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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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工作人员全员聘任制实施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关于印发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建设基本要求)的通知》(湘教发[2006]103号),为切实做好教师、教育职员、教辅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编制与岗位
第一条各部门拟订岗位职数方案,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后执行。
(附件1、附件2:
岗位职数方案审批表)
第二条各部门拟订岗位设置说明,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后执行。
(附件3:
岗位设置审批表)
第二章聘任上岗
第三条聘任上岗包括新聘任工作人员上岗和已聘任工作人员转岗。
第四条新聘任工作人员上岗,执行聘任计划审批、聘任考察和聘任上岗审批程序。
(附件4:
人员聘任计划审批表,附件5、附件6:
考察记录表,附件7:
聘任上岗审批表)
第五条已聘任工作人员转岗,执行岗位异动审批程序。
(附件8:
岗位异动审批表)
第六条所有确定聘任岗位的人员,必须在与学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订劳动合同后方能上岗工作。
第三章考核
第七条各部门对聘任工作人员进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附件9:
考核记录与审定表)
第八条人事处、纪委办、监察审计室、督导办联合对各部门的考核情况进行督察复核。
第四章待岗、解除劳动关系
第九条各部门考核结论为“离岗”的人员和各部门岗位人员方案列为“待安排”的人员,经学院确认后进入待岗状态。
(附件10:
待岗通知书)
待岗时间为45个日历日。
待岗期间,学院对待岗者停止发放工资、福利,按长沙市低保标准对待岗者发放生活费。
待岗期间,待岗者在学院有编缺员岗位应聘上岗的,执行岗位异动审批程序。
第十条待岗者及在岗工作人员均可自主辞职,解除与学院的劳动关系。
(附件11:
解除劳动关系审批表,附件12: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第十一条对在待岗期满时未在学院重新上岗的待岗者以及发生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情形的在岗工作人员,学院均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附件11:
解除劳动关系审批表,附件12: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经院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
年学期系(部)岗位职数方案审批表
注:
1、本表由系、部按学期组织填写完整,分别于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将获批的下学期方案表原件交人事处收存。
2、院内人员指学院已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者,院外人员指学院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者。
3、辅导员数量满足“200学生配备一名辅导员”;院内教师数量满足“人均承担的课表课时不小于标准课时”;院外教师数量满足“承担的课表课时不大于20/周”。
系列
岗位
人员数量
院内
院外
管理
系主任
1
无
系总支书记
1
无
教学副主任
1
无
实训副主任兼实训中心主任
1
无
学工办副主任兼团总支书记
1
无
教学干事
1
实训干事
1
学生辅导员
教学
教研室教师
教研室教师
教研室教师
教辅
教研室实验员
教研室实验员
教研室实验员
其他
专职科研
无
专职技术服务
无
合计
总计
待安排人员(名单)
系部主(分)管院领导意见
主管人事工作院领导意见
法定代表人意见
工作人员全员聘任制实施办法
附件2:
年学期处(室、办、中心、馆)岗位人员方案审批表
注:
1、本表由处(室、办、中心、馆)按学期组织填写完整,分别于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将获批准下学期方案表原件交人事处收存。
2、院内人员指学院已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者,院外人员指学院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者。
3、除统一规定的1个人员外,其他人员数量必须附核定依据说明和计算式。
系列
岗位
人员数量
院内
院外
管理
处长(主任、馆长)
1
无
副处长(副主任、副馆长)
无
科科长
无
科科长
无
科科长
无
科科长
无
科科员
科科员
科科员
科科员
工勤
科工人
科工人
科工人
科工人
其他
阶段任务工作1:
阶段任务工作2:
合计
总计
待安排人员(名单)
部门主(分)管院领导意见
主管人事工作院领导意见
法定代表人意见
工作人员全员聘任制实施办法
附件3:
岗位设置审批表
注:
1、本表由系、部、处(室、办、中心、馆)按学期组织填写完整,分别于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将获批准下学期方案表原件交人事处收存。
(参考样本)
岗位名称
所属部门
工作关系图
上级主管岗位
同级合作岗位
下属管辖岗位
工作任务和绩效标准
1
2
3
4
5
6
7
8
工作时间与休假
工作时间
休假
上岗基本条件
专业
学历
学位
职称
职业资格
行业及岗位工作经历
其他知识和技能
性别
年龄
部门主(分)管院领导意见
主管人事工作院领导意见
法定代表人意见
工作人员全员聘任制实施办法
附件4:
年学期人员聘任计划审批表
注:
1、本表适用于人员的批量和零星聘任。
2、本表由系、部、处(室、办、中心、馆)组织填写完整,原件存人事处备查。
3、须附文字说明,逐一阐明各岗位引进与临时聘用人员的理由,明确引进和临时聘用后所承担职责、任务。
