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A视点赵治纲.docx
- 文档编号:9177588
- 上传时间:2023-02-03
- 格式:DOCX
- 页数:41
- 大小:45.06KB
EVA视点赵治纲.docx
《EVA视点赵治纲.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EVA视点赵治纲.docx(4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EVA视点赵治纲
目录
EVA研究视点
(一)2
一、关于国资委推行EVA业绩考核的重大意义2
二、关于中央企业推进EVA业绩考核的方案设计2
三、关于“利润总额”和“经济增加值”指标的权重和计分3
EVA研究视点
(二)3
一、关于会计调整项目的细化3
二、关于研发费用的管理4
三、关于资本成本的设定与硬约束4
EVA研究视点(三)5
一、关于企业的经营目标:
EVA最大化还是其他?
5
二、在EVA考核导向下,央企如何协同社会责任和EVA价值创造的矛盾?
6
三、关于5.5%的资本成本率偏低的争论?
6
EVA研究视点(四)7
一、如何认识收入、利润和EVA?
7
二、如何认识资本占用?
8
三、如何认识央企之间和集团内部EVA价值创造的冲突?
8
EVA研究视点(五)9
一、EVA业绩考核容易存在的一些误区?
9
二、央企如何正确认识EVA业绩考核?
9
三、央企如何开展EVA业绩考核?
10
EVA研究视点(六)11
一、如何设置经济增加值(EVA)考核指标权重?
11
二、如何理解国资委利润总额和经济增加值双重目标考核导向?
12
三、如何正确认识EVA与利润、投资和规模的关系?
13
EVA研究视点(七)13
一、如何提升央企的EVA指标?
13
二、央企如何推进EVA考核工作?
14
三、央企如何开展全面且有针对性的EVA培训?
15
EVA考核:
央企过多资金将成烫手山芋16
EVA业绩考核咨询项目工作方案19
央企EVA考核需要理念和行为的根本性转变20
央企推进EVA考核需解决的几个关键问题23
央企EVA考核见效需十年26
EVA研究视点
(一)
一、关于国资委推行EVA业绩考核的重大意义
从国际应用EVA的成功经验来看,有部分同志可能认为EVA业绩考核不太适合于国有企业,尤其是不适合既要追求价值回报,又要承担社会或政治责任的中央企业。
赵治纲博士认为,理论上来说,EVA可以适用于任何企业、单位,甚至政府部门,因为EVA强调的就是资金的来源与资金的运用,强调资金的成本意识。
关键在于这些企业、单位应用EVA的方式与采取的措施?
EVA应用到什么程度?
此外,赵治纲博士认为,由于大部分中央企业过去在利润导向下对股东资金缺乏成本意识、对资金运用效率缺乏有效地管理。
从而,不少中央企业存在大量沉淀的资金、闲置的资产、低效甚至无效的资产,因此,中央企业即使在目前资本结构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中央企业实施经济增加值考核具有较大的价值创造和价值改善空间。
赵治纲博士认为国资委第三任期在中央企业推行的经济增加值业绩考核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关于中央企业推进EVA业绩考核的方案设计
国资委目前已经正式出台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其中附件1:
《经济增加值考核细则》对EVA的会计调整和资本成本率的确定进行了规定。
赵治纲博士通过给部分中央企业讲授经济增加值课程后,了解到目前有一部分中央企业也已经在集团内下发了关于经济增加值业绩考核的办法,有些央企也正在制定本集团公司的经济增加值业绩考核办法,但大部分央企采取的是基本上照搬国资委的方案。
赵治纲博士认为,中央企业在集团公司内部实施经济增加值考核方案应按照“学欧美的、听中央国资委的、细化自己的”思路来进行,不应照搬照抄国资委的方案。
(注:
在2010年1月7日召开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会议上,黄淑和副主任也提及了)
中央企业采取经济增加值考核成员企业与国资委考核所有中央企业应该有所差异,中央企业需要全面研究国资委的方案和细化相关要求(如明确界定研究开发费用和在建工程等,这些直接关系到EVA的大小),中央企业设计的EVA业绩考核方案应更有针对性和明晰性。
三、关于“利润总额”和“经济增加值”指标的权重和计分
国资委正式出台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年度考核基本指标包括利润总额和经济增加值指标两个,任期指标不含任期经济增加值指标(经济增加值指标仍然是一个流量、一个年度考核指标),且利润总额指标占30分、经济增加值指标占40分。
