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给排水管道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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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给排水管道工程》
第二章《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
验收规范》授课提纲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以下简称本规范)或《新规范》是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与《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90合并修订而成,在2008年10月15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并于2009年5月1日开始实施。
本规范共有9个章节,现主要就术语、施工规定、质量记录填写范例、排水管道几个主要环节的施工质量控制等方面的问题与各位同仁进行商讨。
第1节术语解释
本部份给出的23个术语(专用名词)均为本规范有关章节中所引用的。
现摘要和增补出的几个术语,为本授课提纲中所引用的。
1.压力管道和无压管道:
工作压力等于或大于0.1Mpa的给排水管道为压力管道,如给水工程中的配水管道,小于0.1Mpa的给排水管道为无压管道,如大排水管道的大多数污水管道。
2.刚性管道和柔性管道:
《本规范》刚性管道指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管道(变形小),柔性管道是指钢管、化学建材管(国际上称塑料管)和柔性接口的球墨铸铁管管道。
3.刚性接口和柔性接口:
刚性接口,如用水泥类材料密封连接的管道接口,柔性接口,如用橡胶圈等材料密封连接的管道接口。
4.管道的严密性试验:
指对已敷设好的管道用液体(如水)或气体检查管道渗漏情况的试验统称。
包括管道用水试验和管道闭气试验与管道水压试验一起组成给排水管道的功能性试验。
5.开槽施工:
从地表开挖沟槽,在沟槽内敷设管道(渠)的施工方法。
6.井室:
本文是指检查井、雨水井(收水井)、暗井(连接井)。
第2节给排水管道施工规定
1.施工基本规定:
详见《新规范》3.1施工基本规定。
1.1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施工人员具备相应资格。
1.2建立、健全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订施工管理规定,并贯彻执行
1.3进行现场调查。
1.4对施工图纸进行自审、会审(交底)和签征制度。
按规定程序进行设计变更。
1.5开工前编制好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1.6合理设置施工临时设施。
1.7施工测量实行建设单位交桩制,施工单位复核制、监理单位复测制,并形成相关文件。
1.8工程所用的管材、管道附件,构(配)件和主要原材料等产品进入现场时必须进行进场验收,并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强制性条文),现场配制的混凝土、砂浆、防水涂料等半成品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1.9根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特点支搭施工围档,搭建现场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并制订文明施工管理措施,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1.10施工单位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立技术和安全交底制度,并形成文件(强制性条款),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规,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对深基础、顶管等持殊作业,应有专项施工方案。
1.11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分项工程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进行检验;
