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十二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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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十二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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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十二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
目录
一、工作回顾及面临的形势
(一)“十一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的成效
(二)“十二五”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二、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2.具体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主动预防体系,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1.优化生态空间格局
2.实施主体功能区分类管理
3.深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4.严格环境准入
5.发展循环经济和绿色低碳经济
6.推行清洁生产
7.强化开发区污染防治
8.建设环保模范城市体系
(二)加大生态建设力度,构建生态安全屏障
1.森林重庆建设
2.生态园林城市建设
3.绿化长江行动
4.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
5.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6.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
7.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和恢复
8.生态建设示范体系建设
(三)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改善城乡环境质量
1.水污染防治
2.大气污染防治
3.噪声污染防治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5.土壤污染防治
6.辐(放)射安全保障
7.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防治
8.统筹城乡环保试点建设
9.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四、工程措施及投资估算
(一)重大工程及投资估算
(二)实施效果预测
五、政策措施和长效机制
(一)完善综合政策措施
1.实施严格的减排目标责任制
2.制定更为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3.制定和完善生态环保地方法规
4.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
5.大力推广生态环保先进适用技术
6.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体系
(二)建立长效机制
1.完善综合决策和齐抓共管机制
2.强化工作考核制度
3.加大投入力度
4.增强科技产业支撑
5.促进全民参与
6.加强区域合作与国际交流
六、规划实施保障
(一)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
(二)强化规划实施的资金筹措
(三)强化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
(四)加强规划实施的配合协调
重庆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一、工作回顾及面临的形势
(一)“十一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的成效。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将改善生态环境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统筹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以污染物总量减排和“蓝天、碧水、绿地、宁静”环保“四大行动”为抓手,以保障三峡库区生态安全和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为重点,着力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建设迅猛推进,环境质量大为改观,“十一五”规划11项约束性指标全部实现,规划任务全面完成。
污染减排成效显著,发展方式迅速转变。
我市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倒逼机制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施一批总量减排重大工程,“十一五”期间关停40万千瓦小火电、700万吨小水泥、350万吨小钢材、550万吨小煤窑等落后产能,环保搬迁113户重污染企业,同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加快技术革新,引进了一批低污染、高产出的电子信息产业企业,加快传统制造业向新型低碳制造业转型,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降低,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得到提高。
与2005年相比,全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12.82%和14.05%,总量减排任务超额完成,万元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85.60%和77.28%。
生态建设迅猛推进,景观生态焕然一新。
我市以“森林重庆”建设为引领,大力推进城市森林、农村森林、通道森林、水系森林、苗木基地和长江两岸绿化工程建设,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同时加强水土流失防治、石漠化治理、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全市生态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十一五”期间,全市完成退耕还林1577万亩,天然林管护3582万亩,完成三峡水库库周造林绿化和基本农田建设8.82万公顷,库周绿化屏障建设基本完成,全市森林覆盖率由31%提高到37%,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由21.6%提高到36.8%,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5.97平方米增加到10.57平方米,主城区建成国家园林城市,其余区县(自治县)创建成国家级园林县城2个、市级山水园林城市(区)21个。
全市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632.8平方公里,建成58个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全市幅员面积比例达10.8%。
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雏形基本形成,全市生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环保工作跃上台阶,环境质量大为改观。
我市环境保护机制体制日趋完善,齐抓共管格局逐步建立,政策法规标准不断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大提速,环保能力大幅提升,绿色创建广泛开展,统筹城乡环保试点深入推进,一批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现大发展,城乡环境质量大为改观。
我市在全国率先完成所有现役2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安装烟气脱硫装置,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县县建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58座,建成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50座,新建排污管网4000余公里。
与2005年相比,城市污水处理率从30%提高到83%,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从59%提高到94%,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全国前列水平。
环境质量改善明显。
库区水质保持稳定,长江出境断面水质连续5年保持在II类水质以内,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连续3年为100%,主要次级河流满足水域功能要求断面比例从64.9%提高到84.7%;2010年主城空气质量满足优良天数达到311天,比2005年增加45天,二氧化硫浓度连续两年达标;在城市大开发、大建设背景下,主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道路交通噪声稳中略有下降,功能区噪声明显改善。