经济增加值的完成和改善情况将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到综合考核得分。
因此,这次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对中央企业的“价值创造和改善导向”也非常明确和突出。
但是,赵治纲博士认为,由于经济增加值指标在计算过程中会对净利润进行一些调整(如利息支出、研发费用),因此,考核方和被考核方应认识到这些支出和费用的发生会降低考核当年的“利润总额”(占30分),但是却会提高考核当年的“经济增加值”(占40分)。
EVA研究视点
(二)
一、关于会计调整项目的细化
经济增加值=税后净营业利润-资本成本=税后净营业利润-调整后资本×平均资本成本率
从经济增加值(EVA)的计算公式可以看出,税后净营业利润的计算涉及利润表的调整;资本成本的计算涉及资产负债表资本占用的调整,因此会计调整项目的确定对准确计算EVA指标非常关键。
从国资委公布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来看,会计调整项目:
1、利息支出;2、研究开发费用;3、非经常性收益;4、无息流动负债;5、在建工程。
前三项为调整税后净营业利润,后两项为调整资本占用。
我们认为,国资委的调整方案已经确定,没有太多讨论的必要,但是集团公司在制定本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时,却有必要全面研究国资委的调整项目并进行全面细化和补充。
例如:
1、非经常性收益是否也遵循50%的扣除标准?
我们认为,集团公司可以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扣除,甚至应该全部扣除。
2、“无息流动负债”最好改成“无息负债”,因为一些长期负债(如预计负债和长期应付款)、其他非流动负债等都不属于债权资本(有息负债)。
会计调整的目的在于鼓励正常、稳定、可持续和高质量的利润创造,纠正管理者的短期行为和错误行为,因此会计调整应基于这样的目的来设定,而不能纯粹为了EVA计算结果的好看来设定(某种程度上而言,EVA指标就变得虚假了)。
总之,我们认为,集团公司应根据所属企业不同战略定位、不同发展阶段,业务特点和重大影响因素来分别确定所属企业的会计调整项目。
二、关于研发费用的管理
从国资委公布的经济增加值调整规定来看,将央企“研发投入视为利润”。
我们认为这属于国内原创,调整力度非常大,因为1元钱的投入即意味着0.75元的经济增加值(EVA),暂且不论这种调整的依据何在?
是否违背了经济增加值(经济利润=投入收益-投入资本)的内涵?
可见国资委对央企研发投入的鼓励意图非常明显。
不过,我认为,有必要担心的是:
研发投入又可能成为央企的一种冲动。
从上述经济增加值的调整目的可以看出,EVA关于研发费用的调整是为了提升企业未来的价值创造能力,将研发投入视同一项资本性投入来核算(而不是视同利润来恢复),应鼓励能带来未来价值提升的研发投入行为。
我们认为,集团公司在制定本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时,有必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研发投入问题:
1、研发投入的膨胀;
2、研发投入与营业收入(或销售收入)挂钩的比例设定;
3、虚假研发行为;
4、无效、重复研发行为;
5、其他费用与研发费用的混同。
三、关于资本成本的设定与硬约束
经济增加值的核心理念是资本成本,资本成本就是资金投资项目所要求的收益率。
从企业角度看,资本成本就是使用资金的机会成本,是投资项目要求的最低收益率。
资本成本的合理设定即影响EVA指标的准确性,又影响价值管理的有效性(如,投资决策、项目评价与审批、外部并购等)。
这次,国资委《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规定:
(1)中央企业资本成本率原则上定为5.5%。
(2)承担国家政策性任务较重且资产通用性较差的企业,资本成本率定为4.1%。
(3)资产负债率在75%以上的工业企业和80%以上的非工业企业,资本成本率上浮0.5个百分点。
(4)资本成本率确定后,三年保持不变。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对于央企而言,可能主要要关注资产负债率的变化,因为一旦资产负债率为75%以上或非工业企业为80%以上,则三年内资本成本率为6%,这对于资本占用规模庞大的央企而言,会严重降低其经济增加值,因此控制好资产负债率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不过74.99%就无须担心了。
)
那么央企在对所属企业进行考核时,如何确定资本成本率呢?