岗位
缺额数量
引进数量
临时聘用数量
专任教师
教辅人员
专任辅导员
管理人员
工勤人员
合计
总计
部门主(分)管院领导意见
主管人事工作院领导意见
法定代表人意见
说明:
专任辅导员、管理人员不宜使用临时聘用人员
工作人员全员聘任制实施办法
附件5:
人员引进、聘用考察记录表(教学)
注:
1、本表适用于各种用工形式的教师考察。
2、本表由系、部组织填写完整完整,原件存人事处备查。
3、本表为《劳动用工审批表》的基础表。
4、本表双面打印。
应聘人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
政治面貌
家庭住址
通讯地址
电话
最高学历
毕业学校
毕业专业
毕业时间
最高职称
授予部门
专业领域
授予时间
现工作单位
部门
职务
职称
拟任教系部
教研室
专业
课程
教师资格证编号
教师资格证时间
资格符合性审核
人事处
学历、职称水平等符合岗位要求,同意安排试讲。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学历、职称水平等不符合岗位要求,不同意安排试讲。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教务处
专业、职业资格、行业及岗位工作经历等适合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要求,同意安排试讲。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专业、职业资格、行业及岗位工作经历等不适合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要求,不同意安排试讲。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技术符合性审核
试讲地点
试讲时间
试讲内容
听试讲人员
学生:
系专业年级班人。
教师:
学生评价
项目
评价等级
优
良
中
差
基本理论讲解明确:
论点正确、概念清楚
逻辑性强:
条理清晰、重点突出、难点分析透彻
注意培养能力,理论联系实际
注意教学方法,解析范例具有启发性
熟悉实验、实训内容
理论解释准确,技能指导认真、精细
言传身教,教书育人,全面关心学生成长
学生代表5人(签名):
教师评价
准确执行教学大纲
理论解释正确、清晰,逻辑性强、重点突出,难点分析透彻
实验、实训指导认真、精细
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先进
注意启发思维、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能力
严格要求学生
教师代表3人(签名):
系部
满足教学需要,可以引进、聘用。
负责人(签名)
不满足教学需要,不可以引进、聘用。
负责人(签名)
督导办
符合督导要求,可以引进、聘用。
负责人(签名)
不符合督导要求,不可以引进、聘用。
负责人(签名)
过程监督
监察审计室
人事处学历、职称水平符合性审核:
教务处专业符合性审核:
学生评价:
教师评价:
系部评议:
督导评议: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工作人员全员聘任制实施办法
附件6:
人员引进、聘用考察记录表(非教学)
注:
1、本表适用于各种用工形式的非教师岗位人员考察。
2、本表由用工部门组织填写完整,原件存人事处备查。
3、本表为《劳动用工审批表》的基础表。
4、本表双面打印。
应聘人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
政治面貌
家庭住址
通讯地址
电话
最高学历
毕业学校
毕业专业
毕业时间
最高职称
授予部门
专业领域
授予时间
现工作单位
部门
职务
职称
拟用工部门
科室
岗位
教师资格证编号
教师资格证时间
资格符合性审核
人事处
学历、职称水平、专业、职业资格、行业及岗位工作经历符合岗位要求,同意安排综合测评。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学历、职称水平、专业、职业资格、行业及岗位工作经历不符合岗位要求,不同意安排综合测评。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技术符合性审核
综合测评地点
综合测评时间
测评人员
主管院领导
部门负责人
岗位工作关系人(3)
服务、管理相关方(5)
测评内容与评价
项目
评价等级
优
良
中
差
对岗位任务及绩效标准的认识水平(笔试)
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水平(笔试)
完成岗位主要作业的技能水平(仿真作业)
团队精神(仿真作业、笔试、面谈)
职业道德、人文综合素质(仿真作业、笔试、面谈)
结论
适合岗位需要,可以引进、聘用。
测评人员签名:
不适合岗位需要,不可以引进、聘用。
测评人员签名:
过程监督
监察审计室
人事处符合性审核:
综合测评: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工作人员全员聘任制实施办法
附件7:
聘任上岗审批表
注:
1、本表适用于所有岗位、所有人员。
2、一人一表,由聘任部门组织填写完整,原件存人事处备查。
3、所有被批准上岗人员,必须在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后才能上岗工作。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学位
职称
聘任部门意见
聘任起始时间:
聘任截止时间:
岗位类别:
教学、教辅、管理、工勤
岗位工作时间类型:
标准工时、综合工时、不定时工时、小时工时
岗位主要任务: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聘任部门
主管院领导意见
(签名):
年月日
人事工作
主管院领导意见
劳动合同或协议类型
1
无固定期限合同,06套改待遇
2
固定期限合同,06套改待遇
3
固定期限合同,约定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
4
固定期限合同,约定工资+社会保障
5
非全日制用工协议,约定工资
同意按第类型聘任。
其中,合同期限:
年;
约定工资:
元/月,或元/日,或元/时;
绩效工资:
元/月;
(签名):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工作人员全员聘任制实施办法
