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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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全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
一、分类
二、诊断
三、办理
四、预防
五、管理
附.HELLP综合征的诊断和治疗
一、分类
(一)妊娠期高血压
(二)子痫先期----子痫
(三)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四)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先期
2012版
妊娠期高血压
子痫先期(轻度、重度)
子痫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先期
(一)妊娠期高血压
妊娠20周后初次出现高血压,缩短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于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尿蛋白检测阴性。
缩短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为重度妊娠期高血压。
2012版
妊娠期初次出现高血压,缩短压≥140mmHg(1mmHg=0.133kPa)和(或)舒张压≥90mmHg。
于产后12周恢复正常。
尿蛋白阴性。
产后方可确诊。
少许患者可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
(二)子痫先期----子痫
1.子痫先期
妊娠20周后出现缩短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且伴有以下任一项:
尿蛋白≥0.3g/24h,或尿蛋白/肌酐比值≥,或随机尿蛋白≥
(+)(无法进行尿蛋白定量时的检查方法);无蛋白尿但伴有以下任何一种器官或系统受累:
心、肺、肝、肾等重要器官,或血液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的异常改变,胎盘-胎儿碰到累及等。
2012版
轻度子痫先期【2015版已去除该项】:
妊娠20周后出现缩短压≥140mmHg
和(或)舒张压≥90mmHg伴尿蛋白≥0.3g/24h或随机尿蛋白≥(+)。
重度子痫先期:
血压和尿蛋白连续高升,发生母体脏器功能不全或胎儿并发症。
重度子痫先期
子痫先期孕妇出现下述任一表现可诊断为重度子痫先期:
(1)血压连续高升:
缩短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
(2)连续性头痛、视觉阻挡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异常表现;
(3)连续性上腹部难过及肝包膜下血肿或肝破碎表现;
(4)肝酶异常:
血丙氨酸转氨酶(ALT)或天冬氨酸转氨酶(AST)水平高升;
(5)肾功能受损:
尿蛋白>2.0g/24h;少尿(24h尿量<400ml、或每小时尿量<17ml)、或血肌酐>106μmol/L;
(6)低蛋白血症伴腹水、胸水或心包积液;
(7)血液系统异常:
血小板计数呈连续性下降并低于100×109/L;微血管内溶血(表现有贫血、黄疸或血乳酸脱氢酶(LDH)水平高升);
(8)心功能衰竭;
(9)肺水肿;
(10)胎儿生长受限或羊水过少、胎死宫内、胎盘早剥等。
2.子痫
子痫先期基础上发生不能够用其他原因讲解的抽搐。
(三)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既往存在的高血压或在妊娠20周前发现缩短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20周初次诊断高血压并连续到产后12周今后。
(四)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先期
慢性高血压孕妇,孕20周前无蛋白尿,孕20周后出现尿蛋白≥0.3g/24h或随机尿蛋白≥(+);或孕20周前有蛋白尿,孕20周后尿蛋白定量明显增加;或出现血压进一步高升等上述重度子痫先期的任何一项表现。
2012版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先期:
