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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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
临江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写本)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二○○九年八月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临江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
2、建设性质:
扩建;
3、建设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临江镇沙头村;
4、建设规模:
日焚烧生活垃圾1200吨;
5、服务范围:
温州市域范围;
6、建设内容:
建设2台600t/d二段式垃圾焚烧炉,配2×12MW凝汽式汽轮机组和2台QF-12发电机组;
7、项目总投资及环保投资:
项目总投资32133.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50万元。
8、立项文件: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服务联系单。
二、工程分析
1、现有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
①现有工程概况
温州临江垃圾发电厂位于温州市鹿城区临江镇沙头村的东北边,北靠瓯江,南面是330瓯青公路,公路以南是金温铁路。
东面和西面是为建设用地。
厂区占地140亩,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日。
该项目于2001年由浙江省计委立项(浙计投[2001]1071号),环评由温州市环科院编制,于2001年10月经浙江省环保局(浙环建函[2001]122号)批复,2005年2月完成环保竣工验收。
《温州临江垃圾发电厂垃圾渗滤液处置变更水环境影响专题补充报告》于2005年2月经浙江省环保局(浙环建[2005]13号)批复。
②现有工程分析
达标排放情况:
从企业竣工验收资料和例行监测资料分析,现阶段焚烧炉废气污染物排放可以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
二噁英不能达到欧盟标准;厂界NH3和H2S监测结果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但臭气超标;噪声昼间基本可以达标,夜间超标。
现有“三废”污染物排放量见表1。
表1现有“三废”排放量汇总表
名称
排放量(t/a)
备注
废气
SO2
53.36
尾气采用半干法喷雾干燥+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经70m的烟囱高空排放。
烟尘(t/a)
23.92
NOX
306.4
HCl
12.74
Pb
0.25
Hg
13.2
Cd
17.2
二噁英
6.50×10-4(kg/a)
废水
废水量
15298
简单处理后排入永嘉县浙江伟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入环境的量)
CODCr
0.92
氨氮
0.12
固体废弃物
炉渣
49269
温州市绿能建材有限公司
飞灰
2976
厂内暂存
污水处理污泥
600
厂内焚烧处理
生活垃圾
26.28
厂内焚烧处理
现有工程环保整改清单见表2。
表2现有工程环保整改清单
项目
存在的问题
整改内容
整改期限
废气
焚烧炉烟气基本能达标排放,二噁英基本可以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但不能达到欧盟标准。
本次扩建项目完成后,将进行现有焚烧炉的尾气处理系统改造,使二噁英达欧盟标准。
扩建项目完成后
厂界臭气有超标现象
加强管理,防止垃圾运输过程中渗滤液的滴漏、垃圾库门及时关闭,同时要求垃圾运输车应采用密封型的车辆。
与技改项目同步完成。
飞灰堆放场和固化场现主要是开放式的,不符合环保要求。
现飞灰固化场所主要是简易的棚,不利于扬尘的控制,因此二期扩建工程将对飞灰固化场所进行统一建设,采用密闭的车间,以防治扬尘的产生。
要求与技改项目同步建设。
续表2
项目
存在的问题
整改内容
整改期限
废水
现企业渗滤液污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30t/d,不能满足企业渗滤液处理的要求。
扩建工程完成后,将统一考虑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300t/d,将污水处理达进一级标准后回用于生产。
要求与技改项目同步建设。
现制水站废水经简单处理后直接排入小海湖,初期雨水未收集
制水站废水、初期雨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要求与技改项目同步建设。
噪声
现厂界噪声夜间超标点较多
对现有主要发声设备的噪声值进行治理,其中对汽轮发电机组等设备加装隔声罩;送风机、一次风机等设备的进风口装设置消声器;锅炉安全门、释放阀排汽管出口设置消声器;在集控室、主厂房及锅炉房等处设置隔声装置。
要求与技改项目同步建设。
固废
因温州市没有危险废物填埋场,飞灰经固化后在厂内暂存。
企业现建有飞灰堆放场和固化场,但堆放场较为简易,且没有防渗措施。
扩建工程一并考虑,飞灰固化场所和暂存场所,要求贮存场必须经过基础防渗处理。
要求与技改项目同步建设。
2、扩建工程分析
二期扩建工程完成后,要求对一期工程的尾气处理系统进行改造,使二噁英达欧盟标准排放。
可削减二噁英5.46×10-7t/a。
二期工程完成后,现有污水将纳入现二期合建的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至一级标准后回用于生产,远期待区内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再考虑纳管。
临江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完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见表3。
二期扩建工程完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见表4。
表3二期扩建工程“三废”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汇总表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t/a)
削减量(t/a)
排放量(t/a)
废气
焚烧炉排气筒废气
SO2
704
528
176
烟尘
37520
37463.68
56.32
NOX
499.2
0
499.2
HCl
347.2
312.48
34.72
二噁英
/
/
2.56×10-7
Hg
/
/
0.03
Pb
/
/
0.64
Cd
/
/
0.06
无组织废气
氨气(kg/h)
/
/
140
H2S(kg/h)
/
/
0.143
废水
废水量
39600
39600
0(远期39600)
CODCr
857.52
857.52
0(远期2.38)
NH3-N
42.78
42.78
0(远期0.32)
固体
废弃物
灰渣
86000
86000
0
污泥
501
501
0
生活垃圾
29.63
29.93
0
表4二期扩建工程完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污染物
一期排放量(t/a)
二期排放量(t/a)
合计(t/a)
废气
SO2
53.36
176
229.36
烟尘
23.92
56.32
80.24
NOX
306.4
499.2
805.6
HCl
12.74
34.72
47.46
二噁英
1.04×10-7
2.56×10-7
3.6×10-7
Hg
0.013
0.03
0.43
Pb
0.25
0.64
0.89
Cd
0.017
0.06
0.077
废水
废水量
15298
0(远期39600)
0(远期54898)
CODCr
0.92
0(远期2.38)
0(远期3.3)
NH3-N
0.12
0(远期0.32)
0远期(0.44)
三、项目拟建地周围主要保护目标
项目拟建地周围主要保护目标见表5。
表5评价区域环境空气敏感点分布
序号
敏感点名称
方位
距离(m)
户数
(户)
人口
(人)
二期烟囱
厂界
1
沙头村
S
561
180
388
1290
2
上沙村
SE
683
480
130
442
3
江南上、庄岩
NW
1704
1480
640
1887
4
郑大垟村
SW
530
170
131
385
5
垟湾村
N
670
410
453
1572
6
八里村
N
1440
1400
600
1897
7
桃湾村
WNW
