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zhouqi.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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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zhouqi
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已破坏土地现状
琴园社区经过多年的居住使用,目前该地区居民住宅区已经满足需求,同时为了配合沙湖治理与开发,本项目不新增的居民用场地,而强化湖区的恢复。
居住场地占用土地情况
居民区内现已拥有5栋13层住房,共计180户;底层地下为修建地下停车设施,内已布置有简易压风机房、通风设施、升降机、基本储物场、消防通道以及供水供电设施等,并为建筑物的防水防潮铺设有厚度为xxmm的混凝土自防水、xxmm沥青涂料以及相对完善的降排水系统;部分未建房的区域(如绿化带、居民户外活动区)预留有标准地基。
底层地表有储物间、信邮件收纳区、居民室内活动区、维修房及相关管通道,有紧急通道连接各建筑,现在均继续使用;居住场地总占地面积为1640m2。
居民活动用地土地情况
居民活动用地分为行车道(包括紧急行车道)、人行步道、绿化地、观赏性景观、居民户外活动场所及休憩区。
分别占地500m2、300m2、1000m2、1200m2、870m2。
表3-1已破坏情况汇总(单位:
m2)
地类
居住场地
居民活动用地
道路
合计
11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112
湖泊水面
750
300
290
1340
116
内陆滩涂
430
1070
300
1800
03
林地
033
其他林地
460
1700
210
2370
合计
1640
3070
800
5510
破坏类型
压占
压占
压占
拟破坏土地预测
3.2.1土地破坏成因分析
在建筑建设过程中导致土地的破坏,琴园社区的建设破坏的土地类型主要为建筑沉陷破坏土地、压占和地下水位变化等。
建设过程中因为修建地基而造成地表的塌陷和地下水的渗漏等,从而造成土壤侵蚀强度的增强,且有可能破坏植被、生态景观等。
为了建筑的防水防潮而设置的相应设施与措施影响了湖区范围的地下水位及水的流通。
另外在建设中还会因为对土地挖损而破坏土地的土壤结构,从而改变土壤养分的初始条件,增加水土流失及养分流失的机会。
3.2.2预测单元划分
从破坏形式看,本项目造成的土地破坏类型可以归结为三种类型:
压占造成土地的破坏,如居住场地及居民活动场所的压占,局部塌陷或开裂造成的土地破坏,以及防水防潮引起的地下水变化。
预测单元及预测时段
预测单元划分
根据社区的建筑特点和开发时序,结合当地自然环境概况、社会经济概况和土地复垦方向,将项目区划分为若干预测单元。
预测单元的划分,要遵循以下原则:
地形地貌及土地利用现状相似原则;
项目破坏、占压土地方式一致性原则;
原始土地立地条件相似性原则;
复垦方向一致性原则;
便于复垦措施统筹安排,分区整体性原则。
根据以上原则,因本项目不需新建居住场地、道路等,所以将项目区划分为住宅和开放空间及地下水预测区。
预测时段
根据社区开发破坏、占压土地资源的特点,将预测时段分为社区建设期、人工干涉期和自然恢复期三个时段。
社区建设期:
社区建设期是土地破坏的高峰期,这个时期的土地破坏主要包括:
因地下开挖引起的地表岩移与塌陷以及社区废弃物、居民建筑对土地的压占破坏。
因此,社区建设期是土地破坏预测的重点时段。
人工干涉期:
人为地绿化与植被的引入在地面表层建立一个基本的生态形态,但存在与本地原有物种及环境冲突的问题。
自然恢复期:
自然恢复期不存在新的破坏和开挖,土地破坏只是社区建设期破坏的土地通过各类水土流失形式的扩展,随着各项土地复垦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土地破坏将逐步得到扼制,项目区的土地生态环境将得到恢复和改善,直至达到新的平衡状态。
根据社区设计的项目建设期、人工干涉期和自然恢复期土地破坏的特点,确定本方案土地破坏预测时段为社区建设期5年,人工干涉期3年,自然恢复期2年。
本工程土地破坏预测期共计10年。
预测内容及方法
预测内容
根据《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的要求,结合本社区项目的具体开发利用特点,土地破坏预测内容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各预测时段和预测分区土地破坏的方式;各预测时段和预测分区破坏土地的面积;各预测时段和预测分区破坏土地类型;各预测时段和预测分区土地破坏程度。