从目前我所了解的情况来看,几乎全部央企执行的都是国资委规定的5.5%,有少数可能还低于5.5%。
我们认为,5.5%的资本成本率是最低了,再低的话,股东还不如债权人(银行)了,也毫无资本成本约束力可言了,据此计算出来的经济增加值也是一个较为失真的经济利润了。
实际上设定资本成本率有很多的方法可以采用。
资本成本率最好能够按照一定的方法来计算确定,这样债务资本的成本变化和债务资本与股权资本结构比例的改善也即资本成本率的改善是一个重要的EVA价值管理内容,而目前我们设定死了(5.5%),融资结构不会影响EVA以及债务和股权融资都统一按照5.5%扣除资本成本。
我们将“资本成本”总结为以下三句:
1、任何资本都是有成本的、应树立全员资本成本意识。
2、公司应有“资本成本”硬约束,新投资项目的审批一律要有较高的“资本成本门槛”。
3、要像重视经营成本一样重视资金成本,减少资金占用,降低资金成本。
EVA研究视点(三)
一、关于企业的经营目标:
EVA最大化还是其他?
我们所熟知的企业经营目标通常有:
利润最大化、效益(回报率)最大化、股东价值最大化、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
从国外成功的经验来看,EVA适合于明确追求股东价值最大化的股份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
并且这些公司的业务模式简单且明晰。
目前,有些企业追求的是经济利润最大化,有些企业追求的是GDP、就业和地方税收,有些企业追求的则是为别的企业输送利益或承担其亏损。
此外,公司的价值在形式上可以分为账面价值、市场价值和内在价值,账面价值可以作假,市场价值可以操纵,而用EVA来评估企业内在价值时又必须以其账面价值为依据。
“EVA依赖于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一整套完善制度,如果这一前提不完善,实际上还是无法准确衡量企业的价值创造。
”
我个人认为,如果要成功实施EVA,企业应明确“为股东创造价值,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作为企业经营的首要目标。
二、在EVA考核导向下,央企如何协同社会责任和EVA价值创造的矛盾?
在EVA考核导向下,鼓励企业做强主业,培养核心竞争力。
央企想要提高EVA考核综合得分,理论上,可以通过加大对能够带来EVA为正项目或业务的投入,退出盈利能力较低的非主业投资,处置盈利能力极低甚至历年亏损的主业资产,压缩主业非盈利性项目的投资规模等途径来实现EVA的快速提升。
但央企负责人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在提升EVA的同时可能会影响其社会责任的承担。
比如,减少投资对就业和降低费用对安全运行的影响等问题。
我个人认为,作为央企,在追求EVA提升的同时,还得去做国家关心的、国计民生的,不以利益为导向的项目。
那些关系国计民生、效益不高的基础性、能源性、社会责任项目不能因为EVA值较低或者为负而被央企退出或任意处置。
当然,相对于能快速实现盈利并创造价值的项目如房地产和股票投资,短期内会对央企提升EVA有所帮助(即使是按照50%扣除非经常性收益,如回报率很高的话,这些非经常性投资项目依然可以短期内较大程度地提升央企的EVA),而对于哪些建设周期较长、资金占用非常高、回报率较低(如:
港口、电力、煤炭、铁路和电网)等项目而言,这些项目短期内EVA表现可能很差,甚至其EVA长期内可能为负,或EVA很难改善。
央企对于这些政治和社会责任更大的基础建设项目不应拿其EVA的结果作为进行投资决策的依据,更应综合考虑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关于5.5%的资本成本率偏低的争论?
