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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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
浙江省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
前言
“十五”以来,我省水利发展和改革进入了新的阶段。
省委、省政府把水利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中之重,根据浙江实际不失时机地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时调整我省水利发展的思路,水利投入持续增加,水利基础设施体系不断完善,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依法治水和水利管理不断加强,相关的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
水利发展“十五”计划完成情况良好,为我省水利“十一五”期间的发展和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
“立足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小康、继续走在前列”是我省“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
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对我省水利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我省水利基础设施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防御洪(潮)、涝、台、旱灾害的整体能力不强,水资源保障能力不足,农村水利基础设施薄弱,水污染状况依然严重。
同时,对涉水事务和水利工程的管理能力不足,水利改革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
这些问题制约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
水是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是环境和生态的基本要素。
水利作为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必须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我省水利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对涉水事务的管理和服务,保障防洪与供水安全,促进水环境的改善,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水利支撑。
省水利厅按照《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要求,总结水利发展“十五”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的客观需求,梳理水利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机遇,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对重大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广泛征求和听取了省级有关部门、各市水利部门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浙江省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十一五”期间我省水利发展与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本规划是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体系中的主要专项规划,是我省“十一五”期间水利发展和改革的指导性文件。
一、水利发展现状和形势
(一)水利“十五”成就
“十五”期间,我省水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浙江省水利发展“十五”计划和到2015年规划》中确定的“个、十、百、千、万”工程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累计投入超过600亿元。
防洪基础设施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有效地应对了洪涝、台风、干旱等自然灾害,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
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配置措施得到强化;农村水利得到高度重视;依法治水深入推进,水利改革不断深化。
治水理念发生深刻转变。
根据省委、省政府对水利工作的新要求,认真分析我省水利的状况、特点和规律、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水利工作的需求,在总结多年治水实践和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出了适合我省实际的水利发展思路。
以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科学防御洪涝灾害,按照适当超前的原则提供水资源保障,率先实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等工程,坚持保障防洪安全、水资源供给安全、改善水环境并重,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防汛抗旱工作成效显著。
我省充分利用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强化社会管理和应急机制建设,统筹安排、合理调度,全省上下齐心协力,以人为本,科学防御了2004年、2005年的“云娜”、“麦莎”、“卡努”、“海棠”和“泰利”等台风,及2003年、2004年历史罕见的持续高温干旱,最大限度地减轻了灾害造成的损失,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防洪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基本完成我省一轮“治太”6项骨干工程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全省100座县城以上城市和重要城镇的防洪工程建设,城市防洪标准有了显著提高;“千库保安”工程以每年完成200座水库的进度稳步推进,已完成600余座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千里标准海塘”和“钱塘江千里江堤”顺利建成,新增标准江堤2200余公里,标准海塘400公里。
水资源保障能力提高。
