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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原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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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哲学的基本问题及两个方面
答:
一、哲学的基本问题和两方面的内容?
(思维和存在、意识和物质的关系问题。
)
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是: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是哲学基本问题,也可以表述为意识或精神与物质的关系,它有两方面的内容:
第一、 思维和存在谁是本原,谁是第一性的问题,谁决定谁的问题,是划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唯一标准。
第二、 思维和存在有无同一性的问题,是划分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标准。
2.唯物主义发展的历史形态及其各自特征
答:
一、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特点:
否认世界是神创造的,认为世界是物质的,坚持了唯物主义的根本方向,本质上是正确的。
但它把物质归结为具体的物质形态,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了。
二、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
特点:
把物质归结为自然科学意义上的原子,认为原子是世界的本原,原子的属性就是物质的属性,因而具有机械性、形而上学性和历史观上的唯心主义等局限性。
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特点:
正确揭示了物质世界的基本规律,反映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要求,反映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现时代的思想智慧,是无产阶级的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伟大的思想武器。
3.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局限性
答:
它把物质归结为自然科学意义上的原子,认为原子是世界的本原,原子的属性就是物质的属性,因而具有机械性,形而上学性和历史观上的唯心主义等局限性。
4.唯心主义的基本形式
答:
唯心主义的两种基本形式,即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
5.马哲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科学文化条件
答:
1.社会历史条件:
(1)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相继在西欧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中占据统治地位,社会历史发展的唯物辩证性质得到了充分的表现。
(2)与此同时,资本主义所固有的各种社会矛盾特别是生产社会化和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
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矛盾和阶级对抗越来越尖锐起来。
(3)无产阶级要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迫切需要以科学的世界观为指导,马克思主义正是适应无产阶级政治斗争的迫切需要而产生的。
2.自然科学基础是:
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细胞学说、生物进化论。
6.马哲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及其各自理论来源
答:
第一部分绪论第二部分唯物论第三部分辩证法第四部分认识论第五部分唯物史观;1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经济学和19世纪的英法两国的空想社会主义学说,是马克思主义的直接理论来源。
A德国古典哲学的最高成果是黑格尔的辩证法和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
马克思,恩格斯吸取了黑格尔的辩证法中的合格理想,彻底批判了它的唯心主义和神秘主义,对它进行了根本的改造,创立了唯物辩证法。
B马克思和恩格斯吸收了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基本思想,同时摒弃了他的抽象的人本主义和自然主义,消除了他的理论中形而上学和唯心主义杂质。
C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来源不仅仅限于德国古典学,还包含其他一些思想成果。
马克思,恩格斯对古希腊罗马哲学有深入的研究,因而,它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来源的范围之内。
马克思,恩格斯对欧洲近代哲学,特别是英国哲学和法国百科全书派的哲学,都做了研究。
因此,我们也不能把近代法哲学排除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来源的范围之外。
2马克思,恩格斯吸取了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等英国古典经济学家提出的劳动价值论等思想,并严密论证了劳动价值论,在此基础上创立了剩余价值学说,使经济学发生了革命变革。
3马克思,恩格斯批判的吸收了空想社会主义学说的积极成果,对未来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基本特征做了科学预测和设想,创立了科学主义理论,实现了社会主义理论的变革。
7.马哲的本质特征
答: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是:
科学性、实践性与革命性
1.物质定义及其理解
答: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物质就是在人的意识之外,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被人的意识所反映和正确反映的客观实在。
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唯一特性。