关于国资委《暂行办法》统一规定的:
“中央企业资本成本率原则上定为5.5%”。
有部分学者认为5.5%太低了,央企的EVA考核没有太大意义。
我个人认为,5.5%的资本成本率应分别从国资委考核央企和央企考核所属企业两个角度来看。
对于资本规模庞大的央企而言,5.5%的资本成本率对于绝大多数央企而言,已经偏高,特别是对于资金密集型且资金占用一直较高的央企和长期回报率较低甚至历年微利或亏损的央企而言,5.5%的资本成本率确实不低了。
但对于央企考核集团所属企业而言,采用国资委的5.5%的资本成本率相对偏低,没有太大的资本和投资约束力,央企考核所属企业应制定更加具有针对性和挑战性的资本成本率。
但是,我们也应认识到央企统一5.5%的资本成本率容易存在如下两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1、融资成本低于5.5%的债务融资方式对于集团公司的EVA指标值而言反而没有吸引力了,虽然低融资成本(如,财务公司统一融资、债券融资或海外融资等低成本融资方式)有助于利润总额的提升。
但由于在计算EVA值时,这些债务是按照5.5%来计算扣除资本成本的,反而没有提升其EVA。
在EVA考核导向下,企业依然容易存在高成本融资的冲动,因为再高的融资成本,在计算EVA时,只统一扣除5.5%的资金成本。
这违背了通过降低融资成本、改善融资结构,从而降低综合资本成本率,进而提升EVA值的本意,而实际上,资本管理是EVA价值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
2、在统一按照5.5%的资本成本率扣除债务和股权的资本成本情况下,集团成员单位依然会偏向于集团的股权资金投入。
因为5.5%的股权资本成本率依然会低于外部债务融资成本,特别是在资产负债率高企的情况下集团成员单位会更加偏好股权融资方式。
“免费甚至偏好使用股东资金”的行为可能依然很难改变。
EVA研究视点(四)
一、如何认识收入、利润和EVA?
我们认为,收入是一个企业利润的发动机,利润是一个企业经济增加值(EVA)的主要来源。
1、一个有利润但没有收入(指“营业收入”)的企业是极为不正常的企业。
由于企业利润的来源方式有很多途径,比如,生产经营所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如:
股票浮盈等)、资产处置、债务重组、资产置换、政府补贴等。
因此,可能会出现某企业没有收入(营业收入),但却有很好的利润。
2、一个有EVA为正,但没有利润的企业也是很不正常的企业。
由于经济增加值是在税后净营业利润的基础上扣除全部资本占用的资本成本。
某企业EVA为正,通常而言,应该是有利润的,但由于税后净营业利润是调整的结果,因此,可能该企业可以调整出一个金额较大的税后净营业利润。
如某企业当年投入了大量的研发费用,而研发费用只有一部分影响利润(研发阶段的费用计入“管理费用”),则该企业在计算EVA时,研发费用则全部视同利润予以恢复。
总而言之,开展EVA考核,我们要正确认识到“收入、利润和EVA”指标之间的关联性,在指标权重设置时,应针对集团所属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和战略发展需要,在年度经营责任书中对这些指标的权重有所侧重。
例如,集团对于刚处于市场培育期的板块或企业,在EVA考核时可以适当给予一个较低的权重,而对于收入可以设置一个较高的权重,对于处于成熟期的板块或企业,可以突出EVA考核的权重,适当降低利润总额和收入指标的考核权重。
二、如何认识资本占用?
按照EVA指标的计算要求,在计算资本成本时,需要计算该企业的资本占用,即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
目前,国资委公布的经济增加值考核细则中规定:
调整后资本=平均所有者权益+平均负债合计-平均无息流动负债-平均在建工程
我们认为,财务报表数据在一些企业可能跟其实际业务不完全吻合,甚至有些行业或企业仅仅由于会计准则规定的核算要求这方面的原因,企业将其作为负债或权益来核算了。
因此,企业在认定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时,往往直接拿报表数据来计算“调整后资本”,可能会严重的扭曲该企业的价值表现。
我们认为,债务资本通常较好认定,但“权益资本”非常难以确定。
在有些企业,其报表上的“所有者权益”可能很难与实际的股东投入资本吻合。
我们认为,所有者权益中最需要引起关注的是“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资本公积中尤其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浮盈根本不是实际的增值,却作为股东权益计入资本占用了。
此外,由于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很多企业的利润越来越虚化,越来越波动,越来越与现金流背离,因此,某企业如果利润虚化,则其所有者权益中的“未分配利润”也将虚化。
当然,权益资本中还有许多特殊事项在计算EVA指标时需要予以考虑。
如:
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企业、存在股东无息借款的企业、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和内部资金往来等等。
三、如何认识央企之间和集团内部EVA价值创造的冲突?
