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吊装安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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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吊装安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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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吊装安全方案
桥梁梁板吊装安全施工技术方案
一、工程概况
三联河桥跨越三联河,该河为规划河道,主要用于引水及排洪。
路线与三联河中心线的交叉桩号为K0+436.281,右偏交角为100˚,桥梁按斜10˚设计。
桥梁上部结构形式采用3×8m普通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梁,桥面连续,全桥一联,桥梁全长34.04m,桥梁全宽18m。
桥面铺装10cm厚钢筋混凝土现浇层、防水层及10CM厚沥青铺装层。
两侧桥台各设一道D40伸缩缝,支座均采用普通圆板式橡胶支座。
下部结构为桩柱式墩,钻孔灌注桩基础,桩基础按摩擦桩设计;重力式U型台,扩大基础接桩基,桩基按摩擦桩设计。
桥梁上部结构空心板采用工厂预制,现场吊装。
桥梁平面位于直线上。
共青河桥
路线与共青河桥中心线的交叉桩号为K1+214.664,右偏交角为90˚,桥梁按正交设计。
桥梁上部结构形式采用3×10m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桥面连续,全桥一联,桥梁全长39.08m,桥梁全宽18m。
桥面铺装为10cm厚钢筋混土现浇层、防水层及10cm后沥青铺装层。
两侧桥台各设一道D60伸缩缝,支座均采用普通圆板式橡胶支座。
下部结构为桩柱式墩,钻孔灌注桩基础,桩基按摩擦桩设计;重力式U型台,扩大基础接桩基,桩基按摩擦桩设计。
桥梁上部结构空心板梁采用工厂预制,现场吊装。
桥梁平面位于直线上。
二、编制依据
1、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施工前技术交底会议等。
2、国家现行的有关公路工工程的施工规范、标准等: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
《公路桥梁抗震设计规范》(JT004—89)
《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B03—2006)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04)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J041—2000)
《公路钢筋砼及预应力砼桥涵设计规范》(JTGD62—2004)
《公路桥梁板式橡胶支座》(JT/T4—2004)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F08/1-2004)
三、施工组织机构及机构配置
本项目部的管理机构为“鱼港路、锚锭路、龙河路项目部”。
项目经理部设置7个部门,共计30人,其中梁板吊装施工队由技术部负责管理。
项目经理:
姚酉
副经理:
王雨林
总工:
岑建军
质检负责人:
凌颖佶
技术部:
沈海平
财务部:
史菊兰
办公室:
徐柏章
试验室:
朱晓新
安全环保部:
秦仲义
后勤保障部:
石全一
机械部:
朱忙喜
四、施工准备阶段
(1)复查和了解现场的地形、地质、交通运输、通信联络以及施工现场等有关情况;
(2)确定工地范围;
(3)详细调查施工现场与梁板预制场路途沿线有关情况;
(4)掌握施工机械的性能运作,以及查看操作工的特殊作业证件等;
(5)本项目部对预制构件安装作业的安全控制要点及施工现场各部门的职责;
(6)本项目部制定的吊装作业安全措施;
(7)本项目部制定的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五、预制构件安装作业安全控制要点及施工现场各部门的职责
1、装配式构件(梁、板)的安装,应制定安装方案,并建立统一的指挥系统。
施工难度、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应组织施工技术、指挥、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所有起重设备都应符合国家关于特种设备的安全规程,并进行严格管理。
在实际作业中,要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吊装前,应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防护设施等准备工作是否齐备,检查机具设备、构件的重量、长度及吊点位置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无准备盲目施工;
2)施工所需的脚手架、作业平台、防护栏杆、上下梯道、安全网必须齐备。
深水施工,应备救护用船;
3)旧钢丝绳,在使用前,应检查其破损程度。
每一节距内折断的钢丝,不得超过5%。
对大型构件、重构件的吊装宜使用新的钢丝绳,使用前也要检验;
4)重大的吊装作业,应先进行试吊。
按设计吊重分阶段进行观测,确定无误后,方可进行正式吊装作业。
施工时,工地主要领导及专兼职安全员应在现场亲自指挥和监督;
5)遇有大风及雷雨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2、根据吊装构件的大小、重量,选择适宜的吊装方法和机具,不准超负荷;
1)吊钩的中心线,必须通过吊体的重心,严禁倾斜吊卸构件。
吊装偏心构件时,应使用可调整偏心的吊具进行吊装。
安装的构件必须平起稳落,就位准确,与支座密贴;
2)起吊大型及有突出边棱的构件时,应在钢丝绳与构件接触的拐角处设垫衬。
起吊时,离开作业地面0.1m后,暂停起吊,经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继续起吊;
3)构件起吊横移就位后,应加设支撑、垫木,以保持构件稳定;
4)安装涵洞预制盖板时,应用撬棍等工具拔移就位。
单面配筋的盖板上应标明起吊标志。
吊装涵管应绑扎牢固;
5)各种大型吊装作业,在连续紧张作业一阶段后(如一孔梁、板或一较大工序等)应适当进行人员休整,避免长时间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并检查、保养、维修吊装设备等。
3、施工现场的安全员职责
1)协助项目部、工区负责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项目部、工区负责人做好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技术考核工作。
3)负责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作业指导。
4)参加项目部、工区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5)经常了解本项目部安全装置、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情况。
对不安全因素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6)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7)负责新调入的职工和转岗职工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建立本部门安全教育、考核、检查记录。
8)及时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改进施工工艺和操作
方法提供资料信息,协助项目工程师及时解决工程安全方面的技术问题。
9)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10)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告部门负责人处理。
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11)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作业队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全面负责本工区安全生产工作。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在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