预测方法
项目区地形较为复杂,土地破坏类型各异,土地破坏预测采用定量统计和定性描述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叙述如下:
土地破坏方式预测方法:
根据本项目特点,土地破坏方式表现多样性,除项目建设、地基开挖引起的占压、挖损两种显而易见的方式外,还有由于各类不稳定边坡、地下水空区造成的坍塌、滑坡、泻溜,由于项目建设引起的水土流失而导致的土地破坏等,所以预测方法采用定性描述的方法进行。
破坏土地的面积预测方法:
对建筑物、构筑物和堆积物对土地的压占;对于地表岩移和塌陷,采用经验统计的方法进行定量估计。
破坏土地类型预测方法:
根据《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对土地类型的分类,结合现场调查资料,确定由于建筑建造造成破坏的土地类型。
土地破坏程度预测方法:
建筑建设对土地的破坏,因用地目的地不同,破坏程度不同,例如道路、居民住宅等占地改变了土地利用方向,土地破坏方式主要由开掘夯实地基、平整场地和地面建筑物长期占压为主,土地复垦难度中等,土地破坏程度中度,并存在生活废弃物污染。
对于地下防水防潮,地下水位发生变化,应进行植被恢复工作,在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复土造田和植树造林,土地复垦难度中等。
所以土地破坏程度的预测要在分析统计的基础上,定性描述其破坏程度。
3.2.3地下水位变化对土地的破坏预测
降排水和防水防潮引起的地下水变化及沉陷主要取决于岩石性质、岩层组合结构、地质构造、地基深度、地基类型、建筑物高度、防水层厚度、防水方式、空区形态和规模、空区存在时间和处理方法、水文地质条件、地表地形等诸多因素。
在不同因素影响下,岩体移动显现不同特征,影响程度也不相同。
土地破坏情况汇总
根据破坏土地现状及预测,综上所述,预计琴园社区开发所造成的土地破坏总面积为5510m2。
分项破坏面积详见表3-3。
从表中可以看出,居民住宅建设中总破坏土地面积为1640m2。
破坏的土地类型为湖泊水面、内陆滩涂和其他林地,破坏方式为压占。
其中压占湖泊水面面积为750m2,内陆滩涂面积为430m2,其他林地面积为460m2,总体破坏情况一般。
表3-3已破坏情况汇总(单位:
m2)
地类
居住场地
居民活动用地
道路
合计
071
城镇住宅用地
085
文体娱乐用地
103
街巷用地
11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112
湖泊水面
750
300
290
1340
116
内陆滩涂
430
1070
300
1800
03
林地
033
其他林地
460
1700
210
2370
合计
1640
3070
800
5510
破坏类型
压占
压占
压占
土地破坏程度分析
社区土地破坏程度评价揭示了土地的可利用范围及可利用的能力。
社区土地的破坏表现在社区开发活动引起社区土地质量控制因素指标值在社区原始土地质量背景值基础上向不利于土地利用的方向变化。
这包含两方面:
一是社区土地破坏是相对于社区开发活动之前土地质量原始背景值的变化;二是社区土地质量的变化是由社区开发活动直接或间接引起的。
社区土地破坏程度评价实际上是社区开发活动引起的社区土地质量变化程度的评价。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通过对社区自然生态环境背景的调查与分析评述,结合社区的建筑过程与人类生活行为分析,确定本区域可能受到社区开发影响的生态因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地表。
包括道路设施,社区建筑物、居民活动场所等对地表的压占;
大气环境。
道路等引起的扬尘及有害气体;居民住宅有可能使用的燃气炉及取暖设施产生的废气;高密度人群集中导致的CO2浓度变化。
水体的破坏与污染。
包括地表湖区及地下水的破坏;
生物影响。
包括对社区内及周边植物和动物的影响;
居民住宅生活废弃物的潜在污染;
地下水位变化引起的潜在问题及可能存在的积水或者保水问题。
土地复垦可行性评价
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目的在于对被破坏土地做出生态适宜性、经济可行性评价,确定其最优复垦方向。
3.6.1待复垦土地适宜性评价原则
⑴琴园社区复垦适宜性评价应该遵循的原则
①因地制宜原则。
土地的利用受周围环境条件制约,一种利用方式必须有与之相应的配套设施和环境特征相适应。
根据被破坏前后土地拥有的基础设施,特别是破坏现状,扬长避短,发挥优势,确定合理的利用方向。
复垦后的土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建设规划,尊重权利人意愿的基础上,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