(2)相关各分项工程之间,必须进行交接检验,所有隐蔽分项工程必须进行隐蔽验收,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分项工程(强制性条文)。
1.12各参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等)对工程质量进行管理(业主组织和领导、企业保证、勘察设计指导、监理把关、政府监督)。
工程应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以避免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就投入使用造成后患。
2、土石方与地基处理的施工规定:
2.1一般规定
(1)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影响范围内地下管线(构筑物)及其他公共设施资料,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2)沟槽开挖至设计高程后应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共同验槽;开挖中发现岩、土质与勘察报告不符或有其他异常情况时,由建设单位会同上述单位研究处理措施,由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设计。
(3)沟槽支护应根据沟槽的土质、地下水位、沟槽断面、荷载条件等因素,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要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支护,有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措施。
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地下水位低于沟槽底面高程,且开挖深度在5m以内,沟槽不设支撑时,沟槽边坡最陡应符合本规范表4.3.3规定。
(4)管道交叉的处理原则:
应满足管道间最小净距的要求,且按有压管道避让无压管道、支管道避让干线管道、小口径管道避让大口经管道。
这些交叉的处理应由设计单位作出具体设计,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如在挖沟槽时才发现,施工单位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按照以上处理原则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对既有管道进行临时保护时,所采取的措施应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并要求派人配合和守护。
(5)给排水管道回填前的有关规定:
①预制钢筋混凝土管道的现浇基础混凝土强度,水泥砂浆接口的水泥砂浆强度不应小于5Mpa;井室、雨水口及其他附属构筑物的现浇混凝土强度或砌体水泥砂浆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②有回填时采取防止管道发生位移或损伤的措施(见本规范4.5。
6条4.5.8条、4.5.10条及4.5.11条有关规定)。
2.2、沟槽开挖与支护
(1)沟槽开挖与支护的施工方案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①沟槽施工平面布置图及开挖断面图;
②沟槽形式、开挖方法及堆土要求;
③无支护沟槽的边坡要求;有支护的沟槽的支撑形式、结构、支拆方法及安全措施。
④施工设备机具的型号、数量及作业要求;
⑤不良土质地段沟槽开挖时采取的护坡(放缓,设台阶,分层开挖和护坡)和防止沟槽坍塌的安全技术措施(喷锚、支撑等);
⑥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沿线管线及构(建)筑物保护要求。
(2)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的确定,可参照本规范表4.3.2规定。
(3)人工开挖沟槽的槽深超过了3m时应分层开挖,每层的深度不超过2m,层间留台宽度放坡开槽时不应小于0.8m,直槽时不应小于0.5m。
(4)设有支撑的沟槽(基坑)应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和严禁超挖”的原则开挖。
支撑结构形式(粉喷桩、深层搅拌桩、预制桩、钻孔桩、地下连续墙、钢板桩、木板桩)及其适用条件,可按《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表4.4.14选用。
同时,支撑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拆除支撑前应对沟槽(基坑)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槽(坑)壁进行安全检查。