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20周前无蛋白尿,20周后出现尿蛋白≥0.3g/24h或随机尿蛋白≥(+);或妊娠20周前有蛋白尿,加周后尿蛋白明显增加或血压进一步高升或出现血小板减少<100×109/L。
二、诊断
结合患者病史、高血压、蛋白尿检测及相关辅助检查明确诊断。
(一)病史
1.注意咨询患者妊娠前有无高血压、肾病、糖尿病及自己免疫性疾病等病史或表现,有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史。
2.认识患者本次妊娠中高血压、蛋白尿等症状出现的时间和严重程度。
3.有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家族史。
解读病史
认识各种“病史”特别重要。
患者就医不及时,这就需要经过警备性去发现这些隐蔽疾病的存在。
关于肥胖者注意有无糖脂代谢问题;
关于不良妊娠包括流产史、胎死宫内史、早发或重度子痫先期史、不明原因羊水过少史和早产史,以提前孕期胎盘后出血等,注意有无自己免疫性疾病或高凝等血液系统疾病;
关于没有进行规律产前检查的孕妇,尽量获得所有的检查记录,从中查找可否存在预警信息,包括体重、水肿、宫高、血压、蛋白尿及血小板等化验指标的动向变化;
注意妊娠后的饮食环境等不良情况,从而判断发病诱因和病程时限,酌情扩展相关检查。
(二)高血压的诊断
1.血压的测量:
测量血压前被测者最少沉寂休息5min。
测量取坐位或卧位。
注意肢体放松,袖带大小合适。
平时测量右上肢血压,袖带应与心脏处于同一水平(Ⅱ-2A)。
2.妊娠期高血压定义为同一手臂最少2次测量的缩短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
①亲近随访:
若血压低于140/90mmHg,但较基础血压升
高30/15mmHg时,虽不作为诊断依照却需要亲近随访。
②确诊高血压:
对首
次发现血压高升者,应间隔4h或以上复测血压,如2次测量均为缩短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诊断为高血压。
③严重高血压:
对严重高血压孕妇缩短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时,间隔数分钟重复测定后即能够诊断。
(三)蛋白尿的检测
所有孕妇每次产前检查均应检测尿蛋白或尿老例(Ⅱ-2B)。
尿老例检查应采用中段尿。
可疑子痫先期孕妇应检测24h尿蛋白定量。
尿蛋白≥0.3g/24h或尿蛋白/肌酐比值≥,或随机尿蛋白≥(+)定义为蛋白尿。
应注意蛋白尿的进展性变化以及排查蛋白尿与孕妇肾脏疾病和自己免疫性疾病的关系。
(四)辅助检查
1.妊娠期高血压:
应注意进行以下老例检查和必要时的复查:
(1)血老例;
(2)尿老例;(3)肝功能;(4)肾功能;(5)心电图;
(6)产科超声检查。
特别是关于孕20周后才开始进行产前检查的孕妇,注意认识和消除孕妇基础疾病和慢性高血压,必要时进行血脂、甲状腺功能、凝血功能等的检查。
2.子痫先期及子痫:
视病情发展和诊治需要应酌情增加以下检查项目:
(1)眼底检查;
(2)血电解质;(3)超声等影像学检查肝、肾等脏器及胸腹水情况;(4)动脉血气解析;(5)心脏彩超及心功能测定;(6)超声检查胎儿生长发育指标;(7)头颅CT或MRI检查。
三、办理
治疗目的:
预防重度子痫先期及子痫的发生,降低母儿病死率,改进妊娠结局。
治疗的基根源则:
个体化治疗原则。
(1)妊娠期高血压:
休息、沉着、监测母胎情况,酌情降压治疗。
(2)子痫先期:
预防抽搐,有指征地降压、利尿、沉着,亲近监测母胎情况,预防和治疗严重并发症,合时停止妊娠。
(3)子痫:
控制抽搐,病情牢固后停止妊娠,预防并发症。
(4)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以降压治疗为主,注意预防子痫先期的发生。
(5)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先期:
兼顾慢性高血压和子痫先期的治疗。
方法:
(一)评估和监测、
(二)一般治疗、(三)降压治疗、(四)硫酸镁防治子痫、(五)扩容疗法、(六)沉着药物的应用、(七)利尿剂的应用、(八)纠正低蛋白血症、(九)促胎肺成熟、(十)分娩机会和方式、(十一)子痫的办理、(十二)产后办理
(一)评估和监测
1.基本监测:
注意头痛、眼花、胸闷、上腹部不适或难过及其他消化系统症状,检查血压、体质量、尿量变化和血尿老例,注意胎动、胎心等的监测。
2.孕妇的特别检查:
包括眼底、凝血功能、重要器官功能、血脂、血尿酸、尿蛋白定量和电解质等检查,有条件的单位建议检查自己免疫性疾病相关指标。
3.胎儿的特别检查:
包括胎儿电子监护、超声监测胎儿生长发育、羊水量,
如可疑胎儿生长受限,有条件的单位注意检测脐动脉和大脑中动脉血流阻力等。
4.检查项目和频度:
依照病情决定,以便于掌握病情变化。
(二)一般治疗
治疗地点:
妊娠期高血压孕妇可居家或住院治疗;非重度子痫先期孕妇应评估后决定可否住院治疗;重度妊娠期高血压、重度子痫先期及子痫孕妇均应住院监测和治疗。
2.休息和饮食:
应注意休息,以侧卧位为宜;保证摄入足量的蛋白质和热量;适当限制食盐摄入。
3.沉着:
保证充足睡眠,必要时可睡前口服地西泮~5.0mg。
(三)降压治疗
1.降压治疗的目的是预防心脑血管不测和胎盘早剥等严重母胎并发症。
降压治疗指征:
缩短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的高血压孕妇应进行降压治疗;缩短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的高血压患者也可应用降压药。
2.目标血压
孕妇未并发器官功能损害,缩短压应控制在130~155mmHg为宜,舒张压应控制在80~105mmHg;孕妇并发器官功能损害,则缩短压应控制在130~139mmHg,舒张压应控制在80~89mmHg。
降压过程力求血压下降平稳,不能颠簸过大,且血压不能低于130/80mmHg,以保证子宫-胎盘血流灌注(Ⅲ-B)。
在出现严重高血压,或发生器官损害如急性左心室功能衰竭时,需重要急降压到目标血压范围,注意降压幅度不能够太大,以平均动脉压(MAP)的10%~25%为宜,24~48h达到牢固。
3.常用降压药物
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钙离子通道阻滞剂及中枢性肾上腺素能神经阻滞剂等药物。
常用口服降压药物有拉贝洛尔(I-A)、硝苯地平(I-A)或硝苯地和缓释片(II-B)等;
静脉用降压药物,常用有:
拉贝洛尔(I-A)、酚妥拉明(II-3B);孕期一般不使用利尿剂降压,以防血液浓缩、有效循环血量减少和高凝倾向
(III-B)。
不介绍使用阿替洛尔和哌唑嗪(I-D)。
硫酸镁不作为降压药使用(II-2D)。
妊娠中后期禁止使用血管紧张素变换酶控制剂(ACEI)和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
剂(ARB)(II-2E)。
4.常用降压药物用法
1)拉贝洛尔:
为α、β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
用法:
口服50~150mg,3~4次/d。
静脉注射:
初始剂量20mg,10min后如未有效降压则剂量加倍,最大单次剂量80mg,直至血压被控制,每日最大总剂量220mg。
静脉滴注:
50~100mg加入5%葡萄糖溶液250~500ml,依照血压调整滴速,血压牢固后改口服。
2)硝苯地平:
为二氢吡啶类钙离子通道阻滞剂。
用法:
口服5~10mg,3~4次/d,24h总量不高出60mg。
紧迫时舌下含服10mg,
起效快,但不介绍老例使用。
缓释片20mg口服,1~2次/d。
3)尼莫地平:
为二氢吡啶类钙离子通道阻滞剂,可选择性扩大脑血管。
用法:
口服20~60mg,2~3次/d。
静脉滴注:
20~40mg加入5%葡萄糖溶液250ml,每日总量不高出360mg。
4)尼卡地平:
为二氢吡啶类钙离子通道阻滞剂。
用法:
口服初始剂量20~40mg,3次/d。
静脉滴注:
每小时1mg为初步剂量,依照血压变化每10分钟调整用量。
5)酚妥拉明:
为α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
用法:
10~20mg溶于5%葡萄糖溶液100~200ml,以10μg/min的速度开始静脉滴注,应依照降压收效调整滴注剂量。
6)硝酸甘油:
作用于氧化亚氮合酶,可同时扩大静脉和动脉,降低心脏前、后负荷,主要用于合并急性心功能衰竭和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时的高血压急症
的降压治疗。
用法:
初步剂量5~10μg/min静脉滴注,每5~10分钟增加滴速至保持剂量20~50μg/min。
7)硝普钠:
为强效血管扩大剂。
用法:
50mg加入5%葡萄糖溶液500ml按~0.8μg·kg-1·min-1缓慢静脉滴注。
孕期仅适用于其他降压药物无效的高血压危象孕妇。
产前应用时间不宜高出4h。
(四)硫酸镁防治子痫
硫酸镁是子痫治疗的一线药物(I-A),也是重度子痫先期预防子痫发生的预防用
药(I-A)。
硫酸镁控制子痫再次发生的收效优于地西泮、苯巴比妥和冬眠合剂等沉着药物(I-A)。
除非存在硫酸镁应用禁忌证也许硫酸镁治疗收效不好,否则不介绍使用苯巴比妥和苯二氮?