①它指出特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
这就是在物质观上坚持了唯物主义,而同唯心主义划清界限。
②它指出特质是可以被认识的。
这就是在物质观上坚持了“可知论”和“一元论”,而是和“不可知论”、“二元论”划清了界限。
③它指出物质是个哲学范畴。
这就在物质观上正确地处理了哲学的物质概念,同世界本身的物质现象以及具体科学物质结构和属性理论关系,它们之间是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从而克服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物质观的错误,它的错误在于用个性来取代共性。
2.运动与静止的辩证关系(两种形而上学观)
答:
物质世界的运动是绝对的,而物质在运动过程中又有某种暂时的静止,静止是相对的。
静止是物质运动在一定条件的稳定状态,包括空间位置和根本性质暂时未变这两种运动的特殊状态。
运动的绝对性体现了物质运动的变动性、无条件性,静止的相对性体现了物质运动的稳定性、有条件性。
运动和静止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动中有静、静中有动”。
无条件的绝对运动和有条件的相对静止构成了事物的矛盾运动。
3.相对静止的含义及意义
答:
相对静止是指物质没有发生特定的运动形式而言。
相对静止是运动的特殊形式和量度,是物质分化的前提和条件。
正是由于物质存在相对静止这个方面,才形成多种多样、性格各异的事物。
4.时空的辩证性
答:
1.时空客观实在性的不变性和具体特性的可变性时间和空间作为物质运动的存在形式,它们的客观实在性是不变的、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而受物质运动特性所制约的时间和空间的具体特性是可变的、有条件的,因而是相对的;人们关於时间和空间的观念也是可变的、发展的,因而也是相对的。
2.时间和空间的无限性和有限性时空是无限和有限的辩证统一。
物质世界在时间和空间上是无限的,而具体事物的时间和空间都是有限的,在时间上是暂时的,在空间上是有界限的。
5.意识的起源与本质
答:
意识起源于物质世界,是物质世界和人类社会长期发展的产物,它的生理基础是人脑,意识的本质是主观映像。
6.意识能动性及表现
答:
具体表现在:
a)意识活动具有主动性和创造性
b)意识活动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
c)意识活动对人体生理活动有重要影响作用
d)意识能通过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
7.实践的概念、特点
答:
实践的含义、基本特点
(1)实践的含义,实践是主体能动地改造和探索客体的社会性的客观物质活动。
(2)实践的基本特点
第一,客观性。
实践是客观的感性物质活动。
第二,自觉能动性。
实践是主体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
第三,社会历史性。
实践是社会性的、历史性的活动。
1.什么是辩证唯物法,他的总特征
答:
唯物辩证法,是一种研究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的哲学方法;是辩证法的三种基本历史形式之一;是由马克思首先提出,经其他马克思主义者(比较突出的如恩格斯、列宁、托洛茨基、毛泽东等)发展而形成的一套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思想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组成部分。
//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物质世界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本质方面。
唯物辩证法就是对物质世界的这两个不可分割的本质方面的反映。
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2.矛盾
答:
矛盾是对立统一。
矛盾具有同一性和斗争性:
同一性离不开斗争性,同一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
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并为同一性所制约。
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方法论:
看问题既要看对立,又要看统一,要把二者结合起来。
3.质、量、度
4.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
答:
区别:
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两种不同的状态。
量变是指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质变是指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一种根本的、显著的变化。
联系:
事物的变化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
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
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不断前进。
我们要积极做好量的积累,为实现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要果断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要坚持适度原则。
5.矛盾的基本属性及其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各自的作用
答:
(1)矛盾具有普遍性:
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
方法论:
承认矛盾的普遍性是坚持唯物辩证法的前提。
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要用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坚持两分法、两点论,防止片面性。
(2)矛盾具有特殊性:
①不同事物具有不同矛盾。
②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阶段和不同过程各有不同矛盾。
③同一事物中的不同矛盾,同一矛盾的两个不同方面也各有特殊性。
方法论:
矛盾具有特殊性,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
是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是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
6.矛盾的不平衡性的表现