并应制定拆除支撑的作业要求和安全措施。
(5)沟槽开挖的有关规定:
①沟槽的开挖断面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要求(牵涉到安全和计量问题)。
槽底原状的基土不得扰动,机械开挖时槽底预留20—30cm土层由人工开挖至设计高程,整平。
②槽底不得受水浸泡或受冻,局部扰动或受水浸泡时,宜采用天然级配砂砾或石灰土回填。
③槽底土层为杂填土,腐蚀性土时,应全部挖除并按设计要求进行地基处理。
④沟槽每侧临时堆土时,堆土距沟槽边缘不小于0.8m,且高度不应超过1.5m。
同时不得影响构(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他设施的安全,不得掩埋消防栓、管道闸阀、雨水口、测量标志以下及各种地下管道的井盖,且不得妨碍其正常使用。
2.3、地基处理(见本规范第4.4节)
2.4、沟槽回填,应掌握以下规定(以达到密实和不损伤、移动管道为目标)
(1)回填时间:
压力管道在水压试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沟槽的其他部份(试验前,除接口外,管道两侧及管顶上回填高度应≥0.5m)。
无压管道在闭水或闭气试验(严密性试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
(2)管道沟槽回填时,应将沟槽砖、石、木块等杂物清除干净,不得存有积水,不得带水回填。
(3)井室周围的回填,应与管道沟槽同时进行,或留合阶形接茬;压实时,应沿井室中心对称进行,且不得漏夯(压);路面范围内的井室周围,应采用石灰土、砂、砂砾等材料回填,其回填宽度不宜小于40cm。
(4)回填材料,除设计要求外,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采用土回填时,槽底至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土中不得含有机物、冻土以及大于5cm的砖、石等硬块,在抹带接口处,应采用细粒土回填。
回填土的含水量,宜控制在最佳含水率±2%范围内。
②采用石灰土、砂、砂砾等材料回填时,其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或有关标准规定。
③柔性管道(主要指钢管及玻璃钢管(夹砂管)、UPVC、PE、PP等化学建材管等)回填规定:
管道位于车行道下,铺设后即修筑路面的,沟槽回填宜先中、粗砂将管底腋角部位填充密实后,再用中、粗砂分层回填到管顶以上50cm。
(5)为保证回填的密实和不损伤管道及其接口,不使管道位移,应对称分层回填材料、对称分层压实。
每层回填土的虚铺厚度,按本规范表4.5.5规定选取,木夯、铁夯≤20cm,轻型压实设备20-25cm,压路机20-30cm,振动压路机≤40cm。
管道两侧和管顶以上50cm范围之内胸腔夯实,应采用轻型压实机具,柔性管道沟槽回填从管底基础部位开始到管顶以上50cm以内,必须采用人工回填,管顶50cm以上部位可用机械从轴线两侧同时夯实,采用重型压实机械压实时,管道顶部以上应有一定厚度(通过计算确定)的压实回填土。
3、管道基础的施工规定:
3.1砂石基础施工(广泛采用)规定:
(1)铺设前应先对槽底高程及槽宽进行检查,且不应有积水和软泥;
(2)柔性管道的基础结构,设计无要求时,宜铺设厚度不小于10cm的中粗砂垫层;软土地基铺垫不小于15cm厚的砂砾或碎石,再铺厚度不小于5cm的中、粗砂垫层;
(3)柔性按口的刚性管道的基础结构,设计无要求时,一般土质地段可铺设砂垫层或碎石,表面再铺2cm厚的中粗砂垫层,垫层总厚度;管径(Do)300~800mm为15cm,900~1200mm,为20cm,1350~1500mm,为25cm。
(4)管道有效支承角范围必须用中、粗砂填充插揭密实,与管底密接触,不得用其他材料填充(主要考虑其有利于管支撑角部位的力传递)。
3.2混凝土基础施工技术规定(参见本规范第32页5.2.2节)
混凝土管座基础施工方法有3种,第一种叫平基法即先浇筑一层管座混凝土平基,等管座平基混凝土达到5.0N/mm2(5Mpa)将混凝土管安放在管座平基上,安放时调整好管节的高程、中心,然后浇混凝土管座。
此法常用,一般更适合于雨季施工或地基不良情况。
第二种是垫块法,即先将预先做好的混凝土垫块直接放在基础垫层上,然后将管节效在垫块上,调整管节的高程、中心后,然而浇筑整体管座混凝土,避免平基和管座分开浇灌。
管座混凝土必须从一侧灌注,以使管底的空气排出,避免出现蜂窝狗洞的质量问题。
第三种叫四合一法(此法仅适用于管径≤600mm时的管道施工),即先浇管座平基混凝土,浇筑时使管座平基混凝土面稍高于预定高程,将管节放在塑性状态下的混凝土上,借助于管节的自重再轻轻的揉动,使管节下沉到设计规定的高程,随即浇筑管座混凝土,该法由于将平基、安管、浇筑混凝土管座、抹带四个工序合而为一,故叫四合一法。
4、钢筋混凝土管及预应力混凝土管安装施工技术规定