3)组织本工区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整改措施。
4)评比、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贯彻执行“特殊工种必须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和“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工作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才可上岗。
加强班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安全员的作用。
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
6)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应积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负责查明原因。
依据“三不放过”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
7)组织制定本工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8)组织制定本工区执行临时性任务时的安全防护措施。
9)有权拒绝上级部门或领导的不安全指令;有权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职工提出奖励或处分意见。
5、机械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1)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规章制度,对一切机械设备,必须配备齐全、有效、可靠的安全防护保险装置,落实“十不吊”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运转,进行安全施工。
2)要加强对机械操作人员的管理,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技术培训。
学习机械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达到应知应会。
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要经常对电机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不得带病运转作业,保持完好洁净,提高机械使用率。
4)要建立验收交接使用制度,在组装、拆除塔吊、井架等机械施工设备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跟班监督检查指导,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组装完毕,组织有关保同验收,试行空转空运,达到良好,相互签证,方交付使用。
5)要定人定机使用机电设备,定员、定责,上岗前对各个部位检查,事先排除故障或隐患,并不准他人动用,用毕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
6、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项目部、部门、工区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具体布置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搞好“班组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3)负责检查、监督、考核本班组职工安全生产情况;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防护器具。
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
并且班后进行安全讲评和总结,并做好每日的安全记录。
4)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负责对新调入和转岗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5)布置工班工作时,必须布置安全工作、负责组织督促检查工班,开好班前安全交底会,做好工前、工中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工作。
6)参加工班安全日活动,组织工班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工人进行岗位教育和实作指导。
及时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
教育工人正确使用机具、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
7)随时检查作业环境安全情况和生产机具、设备道路、安全设施等完好情况,保证工人在安全状态下操作。
遇有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施工,组织人员撤离险区,并进行处理,不能处理时应立即向队领导报告。
8)发生事故时要及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自救并减少损失;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9)组织工班正确使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负责检查领发、运送、使用和退库情况。
10)对日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培训等各项工作应做好详细记录。
11)有权拒绝、制止、劝阻、批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强令冒险作业。
7、职工个人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遵守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了解、掌握本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坚持安全自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消除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安全生产提出建议。
8、机械设备及车辆的安全管理措施
1)一般的施工机械安全控制措施
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与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挡案,专人管理;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修保养制度;
驾驶室或操作室要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存放时,应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并应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
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转中严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触钢丝绳,用钢丝绳拖、拉机械或重物时,人员要远离钢丝绳;
起重作业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86)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的要求执行;
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2)车辆安全管理措施
加强安全教育,定期进行施工安全知识、交通法规等的教育,不断强化安全意识;
驾驶员必须遵守的规定。
驾驶车辆时,各种证件必须齐全有效,并虚心接受交通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汽车在几种特殊道路上行驶的安全要求。
汽车在繁华闹市街道、交叉路口、泥泞道路、山区危险道路、铁路道口行车时,要集中注意力,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谨慎驾驶,安全行车。
