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中世纪家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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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中世纪家具
简述
中世纪家具的特点是简单而稀少。
简单既指住宅部家具设十分简单,也指家具形态也相对简约;稀少既指家具品类少,也指家具数量也相对贫乏。
供居住之大房也只有寥寥的几件家具,墙上挂有一幅绣帷,大壁炉旁摆着一把椅子,椅子是摆设,人们常席地而坐,除了简陋的椅凳供坐外,人们还可以坐在台阶上或衣箱上,床也常常是白天当坐具使用。
中世纪的居室是多功能的,大房子可能是烹调、进餐、接待宾客,或进行手工作业,或进行商贸,甚至也是晚上睡觉的地方。
因而家具也必须是多功能的,如衣箱既供存放衣物,又是坐具,晚上拼起来还可以睡觉,又如餐桌既可以料理食物,还可以进餐,或作写字台,或晚上供睡觉。
中世纪的家具品类主要有床类、椅凳类、衣箱类、桌类和少量柜家具。
床有架子床和简易或折迭小床;椅子有直背椅、长椅和箱座椅;箱类有衣箱和珍宝箱;桌子有餐桌和写字台;柜类有餐具柜与列柜等。
床是中世纪最重要的家具,即使是贫穷或境遇悲惨的人,他们也会有一床。
床有带床屉的大床和不带床屉的简易小床或折叠床。
完整的架子床(或四柱床)由三部分构成:
床屉、床架和床垫等床上用品。
床屉要安装床板或绳索编结的床屉软网,类似于中国的棕棚。
床屉离地面要有足够的高度,以便将小床放在下面,需要时拉出来使用。
为了方便移动,有的小床脚上安上了滚轮。
床面常常较高,因此要配木制的台阶,以便上到床上,据文献记载,有的大床三面设有台阶。
但也有在床的三面放置衣箱以取代台阶方便上床,同时也便于晚上看守箱财物。
床屉底板铺有稻秆,上面再铺缝制的床垫,床垫填充有稻秆碎料、燕麦或羊毛屑,最高级的床垫装有羽毛或羽绒。
床帘或顶蓬有多种形式:
帐蓬形,亭顶形、弧形华盖形、高屏半华盖形等。
床帘有时装在床头的墙面上,或安挂在天花板下的横杆上,在四柱的顶部加横杆安挂床帘更为常见。
一居室放几视共居人数而定,一室放3~5均为常见。
中世纪的大床并非供一对夫妻使用,或许还有未成的孩子与其同床,或供几个兄弟姐妹共用,或供几个仆人共用。
更多的情况是同一室一大床配几小床。
尽管有大床的相对奢华,但大多穷人的床根本没有床屉和床帘,仅以填充稻秆的床垫放在厚木板上,或直接放在地板上使用。
衣箱是中世纪最重要的收纳类家具,这类产品有带基座和不带基座的两类。
它普遍存在于中世纪的民宅、王宫和教堂中。
即使是农舍中也有数个衣箱放于卧室之中,以便收藏重要器物、衣物和床上用品。
不少地区还流行以衣箱作为嫁妆陪女儿出嫁,其表面装饰,或雕刻或镀金或彩绘,十分精美。
有些尺寸较大的衣箱在一些文献中被称之为衣柜,实际上仍在是打开上盖板存取衣物,并无柜门。
虽然在12世纪也出现过带门的衣柜,但直到15世纪以后才较多出现了安装柜门的衣柜,再往后便出现了带抽屉的衣柜或衣橱。
中世纪早期的珍宝箱则尺寸较小,最古老的珍宝箱是用一根粗大的树干刳制而成,并用铁条包扎加固。
