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洋西片区改造工程安置房18楼桩基检测及建筑物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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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洋西片区改造工程安置房18楼桩基检测及建筑物施
…
莆田市城厢区洋西片区改造工程安置房1#-8#楼桩基检测及建筑物施工监测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福顺恒[2010]P-046号
项目名称:
莆田市洋西片区改造工程安置房1#-8#楼桩基检测及建筑物施工监测工程
招标人:
莆田市城厢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招标代理人:
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
2010年09月07日
总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评标细则
(六)授予合同
(七)费用支付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莆田市洋西片区改造工程安置房1#-8#楼桩基检测及建筑物施工监测工程
2
建设地点
城厢区洋西片区
3
质量标准
桩基检测符合国家《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J256-2003)、强制性标准、设计要求。
建筑物垂直度观测和建筑物沉降观测,符合国家《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岩土工程监测规范》(YS5229-96)强制性标准、设计要求
4
招标范围
洋西片区改造工程安置房1#-8#楼桩基检测、建筑物垂直度观测和建筑物沉降观测
5
要求工期
桩基检测周期随打桩工程进度至桩基施工结束后一周内,施工监测时间按每加高二层观测一次考虑。
封顶后观测一次,竣工半年内观测二次,并提交书面报告。
6
资金来源
自筹
7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1、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法人经济实体;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含岩土工程)甲级资质的企业;同时具备建设工程桩基检测专项以上资质的企业,并且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家技术监督颁发的【CMA计量认证】
8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9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0
澄清和修改
投标人对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于2010年09月12日17:
00前直接登陆城厢区人民政府公从信息()网上咨询栏目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将于2010年09月13日17:
00前(含节假日)在城厢区人民政府公从信息()公示栏目中公布澄清及修改的答疑内容。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1
投标有效期
为:
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
仟元整
13
工程投标报价依据
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1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15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
城厢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机关附属楼二层会议室)
时间:
2010年09月14日15时30分
16
开标
开标时间:
2010年09月14日15时30分
地点:
城厢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机关附属楼二层会议室)
17
评标方法
按招标文件
18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四万元整
19
备注
/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鉴于莆田市城厢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莆田市洋西片区改造工程安置房1#-8#楼桩基检测及建筑物施工监测工程的招标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市政府有关规定,已具备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本招标工程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利益冲突
投标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不得有任何的从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招标工程项目说明及要求
4.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4.2本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
4.3本招标工程项目建设地点: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4.4检测内容:
桩基检测,根据【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3、J256-2003)强制性标准、设计要求。
4.5监测内容:
建筑物垂直度观测和建筑物沉隆观测,根据《建筑物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岩土工程监测规范》(YS5229-96)强制性标准,设计要求。
4.6桩基检测要求:
(1)中标人须使用预制块作为桩基检测的堆载材料
(2)考虑本招标工程项目工期紧,中标人应根据招标单位的要求配备桩基检测机械(包括预制块)并确保机械进场时间。
5招标范围、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及承包方式
5.1本招标工程项目工程质量标准: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5.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
5.3本招标工程项目要求工期: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
6资金来源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7现场踏勘
7.1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7.2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7.3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7.4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但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工程项目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并在现场设置足以识别的相应标识,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8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9 投标有效期
9.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9.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单位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
10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11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至少须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要求的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
12.1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答疑、修改和澄清文件组成。
12.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13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书面形式直接向招标人提出疑问,同时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发放给投标人,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4招标文件的修改
投标人对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于2010年09月12日17:
00前直接登录城厢区人民政府公从信息网()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
招标人将于2010年09月13日17:
00前在城厢区人民政府公从信息()公告公布栏目中澄清及修改的答疑内容。
15 本项目发包价
15.1
(1)单桩竖立静荷为25元/吨包干;
(2)低应变检测25元/根包干、(3)建筑物垂直度观测和建筑物沉降观测按8.8万包干
15.3本项目低应变检测及静载具体工作量按实结算。
16 投标工期及质量
16.1 桩基检测周期随打桩工程进度至桩基施工结束后一周内,施工监测时间按每加高二层观测一次考虑。
封顶后观测一次,竣工半年内观测二次,并提交书面报告。
16.2 桩基检测符合国家《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J256-2003)、强制性标准、设计要求。
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条件的要求完成上述工程桩基检测项目,并承担因检测质量缺陷造成的责任。
16.3施工监测符合国家【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岩土工程监测规范》(Ys5229-96)强制性标准、设计要求。
16.4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条件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并随工程进度情况,及时向招标人、设计等有关单位提供监测书面报告,并承担监测质量缺陷造成的责任。
17 投标保证金缴交和退还
17.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仟元整(¥8000元),投标保证金在截标前以现金形式当场递交给招标人。
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17.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递交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17.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规定签约的。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8投标文件由投标函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组成。
19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9.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9.2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0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
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
21投标函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21.1投标函
2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1.4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21.5拟派桩基检测项目组负责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及桩基检测上岗证书复印件
21.6拟派监测项目负责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及岗位证书复印件。
22 投标函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2.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材料均应遵守本须知第21条中所规定。
22.2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字和盖章。
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签字盖章的,属无效文件,作废标处理。
22.3投标人应提交投标函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作“正本”、“副本”标记(正本和副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装入一个密封袋,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2.4投标文件有涂改、插字的地方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校对章。
22.5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3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包括(原件不须密封在投标文件中,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23.1营业执照副本
23.2资质证书副本
23.3拟派桩基检测项目组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及桩基检测上岗证书。
23.4拟派施工监测项目组负责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及岗位证书。
24 投标报价
24.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表示。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5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包封均应密封完好,外包封上应写明:
①招标人名称;②招标编号;③“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④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
投标文件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接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章。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前(含投标截止时)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并交招标人签收。
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外包封的完整性负责,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会上不再对文件包装的完整性进行查验。
26投标文件份数
26.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26.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原件不须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27、投标文件的提交
27.1存在不良记录的在规定不能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时限内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27.2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前(含投标截止时)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并交招标人签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截止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接收。