类药物(如地西泮)用于子痫的预防或治
疗。
关于非重度子痫先期的患者也可酌情考虑应用硫酸镁(I-C)。
1.硫酸镁用法:
(1)控制子痫抽搐:
静脉用药负荷剂量为4~6g,溶于10%葡萄糖溶液20ml静脉推注(15~20min),
或5%葡萄糖溶液100ml迅速静脉滴注,既而1~2g/h静脉滴注保持。
也许夜间睡眠前停用静脉给药,改用肌内注射,用法为25%硫酸镁20ml+2%利多卡因2ml臀部肌内注射。
24h硫酸镁总量25~30g(Ⅰ-A)。
(2)预防子痫发生:
适用于重度子痫先期和子痫发生后。
负荷剂量~5.0g,保持剂量与控制子痫抽搐同样。
用药时间长短依照病情需要调整,一般每日静脉滴注6~12h,24h总量不高出25g;用药时期每日评估病情变化,决定可否连续用药;引产和产时能够连续使用硫酸镁,若剖宫
产术中应用要注意产妇心脏功能;产后连续使用24~48h。
(3)若为产后新发现高血压合并头痛或视力模糊,建议启用硫酸镁治疗。
(4)硫酸镁用于重度子痫先期预防子痫发生以及重度子痫先期的希望治疗时,为防备长远应用对胎儿(婴儿)钙水平和骨质的影响,建议及时评估病情,病情牢固者在使用5~7d后停用硫酸镁;在重度子痫先期希望治疗中,必要时间歇性应用。
2.使用硫酸镁的注意事项:
血清镁离子有效治疗浓度为~3.0mmol/L,高出3.5mmol/L即可出现中毒症状。
使用硫酸镁的必备条件:
(1)膝腱反射存在;
(2)呼吸≥16次/min;
(3)尿量≥25ml/h(即≥600ml/d);
(4)备有10%葡萄糖酸钙。
镁离子中毒时停用硫酸镁并缓慢(5~10min)静
脉推注10%葡萄糖酸钙10ml。
如孕妇同时合并肾功能不全、心肌病、重症肌
无力等,或体质量较轻者,则硫酸镁应慎用或减量使用。
条件同意,用药时期
可监测血清镁离子浓度。
(五)扩容疗法
子痫先期孕妇需要限制补液量以防备肺水肿(Ⅱ-1B)。
除非有严重的液体扔掉(如呕吐、腹泻、分娩失血)使血液明显浓缩,血容量相对不足或高凝状态者,平时不介绍扩容治疗(Ⅰ-E)。
扩容疗法可增加血管外液体量,以致一些严重并发症的发生,如心功能衰竭、
肺水肿等。
子痫先期孕妇出现少尿如无肌酐水平高升不建议老例补液,连续性少尿不介绍应用多巴胺或呋塞米(Ⅰ-D)。
(六)沉着药物的应用
应用沉着药物的目的是缓解孕产妇的精神紧张、忧愁症状、改进睡眠、预防并控制子痫(Ⅲ-B)。
1.地西泮:
~5.0mg口服,2~3次/d,也许睡前服用;必要时地西泮10mg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2min)。
2.苯巴比妥:
沉着时口服剂量为30mg,3次/d控制子痫时肌内注射0.1g。
3.冬眠合剂:
冬眠合剂由氯丙嗪(50mg)、哌替啶(100mg)和异丙嗪(50mg)3种药物组成,平时以1/3~1/2量肌内注射,或以半量加入5%葡萄糖溶液250ml静脉滴注。
由于氯丙嗪可使血压急剧下降,以致肾及胎盘血流量降低,而且对孕妇及胎儿肝脏有必然损害,也可控制胎儿呼吸,故仅应用于硫酸镁控制抽搐收效不好者。
(七)利尿剂的应用
子痫先期孕妇不主张老例应用利尿剂,仅当孕妇出现全身性水肿、肺水肿、脑水肿、肾功能不全、急性心功能衰竭时,可酌情使用呋塞米等迅速利尿剂。
甘露醇主要用于脑水肿,甘油果糖适用于肾功能有损害的孕妇。