可能是用于收藏珍稀物品,所以获得了“珍宝箱”的美誉,其外表满布雕刻图案。
中世纪另一类收纳家具便是碗柜。
其功能一是用于存放餐巾、台布等亚棉织物,其二是收纳和展示餐盘等餐具,其三是纯粹用于展示银器、水晶制品或来自的瓷器。
碗柜常成组置放在大厅之中,是主人社会地位和财富的象征。
中世纪的坐具主要有靠背椅、箱式坐椅、长椅,以及圆凳、方凳、折凳等。
靠背椅的靠背或高或矮,但都是垂直的,毫无舒适可言,即使是宝座或主教椅也不例外。
在中世纪人们关心的不是坐得是否舒适,而是关注该坐在什么地方。
坐错地方或坐在不该与之并肩而坐的人身边,都是严重的失礼。
不管是在大厅还是在餐桌旁都是如此。
长椅是一类供2~3个人同时坐的宽座椅,带扶手或不带扶手,其靠背仍然是垂直的。
长椅在民宅和教堂中广为流行,在当今的北欧餐室家具中仍可找到其踪影。
箱式座椅是在木箱或矮柜的基座上加装靠背和扶手,它是箱与椅的组合,既有坐的功能,也有收纳品的功能。
箱式坐椅在欧洲中世纪广为流行。
台桌类家具主要是餐桌和写字台。
餐桌是广泛使用的家具,有长条形、圆形和方形台面等不同形态。
桌子的底座常为H形的木结构,用1~2根横杆连接两块造型丰富多样的支承花板上,桌面下常设有一抽屉式储物空间,桌面复盖在储物箱上。
桌子有固定式和移动式两类。
固定有两种含义,一是桌面固定在支架上,二是支架固定在地板上。
移动式也有两种含义,一是桌面可以从支架上拆卸,二是支架也是可以拆卸和随便搬动的,也可以看作是现代折装家具的原型。
总之,中世纪的家简单而稀少,现存的实物更少。
同样的道理,纪录中世纪家具的文献和资料也十分匮乏,因此有关中世纪家具的描述还可能存在谬误之处,还有待进一步从其史料中进行探索。
中世纪家具作为欧洲文明进化史链条上的重要一环,其重要意义乃是不容置疑的。
中世纪家具特点
整个中世纪西欧的房屋在规划上都没有什么共同点,只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不论大小都设计了大厅。
大厅是一间被所有居民当作起居室的主要房间。
在许多住宅里,它是唯一可以当作卧室、工作室和厨房及家养动物棚的房间。
在中世纪早期,大厅一般造得像教堂一样有正厅和通道,目的是为了扩展空间。
烟从炉火中间往上飘,并通过屋顶的烟囱出去。
一个走道用作储藏区和仆人区,其他经常用作动物厩。
这种类型的房屋在15世纪还存在着。
11世纪和12世纪的另一类普通房子是二至三层的双元或两单元房子。
每一层都有一个厅和房。
也有许多诺曼底人的塔屋,或者城堡中的高楼,三或四层高,虽然也用来居住,但主要是用于防卫并有驻军。
中世纪的住宅大厅,作为房屋中心和许多人聚集之地,需要一些靠墙摆放的,不用时可拿走和藏起来的家具。
两单元房子和城堡里的大厅都是这样。
另一影响家具种类的因素是诸侯家庭的流动生活。
在中世纪早期,欧洲大片地方都未被开垦,土地的主人们不得不停地走动来管理他们分散的财产。
他们的房子也许相隔100英里之远,并且在主人外出时几乎是空房。
因此家具就变得沉重,不易搬动,并且做进墙里以防小偷,也可以是独立式的,易于拆卸,并可以搬至另一住处。
一个大家庭里也许有一百名成员。
许多马和马车、马队被用来运输充塞了华丽锦缎、挂饰、垫子和床上用品的橱柜,这些是城堡和庄园的主要家居物品。