新的《混凝土低压排水管》JC/T923-2003颁布以来,各种预应力管都已广泛用于排水管道,钢筋混凝土管接口也普遍采用了承插口、企口等插入方式连接,采用橡膠圈的柔性接头的钢筋混凝土管,不但施工方便,且抵抗地基变形能力强。
故管道安装中,着重讲一讲钢筋混凝土管及预应力混凝土管安装,其施工技术规定如下:
(1)管节的规格、性能、外观质量及尺寸公差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
(2)管节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发现裂缝、保护层脱离、空鼓、接口掉角等缺临,应进行修补并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应将管内外清扫干净。
(3)安装时应使管道中心、线形及内底高程符合设计要求。
无压力管道高程要求很严,因为管节的壁厚公差较大,安装时如规定以管顶为准,势必造成管道内底不平,影响水流速度,故应以管节内底高程为准,同时,也有利于不同管径管节的有效连接。
(4)混凝工基础允许管道铺设时间应根据基础强度和施工现场气温而定。
气温15℃以上时,对C20钢筋混凝土承插管为24h,C20钢筋混凝土企口管为36h。
在4℃~15℃时,对C20钢筋混凝土承插管为36h,C20钢筋混凝土企口管为48h。
(5)排管应从下游排向上游,承口面向上游,插口向下游,管节安装时不得损伤管节,密封橡膠圈不得脱槽和扭曲。
钢筋混凝土沿直线安装时,管口间的纵向间隙应符合设计及产品技术标准要求,无明确要求时,应符合本规范表5.6.9—1的规定。
预应力混凝土管沿曲线安装时,管口间的纵向间隙最小处不得小于5mm,接口转角应符合表5.6.9—2的要求。
(6)在平基或垫块上(垫块应事先按设计预制成型,安放位置准确)稳管时,管节稳定做好后,可用预制楔块将两管侧卡牢,稳管后,应及时灌注混凝土管座。
(7)吊车下管要求:
采用吊车下管时,首先要勘察好现场,根据沟槽深度,土质等情况,确定吊车距槽边的距离,吊车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工作,如在架空线路一侧工作时,垂直与水平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2—2—1规定。
吊车(挖掘机等)机械与架空线的安全距离表2—2—1
输电线路电压(KV)
<1
10
35
110
220
330
500
安全
距离
(m)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7.0
8.5
沿水平方向
1.5
2.0
3.5
4.0
6.0
7.0
8.5
5、管道接口的施工规定
5.1柔性按口
(1)柔性接口管道橡胶圈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外观应光滑平整,不得有裂缝、破损、气孔、重皮,每个橡胶圈的接头不得超过2个。
②接口前,应将承口内部和插口外部工作面清除干净;将橡胶圈套在插口端部,橡胶圈应平直、无扭曲,应正确就位;橡胶圈表面和承口工作面应涂刷无腐蚀性的润滑剂;安装后放松外力,管节回弹不得大于10mm,且橡胶圈应在承、插口工作面上。
5.2刚性接口
(1)钢丝网水泥砂浆抹带接口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选用粒径0.5~1.mm,含泥量不大于3%的洁净砂;
②选用网格10×10mm、丝径为20号的钢丝网;
③水泥砂浆配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规定时水泥:
砂的配比,其质量比为1:
2.5,水胶比不应大于0.5。
(2)接口前应将管端部清除干净并凿毛,在接缝处必须用水润湿。
(3)钢丝网端头应在浇筑混凝土管座时插入混凝土内,在混凝土初凝前,分层抹压钢丝网水泥砂浆抹带。
(4)管径等于或大于700mm的管道,管缝超过10mm时,抹带前,应在管道内顶部管缝处支垫托,从外部将砂浆填实(禁填碎石、砖头、木屑等杂物),然后拆去内托,立即进行抹平作业。
(5)水泥砂浆填缝及抹带接口时落入管道内的接口材料应清除;
(6)管径大于或等于700mm的管道接口,人工进管道内抹平、压光水泥砂浆接缝;管径小于700mm的管道接口,通常采用拖绳拉平的方法,验收时依据施工检验记录。
6、无压管道的闭水试验规定
污水、雨污水合流管道及湿陷土、膨胀土、流砂地区的雨水管道,必须经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本规范9.1.11条,强制性条文)。
污水、雨污水合流管道必须经严密性试验(如闭水试验)合格,是为了防止其渗漏污染环境。
雨水管道除设计有要求外,一般情况下不做闭水试验。
闭水试验有如下规定:
6.1无压管道闭水试验时,试验管道的要求:
(1)管道及检查井外观质量已验收合格;
(2)管道未回填土,沟槽内无积水;
(3)全部预留孔洞应封堵,不得渗水;
