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分包协议书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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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分包协议书DOC
劳
务
分
包
协
议
书
劳务分包协议书
南海区九江颐养院项目
合同名称:
南海区九江颐养院主楼及门卫室劳务分包
甲方:
乙方:
签定日期:
年月日
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自愿以及完全清楚并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合同工程的具体情况,乙方在有能力垫支甲方不足的进度款,并保证足额发放民工工资的情况下,签署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颐养院主楼及门卫
1.2工程地点:
九江镇广佛1号物流城旁(梅圳段)
1.3工程结构:
框架
1.4工程面积:
23865、.30m2
1.5工程质量:
合格
二、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内部承包方式进行承包。
乙方包人工、包质量、包工期、包进度、包文明施工及各相应工种的机械、辅材(塔吊、人货梯甲方负责),并最终通过验收。
施工区域内水电费和设备调试费由甲方承担。
三、承包范围
甲方将南海区九江颐养院主楼及门卫室建筑工程的土建所有劳务、机具、辅材及周转材料全部承包给乙方,具体承包内容如下(如有不详细之处遵照本合同第二条执行):
3.1乙方负责将本工程施工蓝图(建施、结施)内的全部土建内容(水电、消防、防水、开挖回填土方、门窗、栏杆除外)完成。
(甲方只负责购进用于本工程建筑施工图上的直接材料(钢筋、砼、砖、砂灰)进行施工建设及施工管理。
所需的人工、辅材(钉子、铁丝、扎丝、安全防护材料、模板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等)、机具、机械等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2所涉及的钢筋工程的制作、安装绑扎;模板工程的制作、安拆;砼工程的浇筑、养护等;砖砌体工程;内外抹灰;内外粘贴;散水、坡道、明暗沟、屋面、地坪;土方捡底;内外修补;补烂;吊洞;小型构件的制作、安装等;防水前后找平层、刚性层、保护层;现场清洁卫生(包括室外排水管、沟槽、沙井、化粪池等);楼层清洁卫生(主体验收、安全文明检查、竣工验收前的楼层清洁卫生);外包单位的二次修补等。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所需用的所有灯具、灯线、碘钨灯、镝灯及保险丝等。
3.3机械租赁、周转材料及辅材:
除塔吊、人货梯外本工程所需机械机具的租赁、周转材料及辅材、耗材等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3.4临时施工住房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无偿提供人工搭建完善。
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3.5脚手架工程(包括装饰脚手架、木工房、走道、过道、安全通道等)、施工管理、所需的人工费由乙方承担;施工现场三级配电箱(含三级配电箱)以外的施工照明、临时用电所需的人工及材料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甲方负责将施工临时用水主管接至施工现场每层,主管以外人工、材料由乙方负责。
如现场水压不足,乙方需出人工建水池。
四、施工工期
4.1乙方施工进度必须无条件与总包和其它分包进度同步进行,乙方须无条件严格按照总包方编制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4.2乙方在收到完整施工图纸后7天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进度计划;
4.3合同工期天(其中地下室天,主体封顶天,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暂定开工日期:
年____月日
竣工日期:
____年月日(如遇非人为不可抗拒自然因素,如雨雪天气等,则工期顺延)。
五、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
5.1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乙方应保证本工程按规范要求通过各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若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合格标准,乙方必须无偿整改至合格,工期不顺延,费用由乙方承担。
5.2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人员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5.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工程所选用设备和材料必须是经相关单位(即业主、监理、总包)认可的合格产品,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提交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文件,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否则发生返工的费用及工期延误
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5.4若因乙方原因致使南海区九江颐养院主楼及门卫室工程未达到市竣工验收的合格标准,由乙方负责整改,达到验收合格为止。
5.5所有进入现场的材料和设备,均要求具备出厂合格证和质量合格证并符合总包合同的标准,经业主及监理代表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不予验收,后果乙方自负。
5.6本工程以业主批准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行业、佛山市指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7本合同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由乙方向项目部、业主和监理发出竣工验收申请书。
5.8若乙方原因达不到本合同第五条第6款规定的验收标准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安装直至达到验收标准,工期不顺延。
5.9对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引起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按合同总价的5‰到5%,要求乙方支付质量违约金,同时乙方应承担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10甲方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按规定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及有关技术安全资料、质检资料。
乙方在施工现场发生的人为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5.11本工程保修期按总包合同约定执行,以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证书或文件签发之日起为准。
在保修期内,本工程项目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申告之时起六小时内作出响应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处理,若乙方未能及时到场处理,甲方有权请人代为修缮,费用按两倍计取由乙方承担,且乙方不得对维修费用金额提出任何异议,在质保金中扣除。
六、施工安全
6.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对该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以及国家、当地安全施工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承担该工程施工过程中相应的安全责任。