家中的碟盘、珠宝和衣物,可折叠的家具,甚至是窗上的玻璃都要打包带走。
因而任何脆弱的东西都易被损害,这点是设计时首先要考虑的。
在这一阶段的封建社会里,地主权力是通过仪式化的展示体现出来的——个人财产常通过视觉形式反映出来。
宫廷中每个人的地位由优先权规则控制着。
有关他的所有东西——他穿的衣服,使用的家具,他的行为准则以及所采用的食物——都由他的地位或财产决定。
这是中世纪后期家具设计发展中的一个重要因素。
它表明了被特定个人所采用的某一特定家具的材料、形状、装饰及其用途都不相同。
特别是椅子在优先权规则中担当了一定的角色。
在主人家中,一名男子会坐在一凳子上,但在他自己的家中,被自己的家居物品环绕着,他会坐在一椅子上。
一个贵族在他自己家中款待他的国王,他会将椅子让给国王坐,自己则坐在一凳子上。
如果其他出席的人有更大的优先权,他甚至连坐在桌边的资格都没有。
法国优先权规则发挥至极点。
勃艮第(Burgtmdian)宫廷的生活是非常奢侈的,并对英国也产生了影响。
从诺曼底人入侵时代开始,海峡两岸就有了密切的接触,宫廷的语言和行为方式是法国式的。
法国和勃艮第时尚也传播到一些低地国家——富有的法兰德斯商人将家具的设计图带回他们根特、布鲁塞尔、布鲁吉斯和雅普鲁斯的家中,这些设计图最终变成了资产者房屋中的宁静而优雅的室装饰品,画家凡·艾克(VanZyok~),罗吉尔·凡·德·威顿(RogierVanderWeyden)和罗伯特·坎平(RobertCampin)都在他们的绘画作品中表现了这些场景。
一座房屋的室在它的主人到来时可用纺织品将它作快速改观——粗糙的桌子和椅子藏在织物和垫子下面,盾徽放在一处,锦缎和其他挂饰透出温暖气息和富有色彩感觉。
精致的织物和皮毛创造了一个豪华气氛,并且它们也便于运输。
在这一时期的大部分发明中,织物可以称为是顶级发明,并且是最昂贵的一种发明。
贵重的金银碟子,无论是用在桌子上或在教堂中都是重要的身份象征。
一个人的财产不仅反映了他个人的趣味也反映了他的“阶级等级”,即他的社会地位。
西欧家庭生活厅的作用是如此重要,以至于大厅的名字也同样是房屋本身的名字——中世纪法国所谓的Salle,意大利的domus,即指大厅或者房子。
在今天的英国,许多有一定地位的房屋建筑仍然叫作大厅。
在厅,固定的礼仪桌或高桌立在一端面向屏风的台子上。
这里,主人坐在尊贵的椅子上,其他家庭重要成员和宾客围坐在一起。
家庭中其他的桌子放置在大厅的下方,高桌的右角。
这些桌子的板面沉重,其全部重量落在支撑架上;在用餐结束时它们会被拿走贮藏起来。
它们的尺寸相应地比较窄小,座椅被安放在一边,只适用于便餐。
倘若不是其他的家具,那么就是高桌会首先被精致的猩红色的羊毛布覆盖着,刺绣饰边一直落到地面上。
在羊毛布上面,还会盖上两层白布,但露出底布的边。
自中世纪早期开始使用的切面包用的木盘被广泛推广后,餐桌上就加铺上这样的两层白布以保护底布;它们也能用作餐巾,这样手指就可以自由地用餐。
重要的“盐”是放在桌上的第一也是最后才被拿走的物品。
其次重要的物品是取自餐具架上的饮晶杯。
人们随身携带并且使用的刀叉等餐具的使用方式在西欧发展很缓慢,直到13世纪或者14世纪才传到法国和英国。
在一个良好的贵族家庭中,长板凳或柜子在厅中靠墙而立,都覆盖着毯子和垫子。