“十五”计划确定的珊溪、汤浦、分水江等十大水利枢纽工程中大部分已建成投产并发挥效益,新增水库库容30亿立方米,各类水利工程年供水能力已达237亿立方米;以浙东引水工程为代表的一批重点工程前期工作进展顺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00余平方公里,因人为活动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得到初步遏制;杭嘉湖等平原地区承压地下水超采区开始实施禁限采;全省水功能区划方案经省政府批准实施;江、河、湖、库监测网络逐步健全。
新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强。
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已解决了359万农村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万里清水河道工程建设从城镇向农村延伸,每年完成2000公里,促进了重点治理区域的水环境改善;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35万亩,新增灌溉面积132万亩,建设“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推进3万公里渠道更新改造工程;新增围垦面积37万亩;新增水电装机117万千瓦,全省21个农村水电电气化试点县的乡村通电率达到100%。
水利管理与改革稳步推进。
《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水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依法治水取得明显进展;水利规划体系逐步完善,《浙江省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等一批重要规划得以批准实施;水资源管理得到加强,实行了水资源论证制度、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对水权、水市场和建设节水型社会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全面推行了建设管理的“四项制度”,开展了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工作,强化了水库安全管理,水利信息化取得重大进展;加强了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工作;水利科技改革与创新稳步开展,水利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取得成效;水利人才培养和教育得到重视和加强。
(二)水利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十一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将处于加速发展期,预计到2010年,全省常住人口将达到5000万,城市化水平达到60%,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200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40000元,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战略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构建“环杭州湾、温台沿海、金衢丽沿高速公路”三大产业带,为水利发展带来不可多得的机遇。
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特定的地理位置和气候、地形条件,决定了我省洪(潮)、涝、台灾害频发,在洪水、台风灾害中求生存、谋发展是我省必须面对的基本省情。
城市化进程使人口和生产要素更加集聚,防洪保安压力和灾害风险将进一步增大;保障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优化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保障饮水安全以及改善村容村貌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举措对农村水利提出了新的要求;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用水结构和用水布局变化提出了新的供水需求;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对改变区域治理滞后状况的需要更加紧迫;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供水安全、突发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及改善水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
“十一五”及今后一段时期,提升水利的基础保障能力,是对我省水利发展和改革的基本要求。
在新时期我省水利发展的有利因素是: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水利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基础支撑作用日益突出;“三农”问题受到高度重视,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有良好的机遇。
二是前阶段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进一步提升保障能力的基础,经济社会的发展促进了对水利投入的不断增加,活跃的市场经济体制为水利发展增添了活力。
三是全社会水的忧患意识和节约保护观念不断加强,各项水利工作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为水利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我省水利发展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主要表现在:
1、防御洪(潮)、涝、台、旱灾害的整体能力不强。
面对连年多发的强台风灾害,海塘、江堤还需进一步配套完善,防御超标准台风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局部地区亟待加强。
病险水库大量存在,加固任务依然繁重,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的措施需进一步落实。
对频发山洪灾害缺乏有效的监测和防御措施,小流域洪灾造成的损失严重。
区域洪涝治理任务仍十分艰巨,易涝地区排涝能力严重不足,在城市化进程中存在城市防洪体系不完善的问题。
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相对滞后。
2、水资源保障能力不足。
我省资源型、水质型和工程型缺水并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到2010年,如遇干旱年份缺水将达到30亿立方米。
经济社会发展较快、人口密集、临港重化工业集聚的环杭州湾地区和温台沿海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将进一步突出,区域性缺水特征明显,海岛和沿海局部区域将面临严重缺水问题。