实现了让重庆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夜更静的目标。
(二)“十二五”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十二五”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攻坚时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将迎来重大机遇。
从国家层面看:
党中央、国务院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高到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着力点,把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作为两型社会建设的目标;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提出了未来10年内“生态环境保护上一个大台阶”的明确要求,为重庆构筑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保障;党中央对重庆发展的“314”总体部署和国发〔2009〕3号文件将资源环境保障战略确立为重庆发展的四大战略任务之一,为重庆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注入新的活力。
从我市自身来看,“五个重庆”建设与“三大创建”将助推全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上新台阶,有利于我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创新生态环保工作体制机制,提升环保能力,提高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推进重庆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为探索重庆生态环保新道路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
但是,我市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的快速发展时期,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约束不断强化,结构调整难度大,生态修复和污染防治任务重。
我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形势呈现“总体改善,局部遏制,形势严峻,任重道远”的特点,主要体现在:
经济总量增长迅猛,污染减排难度加大。
我市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重化工业为主的产业结构等导致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仍然较大,单位GDP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均高于全国或发达地区平均水平,初步统计我市单位GDP能耗分别是全国平均水平、北京、天津、上海的1.1、1.9、1.4、1.6倍,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是同期全国平均水平的1.72倍、1.14倍、1.64倍和1.93倍。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经济总量不断扩大,城镇人口持续增加,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将持续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将居高不下,加之“十二五”期间总量减排因子增加到4项,总量减排难度将进一步加大。
据预测,到2015年,全市GDP将达1.5万亿元,工业增加值将达7500亿元,城镇人口将突破1800万人,城镇化率将达62.0%,全市将新增火电机组890万千瓦,火电总装机容量将增加1.3倍,新增水泥产能1400万吨,新增钢铁产能450万吨,能源消费总量将突破1亿吨标煤。
若维持现有污染防治水平,到2015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新增排放量分别约为18.0万吨、12.6万吨、12.4万吨和1.3万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十分艰巨。
生态建设与恢复任务繁重,保障生态安全压力加大。
由于自然资源禀赋、人类活动干扰等原因,我市生态环境比较脆弱,水土流失、石漠化面积比例分别达48.6%和11%,是全国八大石漠化严重发生地区之一和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之一。
三峡库区是长江上游最突出的生态脆弱区和全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之一,森林覆盖率仅34%左右,与国家要求“用20年左右时间,森林覆盖率达到45%以上”的目标还差11个百分点,其生态屏障核心区范围内森林覆盖率仅为22.2%,低于全市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且生态群落趋于单一,生态系统整体功能不强,加上库区人口密度高,资源开发强度大,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
“十二五”时期,交通、水利、能源、矿山开采等一大批重大工程项目将开工建设,将可能对原本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新的破坏。
三峡水库水位在145―175米运行产生大面积消落带,将导致水体污染加重、生物多样性锐减、水土流失加剧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严重威胁三峡库区的生态景观和生态环境安全。
多年矿山开采、金属冶炼、金属加工及工业化进程中累积形成的重金属污染问题以及持久性有机物、放射性物质、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运输、中转、贮存环节引发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等问题将逐渐显现,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保障压力增大。
人民群众对环保要求日益提高,改善环境民生压力加大。
我市环境保护依然面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稳定、污水管网建设滞后、污泥和垃圾渗滤液处置等基础设施欠账多、环境监管能力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城乡环境保护水平差异较大等一系列问题,环境质量现状与人民群众对享有良好环境质量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
“十二五”期间,我市环境质量全面改善面临诸多挑战,保障和改善环境民生的压力将进一步加大,主要表现为:
从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来看,主城区处于建设高峰期,将导致尘污染防治任务重,受周边电厂污染物远距离输送影响,二氧化硫浓度稳定达标形势严峻,机动车尾气污染也将随汽车保有量的增长逐渐凸显;从水环境质量改善来看,国家对三峡库区水环境保护要求越来越高,但库区点源、流动源污染防治存在薄弱环节,面源污染治理难度大、工作滞后,部分次级河流水质达标形势不容乐观,库区支流回水区“水华”现象有发生规模扩大、频率增加、持续时间延长、向上游扩展的趋势,水体富营养化风险较大,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得不到保障;从声环境质量改善来看,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如不加以合理规划、加强噪声污染控制,交通干道沿线的噪声水平将呈上升趋势,噪声扰民现象将更为突出。
与此同时,农村生活污染、面源污染、土壤污染、油烟、异味、下水道、电磁辐射、餐厨垃圾、电子废物、污泥、垃圾渗滤液、灰霾等新老环境问题在“十二五”期间可能更加凸显。
二、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和国发〔2009〕3号文件精神,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为主线,立足重庆发展的新阶段、新要求,探索重庆生态环保新道路,统筹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实现环境保护与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的有机结合,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重庆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环保为民。
着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拥有更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树立生态立市、环境优先理念,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落实规划环评,真正从源头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同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工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等,加快解决历史遗留环境问题,努力解决发展中的环境问题。