欢快图案的褶布可以当作门槛嵌缝条和增加色彩感。
有一种类似于狭长餐具柜的粗糙但实用的家具也用在大厅的服务区,放在靠近屏风的地方。
这种家具是一种长的当作餐具架用的碗柜,底下有橱柜,用于贮藏或者准备厅的食物。
在君主的家中会有两个厅——大厅用作宴会和大的活动,它与国王或公爵用来举行仪式的礼仪卧室连在一起。
礼仪卧室有一被装饰得光彩夺目的礼仪床,从不睡人。
有时它会被当作一礼仪椅给人坐着,一个才出生的皇家婴儿在他的洗礼日会被放在上面。
另一个较小的厅,与私人卧室相连,用作日常餐厅,起着次功能的作用。
一个主人的贴身侍从或侍卫在他的房间里有床,女仆人则睡在夫人房。
他们会用草垫或者幸运的话,是一能贮藏在大床底下的有脚轮的矮床作为睡觉之物。
在中世纪的家庭中,一个人很难得拥有一自己的床——仆人们睡在一起,兄弟姐妹,甚至是完全陌生人也睡在一起。
在旅馆里,一个人要与另一个陌生人合用一床。
没有什么掩饰——每个人都裸睡着。
中世纪的卧室没有什么花样。
除了床和挂饰以外,还有一只箱子,可能还有一椅子和一根挂物杆以及挂衣竿。
也可能有两根挂物杆——一根当作猎鹰的栖木。
华丽的挂饰、垫子、地毯、壁画和彩绘家具给缺少家具的中世纪的居室增添了舒适感和色彩感。
这一时期的所谓床是指床垫和被褥——只有幸运者才有一个床垫。
并排睡在一起对仆人们来说是司空见惯的,这种习俗一直保持到19世纪。
在15世纪以前没有什么精美的床架实物留下来,我们必须借助绘画作品才能知道一点早些时候的床架风格。
在画家们的绘画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12世纪的床架由四个支撑柱支撑,这四个支柱通常上升到床上用品上方1英寸,用雕刻或者螺线对其装饰,末端为球形。
一个低的栏杆将床垫和被褥固定在一处。
吊在床周围横栏上的布帘围成了一个以床为中心的私密小空间,这是卧室的部分,不是床的部分。
13世纪,罩篷或者帐架成为卧室的一个重要部分。
开始它是从天花板上吊下来,与床没有直接的联系。
次等级的人只配用半个罩篷。
所使用的床的挂饰和褶布以及皮毛的品质也能显示等级。
甚至摇床也能显示家庭的等级——高贵家庭的婴儿有两个摇床,礼仪摇床是为了给访问者观看,夜间摇床则是实用的。
箱子是中世纪家具中最普通和最需要的。
它有着很原始的形式,它由四块直板和一个底板组成,用钉子钉或用暗榫固定,这个结构后来得到了改进。
他们在前板和后板固定的上部用两个侧面直立部件,这样就将底板提升到潮湿的地面以上。
箱子可用于贮藏物品也可用作座椅、床或者桌子。
在罗马风格阶段--10到12世纪——浮雕是箱子装饰的一个流行方法。
最吸引入的是饰以建筑纹样如莲拉廊的浮雕。
箱子通常被涂以缤纷的色彩,铁制金属饰件常被用来加固、连结不良的结构或增加安全性。
在很多情况下制作铁饰品的工作量大于箱子制作的工作量——铁匠们常将涡形装饰转化为一种艺术晶。
有一种简单的用于旅行携带的箱子,它通常有个圆顶盖以便使水流下来。
旅行箱必须经受得住磨损,它们要放在马背上或者吊在马车下面。
大衣橱或用作盛放食品的橱柜是中世纪时设计的与现代壁柜相类似的家具。
它可能是独立的,也可能是作为建筑构造的一部分。
它基本上是一个贮藏空间,在封闭的门后有搁架或者无搁架,通常表现为巨大的风格并有装饰。
有些有壁龛或者抽屉以取代架子,有些有挂衣物的木杆。
