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办对外服务窗口基本情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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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办对外服务窗口基本情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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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办对外服务窗口基本情况
招标办对外服务窗口基本情况
1、办公地点:
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一号21世纪大厦B座11楼
2、部门负责人:
刘骞
3、办公电话:
83962752
4、主要职能:
依法对全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备案工作;负责受理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负责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库的日常管理;负责对县、区(市)、开发区招标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5、服务流程:
1、CFZJ00050001对勘察、设计、监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颁布)第四十九条
一般处罚,履行告知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招标办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制作询问笔录
提出立案建议,制作行政立案审批表,报请主任核审签字
招标人勘察、设计、监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
现场检查
日常工作发现
群众投诉、举报
上级交办
提出处理意见,讨论研究决定
较重处罚,履行听证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举行听证会
履行听证程序
依法不予处罚的
制作不予处罚决定
违法事实不成立的
制作撤销立案决定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招标办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负责制作《送达回证》
当事人自动履行结案
结案
(案卷归档)
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已构成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应受行政处罚的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提示:
一、申请人权利:
被处罚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监督机构和联系电话: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纪委监察处22565277。
2、CFZJ00050002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处罚流程图
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颁布)第五十一条
一般处罚,履行告知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招标办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制作询问笔录
提出立案建议,制作行政立案审批表,报请主任核审签字
招标人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现场检查
日常工作发现
群众投诉、举报
上级交办
提出处理意见,讨论研究决定
较重处罚,履行听证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举行听证会
履行听证程序
依法不予处罚的
制作不予处罚决定
违法事实不成立的
制作撤销立案决定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招标办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负责制作《送达回证》
当事人自动履行结案
结案
(案卷归档)
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已构成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应受行政处罚的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提示:
一、申请人权利:
被处罚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监督机构和联系电话: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纪委监察处22565277。
3、CFZJ0005000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处罚流程图
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颁布)第五十二条
一般处罚,履行告知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招标办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制作询问笔录
提出立案建议,制作行政立案审批表,报请主任核审签字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漏相关信息
现场检查
日常工作发现
群众投诉、举报
上级交办
提出处理意见,讨论研究决定
较重处罚,履行听证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举行听证会
履行听证程序
依法不予处罚的
制作不予处罚决定
违法事实不成立的
制作撤销立案决定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招标办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负责制作《送达回证》
当事人自动履行结案
结案
(案卷归档)
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已构成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应受行政处罚的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提示:
一、申请人权利:
被处罚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监督机构和联系电话: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纪委监察处22565277。
4、CFZJ00050004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处罚流程图
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颁布)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
一般处罚,履行告知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招标办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制作询问笔录
提出立案建议,制作行政立案审批表,报请主任核审签字
现场检查
日常工作发现
群众投诉、举报
上级交办
提出处理意见,讨论研究决定
较重处罚,履行听证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举行听证会
履行听证程序
依法不予处罚的
制作不予处罚决定
违法事实不成立的
制作撤销立案决定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招标办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负责制作《送达回证》
当事人自动履行结案
结案
(案卷归档)
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已构成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应受行政处罚的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提示:
一、申请人权利:
被处罚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监督机构和联系电话: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纪委监察处22565277。
5、CFZJ0005000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处罚流程图
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颁布)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一般处罚,履行告知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招标办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制作询问笔录
提出立案建议,制作行政立案审批表,报请主任核审签字
现场检查
日常工作发现
群众投诉、举报
上级交办
提出处理意见,讨论研究决定
较重处罚,履行听证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举行听证会
履行听证程序
依法不予处罚的
制作不予处罚决定
违法事实不成立的
制作撤销立案决定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招标办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负责制作《送达回证》
当事人自动履行结案
结案
(案卷归档)
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已构成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应受行政处罚的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提示:
一、申请人权利:
被处罚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监督机构和联系电话: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纪委监察处22565277。
6、CFZJ0005000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处罚流程图