统筹兼顾,城乡共推。
统筹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城市环境改善要提速,农村环境改善要同步,实现全市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
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抓住“三大创建”,率先突破,同时依据各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容量、资源禀赋、功能定位等差异,因地制宜,分区域合理确定“十二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目标指标,明确各区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任务。
政府主导,全民参与。
强化政府在环境保护领域的主导作用,明确职责,落实目标和任务,通过机制创新,促进企业履行环境责任,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协力推进、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保护新格局。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5年,生态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发展方式进一步优化,突出环境问题逐步得到解决,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安全得到全面保障,主城区创建成为国家森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探索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新道路,基本建成生态文明示范区的框架体系,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实现西部领先,为我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奠定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
2.具体目标。
到2015年,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生态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一批重要生态功能区得到有效保护,全市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10.8%,森林覆盖率达到4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
累计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000平方公里,矿产资源开发生态恢复率达到30%,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
――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下降,全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含工业、生活、农业)分别控制在39.5万吨、5.1万吨以内,在2010年的基础上分别减少7.2%和8.8%;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56.6万吨、35.6万吨以内,在2010年的基础上分别减少7.1%和6.9%。
――发展方式进一步优化。
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进一步下降,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1.13千克/万元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氨氮排放量控制在0.06千克/万元内,万元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6.12千克/万元内,万元工业增加值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1.96千克/万元范围内,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0%。
――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长江、嘉陵江、乌江水质在上游来水保证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水质标准的前提下,主要控制断面总体达到Ⅱ类标准,次级河流监测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85%,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主要指标达标率达到95%。
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酸雨频率控制在45%以内。
全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保持在54分贝以内,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保持在66分贝以内。
辐射水平保持在正常水平。
――环境安全得到全面保障。
环境基础设施实现基本完善,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5%,农村生活污水处置率达到25%,污泥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到70%。
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90%。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8%,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含转运)率达到85%,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率达到30%,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达到85%以上,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0%,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5%。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率达到80%,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0%。
专栏1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约束性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2010年现状
2015年目标
增减情况
1
森林覆盖率(%)
37
45
+8
2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万吨)
42.6*
39.5
-7.2%
3
氨氮排放量(万吨)
5.6*
5.1
-8.8%
4
二氧化硫排放量(万吨)
60.9*
56.6
-7.1%
5
氮氧化物排放量(万吨)
38.2*
35.6
-6.9%
6
长江、嘉陵江、乌江水质※
总体Ⅱ类
总体Ⅱ类
维持
7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00
维持
8
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85
85
维持
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年均浓度(毫克/立方米)
0.048、0.102、0.039
达到国家
二级标准
-
9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83
90
+7
10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
94
98
+4
备注:
※为现行评价标准,*为污染源普查数据。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主动预防体系,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1.优化生态空间格局。
加快构建生态屏障体系。
以大巴山、大娄山、武陵山、七曜山等山地绿化、森林城镇及城镇间的隔离绿带、农村森林为主体,以长江、嘉陵江、乌江等河流水系和交通道路两侧绿带建设为生态廊道相连接,构成点、带、面的网络状生态屏障体系。
推进生态功能区建设。
将生态功能区划和资源环境承载力作为产业布局的重要依据,进一步优化全市主体功能区划,引导经济社会发展合理布局。