(4)管道两端堵板承载力经核算应大于水压力的合力;除预留进出水管外,应封堵坚固,不得渗水。
(5)试验管段应按井距分隔(不应在两井间分割,一般是3~5个井段为一试验管段),抽样选取(可按1/3井段进行试验)。
6.2管道闭水试验的规定:
规定了闭水试验的压力(通称水头)
(1)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不超过管顶内壁时,试验水头以试验段上游管顶内壁加2m计;
(2)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超过管顶内壁时,试验水头应以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加2m计;
(3)计算出的试验水头小于10m,但已超过上游检查井井口时,试验水头应以上游检查井井口高度为准;
(4)管道闭水试验应按本规范第182页附录D(闭水法试验)进行。
6.3管道闭水的合格条件
(1)管道的外观不得有漏水现象(试验时,设专人巡察);
(2)实测渗水量应在允许范围内,即小于或等于本规范第167页表9.3.5规定的允许渗水量。
(3)抽样井段试验不合格时,抽样井段数量应在原抽样基础上加倍进行试验。
第3节质量记录填写范例
3.1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批)质量验收记录
3.1.1沟槽开挖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表3-1-1
3.1.2沟槽回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表3-1-2
3.1.3水泥砼基础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表3-1-3
3.1.4钢筋混凝土管道铺设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表3-1-4
3.1.5砌筑检查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表3-1-5
3.1.6雨水口及支管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表3-1-6
3.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纪录
3.2.1沟槽开挖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表3-2-1
3.2.2砌筑检查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表3-2-1
3.2.3雨水口及支管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表3-2-3
3.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3.1开(挖)槽施工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表3-3-1
3.4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3.4.1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表3-4-1
3.4.2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表3-4-2
3.4.3单位工程质量观感质量核查表表3-4-3
3.4.4单位工程质量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性检测记录表表3-4-4
3.4.5污水管道闭水试验记录表表3-4-5
第4节排水管道几个主要环节的施工质量控制
(以排水管道施工质量闭水试验不合格的原因为例)排水管道施工质量闭水试验不合格的原因,归纳起来大致是以下几个环节出了问题,即一是管材及其橡胶圈的质量差,二是管道和接口施工质量差,三是基础出现不均匀沉降,四是闭水管段端头封堵不严,五是井体渗漏等。
1、管材和橡胶圈质量
工程经验表明:
应主要从两个方面把关,一是选择合格产品的供货商,甚至对产品的生产工艺进行现场考查,考察厂家的技术设备和质量保证系统,特别注意观察钢筋混凝土管承口处的配筋,必要时抽查取样检查,并做内外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
对于化工建材管应检查管材的力学性能,直至做破坏性试验;二是严把管节及管件进场验收关,管节及管件进场时进行外观质量检查验收,检查结果应符合本规范及有关标准规定,管壁外光内实、无质量缺陷,敲击管节其响声清脆悦耳,密封橡胶圈的外观应光滑平整,不得有气孔、裂缝、卷褶、破损、重皮等缺陷。
2、管道接口质量