答:
矛盾的不平衡性是矛盾特殊性的表现,包括主次矛盾和矛盾主次方面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辩证关系原理
7.矛盾的特殊性及普遍性的辩证关系
答: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但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又是具体的,特殊的,即矛盾有其特殊性。
(1)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2)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
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3)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正确理解矛盾学说的关键。
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相统一的关系,既是客观事物固有的辩证法,也是科学的认识方法。
8.内因与外因
答: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的必要条件。
内因是事物内部的对立统一关系,即事物内部的矛盾性。
外因是指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即事物外部的矛盾性。
事物内部对立双方,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了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成为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因。
而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又统一又斗争,则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内因和外因作为同时存在的内部和外部的联系,都对事物发展发生作用。
这是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发展动因的基本观点。
9.辩证的否定
答:
指事物由内部矛盾而引起的发展,是螺旋式上升、波浪式的前进过程。
任何事物的内部都包含着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它们既互相依存又互相斗争,当否定方面在斗争中战胜肯定方面,转为主导地位,事物的性质就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走向自己的对立面,实现了事物自身的否定。
辩证的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和联系的环节。
它是对旧事物的否定,但不是简单地抛弃,而是在否定之中有肯定,是既克服又保留,是“扬弃”。
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往往要经过两次否定,由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
在这种否定中,事物不是简单地重复,而是在更高的基础上的重复;不是循环,而是由低级向高级的发展;不是直线运动,而是螺旋式、波浪式的前进运动。
新事物战胜旧事物的途径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10.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
答:
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发展观,是关于世界如何存在的两种根本不同的观点。
它们之间的对立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联系观点和孤立观点的对立。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的,事物只有在一定的联系中才能存在和发展,孤立的事物是不存在的。
因而它主张用联系的观点来观察事物。
形而上学否认事物的普遍联系,认为世界上的事物都是彼此孤立的。
因而它用孤立的观点看世界.只见局部,不见整体;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第二,发展变化观点和静止不变观点的对立。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于不停的运动中,事物的运动和变化,不仅有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而且有性质的根本变化。
发展就是新事物不断产生、旧事物不断灭亡的过程。
因而它主张用发展的观点看待一切事物。
形而上学则认为世界上的事物在本质上是不变的,即使有变化,也只是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一类事物只能产生同一类事物,不会有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因而它用静止不变的观点看世界,只见事物的现在,不见其过去和未来;只见一个个孤立的片段,不见总过程。
第三,承认事物内部矛盾和否认事物内部矛盾的对立。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内部都包含着矛盾,矛盾是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
因而它主张用矛盾的观点来观察问题,坚持两点论。
形而上学则根本否认事物内部矛盾的存在,认为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都是外力推动的结果,因而只看到矛盾的一个方面,看不到另一方面,坚持一点论。
11.三大规律揭示了什么,他们之间的关系
答: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的问题。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因矛盾引起的发展过程和状态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
关系:
在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中,基本规律、核心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其他两个规律都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展开形式。
因此,三者之间不是并列的关系,而是一分为二的关系。
