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德考评公示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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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德考评公示制度
2020医德考评公示制度
医德是调剂医务人员与病人、医务人员之间和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动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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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德考评公示制度1、考评范围
全院从事医疗服务工作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
2、考评的主要内容
(1)治病救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建立治病救人、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主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宏扬白求恩精神。
2、增强工作责任心,酷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2)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守旧医疗秘密。
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同等对待,不得轻视。
2、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守旧医疗秘密。
3、在展开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实验、利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照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3)文明礼貌,优良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情、耐心、爱心、仔细。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许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换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4)遵纪遵法,廉洁行医。
1、严格遵照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履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装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和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医治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攫取不正当利益。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扬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藏匿、捏造或违背规定涂改、烧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不违背规定外出行医,不违背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动。
1、严格履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公道检查、公道医治、公道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3、严格履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6)保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相互尊重,相互配合,扬长避短,共同进步。
(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研究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过失、医疗事故的产生。
3、考评的主要方法
(1)医德考评纳入医院管理体系,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医师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1年为1个考评周期。
(2)医德考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主要采取关键事件、行动量表等行动导向型的客观考评方法。
(3)医德考评按百分制进行评定,基础分为90分,满分为100分。
根据医德考评的主要内容,将考评指标列为7项,并分别赋予基础分。
对考评内容进行细化和量化,设立加分和扣分标准。
如有加分或扣分,加减后的分数为医务人员的实际得分;如既无加分也无扣分,则保持90分的基础分。
加分累计得10分(考评指标、内容和加分、扣分标准详见附件1)。
(4)医德考评分为3个步骤:
1、自我评价。
医务人员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填写《西安市结核病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见附件2)。
2、科室评价。
科室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行动记录本”,指定专人对本科室医务人员的医德行动做好平常记录。
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科室医德考评小组根据每一个人平常的医德行动对比《西安市结核病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标准》进行打分评价。
3、单位评价。
医德考评办公室根据医务人员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结合平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应、投诉举报、表扬嘉奖等情况,对每一个医务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做出医德考评结论,报医德考评领导小组审定。
4、医德考评结果及其利用
(1)医德考评结果分为4个等级:
优秀、良好、1般、较差。
1、评分与等级对应:
考核分在91分(含91分)以上的为“优秀”;考核分低于91分,在75分(含75分)以上的为“良好”;考核分低于75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1般”;考核分低于60分的为“较差”;
2、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肯定为优秀等级的人数,1般掌握在本单位考评总人数10%,最多不超过13%。
(2)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以下情形之1的,医德考评结果应认定为较差: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攫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装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3、在医疗服务中,多记费、多收费或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4、藏匿、捏造或擅自烧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5、不认真实行职责,致使产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过失;
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扬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7、医疗服务态度卑劣,造成卑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8、医务人员以贿赂或欺骗等手段获得考评结果的;
9、其他严重违背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3)医德考评结果要在医院的院务公然栏或职工大会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升级、岗位聘请、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4)对医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职业道德考评应作为1项重要内容,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历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5)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根据。
考核周期内,有1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6)执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依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送执业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同时报送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7)医院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个人医德档案。
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还可与人事档案1并保管。
(8)被考核医务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医德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复核申请。
考核小组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医务人员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本人。
5、医德考评的监督管理
(1)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在医院医德考评领导小组统1领导下进行,医务科负责,纪委进行监督和检查。
(2)各科室不依照本办法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考评,或有以下情形之1的,医德考评领导小组责令其改正,经责令仍不改正的,或情节严重的,对该科室主要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1、不实行考评职责或未按规定实行职责的;
2、在考评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动的;
3、在考评进程中显失公平的;
4、考评人员索要或收受被考评医务人员财物的;
5、谢绝接受考评领导小组监督或抽查核实的;
6、经考评领导小组监督检查,考评程序和考评结果评定等存在问题,责令整改后,经检查仍不合格的。
(3)医德领导小组人员违背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1、行政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的医德考评参照本实行细则履行。
2、本实行细则由医院医德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本实行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在上级组织没有另行文件时,每一年度的医德考评根据本实行细则进行,不另行文。
医德考评公示制度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鼓励和束缚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指点意见。
1、指点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3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态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良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建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大众的健康服务。
2、考评范围
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
3、考评的主要内容
(1)治病救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建立治病救人、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主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宏扬白求恩精神。
2.增强工作责任心,酷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2)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守旧医疗秘密。
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同等对待,不得轻视。
2.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守旧医疗秘密。