应对特枯年或连续干旱年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都比较薄弱,部分地区供水水源结构单一,保障程度不高,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不强。
3、农村水利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差距较大。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能力低,还有1000余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
农田水利工程普遍存在标准低、老化失修和效益衰减等问题,农村河道脏乱差现象严重。
4、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部分地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达标,平原地区河道水环境污染严重的现象没有明显改观,全省水功能区现状达标率低,普遍存在占用河道、水域的现象,降低了水环境的承载能力。
部分地区仍存在水土流失,杭嘉湖等沿海平原以城市为中心形成的地下水超采区面积仍在扩展,引起地面下沉等严重问题。
5、水利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改革需进一步深化。
水资源管理制度还不完善,没有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促进节约用水的水价形成机制,对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的能力不足。
欠发达地区水利投入不能满足建设的需要。
涉水事务管理制度尚不完善,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不足。
二、水利发展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以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以进一步提高防御洪(潮)、涝、台、旱灾害的综合能力、保障水资源安全供给、提升农村水利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和促进水环境改善为主要任务,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讲求绩效,不断提升水利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能力,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思路
我省水利发展要按照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要求,针对目前水利发展和改革中的薄弱环节,努力解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面临的水问题。
一方面,继续巩固和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防洪安全、水资源供给安全和改善水环境的要求;另一方面,深化各项水利改革,强化政府对涉水事务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防洪减灾。
贯彻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提高小流域防洪避洪能力;加强海塘的配套完善和维护管理,提高防御超标准台风的能力;继续进行主要江河堤防和防洪控制枢纽的建设,提高滨湖沿海易涝常灾地区的排涝能力;根据城市发展要求,扩大保护范围,完善城市防洪体系;完善预警预报体系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体系,给洪水以出路,防治洪水与规避洪水风险相结合,加强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探索建立洪水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
保障水资源供给。
以“节水为先、治污为本、优化配置”为原则,构建配置优化、水质良好、水量保障、多源共济、覆盖城乡、安全可靠、运行高效的水资源保障工程体系。
按照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妥善处理开发本地水资源与引调水的关系,以保障城乡饮水为目的,加强水源工程和区域性引调水工程建设。
沿海和海岛要积极推广海水淡化。
加强应急备用水源的建设,建立健全应对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
农村水利。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动水利要素和资源向农村流动。
以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为第一要务,率先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加快灌区改造、河道整治、农村水电、低丘红壤开发等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生活条件。
坚持滩涂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相结合,提高防台御潮标准与增加土地资源相结合,科学围垦,缓解土地供需紧张矛盾。
建立农村水利工程的长效管理机制。
水资源保护、改善水环境和水土保持。
建立健全水功能区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的管理,核定主要流域的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加强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继续做好地下水禁限采工作。
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做好对生态、环境用水的配置,加快河道整治,探索调整既有水利工程运行方式改善水环境的途径,建设水环境改善工程。
遏制开发建设项目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充分依靠生态自我修复能力,推进水土保持工作。
三、水利发展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水利发展的总体目标是:
适应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提高防御洪(潮)、涝、台、旱等灾害的整体能力、水资源的长效保障能力、农村水利的基础支撑能力、促进水环境改善和对水及水工程的依法管护能力。
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
1、防洪减灾:
全省主要河流干流堤防全面按规划达标,城市防洪达标率达到95%以上;特大城市、大中城市、县城及重要建制镇防洪(潮)能力分别达到100年一遇以上、50—100年一遇和20—50年一遇;重要平原骨干工程防洪标准达到50—100年一遇,排涝标准10—20年一遇;重点海塘能防御50年一遇洪(潮)水标准、一般海塘能防御20年一遇洪(潮)水标准;中小河流重点河段和人居点达到防御10—20年一遇洪水标准。