②主导因素的原则。
复垦土地在再利用过程中,限制因素很多,如低洼积水、坡度、排灌条件、裂缝、土壤质地等。
根据本地区自然环境、地质水文、土壤植被等情况,本项目主导限制因素为:
低洼积水,土壤质地、地下水位等,这些主导因素是影响复垦利用的决定性因素,应按主导因素确定其适宜的利用方向。
③综合分析原则。
进行适宜性评价时,应对影响土地复垦利用的诸多因素,如土壤、气候、生物、交通、地貌、原有利用状况以及土地和破坏程序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对比,进而确定待复垦土地的复垦利用方向。
④最佳综合效益原则。
在确定被破坏土地的复垦利用方向时,应首先考虑其最佳综合效益,选择最佳的利用方向,根据被破坏的土地状况是否适宜复垦为某种用途的土地,或以最小的资金投入取得最佳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同时应注意发挥整体效益,即根据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合理确定土地复垦方向。
⑤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相结合的原则。
对于复垦区被破坏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既要考虑它的自然属性(如土壤、气候、地貌、破坏程度等),也要考虑它的社会属性(如种植习惯、业主意愿、社会需求和资金来源等),二者相结合确定复垦利用方向。
⑥持续发展的原则:
从土地利用历史过程看,土地复垦必须着眼于可持续发展原则,应保证所选土地利用方向具有持续生产能力、防止掠夺式利用农业资源或二次污染等问题。
⑦理论分析与实践检验相结合的原则:
对被破坏土地进行适宜性评价时,要根据已有资料作综合的理论分析,确定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但结论是否正确还需通过实践检验,着眼于发展的原则。
⑧与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规划等相协调原则:
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必须和国家及地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业规划保持协调。
⑵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依据
本项目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在详细调研项目区土地破坏前的利用状况及生产水平和破坏后的土地的自然条件基础上,参考社区土地破坏预测的结果,依据国家及行业的标准《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和《土地复垦规程》(试行)等,结合本地区的复垦经验,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改善被破坏土地的生态环境,确定复垦利用方向。
3.6.2待复垦土地生态适宜性评价
土地生态适宜性评价是评定土地对于某种用途以及适宜的程度,它是进行土地利用决策、确定土地利用方向的基本依据。
待复垦土地评价单元
评价单元是土地适宜性评价的基本单元,是评价的具体对象。
土地对农农林牧业利用类型的适宜性和适宜程度及其地域分布状况,都是通过评价单元及其组合状况来反映的。
评价单元的划分与确定应在遵循评价原则的前提下,根据评价区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考虑琴园社区现状、居民生活状况以及土地破坏类型和程度,同时结合社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社区拟复垦土地进行适宜性评价时单元划分为居住场地、居民活动用地、道路,分别对三个单元的宜耕、宜林以及宜草地的等级进行定量评定。
⑵复垦土地适宜性评价参评因素的选择
待复垦土地的适宜性评价应选择一套相互独立而又相互补充的参评因子和主导因子。
参评因子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是可测性,即参评因子是可以测量并可用数值或序号表示的;二是关联性,即参评因子的增长和减少,标志着评价土地单元质量的提高或降低;三是稳定性,即选择的参评因子在任何条件下反映的质量要持续稳定;四是不重叠性,即参评因子之间界限清楚,不相互重叠。