一种有装饰花窗的食品橱用于贮藏食物。
流传下来的橱柜很少,大多数是在建筑中发现的。
这时期威严的御座用石头、铁或木头做成,具有建筑风格。
但X凳或折叠凳在中世纪却是最流行的不可缺少的座具。
它很舒适、轻便,易于携带。
流传下来的古罗马时代地方官吏使用的象牙椅其造型仍具有官方的尊严。
它成为国王或重要的俗人和牧师的座椅。
座椅配备有脚凳和舒适的垫子,还可能在上方加一个罩篷以增添尊严感。
被错命名的“德高伯特御座”(ThroneofDagobert)毫无疑问是加洛林王朝统治者的御座。
它是一富丽堂皇的镀铜折叠凳子,有动物脚爪形状的脚,在支撑架顶端有狮子头。
在12世纪,阿伯特·舒哥(AlbertSuger)对此作了变动,增加了硬靠背和扶手。
因此,这种折叠凳子就进化成了扶手椅,有个固定靠背,开的扶手和舒适的垫子。
四条腿的圆凳或者长方凳很普遍,长椅和有着类似结构的长凳在城堡和商人家中也处处可见。
长凳被认为是优于凳子或长椅的,有时被用作床。
在建筑中,石凳常常是嵌人墙中或者靠墙而造的,这在普通家庭中也可见到。
在西欧,木工技术的改进非常缓慢。
端与端部的联接使用大钉子,榫眼和榫的连接技术直到公元1200年左右才开始应用。
13世纪随着家具制作的进步,用合钉加固榫眼和榫的连接技术变得更加普及,并且出现了鸠尾榫。
在哥特时期不再需要用铁加固家具了,但用铁装饰却作为一种艺术形式保留下来。
橡木是整个欧洲最流行的木材;胡桃木次之,主要用在西班牙,意大利和法国,中欧用软木材。
1320年在德国发明和建造的锯木厂对中世纪后期家具制作是一大贡献。
水力锯能锯木板,代替了以往用斧和锛子来劈开圆木。
工匠们现在可以创造轻便的、更易于装饰的家具来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
因此,一种新的木工结构技术在西欧被采用了,在这种技术中,厚重的木板被长方形框架所取代,靠榫眼和榫连接加固框架,这样很薄的镶板可以嵌入框架中。
这种框架结构可以用于各种家具上,也被北欧人大量用于覆盖室墙面,称为壁板。
中世纪家具风格
中世纪前期的家具风格以拜占庭式和仿罗马式为主,14世纪开始,哥特式家具开始风靡欧洲。
简述
拜占庭式家具,是一种由罗马和艺术融合而成的家具。
雕刻和镶嵌装饰十分精细,并且常用象牙雕刻来装饰。
装饰图案主要是花叶藤蔓,其间夹杂着基督教的圣徒、天使和各种动物纹样。
仿罗马式家具,是9—13世纪流行于欧洲的一种家具的式样。
其特征是椅子和凳子的腿多由旋木制成,箱和柜采用简单的板状结构,表面涂以明快的色漆,并以金属铸件加固和装饰。
偶尔略施一点简洁的浅浮雕,显出质朴无华的风格。
哥特式家具14世纪后,哥特式建筑上的装饰纹样开始被应用于家具,框架镶板式结构代替了用厚木板钉接箱柜的老方法。
出现了诸如高脚餐具柜和箱形座椅(图3)等新的品种。
哥特式家具的主要特征在于层次丰富和精巧细致的雕刻装饰,最常见的有火焰形饰、尖拱、三叶形和四叶形饰等图案。
常用的木材是橡木。
风格解析
拜占庭风格是中世纪早期欧洲家具的一种重要风格。
受到基督教影响,拜占庭家具的装饰图案常用象征基督教的十字架符号,或在花冠藤蔓之间夹杂着天使、圣徒以及各种鸟兽、果实和叶饰图案。