3.在展开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实验、利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照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3)文明礼貌,优良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情、耐心、爱心、仔细。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许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换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4)遵纪遵法,廉洁行医。
1.严格遵照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履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装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和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医治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攫取不正当利益。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扬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藏匿、捏造或违背规定涂改、烧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不违背规定外出行医,不违背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动。
1.严格履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公道检查、公道医治、公道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3.严格履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6)保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相互尊重,相互配合,扬长避短,共同进步。
(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研究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过失、医疗事故的产生。
4、考评的主要方法
医德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纳入医院管理体系,每一年进行1次。
各医疗机构要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考评工作分为3个步骤:
(1)自我评价。
医务人员各自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2)科室评价。
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一个人平常的医德行动进行评价。
(3)单位评价。
由医疗机构的医德考评机构组织实行,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将平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应、投诉举报、表扬嘉奖等记录反应出来的具体情况作为重要参考根据,对每一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5、医德考评结果及其利用
医德考评结果分为4个等级:
优秀、良好、1般、较差。
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肯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1般在本单位考评总人数的百分之10,最多不超过百分之105。
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以下情形之1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攫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装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3)违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4)藏匿、捏造或擅自烧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5)不认真实行职责,致使产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过失的;
(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扬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7)医疗服务态度卑劣,造成卑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8)其他严重违背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考评结果要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升级、岗位聘请、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医疗机构对本单位的医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职业道德考评应作为1项重要内容,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历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根据。
考核周期内,有1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执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医疗机构应当依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送执业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同时报送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6、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行。
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医德考评制度对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与医院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各级医疗机构要认真组织实行,层层落实责任,医德考评工作应当有医院领导和医政、人事、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确保医德考评工作顺利进行。
(2)紧密结合实际,制定考评工作方案。
各省(区、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要根据《指点意见》,结合实际,针对医德医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实行办法,细化、量化考评内容和标准,增强考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3)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考评工作落实。
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医疗机构落实医德考评制度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指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确保考评工作获得实效。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对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贯彻落实《指点意见》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增进工作落实。
医德考评公示制度1、总则
(1)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鼓励和束缚机制,根据《x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实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点意见(试行)》的相干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行办法。
(2)本办法所称医务人员是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3)医德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
(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其辖区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
(5)医疗机构为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机构,1年为1个考评周期。
(6)医疗机构要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7)医疗机构应当指定职能科室为专门的医德考评机构,负责拟定医德考评工作制度,对医德考评工作进行检查、指点和考核结果的评定,保证考评工作规范进行。
2、考评内容、标准及方式
(1)考评内容详见附表。
(2)考评工作分为3个步骤:
1.自我评价。
医务人员各自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2.科室评价。
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一个人平常的医德行动进行评价。
3.单位评价。
由医疗机构的医德考评机构组织实行,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将平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应、投诉举报、表扬嘉奖等记录反应出来的具体问题作为重要参考根据,对每一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3)医德考评设立加分项目和减分项目,加分项目主要包括参加长时间性政府指令性任务、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表现突出及良好的服务态度等事项;减分项目主要包括在诊疗活动中服务态度差、有背职业操守、有背法背规行动等事项,具体见附件2《医德考评标准》。
(4)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以下情形之1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攫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装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3.违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收、乱收或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4.藏匿、捏造或擅自烧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5.在产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扬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7.医疗服务态度卑劣,造成卑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8.其他因背法背游记为遭到处罚的;
9.其他严重违背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3、考评结果
(1)医德考评结果分为4个等级:
优秀、良好、1般、较差。
(2)优秀得分为90分以上且无扣分;良好得分为80⑻9分且无1项扣15分;1般得分为60⑺9分;较差得分为60分以下。
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肯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1般掌握在本单位考评总人数的10%—15%。
(3)考评结果要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升级、岗位聘请、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4)医德考评应作为医务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历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1般的,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5)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根据。
考核周期内,有1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执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要及时报送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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