根据我国土地复垦行业标准中的各种土地复垦的技术指标要求,借鉴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并结合当地土壤质量状况,该工程项目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中耕地方向、林地方向、草地方向和湖区方向的影响因素分别为:
耕地复垦方向
影响因子有:
土层厚度、土壤质地、水分条件、岩土污染、破坏程度、地形坡度及有机质含量。
耕地复垦对土壤质地的要求是评价耕地适宜性的重要指标,土地的有害元素含量必须符合《农、林、牧生产用地污染控制标准》。
但考虑到本社区所处位置与区域,结合城市总体规划,该复垦方向只参与计算,不参与改造。
②林地复垦方向
影响因子有:
土地污染程度、土壤条件、地形坡度及破坏程度等。
林地对土地的要求最重要的是污染程度和土壤条件,土地污染程度高,则该土地林地的适宜性就低,其土地有害元素含量必须符合《农、林、牧生产用地污染控制标准》。
③草地复垦方向
影响因子有:
有机质含量、土壤条件、破坏程度等作为主要参评因子。
草地对土地的要求相对林地较低,最重要的就是土壤条件和有机质含量。
但考虑建筑用地有机质可能存在不足或者过剩,应先种植草地加以调整,再进行重新评定。
⑶评价等级划分
权重确定的方法有很多:
如关键特征调查法、特尔斐法、专家评断平均法、两两比较法,层级分析法(AHP)、回归分析法。
本次评价采用关键特征调查法。
主要从所提供的备择指标中找出最为关键、最有特征的指标,再统计出各个指标的总体顺序,按一定规划选取指标,最后计算各指标的系统。
其中耕地评价因子,由于土地污染程度和土层厚度因素比较重要,因此权重取值较高;林地评价由于土壤条件和地形坡度较为重要,故确定耕地、林地及草地复垦方向的参评因子权重。
根据《土地复垦技术标准》和有关政策法规,把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等级数确定为3级标准,分别为:
一级(比较适宜)、二级(勉强适宜)、三级(不适宜)。
二级和三级两等级之间反映的是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之间的质变过程,决定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一级和二级以及三级等级之间反映的是复垦土地的量变过程,决定复垦土地利用方向的优劣。
等级划分的分值区间分别为:
一级80-100分,二级50-80分,三级0-50分。
各评价因素的具体等级标准目前国内外尚无精确的划分值,由于二级和三级之间是复垦方向的质变过程,其两等级间各个评价因子的评价标准采纳国家有关的行业标准,主要为《农、林、牧生产用地污染控制标准》及《土地复垦技术标准》中的标准。
3-6耕地复垦方向的参评因子、权重及等级
评价因子
表土层
厚度
土壤
质地
水分条件
岩土
污染
破坏
程度
有机质
含量
地形坡度
因子权重
等
级
一
级
﹥30cm
中、
轻壤
雨水充足或者距离水源近,有配套设施
无
轻
>1
<15°
二
级
5-30cm
粘土、
沙土
季节性雨水,距离水源近,但无配套设施
轻或中度
中
15°-25°
三
级
﹤5cm
石砾
雨水很少,无直接灌溉水源
中度
重
<
25°-35°
表3-7林地复垦方向的参评因子、权重及等级
评价因子
土地污染程度
土壤条件
地形坡度
破坏程度
因子权重
等级
一级
未污染
土壤厚度﹥30cm,
各种壤土、砂土
<15°
轻度
二级
轻度污染
土壤厚度﹥10cm但﹤30cm的各种壤土、砂土
15°-25°
中度
三级
中度污染
砂砾质
25°-35°
重度
表3-8草地复垦方向的参评因子、权重及等级
评价因子
有机质含量
土壤条件
破坏程度
因子权重
等级
一级
>1
壤土,有效土层厚度﹥10cm
轻度
二级
中壤、砂壤,有效土层厚度5~10cm
中度
三级
<
砂质、砾质,有效土层厚度<5cm
重度
⑷待复垦土地适宜性评价方法
①评价模型和评价单元分值计算
根据确定的各因素、因子不同级别的得分值A与权重W,建立评价土地质量综合分值的数学模型:
(公式3-1)
式中:
C为适宜性评价的综合得分值;
Ai为某单元第i参评因子分值;
Bi为第i参评因子权重;
n为评价因素因子的个数。
②土地适应性评价
按照土地优劣的实际情况,划定土地等级,将参评单元的耕地适宜性、林地适宜性及草地适宜性分为3个级别:
一级(评价分值在80-100分,二级(评价分值在分),三级(评价分值在分)。
以下各表为复垦土地各类参评单元的土地质量状况。
表3-9各类参评单元的耕地评价因子土地质量状况
评价因素
居住场地
居民活动用地
道路
表土层厚度
厚度<10cm
>30cm
>10cm,<30cm
土壤质地
—
亚粘土
亚砂土
水分条件
雨水充足
透水性差
雨水充足
易积水
雨水充足
保水性差
岩土污染
中度
轻度
轻度
破坏程度
中度
轻度
轻度