(八)纠正低蛋白血症
严重低蛋白血症伴腹水、胸水或心包积液者,应补充白蛋白或血浆,同时注意配合应用利尿剂及严实监测病情变化。
(九)促胎肺成熟
孕周<34周并预计在1周内分娩的子痫先期孕妇,均应接受糖皮质激素促胎肺
成熟治疗(Ⅰ-A)。
用法:
地塞米松5mg或6mg,肌内注射,每12小时1次,连续4次;或
倍他米松12mg,肌内注射,每日1次,连续2d。
目前,还没有足够凭据证明地塞米松、倍他米松以及不同样给药方式促胎肺成熟治疗的利害。
不介绍屡次、多疗程产前给药。
若是在较早期初次促胎肺成熟后又经过一段时间(2周左右)保守治疗,但停止孕周仍<34周时,能够考虑再次恩赐同样剂量的促胎肺成熟治疗。
(十)分娩机会和方式
子痫先期孕妇经积极治疗,而母胎情况无改进也许病情连续进展的情况下,停止妊娠是独一有效的治疗措施。
1.停止妊娠机会:
(1)妊娠期高血压、病情未达重度的子痫先期孕妇可希望至孕37周今后(Ⅰ-B)。
(2)重度子痫先期孕妇:
妊娠不足26周孕妇经治疗病情危重者建议停止妊娠。
孕26周至不满28周患者依照母胎情况及当地母儿诊治能力决定可否能够行希望治疗。
孕28周~34周,如病情不牢固,经积极治疗病情仍加重,应停止妊娠;如病情牢固,能够考虑希望治疗,并建议转至具备早产儿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Ⅰ-C)。
>孕34周孕妇,可考虑停止妊娠。
(3)子痫:
控制病情后即可考虑停止妊娠。
2.停止妊娠指征:
重要的是进行病情程度解析和个体化评估,既不失停止机会又争取获促胎肺成熟时间。
母体因素和胎盘-胎儿因素的整体评估是停止妊娠的决定性因素。
(1)重度子痫先期发生母儿严重并发症者,需要牢固母体情况后尽早在24h
内或48h内停止妊娠,不考虑可否完成促胎肺成熟。
严重并发症:
重度高血压不能控制、高血压脑病和脑血管不测、子痫、心功能
衰竭、肺水肿、完好性和部分性HELLP综合征、DIC、胎盘早剥和胎死宫内。
当存在母体器官系统受累时,评定母体器官系统累及程度和发生严重并发症的
紧迫性以及胎儿安危情况综合考虑停止妊娠机会:
比方血小板计数<100×
109/L、肝酶水平轻度高升、肌酐水平轻度高升、羊水过少、脐血流反向、胎儿生长受限等,可同时在牢固病情和严实监护之下尽量争取恩赐促胎肺成熟后停止妊娠。
对已经发生胎死宫内者,可在牢固病情后停止妊娠。
(2)蛋白尿及其程度虽不只调作为停止妊娠的指征,倒是综合性评估的重要因素之一,需注意母儿整体情况的评估。
如评估母体低蛋白血症、伴发腹水和(或)胸水的严重程度及心肺功能,评估伴发存在的母体基础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肾脏疾病等病况,与存在的肾功能受损和其他器官受累情况综合解析,确定停止妊娠机会。
3.停止妊娠的方式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妇,如无产科剖宫产指征,原则上考虑阴道试产(Ⅱ-2B)。
但若是不能够短时间内阴道分娩,病情有可能加重,可考虑放宽剖宫产的指征。
4.分娩时期的注意事项:
(1)亲近观察自觉症状;
(2)监测血压并连续降压治疗,应将血压控制在<160/110mmHg(Ⅱ-2B);