消除已发现的三类坝,重要的二类坝及时除险,完成1000座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大幅度提高水库安全度。
初步建成小流域防洪避险体系。
2、水资源保障:
全省新增年供水能力30亿立方米,初步满足全省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
水资源调配能力增强,建立应对特枯年和连续干旱年的供水安全储备,落实解决局部地区供水困难问题的措施,提高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能力。
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万元GDP用水量降到130立方米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64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60%;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6,亩均灌溉用水量降低到420立方米。
积极推广海水淡化、中水回用等水资源的利用。
3、农村水利:
基本解决825万农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饮水安全的人口达90%以上。
全省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50万亩。
完成10000公里清水河道建设和5000公里农村河沟整治。
完成滩涂围垦40万亩,力争达到50万亩。
新增水电装机80万千瓦,继续开展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农村老电站的更新改造。
4、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
加强水源地保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
通过部门协作和社会共同努力,地表水省控断面达到Ⅲ类标准以上比例提高到60%。
地下水超采区全面禁采。
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000平方公里,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下降到9%以下。
“十一五”时期浙江水利发展的主要指标
指标
十五
十一五
备注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万人)
359
825
约束性
新增供水能力(亿立方米)
30
30
预期性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座)
600
1000
预期性
新增节水灌溉面积(万亩)
390
450
预期性
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
0.52
0.56
预期性
万元GDP用水量(立方米)
332
<130
约束性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立方米)
64
约束性
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平方公里)
4000
4000
预期性
河道整治(公里)
7400
10000
预期性
新增水电装机(万千瓦)
80
80
预期性
新增滩涂围垦面积(万亩)
25
40
预期性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85
预期性
(二)主要任务
1、加强防洪建设
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步伐,完成514座三类坝和486座二类坝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其中大型水库4座,中型水库54座,小型水库942座。
加大对三类地区水库除险加固的投入力度;全面完成大中型水库的安全鉴定,建立健全水库安全管理保障体系。
继续加强1400公里标准海塘的管理维护,落实养护人员与经费,完成241座三~四类病险水闸的除险加固建设任务。
加强滨海地区防御洪、潮和台风灾害的风险管理,辅以二线堤塘等工程措施,提高防御超标准台风的综合能力。
加强主要河流重点河段的堤防建设。
实施钱塘江东洲北支综合整治工程、甬江流域治理后续工程、瓯江干堤加固、鳌江北港水头段堤防等工程。
推进钱塘江、瓯江河口的综合整治,抓紧开展钱塘江尖山河段河势控制、钱塘江南股槽整治等工程的项目前期工作。
实施中小河流重要堤防加固工程,加固堤防1000公里。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太湖流域2001—2010年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启动二轮“治太”工程。
抓紧开展环湖大堤后续工程、扩大杭嘉湖南排能力工程、东西苕溪防洪后续工程、太浦河后续工程等前期工作;建设平湖塘延伸拓浚工程、大钱港等溇港的整治工程、环湖大堤堤身加固工程、东苕溪土桥湾、安溪段拓宽退堤工程、西苕溪部分河段整治工程和三堡排涝泵站工程等。
结合实际情况,继续进行圩区建设。
加快易涝常灾地区防洪排涝工程的建设。
续建金清新闸排涝二期工程,建设乐虹平原防洪一期工程和丽水盆地主要易涝区排涝工程,开展戍浦江流域综合整治工程等。
开展湖漫隧洞、青龙浦等温黄平原排涝工程的前期工作。
续建桐庐分水江水利枢纽、严家水库等防洪工程;根据国家大型水库建设规划和中型水库建设规划的部署,建设洄溪水库等防洪工程,加强南岸、密赛、镜岭等水库工程的前期研究工作。
防御洪水与提高排涝能力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城市防洪工程体系。
建设温州西向排洪工程等。
加强流域防洪规划和城市防洪规划对城市发展的指导与约束。
加快山区小流域防洪避洪规划的实施,以预警预报体系的建设为重点,编制洪水风险图,完善预案体系,加强非工程措施建设,提高山区小流域的防洪避洪能力。
编制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
加快防汛指挥系统、水雨情测报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重要水利工程的监视监控系统,完善洪水预警预报系统。
2、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
在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基础上,合理配置水资源。
加快《浙江省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钱塘江河口水资源配置规划》的实施,加强水资源调蓄和配置工程的建设,提高对水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调控能力,特别要提高引水工程受水区的调蓄能力。
建设浙东引水工程和水资源保障百亿工程。