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客观存在具有的特点,任何事物内部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动力。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矛盾运动过程具有的特点,它告诉人们,矛盾运动是生命力的表现,其特点是自我否定、向对立面转化。
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构成了辩证运动的实质。
从认识层次角度上讲,辩证法三大规律中,量变质变规律处在最外层,人们可以直观地感觉到,因为它是以统一体的变化形式存在的客观规律。
其次是对立统一规律,它需要人们进行观察和分析,因为它的认识深度从统一体外部上升到统一体内部的矛盾。
12.现象与本质的辩证关系
答:
现象与本质的辩证关系
(一)现象和本质是对立的。
现象和本质有明显的差别。
显现个是事物的外在方面,是表面的、多变的、丰富多彩的;本质是事物的内在方面,是深藏的、相对稳定的、比较深刻、单纯的。
因而现象是可以直接认识的,本质则只能间接地被认识。
(二)现象和本质是统一的。
1、两者是相互依存的。
现象是本质的现象,本质是现象的本质。
也就是说,本质只能通过现象表现出来,现象只能是本质的显现,他们之间是表现和被表现的关系。
任何一方离开了另一方都是不能存在的,实际的存在总是现象与本质的对立统一。
2、两者是相互蕴涵的,在实际上也是相互包含的。
本质寓于现象之中,这是非常明显的,因为现象是整体,本质是现象的一部分,固然是根本性的部分。
反过来,本质也包含现象,因为现象尽管是多种多样的、纷繁复杂的,但毕竟是由本质决定的,早已潜在地包含于本质之中。
3、现象与本质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本质变现象应理解为本质表现为现象。
某一具体的人无疑是本质与现象的统一体,但其本质也在不断地表现出来,即不断转变为现象。
现象与本质的相互转化,正是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相互转化的客观基础。
13.结果与原因的辩证关系
答:
(1)原因和结果是揭示客观世界中普遍联系着的事物,引起被引起、彼此制约的一对范畴。
原因是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
结果由于原因作用而引起的现象。
(2)因果关系具有时间顺序性,即原因在先,结果在后。
前因后果是因果联系的特点之一,但不是所有先后相继出现的现象都具有因果联系。
判断前后相继的两个现象之间是否具有因果联系,其根本标志是看它们是不是引起被引起的关系。
(选择)
(3)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
如果把两个具有因果联系的现象从普遍联系中抽出来加以考察,原因与结果的区分是确定的,如果把它们放在世界无限发展的链条中去考察,那么原因和结果的区分则是不确定的。
同一个现象是在一种关系中是结果,在另一种关系中则是原因,反之亦然。
(原理背诵)
(4)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相互转化、互为因果。
14.必然性与偶然性的辩证关系
答:
必然性和偶然性作为事物联系和发展中相互区别和对立的两种趋势,又是辩证统一的:
第一,必然性总要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没有脱离偶然性的纯粹的必然性。
必然性是通过偶然性来为自己开辟道路的。
第二,偶然性背后总是隐藏着必然性,没有脱离必然性的纯粹的偶然性。
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和补充,偶然现象中贯穿着必然性的规律。
第三,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区分是相对的,二者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过渡、相互转化。
这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
一是从事物存在的范围来看,对一个过程来说是必然性的东西,相对于另一个过程来说则是偶然的;二是从事物发展的过程来看,随着事物发展过程的推移,必然性和偶然性也可相互转化(新事物:
偶然→必然;旧事物:
必然→偶然)
在必然性与偶然性的关系中,既要反对形而上学的机械决定论(只承认必然而否认偶然),也要反对唯心主义非决定论(只承认偶然而否认必然)。
15.可能性与现实性的辩证关系
答:
现实是指现在的一切事物、现象的实际存在。
可能性是现实事物包含的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
辩证关系:
可能性与现实性的关系也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第一,可能性与现实性是两个内容不同的范畴,具有明显的区别,我们不能把可能性与现实性混为一谈。
第二,可能性与现实性又紧密相连。
可能性包含在现实之中,是没有展开的、没有实现的现实;现实性则是已经展开、已经实现的可能,同时又孕育着新的可能。
所以,没有现实性也就没有可能性,反过来,没有可能也就没有现实。
第三,可能性与现实性又是相互转化的。
现实的发展是不断产生可能、可能又不断变为现实的过程。
可能与现实的相互转化是一个川流不息、永无止境的发展过程。
可能性与现实性范畴的方法论意义
掌握现实性与可能性的辩证关系,就要努力在现实性与可能性的转化中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在这里要注意两方面的问题:
第一,在实现由可能向现实转化的过程中,既要注意转化的条件性,又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可能向现实的转化。
第二,既要注意可能与现实联系的复杂性,又要争取最好的可能。
这里不仅存在着多样性,而且存在着好与坏两种对立的可能。
我们应努力创造有利的条件,克服不利的条件,力争实现好的可能;同时又要未雨绸缪,防止坏的可能向现实的转化,并做好应付这种局面的充分准备。
1.实践在认识中的作用
答: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在实践和认识的关系中,实践具有决定作用。
这种决定性的作用表现为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人的认识只能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
认识就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客体是认识的对象和内容,单是客体本身不能形成的认识。
主体的自觉能够性,是导致认识形成的必要条件,但仅有主体的能动性也不会产生认识。
只有在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的实践中,认识才会产生。
因为只有通过实践,人的感官才能同客体接触,使客观事物及现象反映到人的头脑来;也只有通过实践,主体同客体反复相互作用,才能使客体的各种本质特征逐渐暴露出来,为主体所把握。