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颁布)第五十五条
招标人违法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谈判
一般处罚,履行告知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招标办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制作询问笔录
提出立案建议,制作行政立案审批表,报请主任核审签字
现场检查
日常工作发现
群众投诉、举报
上级交办
提出处理意见,讨论研究决定
较重处罚,履行听证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举行听证会
履行听证程序
依法不予处罚的
制作不予处罚决定
违法事实不成立的
制作撤销立案决定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招标办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负责制作《送达回证》
当事人自动履行结案
结案
(案卷归档)
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已构成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应受行政处罚的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提示:
一、申请人权利:
被处罚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监督机构和联系电话: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纪委监察处22565277。
7、CFZJ00050007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处罚流程图
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颁布)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财物好处或者对他人透露评标过程相关信息
一般处罚,履行告知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招标办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制作询问笔录
提出立案建议,制作行政立案审批表,报请主任核审签字
现场检查
日常工作发现
群众投诉、举报
上级交办
提出处理意见,讨论研究决定
较重处罚,履行听证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举行听证会
履行听证程序
依法不予处罚的
制作不予处罚决定
违法事实不成立的
制作撤销立案决定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招标办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负责制作《送达回证》
当事人自动履行结案
结案
(案卷归档)
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已构成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应受行政处罚的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提示:
一、申请人权利:
被处罚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监督机构和联系电话: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纪委监察处22565277。
8、CFZJ00050008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处罚流程图
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颁布)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外确定中标人
一般处罚,履行告知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招标办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制作询问笔录
提出立案建议,制作行政立案审批表,报请主任核审签字
现场检查
日常工作发现
群众投诉、举报
上级交办
提出处理意见,讨论研究决定
较重处罚,履行听证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举行听证会
履行听证程序
依法不予处罚的
制作不予处罚决定
违法事实不成立的
制作撤销立案决定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招标办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负责制作《送达回证》
当事人自动履行结案
结案
(案卷归档)
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已构成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应受行政处罚的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提示:
一、申请人权利:
被处罚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监督机构和联系电话: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纪委监察处22565277。
9、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他人的,违反本办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处罚流程图
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颁布)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肢解发包给他人的
一般处罚,履行告知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招标办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制作询问笔录
提出立案建议,制作行政立案审批表,报请主任核审签字
现场检查
日常工作发现
群众投诉、举报
上级交办
提出处理意见,讨论研究决定
较重处罚,履行听证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举行听证会
履行听证程序
依法不予处罚的
制作不予处罚决定
违法事实不成立的
制作撤销立案决定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招标办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负责制作《送达回证》
当事人自动履行结案
结案
(案卷归档)
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已构成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应受行政处罚的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提示:
一、申请人权利:
被处罚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监督机构和联系电话: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纪委监察处22565277。
10、CFZJ00050009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处罚流程图
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颁布)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中标文件规定订立合同的
一般处罚,履行告知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招标办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制作询问笔录
提出立案建议,制作行政立案审批表,报请主任核审签字
现场检查
日常工作发现
群众投诉、举报
上级交办
提出处理意见,讨论研究决定
较重处罚,履行听证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举行听证会
履行听证程序
依法不予处罚的
制作不予处罚决定
违法事实不成立的
制作撤销立案决定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招标办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负责制作《送达回证》
当事人自动履行结案
结案
(案卷归档)
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已构成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应受行政处罚的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提示:
一、申请人权利:
被处罚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监督机构和联系电话: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纪委监察处22565277。
11、CFZJ00050010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处罚流程图
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颁布)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
一般处罚,履行告知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招标办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制作询问笔录
提出立案建议,制作行政立案审批表,报请主任核审签字
现场检查
日常工作发现
群众投诉、举报
上级交办
提出处理意见,讨论研究决定
较重处罚,履行听证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举行听证会
履行听证程序
依法不予处罚的
制作不予处罚决定
违法事实不成立的
制作撤销立案决定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招标办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负责制作《送达回证》
当事人自动履行结案
结案
(案卷归档)
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已构成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应受行政处罚的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提示:
一、申请人权利:
被处罚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监督机构和联系电话: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纪委监察处22565277。
12、CFZJ0010000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构成规避招标的处罚流程图
行使依据: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2011年11月30日颁布)第六十三条
招标人不按照规定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
一般处罚,履行告知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招标办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制作询问笔录
提出立案建议,制作行政立案审批表,报请主任核审签字
现场检查
日常工作发现
群众投诉、举报
上级交办
提出处理意见,讨论研究决定
较重处罚,履行听证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举行听证会
履行听证程序
依法不予处罚的
制作不予处罚决定
违法事实不成立的
制作撤销立案决定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招标办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负责制作《送达回证》
当事人自动履行结案
结案
(案卷归档)
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已构成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应受行政处罚的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提示:
一、申请人权利:
被处罚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监督机构和联系电话: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纪委监察处22565277。
13、CFZJ00100002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不符合规定;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的处罚处罚流程图
行使依据: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2011年11月30日颁布)第六十四条、。
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的,以及相关开标前的违规情况的
一般处罚,履行告知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招标办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制作询问笔录
提出立案建议,制作行政立案审批表,报请主任核审签字
现场检查
日常工作发现
群众投诉、举报
上级交办
提出处理意见,讨论研究决定
较重处罚,履行听证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举行听证会
履行听证程序
依法不予处罚的
制作不予处罚决定
违法事实不成立的
制作撤销立案决定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招标办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负责制作《送达回证》
当事人自动履行结案
结案
(案卷归档)
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已构成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应受行政处罚的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提示:
一、申请人权利:
被处罚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监督机构和联系电话: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纪委监察处22565277。
14、CFZJ00100003招标代理机构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代理投标或者向该项目投标人提供咨询的,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或者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提供咨询的处罚流程图
行使依据: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2011年11月30日颁布)第六十五条。
代理机构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般处罚,履行告知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招标办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制作询问笔录
提出立案建议,制作行政立案审批表,报请主任核审签字
现场检查
日常工作发现
群众投诉、举报
上级交办
提出处理意见,讨论研究决定
较重处罚,履行听证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举行听证会
履行听证程序
依法不予处罚的
制作不予处罚决定
违法事实不成立的
制作撤销立案决定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招标办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负责制作《送达回证》
当事人自动履行结案
结案
(案卷归档)
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已构成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应受行政处罚的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提示:
一、申请人权利:
被处罚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监督机构和联系电话: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纪委监察处22565277。
15、CFZJ00100004招标人超过条例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处罚处罚流程图
行使依据: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2011年11月30日颁布)第六十六条。
招标人超过条例规定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保证金
一般处罚,履行告知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招标办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制作询问笔录
提出立案建议,制作行政立案审批表,报请主任核审签字
现场检查
日常工作发现
群众投诉、举报
上级交办
提出处理意见,讨论研究决定
较重处罚,履行听证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举行听证会
履行听证程序
依法不予处罚的
制作不予处罚决定
违法事实不成立的
制作撤销立案决定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招标办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负责制作《送达回证》
当事人自动履行结案
结案
(案卷归档)
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已构成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应受行政处罚的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提示:
一、申请人权利:
被处罚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监督机构和联系电话: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纪委监察处22565277。
16、CFZJ00100005招标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的处罚流程图
行使依据: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2011年11月30日颁布)第七十条。
招标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按照规定组建评委会或者更换评委会成员
一般处罚,履行告知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招标办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制作询问笔录
提出立案建议,制作行政立案审批表,报请主任核审签字
现场检查
日常工作发现
群众投诉、举报
上级交办
提出处理意见,讨论研究决定
较重处罚,履行听证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举行听证会
履行听证程序
依法不予处罚的
制作不予处罚决定
违法事实不成立的
制作撤销立案决定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招标办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负责制作《送达回证》
当事人自动履行结案
结案
(案卷归档)
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已构成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应受行政处罚的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提示:
一、申请人权利:
被处罚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监督机构和联系电话: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纪委监察处22565277。
17、CFZJ00100006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擅离职守;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等评标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的处罚流程图
行使依据: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2011年11月30日颁布)第七十一条。
评委会成员成员违法违规问题
一般处罚,履行告知程序,制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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