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安全专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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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安全专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第1章、工程概况-----------------------------------------------------2
第2章、编制依据----------------------------------------------------2
第3章、基本规定与安全培训------------------------------------3
第4章、规范名词注解----------------------------------------------4
第5章、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5
第6章、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8
第7章、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11
第8章、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13
第一章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廊坊市安次区长城小学改扩建项目1#、2#教学楼、4#学生宿舍工程
2、工程地点:
廊霸路以北,规划永兴路以东。
3、建设单位:
廊坊市安次区长城小学
4、设计单位:
华诚博远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5、监理单位:
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施工单位:
山东黄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章编制依据
1、《安全生产法》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3、《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
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JGJ130—2011
5、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国家规范标准
第三章基本规定与安全培训
一、基本规定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4)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且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6)施工作业现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体,应一律现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有物料,均应堆放整齐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料及余料及时清理运走,传递物料时禁止抛仍。
(7)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冰、霜、雪应及时清除。
对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遇到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高处悬空作业。
大风、暴雨冰雪天气过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发现松动、变形、损坏、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8)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
(9)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0)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规范进行,但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要求。
第4章规范名词注解
1、临边作业:
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的高处作业。
2、孔:
楼板屋面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n的孔洞;墙上高度小于75cm的孔洞。
3、洞:
楼板屋面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大于25cn的孔洞;墙上高度大于等于75cm,宽度大于45cm的孔洞。
4、洞口作业;孔与洞口旁边的高空作业,包括施工现场及通道旁边深度再2M及2m以上的桩孔、人孔、沟槽与管道孔洞等边沿上的作业。
5、攀登作业:
借助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6、悬空作业:
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7、操作平台:
现场施工中用以站人、载料并可进行操作的平台。
8、移动式操作平台:
可以搬移的用于结构施工、室内装饰和水电安装等的操作平台。
9、悬挑式钢平台:
可以吊运和搁置于楼层边用于接送物料和转运模板等的悬挑式的操作平台,通常采用钢构件制作。
10、交叉作业:
在施工现场的上下不同层次,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
第5章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一节、临边作业
一、对临边的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悬挑平台周边,雨棚与挑檐周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楼层周边,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一层墙高超过3.2m的二层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设置安全平网一道。
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
顶层楼梯口应随结构施工进度安装正式护栏。
4、井架、施工电梯、脚手架和建筑物通道两侧必须搭设防护栏杆。
地面通道上部应设置安全防护棚。
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分隔封闭。
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置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栏杆。
2、临边防护栏杆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毛竹横杆小头有效直径不小于70mm,栏杆立柱小头直径不小于80mm。
绑扎用铁丝不小于16号,绑扎不少于三圈。
2、原木横杆小头直径不小于70mm,栏杆立柱小头直径不小于75mm,并用相应长度圆钉钉紧,或用不小于12号镀锌铅丝绑扎牢固。
3、钢筋横杆直径不小于16mm,栏杆立柱钢筋直径不小于14mm。
钢管横杆及立杆直径不小于18mm,采用电焊焊接或镀锌铁丝绑扎。
4、钢管栏杆及立柱均采用直径48mm厚度2.75—3.5mm钢管,用扣件连接固定。
5、以其它钢材做防护栏杆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焊接固定。
3、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防护栏杆应由下上两道横杆及栏杆立柱组成,上栏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栏杆离地高度为0.5—0.6M。
坡度大于1:
2.2的屋面,防护栏杆高度为1.5M并加挂安全立网。
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0m时,必须架设栏杆立柱。
2、栏杆立柱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挡在基坑四周固定时,采用钢管打入地面下50—70厘米。
钢管离基坑边不小于50厘米。
(2)栏杆在屋面、楼面、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焊接牢固。
采用竹木栏杆时在预埋件上焊接30厘米长50×5角钢,上下个钻一个空用10mm螺栓与竹木连接。
(3)栏杆在砖墙、或砌块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相应规格的80×6mm弯转扁钢用上述方法与横杆连接。
3、栏杆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的外力。
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物体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4、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也可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厘米的挡脚板或40厘米的档脚笆。
接料平台两侧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5、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全封闭措施。
第2节、洞口作业
1、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动物有坠落危险、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措施: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设施。
2、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隔两层并最多隔10米设一道安全网。
3、未填土的坑槽、上人孔、天窗、地板门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板。
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处,除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设置红色警示灯。
2、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板、挂安全网、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楼板、屋面、平台等平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的空洞,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住,盖板应能防止位移和挪动。
2、楼板、屋面、平台上面25—50CM的洞口可用竹木制作盖板,盖住洞口,保持四角平衡,防止位移和挪动。
3、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连接的钢管网格,并满铺竹笆或脚手板。
4、边长大于150Cm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架设安全平网。
5、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安装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防护。
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述方法防护外还应加设明显标志。
如有临时性拆移,需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6、位于车辆行驶道路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7、墙面竖向洞口,凡落地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固定式防护门,门格栅间距不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
8、窗台、竖向洞口下边缘至楼板或地面低于80CM,洞口两侧地面落差大于2米时,应加设1.2米高的临时防护栏。