(3)监测胎心率变化;
(4)积极预防产后出血(Ⅰ-A);
(5)产时、产后不能应用任何麦角新碱类药物(Ⅱ-3D)。
解读分娩机会和方式
掌握停止妊娠机会主要有两方面重点需要综合考虑,即孕龄与母体-胎盘-胎儿的病情。
孕龄仅是一方面判断标准,但孕龄不是独一标准。
病情程度评估和个案解析是掌握分娩机会重点之一。
进行母体-胎盘-胎儿病情程度解析和个案评估是临床难点,有的需要24h内停止妊娠,有的能够48h内停止妊娠,可获得促胎肺成熟的机会,有的能够严实监护短时间希望治疗。
(十一)子痫的办理
子痫发生时的紧迫办理:
①一般急诊办理
②控制抽搐
③控制血压
④预防再发抽搐
⑤合时停止妊娠等
子痫诊治过程中,要注意与其他抽搐性疾病(如癔病、癫痫、颅脑病变等)进行鉴别。
同时,应监测心、肝、肾、中枢神经系统等重要器官的功能、凝血功能和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Ⅲ-C)。
1.一般急诊办理:
子痫发生时应预防患者坠地外伤、唇舌咬伤,须保持气道畅达,保持呼吸、循环功能牢固,亲近观察生命体征、尿量(留置导尿管监测)等。
防备声、光等所有不良刺激。
2.控制抽搐:
硫酸镁是治疗子痫及预防复发的首选药物。
子痫患者产后需连续应用硫酸镁24~48h。
硫酸镁用法及注意事项拜会“三、(四)硫酸镁防治子痫”章节。
当孕妇存在硫酸镁应用禁忌证或硫酸镁治疗无效时,可考虑应用地西泮、苯巴比妥或冬眠合剂控制抽搐(Ⅰ-E),详尽拜会“三、(六)沉着药物的应用”。
3.控制血压和监控并发症:
脑血管不测是子痫患者死亡的最常有原因。
当缩短压连续≥160mmHg、舒张压≥110mmHg时要积极降压以预防心脑血管并发症(Ⅱ-2B),详尽拜会“三、(三)降压治疗”。
注意监测子痫此后的胎盘早剥、肺水肿等并发症。
4.合时停止妊娠:
子痫患者抽搐控制后即可考虑停止妊娠。
分娩方式拜会“三、(十)分娩机会和方式”。
(十二)产后办理
重度子痫先期孕妇产后应连续使用硫酸镁最少24~48h,预防产后子痫;
注意产后迟发型子痫先期及子痫(发生在产后48h后的子痫先期及子痫)的
发生。
子痫先期孕妇产后3~6d是产褥期血压巅峰期,高血压、蛋白尿等症状仍可
能屡次出现甚至加重,此时期仍应每日监测血压(Ⅲ-B)。
如产后血压高升≥150/100mmHg应连续恩赐降压治疗(Ⅱ-2B)。
哺乳期可连续应用产前使用的降压药物,禁用ACEI和ARB类(卡托普利、依那
普利除外)降压药(Ⅲ-B)。
产后血压连续高升要注意评估和排查孕妇其他系统疾病的存在。
注意监测及记录产后出血量。
孕妇重要器官功能牢固后方可出院(Ⅲ-I)。
解读办理
(1)
动向评估和监测及排查其他疾病至关重要
①全力重申评估和监测,评估和动向监测要贯穿产前、产时和产后。
②依照病情和诊断中可能获得的发病背景信息,灵便决定特别检查的项目
和频度,以便于认识影响发病的因素和掌握病情变化。
③做好母体器官功能和胎盘-胎儿情况监测和保护,认识病情轻重和进展
情况。
④有条件单位建议检查自己免疫性疾病相关指标,能够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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