在管材本身质量合格的前提下,接口是整个管道防渗漏薄弱的环节。
(1)钢筋混凝土管刚性接口——水泥砂浆抹带接口的质量问题主要有:
接口抹带空鼓、开裂,接口抹带砂浆突出管内壁,钢丝网与管缝不对中、长度不够、插入管座深度不足。
在浇筑管基管座混凝土时,先在接口处往管道两边各约20cm的范围内铺设抹带砂浆,然后再在其外围浇混凝土,以保证接口处形成密实的防水层。
抹带前应在管外壁抹带范围内凿毛洗净,以利于管带与管子粘牢固。
抹带与混凝土浇筑不能同时进行时,对管座表面与抹带连接部分也应凿毛处理。
洗净刷水泥净浆一道,然后根据抹带厚度分2~3层抹压水泥砂浆,当设计无要求时,水泥砂浆可用1:
2~1:
3的配合比,水胶比不大于0.5,并掺加适量防水剂。
等底层砂浆初凝后抹第二层,面层在初凝后分2次压实抹光。
使表面光滑致密,以利防水。
抹带终凝后当手指挤压无痕时,即可覆盖保水材料进行洒水养护。
直径大于等于700mm的管道内缝,应进入管内用水泥砂浆勾缝,且勾缝工作应与浇筑管座混凝土同步进行,即在混凝土终凝前,在管内的接口处勾出缝内的混凝土,留出深约2cm的内凹缝,再拌制水泥砂浆进行分层嵌缝勾抹。
当管径小于700cm时,填缝后应立即拖平。
(2)柔性接口即橡胶圈接口质量问题主要有:
接口处清理不够,胶圈安装不均匀、不到位,胶圈扭曲。
安装合格的胶圈接口应均匀到位,缝隙均匀;放松外力后管体回弹应不大于10mm。
3、管道基础质量
(1)柔性管道管底及两腋有效支撑角范围没有夯实,材料不合格,压实度为达到设计要求,将导致管道竖向变形过大。
(2)管道基础较差,出现不均匀沉陷,造成局部积水;严重时,会引发管道断裂或接口开裂。
垫块法施工,由于侧模安装后,下料空隙小造成振捣困难,稍有疏忽,在管外底部混凝土就难以振捣密实而产生暗沟。
该部位属隐蔽部位,在管座以下的渗漏,从外观上难以查找具体的渗水部位,使防治工作无从下手,增大返工的工作量。
所以浇筑混凝土管座时,要认真地按操作规程捣实,尤其是在管节接口处,振捣应使用插入式振动棒,尽量伸人到管底与平基形成的三角空隙部位,使该部位得到充分振捣密实。
4、检查井施工质量
(1)井壁和与其连接管部位结构不当,结合处渗漏,井梯周边及脚窝内抹面不严实造成渗漏。
(2)检查井的砌筑,灰缝砂浆要饱满,以防砖间灰缝渗水;检查井的抹面是井室防渗的关键工序,往往检查并就是从抹面层的空鼓或裂缝的缝隙处渗漏,所以检查井的井壁抹面应分两道进行,必须保证砂浆层的厚度,抹面前清洁和湿润表面,抹面时及时压光、收浆并养护;带井进行闭水试验的检查井,其抹面的高度应在灌水高度以上。
(3)井室的盖板与砖面的接触部分也是井室渗漏的薄弱部位,在吊装盖板时一定要坐浆饱满,若是现浇盖板则在浇筑泥凝土前应铺筑一层同强度等级的水泥砂浆;盖板后砌筑井筒时也要坐浆饱满,且坐浆前充分湿润混凝土盖板;砖砌体与管外壁结合处也是渗漏的薄弱部位,应给予充分重视,避免出现在检查井壁上凿洞安放支管的现象,管节与检查并接触部分的外表面都要进行凿毛处理,应先湿润且均刷一层水泥原浆,并坐浆就位,然后再砌砖,该部位要用碎砖楔紧,且砂浆更应饱满密实,严格井梯周边及脚窝内抹面次数,保证严密不漏水。
5、闭水管段封口质量
(1)采用砌砖墙封堵时,应注意做好以下几点:
砌堵前,应把管口0.5m左右范围内的管内壁清洗干净,涂刷水泥原浆;用砖应润湿;砌堵砂浆强度等级应不低于M7.5,且具良好的稠度;勾缝和抹面用的水泥砂浆强度等级不低于M12.5,抹面应按防水的5层施工法施工。
(2)封堵板不严密,井内预留管口封堵不密实。
(3)封堵板支撑不足,或不够牢固。
6、试验前的准备工作质量
(1)管道安装时,可能会由于碰撞或机械性损伤,造成管体破损或裂缝。
故在闭水试验前,应先进行外观检查,主要检查管身有无破损、裂缝、孔洞,接口有无开裂,地基有无不均匀沉降,检查井的孔洞有无封堵、井壁是否抹面等。
(2)试验前,需将灌水的检查井内支管管口和试验管段两端的管口封堵,待养护3~4d到达一定强度后,在上游井内灌水。
7、闭水试验质量
(1)试验管段必须浸泡24h后方能正式试验,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2)当水头达到要求的高度时,检查管堵、管道、检查井有无漏水;如有严重渗漏应立即停止试验,要求施工单位找出原因,进行修补封堵。
(3)控制闭水试验的水位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对渗水量的测定时间不应少于30min。
(1)在闭水试验过程中要真实纪录各种数据。
并根据本规范正确计算渗水量。
8、管道的回填质量
在工程实践中存在这种现象,管道闭水试验合格后使用一段时间仍出现渗漏,路基土受冲刷发生下陷的现象。
检验发现很多是由于回填沟槽时不按技术规范操作,造成管顶变形、开裂、抹带崩裂、接口错位、拉裂等破坏现象,使管道密封失效,出现渗漏。
在闭水试验合格后,管道沟槽的回填必须严格控制,回填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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