附件8:
工作人员岗位异动审批表
注:
1、本表由异动人请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后,原件存人事处备查。
2、根据岗变薪变原则,工作人员岗位异动后享受新岗位的薪酬待遇。
3、凡转入教学岗位的必须填写人员引进、聘用考察记录表(教学)(附件五)。
4、凡涉及辅导员岗位异动,须部门负责人和学生处负责人、现工作部门分管院领导和学生工作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
5、岗位类别分为:
教学、教辅、行管、辅导员、工勤。
现工作部门
现岗位类别
拟转岗部门
拟转岗岗位类别
异动原因
异动人(签名)
年月日
现工作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现工作部门
分管院领导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学生处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学生工作
分管院领导意见
签名
年月日
拟转岗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拟转岗部门
分管院领导意见
签名
年月日
主管人事院领导意见
签名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工作人员全员聘任制实施办法
附件9:
工作人员考核记录与审定表
注:
1、本表适用于所有人员考核。
2、日常考核只使用本表;年度考核时,本表与《年度考核登记表》同时使用。
聘任部门
岗位名称
被考核人
考核时段
考核人
(聘任部门全员)
签名:
考核内容
考核等级得票
优
良
合格
差
⑴德 指政治态度、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具体考核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参加理论学习和社会公益活动,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
⑵能 指业务水平、管理能力、专业技能。
具体考核文化知识、专业技能、科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表达能力、执行能力、合作能力及身体条件满足所在岗位要求的情况。
⑶勤 指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
具体考核责任感,钻研业务、创新进取,遵守规章制度,出勤等情况。
⑷绩 指工作业绩。
具体考核完成本职工作的数量、质量、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在重大中心工作中的业绩与贡献。
⑸廉指廉政建设。
具体考核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考核结果
优
良
合格
差
部门考核结论
(在原岗留用、部门内转岗、在岗低聘一级、离岗交学院待岗中选一项)
部门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部门
主管院领导意见
(签名):
年月日
人事工作
主管院领导意见
(签名):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意见
(签名):
年月日
本职工作:
除标准或基本工作外,专业实践、科研和技术服务、联系学生班等另文规定。
工作人员全员聘任制实施办法
附件10:
待岗通知书
:
根据年学期系(部)岗位设置方案/年学期处(室、办、中心、馆)岗位设置方案/工作人员考核与审定结论,你被确定为待岗人员。
你的待岗时间为45个日历日,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计算;
待岗期间,学院对你停止发放工资、福利,按长沙市低保标准给你发放生活费;
待岗期间,你可在全院拟补员的岗位竞聘上岗,也可自主辞职,依法解除与学院的劳动合同;
如待岗期满,你未在学院重新上岗,不论是否自主辞职,学院即依法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
特此通知。
长沙环境保护专业技术学院
组织人事处
年月日
通知签批院领导(签名):
工作人员全员聘任制实施办法
附件11:
解除劳动关系审批表
年第号
劳动者姓名
劳动者岗位
岗位所属部门
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
自主辞职
因个人原因,决定于年月日辞去在长沙环境环保职业技术学院的工作。
辞职人(签名):
岗位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名):
组织人事处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待岗期满辞退
至年月日待岗期满,未在学院重新上岗,予以辞退。
人事处处长(签名):
年月日
终止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2、3、4、5、6款终止劳动合同。
人事处处长(签名):
岗位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1、2、3、4、5、6款,第40条第1、2、3款解除劳动合同。
岗位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名):
人事处处长(签名):
年月日
岗位所属部门
主(分)管院领导批示
(签名):
年月日
人事工作
主管院领导批示
(签名):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批示
(签名):
年月日
工作人员全员聘任制实施办法
附件12:
离院手续办理记录表
部门
办结事项
经办人
负责人
工作岗位所属部门
工作交接、资料移交等
基建资产处
宿舍、财产归还等
后勤中心
水电费清缴、计划生育证明等
图书馆
图书归还等
财务处
借款归还、公积金结转、工资卡注销等
保卫处
户籍迁转等
人事处
组织关系、档案转移,社保、工资结转等
工作人员全员聘任制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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