为佐证。
本所认为:
当事人拒绝强制免疫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于2008年4月2日进行了陈述申辩,对其违法事实未进行申辩,但以生活困难为由要求降低拟给予罚款的额度。
经审查,当事人不具有法定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事由,其要求降低拟罚款额度的理由不成立,申辩事由不予采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第
(一)项之规定,本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罚款八百元。
当事人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A县工商银行缴纳罚没款。
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
(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A县畜牧兽医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A县人民法院起诉。
提出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处罚决定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印章)
二○○八年四月五日
中国动物卫生监督
行政处罚立案审批书
A(动监)罚[2008]001号
案件来源
监督检查发现
受案时间
2008年3月29日
案由
涉嫌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案
当
事
人
个
人
姓名
刘某
性别
男
年龄
29岁
住址
A县龙风镇七桥村3社
联系电话
XXX
单
位
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电话
/
简要案情
2008年3月17日,养殖户刘某担心蛋鸡出现免疫应激反应而拒绝龙风镇兽医站对其养殖的1000只蛋鸡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县动监所接到龙风镇兽医站报告后,于3月19日进行调查核实,向刘某送达了《当场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
责令其十日内完成禽流感免疫。
3月29日,县动监所再次检查,查实刘某仍未进行禽流感强制免疫。
当事人刘某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动物防疫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受案人
意见
建议按一般程序立案查处。
签名:
张某李某
2008年3月29日
动物卫
生监督
所意见
同意立案,本案由张X、李X查办。
签名:
王某
2008年3月29日
备注
中国动物卫生监督
现场检查笔录
时间:
2008年3月29日9时10分至10时50分
检查地点:
A县龙风镇七桥村3社刘某养殖场
检查机构:
A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当事人:
刘某
检查情况:
刘某养鸡场饲养蛋鸡1000只,当事人刘某只能提供1000只蛋鸡新城疫
免疫证明,不能提供禽流感免疫证明。
执法人员对蛋鸡舍、饲养的蛋鸡及检查过程,以及鸡新城疫免疫证明进
行了拍照。
执法人员:
张某执法证件号:
×××
执法人员:
李某执法证件号:
×××
记录人:
李某
当事人签名:
刘某见证人签名:
黄某
中国动物卫生监督
询问笔录
询问机构:
A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询问地点:
A县龙凤镇兽医站
询问时间:
2008年3月30日10时30分至11时10分
询问人:
张×
记录人:
李×
被询问人:
姓名:
刘某性别:
男年龄:
29岁
证件种类:
身份证证件号码:
××××
职务:
个体户联系电话:
/
住址:
A县龙凤镇七桥村3社
工作单位:
无
问:
我们是A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请你确认。
答:
知道了。
问:
我们再核实一下你的基本情况。
答:
我叫刘某,现年29岁,家住A县龙凤镇七桥村3社,身份证号码××××,上次你们询问时已经复印了。
问:
今天就你饲养的蛋鸡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的情况依法进行询问,请如实回答?
答:
好的。
问:
你饲养了多少蛋鸡?
饲养了多久?
答:
饲养了1000只蛋鸡,接近半年了。
被询问人签名:
刘某
中国动物卫生监督
笔录纸
问:
我们上次来检查后,你对饲养的蛋鸡进行禽流感免疫没有?
答:
没有进行禽流感免疫。
问:
你知道饲养蛋鸡必须注射禽流感疫苗吗?
答:
知道。
问:
3月19日我所向你送达的《当场处罚决定书》收到了吗?
答:
收到了。
问:
我所责令你10日内完成禽流感免疫,为什么还没有免疫?
答:
我向其他蛋鸡养殖户咨询,打禽流感疫苗会导致产蛋量下降,所以我没
打禽流感疫苗。
问:
以上记录你看后是否属实?