9、对于临近的人与动物有坠落危险的其他洞口,均应加以一盖板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第6章:
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1节:
攀登作业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施工现场的登高和攀登设施。
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攀登设施,也可采用载人垂直运输设备。
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2、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应在构建施工图或说明内作出规定。
3、攀登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工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
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出上述荷载,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4、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5、爬梯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立梯子工作角度以70—80度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缺档。
6、梯子如果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超过一处。
连接后的梯梁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强度。
7、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度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有可靠拉撑措施。
8、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
爬梯宽度不大于50CM,支撑采用不小于∟70×6mm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踏棍与攀登的顶面平齐,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
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9、作业人员应从规定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10、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第2节:
悬空作业
1、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是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杆、防护网或其他安全设施。
2、悬空作业所用的吊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3、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支模应按照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严禁在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
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2、支设高度在3米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米的可使用马镫操作。
3、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
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脚手架。
模板有预留洞时,应安装后将洞盖住。
混凝土上拆除模板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照规范进行防护。
4、拆模高处作业,应配备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4、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2、绑扎圈梁、挑檐、挑梁、外墙、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平台并挂安全网。
悬空大梁钢筋绑扎,必须在铺满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3、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3米以内的柱钢筋,可在楼面或地面上绑扎,整体树立。
绑扎3米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5、混凝土浇筑时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浇筑离地2米以上的框架、过梁、雨棚、小平台时,应搭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上或支撑件上操作。
2、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相向进行。
浇筑储仓,下口应先封闭,并且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3、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6、进行预应力涨拉的悬空作业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进行预应力涨拉时,应搭设站立操作人员和设置涨拉设备用的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
雨天涨拉时,还应架设防雨棚。
2、预应力涨拉区域应设明显的安全标志,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
张拉钢筋两端必须设置挡板,挡板距离所涨拉钢筋的端部1.5—2米,且应高出最上一组涨拉刚筋0.5米,其宽度距涨拉钢筋两侧不小于1米。
7、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安装门框、窗框及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上,阳台栏板上操作。
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2、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脚手架时应张挂安全网。
张挂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可靠物体上。
3、进行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站立在窗台上,必要时系好安全带。
第七章:
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1节:
操作平台
1、移动式操作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操作平台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按现行规范进行设计,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2、操作平台面积不超过10平米,高度超过5米,还应进行稳定验算,并采取措施减少立柱的长细比。
3、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
4、操作平台可用直径48—50mm壁厚3.5mm钢管以扣件连接。
亦可采用门式或承插式钢管脚手架的部件,按产品使用要求进行组装。
平台次梁间距不大于40CM,平台应满铺3CM厚的木板。
5、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设置登高扶梯。
2、悬挑式钢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悬挑式钢平台应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其结构构造应能防止左右晃动,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2、悬挑式钢平台的搁置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
3、斜拉杆或钢丝绳,构造上宜两边各设前后两道,两道中的每一道均应作单道受力计算。
4、应设四个经过验算的吊环。
吊运平台时应使用卡环,不得使用吊钩直接钩挂吊环。
吊环应用甲类3#沸腾钢制作。
5、钢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采用其他方式时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3个。
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钢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
6、钢平台左右两侧必须装置固定的防护栏杆。
7、钢平台吊装,需待横梁支撑点电焊固定,接好钢丝绳,调整完毕,经过验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钩,上下操作。
8、钢平台使用时,应有专人检查,发现钢丝绳有腐蚀损坏应及时更换。
焊缝开焊应及时修复。
3、操作平台上显著位置标明允许荷载值。
操作平台上人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允许荷载,并配备专人监督落实。
第2节、交叉作业
1、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
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
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3、钢模板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小于1米,堆放高度不超过1米。
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沿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的物件。
4、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是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
高度超过24米的层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5、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体或处于起重机大臂回转半径范围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第八章、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1、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高处作业。
验收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2、安全防护设施,应有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3、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
2、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3、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4、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
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机具的规格材质。
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高度情况。
4、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
5、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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