在不良气候下行车,要集中注意力,慢速行驶,安全行车;汽车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同时要注意车辆维修保养,刹车和方向盘要灵敏可靠,杜绝带故障出车,不准开快车,不准酒后开车,不准领导干部开车,不准非驾驶人员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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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梁板吊装安全施工方案及措施
(一)一般规定:
1、吊车,本工程的桥梁梁板架设采用2辆50T吊车安装。
2、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气压、心脏病、癫痫、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3、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严禁酒后作业。
4、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
吊装区域内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
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
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5、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6、大雪、大雨、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
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作业。
7、严禁在下列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A、被吊物质量超过机构性能允许范围。
B、信号不清。
C、吊装物下站人。
D、吊装物上站人。
E、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
F、斜拉斜牵物。
G、散物捆扎不牢。
H、零碎物无容器。
I、吊装物质量不明。
J、吊索具不符合规定。
K、作业现场光线阴暗。
8、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9、起重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位置,合理窜挂索具,试吊。
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0、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
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二)基本操作:
1、穿绳:
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
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
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挂绳:
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
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持吊物平衡。
对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索绳方法,使用卡环索紧吊绳。
3、试吊:
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
试吊中,信号工、挂钩工、驾驶员必须协调配合。
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与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摘绳:
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
对易滚、易滑、易用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
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
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抽绳:
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
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6、吊挂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B、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C、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D、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与吊物重心。
7、捆绑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捆绑必须牢固。
B、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8、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使用。
9、长期不用的起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后方可使用。
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三)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后方可作业。
2、作业前应缓起、缓移、缓转,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各排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
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
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使用慢速卷扬机。
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高速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6、超长型构件运输时,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
7、暂停作业时,必须将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四)、吊索具:
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几何尺寸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
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
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0%、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
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
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应报废心轴。
3、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度。
4、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
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
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A、断股或使用时断丝速度增大;