答:
属实。
被询问人签名:
刘某执法人员签名:
张某李某
中国动物卫生监督
证据材料登记表
此处粘贴相关证据材料或记录:
1.照片
2.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据制作说明:
1.收集人:
张某、李某
2.提供人:
刘某
3.收集时间:
2008年3月30日
4.收集地点:
A县龙凤镇七桥村3社
5.收集方式:
拍照、复印件
6.证据内容:
刘某养鸡场蛋鸡养殖及免疫记录情况
中国动物卫生监督
案件处理意见书
案由
涉嫌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案
当
事
人
个
人
姓名
刘某
性别
男
年龄
29岁
住址
A县龙风镇七桥村3社
联系电话
XXX
单
位
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电话
/
案件调查经过
2008年3月17日,养殖户刘某担心蛋鸡出现免疫应激反应而拒绝对其养殖的1000只蛋鸡进行禽流感免疫。
执法人员于3月19日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向当事人送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
并责令10日内完成禽流感免疫。
刘某担心免疫后会发生副反应、降低产蛋量,期满后仍拒不改正。
我所依法调查,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
所附证据材料
一、立案前佐证材料:
1.《现场检查笔录》
2.《当场处罚决议书》
二、立案后证据材料:
1.《现场检查笔录》
2.《询问笔录》
3.照片
4.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调查结论
及处理意见
当事人刘某在被警告和责令改正后仍未对其饲养的1000只蛋鸡进行禽流感免疫,其行为违反了《动物防疫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第
(一)项的规定:
“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鉴于当事人拒不改正其错误行为,在未进行禽流感免疫的情况下继续饲养蛋鸡,建议采取禽流感强制免疫代作处理,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处罚款八百元。
执法人员签字:
张某李某
2008年3月31日
动物卫
生监督
所意见
同意上述处理意见
签名:
王某
2008年3月31日
中国动物卫生监督
行政强制决议书
A(动监)强[2008]001号
当事人:
刘某
住址/地址:
A县龙风镇七桥村3社
当事人刘某饲养的l000只蛋鸡,未进行禽流感强制免疫。
2008年3月19日,经本所警告,责令其改正,限10日内进行禽流感免疫,但刘某到期后仍未实施禽流感强制免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第
(一)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饲养的1000只蛋鸡,采取禽流感强制免疫代作处理的行政强制措施,立即执行。
处理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印章)
二○○八年四月五日
中国动物卫生监督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A(动监)罚[2008]001号
刘某:
经调查,你拒绝对所饲养蛋鸡进行禽流感免疫,经我所警告责令改正后,仍拒绝履行禽流感强制免疫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第
(一)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
罚款八百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所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你放弃上述权利。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印章)
二○○八年四月五日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地址:
A县新开路16号邮政编码:
×××××
联系人:
张×联系电话:
×××
中国动物卫生监督
送达回证
案由
涉嫌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案
受送达人
名称或姓名
刘某
送达单位
A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送达地点
A县龙凤镇刘某养殖场
送达文书
送达人
收到日期
收件人签名
《行政强制决议书》
A(动监)强[2008]001号
张×、李×
2008年4月1日
刘某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A(动监)罚[2008]001号
张×、李×
2008年4月1日
刘某
备注
陈述申辩书
A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我于4月1日收到贵单位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A(动监)罚[2008]001号),拟对我处罚八百元。
我原来不知道养鸡不打预防针真的要受罚款,现在我已经考虑好了,愿意接受龙风镇兽医站的工作人员来注射疫苗,希望你们能减轻处罚。
陈述申辩人:
刘某
2008年4月2日
中国动物卫生监督
送达回证
案由
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案
受送达人
名称或姓名
刘某
送达单位
A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送达地点
A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办公室
送达文书
送达人
收到日期
收件人签名
《行政处罚决议书》
A(动监)罚[2008]001号
张×、李×
2008年4月5日
刘某
备注
中国动物卫生监督
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案由
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案
处罚决定
文书号
A(动监)罚[2008]001号
当事人
刘某
立案时间
2008年3月29日
处罚决定送达时间
2008年4月5日
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
当事人已经接受禽流感强制免疫,承担了代作处理费,并缴纳了罚款。
建议结案。
执法人员签名:
张×李×
2008年4月11日
动物卫
生监督
所意见
同意结案。
签名:
王×
2008年4月12日
中国动物卫生监督
案件登记表
案件来源
监督检查发现
登记时间
2008年3月18日
联系人
彭×
单位
A县龙凤镇兽医站
地址
A县龙凤镇兽医站
联系电话
/
主要事实
2008年3月17日,A县龙风镇兽医站彭X等人在对该镇养殖户刘某家饲养的蛋鸡进行禽流感免疫注射时,当事人刘某担心蛋鸡出现免疫副反应而拒绝对其饲养的1000只蛋鸡进行禽流感免疫。
记录人意见
建议县动监所派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处理
签名:
龙×
2008年3月18日
备注
中国动物卫生监督
现场检查记录
时间:
2008年3月19日10时10分至10时50分
检查地点:
A县龙凤镇七桥村3社刘某养殖场
检查机构:
A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当事人:
刘某
检查情况:
刘某养鸡场目前饲养了1000只蛋鸡。
刘某只能提供1000只蛋鸡新城疫免疫证明,不能提供禽流感免疫证明。
执法人员:
张×执法证件号:
×××
执法人员:
李×执法证件号:
×××
记录人:
李×
当事人签名:
刘某见证人签名:
黄某
中国动物卫生监督
询问笔录
询问机构:
A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询问地点:
A县龙凤镇兽医站办公室
询问时间:
2008年3月19日9时30分至10时10分
询问人:
张×
记录人:
李×
被询问人:
姓名:
刘某性别:
男年龄:
29岁
证件种类:
身份证证件号码:
××××
职务:
个体户联系电话:
/
住址:
A县龙凤镇七桥村3社
工作单位:
无
问:
我们是A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请你确认。
答:
知道了。
问:
我们先核实你的基本情况。
答:
我叫刘某,现年29岁,家住A县龙凤镇七桥村3社,身份证号码×××××。
问:
身份证拿给我们复印一下?