6.2入场后,甲方购买在建建筑工程的建工险,乙方必须购买人身伤害意外险及特殊工种作业保险。
6.3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如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拒不承担安全责任或不及时进行安全事故协调处理的,甲方按损失额度的双倍直接从乙方的保证金或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乙方无异议。
另如不慎发生的安全事故,在保险公司赔付后,未赔付完剩余部分2万以下含2万由乙方负责,2万元以上甲方占6成,乙方占4成的比例执行,甲乙双方无异议。
七、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7.1乙方劳务承包本工程合同价款按第二条所承包的工作内容,
以建筑面积380元/m2的单价,包干计算总价。
暂定工程劳务
总价为:
23865.30平方米×380元/m2=RMB9068814元。
7.2本工程建筑面积按以图纸所示总建筑面积为准。
7.3本工程约定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所产生的人工费,2000元以内不作调整,超出2000元、超出部分由甲乙双方按市场价如实结算。
7.4因乙方原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擅自连续停工3日以上(含3日),甲方按违约条款终止合同,按乙方所做工程量(分部分项)的75%计价办理工程结算,余额不再支付,余25%作为补偿甲方更换施工队伍、工期延误的经济损失费用。
(乙方需提供各工种分项单价列表或分包合同给甲方备案及作计价依据)
八、付款方式
付款节点及付款方式
8.1全部主体结构封顶验收合格后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约定总价款的;全部工程竣工初验合格后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已完工程总价款的85%。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7%。
8.2质保金为结算总价款的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后一年内无重大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8.3其它:
验收标准:
根据验收规范,需要政府职能部门验收的,以政府职能部门验收合格为准,不需政府部门验收的,以甲方、业主、监理单位、设计院验收合格为准。
申请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提供当期工程进度资料和《工程预算书》等甲方要求资料(电子档、工程量计算式)供甲方审核。
确因甲方的资金周转出现问题不能如期支付进度款,乙方20日内必须给予谅解和支持,不得闹事、不得围坐甲方或业主方办公室,更不能上访,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8.4付款票据每次支付工程款,乙方应提供农民工工资清单并有农民工的签字。
8.5账务处理
8.5.1本合同工程的所有款项均由银行转帐至乙方指定的合法固定账户(合同附件注明或乙方书面委托指定)。
8.5.2支付每期工程款时,首先扣除需由乙方承担的各种款项
(如:
乙方的违约金、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扣款,以及向甲方的借款和甲方代付的各类款项)。
8.6民工工资保障凭据
8.6.1乙方在申请每期工程进度款时,应提交全部民工本人签字、盖印齐全,并经乙方盖章证实的《工资发放清册》和民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以此证实乙方无拖欠民工工资的事实。
8.6.2若发现乙方弄虚作假拖欠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直接扣留乙方工程款直接支付到民工个人银行卡号上。
8.7劳务工作质量与验收
8.7.1乙方完成约定之劳务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指令进行劳务作业,加强内部检查工作,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和委派人员以及各级质监部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8.7.2乙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的施工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甲方交底说明为依据,精心组织施工,全部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
8.7.3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乙方必须经验收、记录后,方可继续下一工序施工。
对重大、复杂隐蔽工程,由乙方通知甲方及业主共同验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
8.7.4工裎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于竣工前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业主验收。
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提前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承认其竣工日期;
8.7.5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
8.7.6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保修180天,在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理
九、安全施工
9.1甲方负责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进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生产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9.2乙方必须按照建设部“一标五规范”等有关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9.3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绝缘手套、胶鞋等)由乙方自行配备;
9.4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及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批准后实施,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9.5乙方必须配备2名以上具有资格证的塔吊指挥人员,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履约保证金
10.1、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50万元。
10.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如出现下列违约行为,乙方同意甲方全部或部分扣除履约保证金。
如扣除后履约保证金总额不足的,差额直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按甲方损失金额双倍扣除履约保证金。
(2)乙方未按建设工程要求设置项目班子、配备相应管理人员,或配备人员不足以管理该项目,按工程施工期缺额人员每人每月0.5万元扣除履约保证金。
(3)乙方项目负责人,每月在该项目施工工地不足法定出勤天数或政府职能部门检查或召集的会议无主要负责人出席的,按每人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0.1万元。
(4)必须到场重要验收缺席的,按每人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
(5)乙方无故造成停工的,每天扣除履约保证金1元。
(6)乙方拖欠工资以外的应付款项,造成聚众闹事、上访等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的,发生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元。
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用以冲抵相关违约赔偿金或其他乙方应付的合同款项。