推进实施《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重庆市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规划》,按秦巴山地常绿阔叶―落叶林生态区,三峡库区(腹地)平行岭谷低山―丘陵生态区,渝东南、湘西及黔鄂山地常绿阔叶林生态区,渝中―西丘陵―低山生态区,都市区人工调控生态区等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功能定位、保护要求进行保护和建设。
完善生态功能区保护机制。
建立严格的征(占)用林地准入制度,禁止盗伐、滥伐、毁坏林木、非法占用林地、毁坏绿地和擅自移植、砍伐、转让古树名木等行为,落实绿化林业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绿化林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体系、智能化林火监测预警体系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加强对林地的保护。
提高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探索建立水土保持、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开发和流域水环境保护等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建立生态建设与修复长效投入机制。
加快森林、草地、湿地、城市生态等生态定位监测站(点)建设,建立和完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环境监测、评估。
专栏2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
依据区域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以及生态环境特征的相似性和差异性,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分为5个一级生态区,9个二级生态区,14个三级生态区:
一级生态区:
秦巴山地常绿阔叶―落叶林生态区,三峡库区(腹地)平行岭谷低山―丘陵生态区,渝东南、湘西及黔鄂山地常绿阔叶林生态区,渝中―西丘陵―低山生态区,都市区人工调控生态区。
二级生态区:
大巴山常绿―落叶阔叶林生态亚区,三峡水库水体保护生态亚区,梁平―垫江农业生态亚区,方斗山―七曜山常绿阔叶林生态亚区,渝东南岩溶石山林草生态亚区,长寿―涪陵低山丘陵农林生态亚区,渝西南常绿阔叶林生态亚区,渝西丘陵农业生态亚区,都市区城市生态调控亚区。
三级生态区:
大巴山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巫山―奉节水体保护―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三峡库区(腹地)水体保护―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梁平―垫江营养物质保持生态功能区,方斗山―七曜山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黔江―彭水石漠化敏感区,酉阳―秀山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长寿―涪陵水体保护―营养物质保持生态功能区,南川―万盛常绿阔叶林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江津―綦江低山丘陵水文调蓄生态功能区,永川―璧山水土保持―营养物质保持生态功能区,渝西方山丘陵营养物质保持―水体保护生态功能区,都市核心生态恢复生态功能区,都市外围生态调控生态功能区。
14个三级生态功能区范围、主导生态功能、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重点是:
大巴山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
包括城口、巫溪;主导生态功能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源涵养,辅助功能为水土保持、气候调节和地质灾害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点是建设山地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核心,突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的重点。
巫山―奉节水体保护―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
包括奉节、巫山;主导生态功能为保护三峡水库水体,辅助功能为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点是农村面源和城镇生活污水、垃圾的污染防治,提高植被覆盖度,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开展地质灾害、石漠化和三峡水库消落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三峡库区(腹地)水体保护―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
包括丰都、忠县、万州、云阳、开县;主导生态功能为三峡水库水体保护,辅助功能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点是加强水污染防治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开展生态屏障建设、消落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地质灾害和干旱洪涝灾害防治。
梁平―垫江营养物质保持生态功能区。
包括梁平、垫江;主导生态功能为营养物质保持,辅助功能为水土保持和明月山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点是生态绿化建设,提升植被覆盖率、自然生态系统功能和水土保持能力,加强农村面源、企业工业废水污染防治和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防治水环境污染。
方斗山―七曜山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
包括石柱、武隆;主导生态功能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文调蓄,辅助功能为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和地质灾害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点是建立植被结构优化的中低山森林生态系统,强化水文调蓄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
黔江―彭水石漠化敏感区。
包括黔江、彭水;主导生态功能为石漠化预防,辅助功能为水土保持、水文调蓄与地质灾害防治。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点是侵蚀劣地的植被恢复与重建,突出水土保持建设和石漠化防治。
酉阳―秀山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
包括酉阳、秀山;主导生态功能为水文调蓄,辅助功能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点是植被恢复,突出水土保持,增加森林覆盖率,强化水文调蓄功能。
长寿―涪陵水体保护―营养物质保持生态功能区。
包括涪陵、长寿;主导生态功能为水土保持,辅助功能为农业营养物质保持、水体保护、水源涵养和地质灾害防治。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点是建立植被结构优化的低山丘陵森林生态系统,强化水源涵养和水文调蓄功能。
南川―万盛常绿阔叶林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
包括南川、万盛;主导生态功能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主导方向是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
江津―綦江低山丘陵水文调蓄生态功能区。
包括江津、綦江;主导生态功能为水文调蓄和水源涵养,辅助功能为生态恢复与重建、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点为加强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
永川―璧山水土保持―营养物质保持生态功能区。
包括永川、璧山;主导生态功能为水土保持和水体保护,辅助功能为农业营养物质保持、次级河流及矿山污染控制;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点是防止土地生产力因水资源短缺、土壤侵蚀与环境污染等而退化,突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农村面源污染和矿山污染治理。
渝西方山丘陵营养物质保持―水体保护生态功能区。
包括合川、潼南、铜梁、大足、双桥和荣昌;主导生态功能是水资源与水生态保护、农业生态功能的维持与提高,辅助功能为水土流失预防与监督、面源污染、矿山污染控制;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点为加强水资源保护利用,预防水土流失,开展农村面源防治,开展矿山废弃物的清理、生态重建与复垦;加强大中型水库的保护和建设。
都市核心生态恢复生态功能区。
包括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主导生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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