一件公元6世纪留存下来的拜占庭家具遗物——马克希曼王的宝座,整个宝座为直线构成,仅靠背是半圆形,横档和竖框上雕满花鸟、植物和动物等装饰纹样,座面下的嵌板上则是圣徒们的浮雕立像,雕饰的部件都采用象牙,非常精致华丽,整件家具庄重华美,表现了王的权威性。
由于当时崇尚奢华生活,拜占庭家具装饰形式与过去相比更为华美。
家具在雕刻和镶嵌装饰上十分精细,常常将象牙雕刻的板面用于椅子、小箱、圣骨箱、门等重要的装饰部位,或作为镶嵌形式来点缀家具。
在贮藏家具中,从收藏宝石类的小箱到可以用作凳子、床、桌子及摆放杂物品的柜,都是以木材为主,solid wood furniture,形式上精心制作,同时,金、银、青铜饰件也常见于家具的装饰表现上。
拜占庭家具除继承基督教和古希腊传统外,还融入了波斯、伊斯兰、甚至中国的影响,其特征为制作精巧的轴柱、X框架的座椅、矮脚凳、圆形或半圆形餐桌、篷盖式睡床、可开合的橱柜、后期的可拆分书柜以及精心装饰的衣箱。
此外,由于丝织业的兴盛,家具的衬垫装饰和室壁挂以及帷幔等饰物得到了很快的发展,部分丝织品以动物图案为装饰,明显地表露出波斯王朝的特异风格。
中世纪早期的欧洲家具对罗马风格的传承就是仿罗马式风格。
公元5世纪,来自北方和的日尔曼人、汪达尔人等游牧民族摧毁了罗马的奴隶制度。
发展到10世纪时,封建制度已建立得十分稳固。
后来由于十字军东征,新的教堂和修道院大量出现。
公元11世纪,经济的发展和狂热,使新的教堂和修道院建筑层出不穷。
当时的建筑普遍采用古罗马的拱顶和梁柱相结合形式,恢复了古希腊、罗马时代大型石雕来装饰,并大量采用古希腊罗马时代的纪念碑式雕刻来装饰教堂,形成一种罗马式建筑风格。
可惜这种艺术的生命非常短暂,到12世纪末期就被哥特式所取代。
后来史学家把公元11至12世纪时期与古罗马各种以建筑为主体的艺术统称为仿罗马式艺术。
仿罗马式家具形式受当时建筑形式影响,采用了罗马式建筑中的连环拱廊形式,形成了罗马式家具的风格。
可以说,仿罗马式家具是仿罗马式建筑的缩影。
它同时又融合了晚期罗马、拜占庭和蛮族(barbarians,注:
指当时西欧的日尔曼民族)的基本图案和色彩,创新性的在西欧以拉丁文化基础上继承了罗马文明。
仿罗马式家具
中世纪后期仍是基督教文化,当时生活文化中心是在教会、修道院,因此所留下的家具大部分是这些教堂的家具,还有一小部分是封建领主城堡中的家具。
自此以后,家具的西方传统就成为“基督教精神”的,也成为了欧洲家具文化的一个极为重要的转折点。
中世纪的国王和地主的生活方式是游牧式的,一个大家庭经常要搬到新的地方,以便得到食物养活众多的家庭成员,而不是把食物带到一个固定的住处。
这种流浪的生活还使土地的拥有者可以亲眼监管他的领地。
因此,当时的人们要求家具必须十分坚固,可以经受长途的运输。
为了达到这一效果,仿罗马式家具一般用料比较粗大,重要部位采用金属部件加固,因而常常给人笨重的感觉。
仿罗马式家具采用罗马式建筑和连环拱廊作为家具构件的表面装饰手法,最突出的特征是旋木技术的运用。
其中座椅、靠背椅和凳子的骨架构件几乎都是用旋木制成的。
在德国、斯堪的纳维亚山区,以及英国、法国等地仍可以看到这种类型的家具。
有的家具表面附加铁皮和铆钉,镶板上用浮雕及线雕常用几何纹、编织纹、卷草纹、十字架、基督、天使、狮等常用图案。
柜子是当时家具中重要的一个种类。