B、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C、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D、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E、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到表面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6、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七、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熟识和掌握起重工一般知识及作业对象的操作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经培训教育考试合格,持有安全操作合格者,方可独立操作。
2、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设施等,确认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方可进行作业。
作业时,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救生衣等。
3、掌握和检查所使用工具、设备的性能,确认是否完好,方可使用。
4、检查作业场所的电气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用电规定,夜间作业是否有足够的照明和安全电压工作灯。
5、尽量避开双层作业,确属无法避开时,应对下层采取隔离防护措施,确认完善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6、在使用起重机械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有关机械的安全操作规定,不得要求司机违章起吊。
7、钢结构拼装遇到螺栓孔错位时,应用尖头工具校正孔位,严禁用手指头在孔内探摸,以防挤伤。
(二)、起重作业
1、起吊重物件时,应确认所起吊物件的实际重量,如不明确时,应经操作者或技术人员计算确定。
2、栓挂吊具时,应按物件的重心,确定栓挂吊具的位置;用两支点或交叉起吊时,吊钩处千斤绳、卡环、起重钢丝绳等,均应符合起重作业安全规定。
3、吊具栓挂应牢靠,吊钩应封钩,以防在起吊过程中钢丝绳滑脱;捆扎有棱角或利口的物件时,钢丝绳与物件的接触处,应垫以麻袋、橡胶等物;起吊长、大物件时,应栓溜绳。
4、起吊细长杆件的吊点位置,应经计算确定,凡沿长度方向重量均等的细长物件吊点栓挂位置可参照以下规定办理:
(1)单支点起吊时,吊点距被吊杆件一端全杆长的0.3倍处。
(2)双支点起吊时,吊点距被吊杆件端部的距离为0.21乘杆件全长。
(3)如选用单、双支点起吊,超过物件强度和刚度的允许值或不能保证起吊安全时,应由技术人员计算确定其起吊支点数和吊点位置。
5、物件起吊时,先将物件提升离地面10~20cm,经检查确认无异常现象时,方可继续提升。
6、放置物件时,应缓慢下降,确认物件放置平稳牢靠,方可松钩,以免物件倾斜翻倒伤人。
7、起吊物件时,作业人员不得在已受力索具附近停留,特别不能停留在受力索具的内侧。
8、起重作业时,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担任指挥信号,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实现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9、起重作业时,司机应听从信号员的指挥,禁止其他人员与司机谈话或随意指挥,如发现起吊不良时,必须通过信号指挥员处理,有紧急情况除外。
10、起吊物件时,起重臂回转所涉及区域内和重物的下方,严禁站人,不准靠近被吊物件和将头部伸进起吊物下方观察情况,也禁止站在起吊物件上。
11、起吊物件时,应保持垂直起吊,严禁用吊钩在倾斜的方向拖拉或斜吊物件,禁止吊拨埋在地下或地面上重量不明的物件。
12、起吊物件旋转时,应将工作物提升到距离所能遇到的障碍物0.5m以上为宜。
13、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交绕的钢丝绳,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卡环应使其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14、当使用设有大小钩的起重机时,大小钩不得同时各自起吊物件。
15、当用两台以上起重机同吊一物件时,事前应制定详细的技术措施,并交底,必须在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进行,起重量分配应明确,不得超过单机允许重量的80%,起重时应密切配合,动作协调。
16、起重机在架空高压线路附近进行作业,其臂杆、钢丝绳、起吊物等与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规定距离,如不能保持这个距离,则必须停电或设置好隔离设施后,方可工作。
如在雨天工作时,距离还应当加大。
(三)、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前,应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软底鞋,扎紧袖口,衣着灵便;凡从事2m以上高处作业人员,须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合高处作业者,均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前,应检查作业点行走和站立处的脚手板、临空处的栏杆或安全网,上、下梯子,确认符合安全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3、作业过程中,如遇需搭设脚手板时,应搭设好后再作业。
如工作需要临时拆除已搭好的脚手板或安全网,完工后应及时恢复。
4、高处作业所用的料具,应用绳索捆扎牢靠,小型料具应装在工具袋内吊运,并摆放在牢靠处,以防坠落伤人,严禁抛掷。
5、安放移动式的梯子,梯子与地面宜成60~70度,梯子底部应设防滑装置。
使用移动式的人字梯中间应设有防止张开的装置。
6、搭设悬挂的梯子,其悬挂点和捆扎应牢固可靠,使用时应有人定期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7、如必须站在移动梯子上操作时,应离梯子顶端不少于1m,禁止站在梯子最高一层上作业,站立位置距离基准面应在2m以下。
8、禁止在万能杆件构架上攀登,严禁利用吊机、提升爬斗等吊送人员。
9、严禁在尚未固定牢靠的脚手架和不稳定的结构上行走和作业以及在平联杆件和构架的平面杆件上行走,特殊情况下必须通过时,应以骑马式的方式向前通行。
10、安全带应挂在作业人员上方的牢靠处,流动作业时随摘随挂。
11、施工区域的风力达到六级(包括六级)以上时,应停止高处和起重作业。
12、在易断裂的工作面作业时,应先搭好脚手板,站在脚手板上作业,严禁直接踩在作业面上操作。
(四)、起重工具
1、根据起重量和施工安全要求选用千斤顶,使用前应了解其性能和操作方法,经试顶确认良好,方可使用。
2、千斤顶应安放在有足够承载能力而又稳定的地面或建筑物上。
上、下接触面之间,应垫以木板或麻袋等防滑材料。
3、千斤顶的放置,应对正被顶物件的中心位置,当同时使用二台以上的千斤顶进行操作时,不得超过允许承载能力的80%,须使各台千斤顶受力的合力作用线与被顶工作物中心吻合,以防千斤顶负重后发生倾斜。
4、千斤顶安置好后,应将物件稍微顶起,确认无异常时,方可继续起顶。
5、千斤顶工作时,不得超过额定高度,随着物件的升高而逐步增加支承垫块,物件下降时,应边落边抽出支承垫块,严禁一次抽出多块。
垫块每次加抽不宜超过2~3cm,千斤顶每次起落完毕后,应立即旋紧保险箍。
6、千斤顶起落时,必须缓慢的进行,几台千斤顶同时起落时,必须保持同步均匀起落,不可一个快一个慢。
7、当起顶又长又高的工作物件时,应在两端交替起落,即一端垫实和两侧支承牢靠后,在另一端起落。
严禁两端同时起落,以防顶翻工作物而发生事故。
8、千斤顶工作时,应由专人观察压力表的工作情况,如发现压力值突然增大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待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作业。
9、卷扬机安装应牢固平稳,方向正确,并符合设计。
如底部用螺栓或电焊连接时,螺栓应上足拧紧,电焊质量应良好,采用地垄等方式固定卷扬机时,地垄受的拉力要有符合规定的安全系数,并捆扎牢靠,方向顺直。
使用时须严格执行《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
10、用电动卷扬机起重时,应指定司机和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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