(五)评标细则
1、总则
28本招标工程项目评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
29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评标细则进行评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30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本评标细则规定的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2、评标委员会组成
31招标工程项目的评标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32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将由招标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组建。
33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33.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33.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3.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3.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开标
34开标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地点进行,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参加。
3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3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到场参加开标会的,招标人应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37开标程序:
37.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37.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人代表身份。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有关人员按前款规定验证其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收集存档。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参加现场监督的有关部门人员不对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投标人应对其负责。
投标人缺少以上证明材料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37.3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37.4主持人宣布唱标人、监标人。
37.5唱标并作相应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唱标内容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
唱标内容为:
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承诺其它必要的内容。
4、评标程序
38招标工程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38.1评标前准备工作;
38.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对投标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5、评标方法
39本工程采用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
40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应当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其工期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采取的基本措施、保障手段和关键合同条件方面的内容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
41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4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42.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不对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负责,投标人应对其负责。
42.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书面澄清。
拒不澄清的,可以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43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评审和比较。
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除招标文件以醒目方式专项作出明确、具体规定应作为废标处理的情况外,,不应视为“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也不得作废标处理。
44招标文件条款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
6、评标标准
投标函投标文件评审
45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按规定作废标处理:
45.1投标函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45.2投标函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无法区分正、副本的;
45.3投标函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和提交资料;
45.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45.5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5.6投标函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5.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盖章的;
2)投标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编制,或关健内容不全、字迹涂改模糊、难以辨认的;
3)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备查或资料提供不全的;
45.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7确定中标人
46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签确定一家中标人。
46.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登记、签收投标文件;
46.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并组织审查投标人投标资格;
46.3确定进入公开抽取程序的合格投标人名单,并由招标人当场公布;
46.4按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每个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公开抽取、登记代表该投标人号码,并当众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并签名确认;
46.5招标人公开抽取其中一个号码,该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作为抽签代表人;
46.6由抽签代表人公开抽取一个号码,该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47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入档。
48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二家或二家以上投标人参加投标的,资格审查合格后,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如只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的,资格审查合格后,即确定为中标单位。
49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在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招标人所在单位公示。
8、中标结果公示
50.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在城厢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招标人所在单位公示。
51.公示期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接到投诉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人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
5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非不可抗力事由放弃中标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招标。
本次招标和重新招标所发生的费用及中标差价等损失由放弃中标的中标人负责赔偿。
53.中标人有前款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54.中标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其中标无效,招标人可收回中标通知书并上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55.投标人非不可抗力事由放弃中标且拒绝赔偿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通过法律途径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9、附则
56.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授予合同
57招标人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57.1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57.2为维护国家利益,如果发现招标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的,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的权力。
58合同签订和备案
58.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洋西片区改造工程安置房1#-8#楼桩基检测及建筑物施工监测)。
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58.2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58.3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二至五年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通报,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59投诉处理
59.1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59.2投诉书应当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内容。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0履约担保
60.1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肆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60.2投标人必须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没有完成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工程款支付
61工程款支付
(1)桩基检测项目完成后,出具正式书面报告后并收到发票后十日内付清桩基检测项目费用。
(2)建筑物监测项目完成后,出具正式书面报告并收到发票后十日内付清建筑物施工监测项目费用。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
一、投标函投标文件
二、相关证件原件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测项目
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人: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盖章)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邮政编码:
编制时间:
二、投标函投标文件
(本)
“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人: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盖章)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邮政编码:
编制时间:
商务标投标文件目录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5、拟派桩基检测项目组负责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及桩基检测上岗证书复印件
6、拟派监测项目负责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及岗位证书复印件。
1、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招标编号}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投标报价
(1)单桩竖立静荷为25元/吨包干;
(2)低应变检测25元/根包干、(3)建筑物垂直度观测和建筑物沉降观测按8.8万包干作为承包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桩基检测标准和有关要求、建筑物施工监测标准和有关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承担因检测、监测质量缺陷造成的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本项目桩基检测及监测内容。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为本工程桩基检测项目负责人;派为本工程建筑物施工监测项目负责人。
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肆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7、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中标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保证到场,不转包或允许他人挂靠,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我方承担。
8、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9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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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莆田市 城厢 西片 改造 工程 安置 18 桩基 检测 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