2010年1月22日国资委发布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国资委决定将从2010年开始,在中央企业全面推行经济增加值考核。
国资委对中央企业的关注点由企业资产规模和利润逐步转移到EVA为导向的价值创造能力。
国资委从2010年开始对其管理的120多家央企(按照国资委主任的要求,今年年内要调整到100家以内)同步开展实质性EVA业绩考核。
这120多家央企之间:
(1)有些央企在产业链方面构成了比较紧密的上、中、下游关系,即互为收入和成本的关系。
如果上游央企属于利润较高的产业(如:
资源型央企),则上游央企在提升EVA的同时,可能会影响中游和下游央企的EVA提升;如果下游央企属于利润较高,且利润主要来自于中游或上游央企较低的价格贡献,则下游央企在提升EVA时,可能会由于利润的传导机制,而影响中游和上游央企的价值创造或提升。
(2)有些央企之间在市场地位方面处于强势央企和弱势央企。
如果弱势央企处于采购方,强势央企处于销售方。
则弱势央企开展EVA考核,要提高其EVA值,则需要提升资金周转效率,而由于销售方强势央企的市场地位,其在改善资金周转效率的同时,将会严重影响采购方弱势央企的资金周转效率,即应付款项会越来越降低,而应收款项可能会越来越高。
此外,央企在二级和三级单位推进经济增加值考核的过程中,也将面临着集团内部不同板块,板块内不同公司之间价值创造的冲突。
EVA研究视点(五)
一、EVA业绩考核容易存在的一些误区?
从2010年开始,国资委对所有央企负责人正式开展以EVA指标为核心的经营业绩考核。
通过我们对近30家央企的咨询、课题、授课、调研和了解来看,目前,有不少央企对国资委推行的EVA业绩考核依然存在较多的误区,只有少部分央企负责人正确理解和全面接受了EVA业绩考核,并高度重视和主抓。
有部分央企负责人甚至认为本单位在2009年以前进行了EVA考核试点,现在的EVA实质性考核跟过去的试点EVA考核是一回事,所以在对EVA业绩考核的必要性、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等方面缺乏正确的认识或认识不到位。
目前,央企在推行EVA业绩考核方面,容易存在以下一些误区:
1、EVA业绩考核仅仅是在现有考核体系中引入EVA指标的考核而已(目前,国资委推行的是EVA指标替代净资产收益率)。
2、EVA业绩考核是集团公司负责业绩考核部门的事情,也有部分企业负责人认为这是财务部算EVA指标,企业管理部下达EVA指标,人力资源管理部考核EVA指标而已。
3、EVA业绩考核只是考核理念和考核方式的转变。
4、EVA业绩考核是一个简单的EVA指标和综合得分的计算。
二、央企如何正确认识EVA业绩考核?