答:
好的。
问:
今天就你饲养的蛋鸡免疫禽流感情况依法进行询问,请如实回答?
答:
好的。
问:
你饲养了多少蛋鸡?
饲养了多久?
答:
饲养了1000只蛋鸡,接近半年了。
被询问人签名:
刘某
中国动物卫生监督
笔录纸
问:
你饲养的蛋鸡进行过哪些免疫?
答:
除了禽流感外,新城疫病、法氏囊病等疫苗都免疫了
问:
你知道饲养蛋鸡必须注射禽流感疫苗吗?
答:
知道。
问:
为什么还没有进行禽流感免疫?
答:
我怕产生免疫副反应,影响产蛋量。
问:
以上记录你看后是否属实?
答:
属实。
被询问人签名:
刘某执法人员签名:
张×李×
中国动物卫生监督
当场处罚决定书
A(动监)简罚[2008]001号
当
事
人
个人
姓名
刘某
性别
男
年龄
29
电话
×××
住址
A县龙凤镇七桥村3社
单
位
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地址
/
违法事实
2008年3月17日,A县龙风镇兽医站彭×等人在对刘某饲养的蛋鸡进行禽流感免疫注射时,刘某担心蛋鸡出现免疫副反应而拒绝进行禽流感免疫。
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为证。
处罚
依据及内容
刘某拒绝对饲养的蛋鸡进行禽流感免疫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第
(一)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
告知事项
1.责令当事人十日内进行禽流感免疫。
2.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A县畜牧兽医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A县人民法院起诉。
执法人员
基本情况
姓名
张×
李×
动物卫生监督所(印章)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执法证件号
×××
×××
当事人签收
刘某
是否当场执行
是
中国动物卫生监督
备案登记表
备案事由
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
备案时间
2008年3月19日
备案文书
A(动监)简罚[2008]001号《当场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
刘某
地址
A县龙凤镇七桥村3社
备案内容
2008年3月17日,龙风镇兽医站彭X等人在给当事人饲养的蛋鸡进行禽流感免疫注射时,当事人担心蛋鸡出现免疫副作用而拒绝对其饲养的1000只蛋鸡进行禽流感免疫。
我所执法人员张X、李X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第
(一)项的规定,实施了当场处罚,给予当事人警告,责令十日内进行禽流感免疫。
执法人员意见
若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禽流感强制免疫义务,建议立案查处。
签名:
张某李某
2008年3月18日
动物卫
生监督
所意见
向当事人送达《当场处罚决定书》符合法律规定。
请张X、李X在《当场处罚决定书》要求的期限满后,再行检查。
若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禽流感免疫义务,启动一般程序立案查处。
签名:
王某
2008年3月19日
中国动物卫生监督
备考表
本案卷包括使用的执法文件、收集的证据及罚没收据存根,共22页。
立卷人:
李某
2008年4月14日
本案卷执法文书及相关证据归档完整,符合要求。
审查人:
程某
2008年4月16日
案例四违法处置病死动物
(一)案情简介
2008年6月8日,陈某在C区水土镇兴建的养猪场部分生猪发病,至6月30日累计死亡生猪30头。
由于担心被当地兽医部门或其他养殖户知晓,影响其生猪销售,陈某遂于当晚雇佣王某用货车将30头死猪运出,并由陈某亲自将死猪抛入临近的河流中,致使死猪沿河漂浮至D区。
D区执法人员将死猪打捞上岸,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处理费用5000元。
由于新闻媒体曝光,社会影响大,C、D两区动监所的共同上级单位E市动监所高度重视,直接进行查办(E市动监所所在地为C区)。
本案经E市动监所立案调查后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E市动监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承担无害化处理费用五千元,并作出罚款三千元的处罚决定。
(二)法条摘要
1.《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一条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不得随意处置。
2.《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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