仿罗马式柜子体型较小,顶端多呈尖顶形式,边角处多用金属件或铁皮加固,同时又起到装饰作用,这一点可以说以后的家具装饰开辟了新的方法,尤其是青铜锻制和表面镀金技术极有成就,为后来的家具装饰开辟了新的道路。
在现代家具中依然可以看到一些金属部件同时具备功能性和装饰性的双重作用。
中世纪最重要、最有原创性的家具风格就是哥特式风格。
哥特式文化是12世纪末叶首先在法国开始,随后于13~14世纪流行于全欧的一种文化艺术形式。
哥特(Cothic)一词源于拉丁文,原指古代欧洲中部,今天德国境日耳曼民族的一个强悍部落的名称,本身具有“野蛮人”的意思。
16世纪意大利文艺复兴运动崇尚古代希腊罗马的艺术风格,而哥特式建筑则与古代希腊罗马的风格截然不同,欧洲便总是把哥特人当作蛮族、白痴来看待,所以借此名来贬损这种建筑形式。
但实际上,哥特式的文化艺术应当是封建中世纪最伟大、最光辉的艺术成就,是当时人们智慧的结晶,是罗马式文化艺术的更高发展。
在罗马式建筑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哥特式家具是一种具有哥特式建筑风格的家具艺术,同样具有不可低估的艺术水准。
哥特式家具图片
哥特式家具最早的使用者是教堂的高级神职人员、王公贵族及大商人,主要特征在于层次丰富和精巧细致的雕刻装饰。
制造家具的工匠们受借鉴他们身边哥特式建筑,家具的外观常为直线型,以垂直为主,如同火焰般蹿向天际,刚直、挺拔。
14世纪以后,哥特式建筑上的装饰图案逐渐被应用于家具。
最常见的有火焰形饰、尖拱等图案。
其中,叶子是哥特式装饰中最受欢迎的一种图案,包括葡萄树叶、枫树叶、香芹和十字花科植物的树叶。
雕刻师用凝固或刺透的方法雕刻窗画来装饰哥特式家具,并且临摹哥特式建筑里的大格窗,大面积地用于箱子的表面。
人像、动物和鸟类在哥特式装饰中,常常被处理成幽默和夸大的效果。
哥特式建筑图片
哥特式家具主要有靠背椅、座椅、大型床柜、小桌、箱柜等家具。
其最有特色的是坐具类家具。
哥特式靠背椅和教堂座椅的靠背较高,大多是模仿建筑窗格装饰线脚。
每件家具都庄重、雄伟,象征着权势及威严,极富特色。
哥特式风格装饰性强,建筑室竖向排列的柱间尖拱形的细花格洞口,窗口上部火焰形线脚装饰、卷蔓、亚麻布、螺形、人物等纹样装饰来创造至高无上的严肃神秘气氛。
室常用深色木墙围,深色织锦挂毯,绘有独特的图案,如狮子皇冠和花卉家具带有同样的图案的雕刻。
直到16世纪,欧洲的床都是由简单的木板隔置而成的,大部分都装有床帘,一般用细绳与天花板连接。
有时为装床帘还搭建轻的框架。
在宫殿和城堡中的床帘通常是用昂贵的织物制成的。
哥特式卧室常用深色窗帘,郁金香花型的图案的墙纸,床装床幔床架有四个粗柱子带有神话传说中的猛兽木刻,用色上喜欢深红,深紫色,深蓝和金色。
典型的哥特式高靠椅采用尖拱形的造型处理,柱式框架顶部跨接着火焰形的尖拱门,垂直挺拔向上。
它是一种巨大的哥特式家具,且基本不能移动,通常在坐位与地板之间用木板固定。
坐面被嵌进箱子般的方块里。
它时常被放在壁炉旁,并垫上厚厚的褥垫,这是在哥特时期的英国家庭中最常见的舒适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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