所以,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一切科学知识,都是人们实践经验的总结,都是从实践得到的。
人们在生产活动和科学实验的实践中,逐渐地认识了自然的现象、性质和规律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产生了各们自然科学和生产技能。
人们在实践活动中,逐渐地认识了人与人的关系,认识了社会的本质和运动规律,从而形成了各门社会科学。
哲学则是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概括和总结,归根结底,也是来源于实践。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强调认识来源于实践,这并不排除学习间接经验的重要性。
事实上对于一个人来说,由于实践范围的有限性,由于客观世界的无限多样和永恒发展,因此就不能事事直接实践。
人类认识的发展,有着内在的连续性和继承性,一个人没有必要事事实践。
一个人的多数是通过学习间接经验获得的。
但对我为间接经验,对他人或前人来讲仍是直接经验。
就认识总体来讲,一切知识都来源于实践。
实践是认识之源,间接经验是认识之流。
所以,我们既要认真读书,努力学习间接经验,又要积极参加实践。
(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还表现为实践是认识的发展动力。
人类认识发展历史表明,人们的认识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
现代科学的发展,新学科的出现,新知识的增加,都是由于实践的推动。
实践所以成为认识发展的动力,这是因为:
第一,社会实践的发展,不断提出需要解决的新课题,推动着人类的认识不断发展,人们在总结实践提供的新经验基础上,提出了新理论,解决了新课题,认识也就向前发展了。
近二三十年,工业农业和军事发展的需要,产生并推动了高能物理、控制论、信息论、系统论、遗传工程学、现代材料学等学科的发展。
第二,实践的发展,不断提供新的认识工具和技术手段,推动认识的不断发展。
人们的感官是有一定局限性的,社会实践的发展对于认识深化的需要,迫使人们创造出日益完备的认识工具,突破了人的生理器官的局限,扩大了人类知识的视野,深化了认识的层次,从而推动了人类知识的发展。
第三,实践的发展锻炼和提高了人们的认识能力。
认识的发展还有赖于认识能力的提高,而认识能力,不管是观察能力还是思维能力,却是在实践中得到提高的。
一个人的实践经验越丰富,实践的水平越高,认识的能力也就越高。
(三)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
人的认识是否正确,是否具有客观真理性,只能由实践来检验。
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检验这种反映是否同客体相符合,只能是把主体和客体连续起来的社会实践。
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唯一标准,这是实践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的一个重要方面。
(四)实践是认识的目标和归宿
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还表现在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马克思说:
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析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人们认识世界的目的就是为了改造世界。
理论如果不用于指导实践,不为实践服务,那这种理论再好也就失去了意义。
我们今天学习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理论其目的就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认识的唯一标准,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都是讲认识对实践的依赖关系,表明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
所以,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之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
2.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及理解
答:
实践观
一、实践决定认识,是认识的基础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认识是人们在实践中借助一定的工具作为手段,使客观对象发生某种改变而获得的。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认识产生于实践的需要,实践的发展为人们提供日益完备的认识工具,这些工具延伸了人类的认识器官,促使人类认识的发展。
另外,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
3、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要检验一种认识是否正确反映了客观事物,需要联结主观与客观的实践来检验。
通过实践,人们把指导自己实践的认识和实践所产生的结果加以对照,从而检验认识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
4、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认识从实践中来,最终还要回到实践中去(指导实践)。
认识本身不是目的,改造世界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二、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
正确的认识能够指导实践取得成功,错误的认识会把人们的实践活动引向歧途。
真理观
1、真理的含义
真理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2、真理最基本的属性是客观性
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是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3、真理是具体的(具体真理)
任何真理都是相对于特定的过程来说的,都是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4、真理是有条件的
任何真理如果超出了自己适用的条件和范围,真理就会变成谬误。
5、真理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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