(7)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的民工工资,乙方挪用或拖欠民工工资引发上访闹事的,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元。
(8)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该工程分包或转包的,扣除履约保证金10万元,并收回已分包或转包工程由甲方另行发包。
(9)本合同未明确约定,但应该扣除保证金的其它情形,甲方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
十一、现场管理
11.1甲乙双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
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甲乙双方现场负责人要建立联系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一协调施工步调;
11.2甲乙双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设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
11.3乙方施工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应佩戴标志,禁止非施工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区。
十二、双方责任
12.1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本工程控制标高、控制线(水平线、轴线)人货梯及其操作司机、塔吊及司机。
(1)乙方进场前,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和必要的施工条件(含民工住宿、材料库房及办公用房,其中工人生活区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以及相应的水、电接驳至各楼层。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尾款。
(3)对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确认。
(4)对乙方申报的工程量进行审核确认。
(5)对乙方的施工全过程与质量进行管理、监督、指导。
(6)对乙方的施工所用材料供应及时,如因甲方原因停工待料3天以上,甲方应支付因停工所产生的现场施工人员基本工资及生活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12.2乙方责任:
(1)乙方进场7个工作日内必须按规定足额购买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保险,并交甲方备案。
(2)服从甲方、监理及业主的现场管理要求和甲方工作安排,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每次100~10000元的罚款,且乙方须在甲方出具处罚单当日现金缴纳(否则甲方从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3)乙方负责分包工程的预留、预埋,并协调解决与土建施工图之间的错漏碰缺,如因乙方未能在施工前解决上述问题而发生的变更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4)乙方制订的施工计划及方案须服从其他工程的施工需要,确保安全,具体方案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确认后实施。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成品以及乙方材料、工器具等进行保护;施工中未经甲方和监理同意,不得随意施工。
(6)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和监理的要求组织施工,并及时接受甲方和监理的监督检查。
(7)认真做好承担的劳务涉及的施工日志和隐蔽工程等原始记录,完整、清楚、详细、准确地积累施工资料,及时将有关技术经济资料完整地提供给甲方,并配合整理归档;
(8)主体交验、竣工交验前必须把现场、楼层、公共部分清理干净,做好验收准备工作,为验收提供便利条件,参加办理交工验收。
在保修期内对劳务所涉施工质量缺陷及时进行无偿修理。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签证要在5天内报甲方办理完毕,
否则不予认可;准时签收甲方传达的各类文件、变更、技术交底、奖罚通知等资料,不得拒收。
十三、施工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供应
13.1乙方人员操作的机械,乙方办理接管手续,负责日常保修、保管;
13.2乙方公共工种自带机械,按有关规定办理;
13.3由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施工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发生损坏丢失,负责赔偿;
13.4甲方或乙方对自己负责提供的施工机具如不能保证施工需要,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四、其他约定
14.1本合同承包单价包含工人节假日施工、夜间施工、劳动福利、高温津贴、保险、劳保用品等费用。
14.2乙方必须同所属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甲方备案,乙方必须为所属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14.3甲方借用乙方的零星用工,按甲方现场签字计算。
十五、合同索赔
1、违约的处理:
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拒力外,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由乙方支付违约金,如超过工期违约金按工程总造价的1%每天计收,耽误期违约金赔偿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l0%。
2、索赔: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O)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O)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O)(3)一方根据上述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的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十七、合同变更及争议的解决
1、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本合同的任何变更、解除(不可抗力除外)应由双方同意并书面确认方为有效。
2、凡有关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均应接受其约束,由而发生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八、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8.1合同生效日期:
18.2合同终止日期:
工程全部完工并交付业主,工程款支付完毕,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
保修期满,完结保修事项,结清保修金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8.3本合同为一式3份,由甲方保存2份,乙方保存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后合同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诚信承诺书
乙方承诺:
若因我方原因违反合同中的惩罚条款。
所罚款项同意在我方向甲方交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如有不足,我方同意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本人无异议。
承诺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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