续建曹娥江大闸、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芙蓉水库、九峰水库、沐尘水库、凤凰水库、黄龙水库、仙华水库、老虎潭水库、嘉兴太湖(太浦河)取水工程、佃石水库等,建设合溪水库、楠溪江供水工程、舟山大陆引水二期、钦寸水库、好溪水利枢纽、朱溪水库、浙东引水萧山枢纽、顺溪水利枢纽、盂溪水库、方溪水库、郑徐海涂水库等,新增年供水能力30亿立方米。
开展高坪桥、隐潭、白溪等水库以及曹娥江至宁波引水工程的前期工作。
结合水库除险加固,加高扩容一批中小型水库工程,保障山区、丘陵区以及滨海城镇的供水安全。
认真编制《浙江省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
制定特殊情况下的区域水资源配置和调度方案,通过多库联供、多管联网以及既有工程改变运行方式等,提高对特殊干旱年份、局部严重缺水地区的供水保障能力。
优化重要城市的水源结构,建设闲林水库、玉溪引水工程、嘉兴及绍兴应急备用水源等工程,完善城市水源突发水污染事件的水资源调配应急预案。
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和监管。
研究通过既有工程功能调整,进一步提高区域水资源保障能力的措施。
3、加强农村水利建设
加快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
建设里傅、和祥、白龙潭等水源工程,改扩建配套水厂工程,加快实施管网延伸工程,同时,因地制宜采取乡镇分片集中供水、以村为单位分散供水等模式扩大供水范围,边远海岛因地制宜建设中小型海水淡化工程。
解决825万农村人口饮用水安全问题。
在“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中,要重视水源建设和水质监测,要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又能为广大农民所接受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继续实施“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
对全省136个大中型自流灌区及重点小型灌区干支渠约5700公里渠道及相应的配套建筑物进行防渗配套改造;改造平原灌区灌排泵站装机5.2万千瓦;推广喷、微灌面积25万亩。
积极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建立农田水利设施的养护管理长效机制。
通过水库功能调整和相关措施,引导农业节水转向增加城镇、工业供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按照“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继续实施“万里清水河道”工程,加大对农村河道的整治力度,通过清淤、护岸、截污、清障、绿化等综合措施,建设10000公里清水河道,整治5000公里农村河沟。
推广水面保洁制度,促进村容村貌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
根据滩涂淤涨状况及围垦适宜性,加快滩涂围垦工程建设,同时正确处理好围垦与生态保护的关系,促进滩涂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继续实施海盐黄沙坞、上虞世纪丘、慈溪徐家浦两侧、象山大目涂二期、温岭东海塘北片、温州半岛浅滩一期等围垦工程;按照《浙江省滩涂围垦总体规划》的安排,开展玉环漩门三期、瑞安丁山二期等围垦工程建设。
积极开展促淤工程的研究和前期工作。
完成滩涂围垦40万亩,力争完成50万亩。
继续实施低丘红壤开发。
继续实施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推进世界银行贷款可再生能源水电项目。
续建、新建水电站200座,新增装机容量80万千瓦,新建10个农村电气化县。
协调浙南山区边界河流的水电资源开发方案,加快流域中上游山区的水电开发;注重水电开发中的综合效益和生态保护,保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4、建设节水型社会
科学编制《浙江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浙江省“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根据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引导地区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的调整。
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合理利用的水价形成机制。
推广节水灌溉,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和节水型城市建设,促进用水结构实现农业用水负增长,工业用水微增长,生活、生态用水适度增长。
积极推进我省节水型社会建设。
5、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
配合“811”环境污染整治工程,通过多部门协作,加强对重要水源、引调水工程沿线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的力度。
完善水功能区管理,加强对水功能区水质监测。
利用杭嘉湖南排、浙东引水、绍兴大环河等工程,搞活水体,改善水环境。
建设丽水瓯江干流生态河道、嘉兴石臼漾生态湿地工程等。
落实开发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充分发挥我省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强的特点,加强对重点水土流失地区和生态脆弱区的综合治理,完成水土流失治理4000平方公里,同时加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
6、推进水利信息化和基础能力建设
加强水利信息化建设,以水利信息化推进水利现代化。
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密水雨情测报的站点。
建成全省防汛抗旱决策指挥和预警预报系统,完成全省水文站网的达标建设,建立流域与工程相结合的水情、雨情、工情信息采集、传输、处理系统,加强对入河排污口、水功能区水质、重要用水户的监测,建设钱塘江河口水资源配置工程的统一监控系统。
加强水利电子政务系统建设。
加强水利基础工作,开展水域调查、河道划界、滩涂资源监测、钱塘江和瓯江河口治理的基础研究、与高效生态农业相配套的灌溉制度与灌溉定额研究以及重要江河超标准洪水防御对策研究等。
建设中国水利博物馆、浙江省水利水电学校扩建二期工程、浙江省灌溉试验中心站等项目。
四、水利管理和改革主要任务
实现“十一五”水利发展目标,要依靠加强各项管理工作,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一)加强洪水管理
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的责任体系。
完善主要江河洪水调度管理制度和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制定超标准台风防御方案。
建立以确保人身安全为主要目标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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