国外优秀企业EVA考核与管理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但我们认为,国外许多企业EVA的做法不一定适合中国的企业,更不一定适合较为复杂的中央企业。
中央企业在企业战略目标、经营方式、管控模式、市场地位、交易方式、资产和员工状况等方面与国外企业有着巨大的差异,与国外的国有企业也有着较大差异,因此,央企实施EVA,一定要结合企业实际,按照国资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研究本企业的具体问题,在国资委考核暂行方法的基础上完善本企业的业绩考核方案,正确认识EVA业绩考核和稳步推进EVA管理相关的各项工作。
我们认为,央企至少应在如下几个方面来正确认识EVA业绩考核:
1、EVA业绩考核不仅是引入EVA指标的实质性考核,更是要建立一个基于EVA的价值管理体系。
我们认为,目前的EVA业绩考核不能仅仅认为就是引入了一个考核指标而已,EVA不仅仅是一个考核指标,更是一个价值管理基本工具和正确的经营理念、思维和行为方式。
EVA业绩考核一定是需要企业负责人进行经营管理行为的转变,否则,EVA业绩考核的效果将大打折扣。
目前,许多央企认为这仅仅是考核而已,甚至认为仅仅是转换一个考核指标而已,其经营管理依然是利润导向下的思维和行为,经营管理理念和行为没有多大变化甚至没有任何改变。
2、EVA考核与管理是“一把手”工程,应高度重视EVA考核与管理工作。
我们认为,EVA业绩考核是对企业负责人的考核,EVA考核与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更是一个“一把手”工程,应高度重视EVA考核与管理工作,企业负责人应亲自宣导EVA的核心理念和强力推进EVA业绩考核与管理。
EVA考核与管理是企业各部门全力协同和合作的事情,因而,集团公司有必要成立EVA业绩考核工作机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全面参加),来全面负责、实施和推进EVA业绩考核与管理工作。
3、EVA业绩考核是考核、经营和管理的全面转变。
我们认为,EVA业绩考核不仅仅是考核理念和方式的重大转变,即从利润考核转向价值考核,而且更是企业经营管理行为的转变,是领导行为和决策方式的转变。
如果企业负责人的理念没有转变,职能部门负责人理念转变是没有意义,也是不太现实的。
4、EVA业绩考核不是颠覆过去,是对现有绩效考核体系的完善。
我们认为,EVA不仅仅是一个核心考核指标,更是一种管理理念,是一个价值管理体系。
EVA业绩考核不能被简单地认为是财务部门根据财务报表对其调整后计算出EVA指标用于对企业负责人的考核。
EVA指标应该是一个短期财务绩效结果和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综合衡量。
央企应构建一个基于EVA的业绩考核体系,对现有绩效考核体系进行调整和补充,科学设计以EVA指标为核心的考核指标体系。
三、央企如何开展EVA业绩考核?
虽然,许多央企自2004年开始了EVA业绩考核试点,但过去的EVA考核试点是一个自行的试点、是一个没有标准的试点,是一个没有实质性考核压力的试点,是一个不全面的试点。
从2010年开始,所以央企都从今年起接受国资委的首次、正式的EVA业绩考核,EVA指标已经实质性纳入对央企负责人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并且与央企负责人的薪酬和任命挂钩,虽然目前没有开展任期EVA考核,但年度EVA的指标得分会影响央企负责人的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综合得分,所以EVA业绩考核的压力和考核结果的应用应该说力度空前,但通过我们的了解,当前部分央企,甚至大部分央企对有效开展EVA业绩考核?
如何把国资委的考核压力层层传递下去?
如何取得EVA业绩考核的实质性效果?
等问题依然感到困惑。
通过我们的EVA咨询项目经验、央企的EVA重大科研课题和授课了解来看,我们认为,央企开展EVA业绩考核工作,至少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领导的高度重视和EVA核心理念的全面、持续和系统地贯彻
领导的高度重视是EVA考核工作开展的前提条件和EVA取得效果的关键保证。
但这需要企业负责人全面理解和真心接受EVA指标为前提。
2、全面、系统和透彻的历史数据分析和测算
当前,绝大部分央企都对集团公司和所属各单位的EVA指标按照国资委公布的经济增加值考核细则进行了EVA数据测算,但这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数据计算而已,没有展开全面的数据分析和测算。
我们认为,央企从事EVA业绩考核工作的职能部门,应对集团公司、各板块和各所属公司的各项基础财务数据和EVA数据进行全面、系统和透彻的分析和测算(有条件的央企最好能够分析5年左右的数据,当然我们认为至少要分析3年的数据才有意义)。
3、根据国资委的考核暂行办法制订集团公司的业绩考核方案
通过我们的了解和掌握的情况来看,目前,大部分央企都是在国资委公布的经济增加值考核细则的基础上进行简单的修改就匆忙出台了本集团的经济增加值考核方案,没有对国资委的经济增加值考核细则结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EVA 视点 赵治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