有机质含量
<
地形坡度
<15°
15°-18°
15°-18°
表3-10各类参评单元的林地评价因子土地质量状况
评价因素
居住场地
居民活动用地
道路
土地污染程度
中度
中度
轻度
土壤条件
厚度<10cm、
—
厚度>30cm、
亚粘土
厚度>10cm,<30cm、亚砂土
地形坡度
<15°
15°-18°
15°-18°
破坏程度
中度
轻度
轻度
表3-11各类参评单元的草地评价因子土地质量状况
评价因素
居住场地
居民活动用地
道路
有机质含量
<
土壤条件
厚度<10cm、
—
厚度>30cm、
亚粘土
厚度>10cm,<30cm、亚砂土
破坏程度
中度
轻度
轻度
⑸待复垦土地适宜性评价方法
在计算过程中,根据各参评单元的土地质量状况给出适当的评价分值。
由于资料有限,在评价时粗略取值。
如下表:
表3-12各评价单元耕地参评因子取值
评价因子
因子权重
居民场所
道路
居民活动用地
表土层厚度
70
80
85
土壤质地
70
75
80
水分条件
70
75
85
岩土污染
75
80
80
破坏程度
70
80
80
有机质含量
75
75
85
地形坡度
85
70
80
表3-13各评价单元林地参评因子取值
评价因子
因子权重
居民场所
道路
居民活动用地
土地污染程度
75
80
80
土壤条件
70
85
80
地形坡度
85
85
85
破坏程度
70
80
80
表3-14各评价单元草地参评因子取值
评价因子
因子权重
居民场所
道路
居民活动用地
有机质含量
75
75
85
土壤条件
70
85
80
破坏程度
75
80
80
根据公式3-1,经过加权求和计算得出参评单元的综合分值及等级,详见表3-15。
表3-15土地适宜性评价综合分值及等级表
适宜性
居民场所
道路
居民活动用地
面积(m2)
1640
800
3070
宜耕地评价
综合分值
等级
二级
二级
一级
宜林地评价
综合分值
等级
二级
一级
一级
宜草地评价
综合分值
等级
二级
一级
一级
3.6.3待复垦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
综合以上分析,破坏的土地除居民住宅区域皆可复垦为林地,但是考虑到居民活动用地存在已有的草坪绿化,先将居民活动用地草坪复垦为草地,以节约前期工程量。
居民住宅用地由于存在较多隐患,且污染相较其他区域严重,先将该区复垦为草地,等土地熟化以后,再考虑种植树木。
通过本项目区植被分布实地考察,根据公众的意见和破坏前土地利用情况,选择种植香樟;草种选择当地较常用的黑麦草草籽,能够在较短时间内覆盖地面,有效美化环境。
因此,本项目社区破坏土地复垦为林地部分,采取种植乔木和草籽的方法对其进行复垦,恢复地表植被。
复垦总面积为3400m2。
根据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区域以草地为主,该方案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表3-16项目区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结果汇兑表
项目
复垦方向
复垦面积(m2)
植物选择
居住场地
灌木地
600
红叶石楠
草地
1040
黑麦草
居民活动用地
草地
1070
黑麦草
林地
2000
香樟
道路
林地
800
香樟
合计
5510
复垦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国土规103号文件(1995)《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UDC-TD)规定,并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确定复垦标准如下:
⑴林地复垦标准
①树种:
为尽快恢复当地脆弱的生态环境,首先选取适应能力极强并对土壤具有改良作用的树种刺槐,待环境改善后再考虑更具有经济价值的树种。
②整地:
造林前穴状整地,灌木坑穴规格为径宽0.8m,坑深为0.6m,株行距为1m×1m。
植树穴切忌挖成锅底形或无规则形,使根系无法自然舒展。
③三年后植树成活率70%以上。
④三年后覆盖度30%以上。
⑤实行草、灌混播。
⑵草地复垦标准
①为更好的保护当地脆弱的生态环境,草种首先选择适应能力强、固土能力强的盘根草,待环境改善后再考虑更具有经济价值的草种。
②多草种混播。
③企业加强后期管护,有防治病、虫害措施,有防治退化措施。
④三年后牧草覆盖率70%以上。
⑤三年后单位面积产草量不低于当地水平。
⑥具有生态稳定性和自我维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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