1849
1750
352
1082
8
埠头村
E
1084
880
443
1360
9
坦头、下垟
ESE
850
690
740
2516
10
上村
SES
2582
2330
361
1172
11
京垟村
EN
2281
2120
151
461
12
方岙
NE
2391
2260
260
884
13
西岙
E
1848
1610
247
775
14
张湾底
E
1940
1810
290
986
15
外垟山下
NE
1202
1090
429
1562
16
韩岙
NEN
1958
1810
356
1080
17
规划居住区
SE
540
310
/
/
注:
1~4号敏感点属于鹿城区,5~17号敏感点属于永嘉县。
四、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各测点SO2、NO2最大一次浓度和日均浓度污染指数均小于1,各测点TSP、PM10最大日均浓度污染指数均小于1,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各测点NH3、H2S、HCl最大一次浓度污染指数均小于,各测点Pb、Cd、Ni等重金属离子最大一次浓度污染指数均小于1,可以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和前南斯拉夫标准。
因此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尚可。
2、水环境质量现状
(1)项目拟建地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结果,2006~2008年小旦监测断面各项评价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
杨府山断面2006年DO超标,2007~2008年达标,其它评价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因瓯江小旦断面和杨府山断面水质尚可,基本可以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
(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江南村测点地下水CODMn、挥发酚、氨氮等监测指标超标,沙头村测点地下水挥发酚、氨氮等监测指标超标,其余各监测项目在各监测点中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的要求。
在超标项目中,CODMn、氨氮超标可能受当地农业面源影响造成。
从现状监测结果看,评价区地下水受到一定污染。
3、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拟建地东厂界、南厂界和北厂界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西厂界测点昼间噪声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夜间噪声值不能达到3类标准。
西厂界噪声超标可能是受到冷却塔等设备运行噪声的影响。
由于临江垃圾发电厂西厂界外无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点,因此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上沙村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4、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点土壤中的铅等重金属含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值,镉、汞等重金属含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三级标准值。
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1、环境空气预测结果
①正常工况SO2地面最大一次浓度预测结果叠加背景值后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HCl一次浓度贡献值叠加背景值低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根据2007年全所逐时逐日气象资料预测NO2地面一次浓度贡献值有超标现象,超标区域主要集中在厂址西南侧海拔二、三百米的山坡以及临江对岸西北侧山坡,根据调查,该山坡主要植被为灌木,无居住人口,对人群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②日均浓度预测结论:
正常工况最大日均浓度SO2、NO2、PM10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HCl贡献值叠加背景值低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③年平均预测浓度预测结论:
SO2、NO2、PM10年平均浓度最大值占二级标准份额均很小,二噁英年平均浓度预测结果低于日本环境标准0.6pg/m3。
可见项目年平均浓度贡献值对环境影响较小。
④对敏感点的预测结果,正常工况SO2、NO2、PM10、HCl对敏感点最大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贡献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叠加背景值后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要求。
⑤环境防护距离:
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450m。
经调查现环境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因此环境防护距离能保证。
此外,要求当地规划部门在该防护距离范围内严格控制新居民点的建设。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果
环评中要求冷却塔排水、锅炉排污水、化水车间排污水回用,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的职工生活污水与垃圾渗滤液、地面冲洗水经处理后近期达一级标准回用于生产,因此对瓯江水环境无影响。
同时要求扩建工程将自设污水处理系统,将一期污水一并考虑。
远期待城市污水管网建成后可考虑纳管。
项目生产用水取自瓯江,职工生活用水则来自自来水管网,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
在设计中对收集垃圾渗滤液的滤液池按照处置危险废物的防渗要求,采取各项防渗措施,确保不污染地下水。
3、噪声预测结果
噪声预测结果表明,在采取本环评中所提及的噪声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厂界噪声级昼间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但是除西厂界外,其余各厂界夜间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
根据规划,本项目南侧和北侧均规划为工业工地,东侧紧临瓯江。
因此,东、南、北厂界均没有居民点,因此,本项目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现象。
厂区西侧的郑大垟村和沙头村,本项目一期、二期噪声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该2处敏感点的昼夜噪声值均能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限值。
此外,余热锅炉不定期的蒸汽放空噪声的噪声级高(噪声级在110dB以上),噪声影响范围远,但排气放空时间短,相应影响时间也短。
在事故排放时间内,夜间超2类区标准距离达2km左右,对周围环境将产生一定程度影响,因此要求企业对排气管设置消声器(消声量在25dB以上),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项目炉渣委托温州市绿能建材有限公司和温州市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处综合利用,飞灰按危险工业固废处置。
同时本环评中针对性提出了相关防治措施,确保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在贮存、利用或运输过程中,不外溢进入水体、空气而造成二次污染。
5、事故风险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
废气、废水等治理设施因故不能运行,使得大量污染物直接排放;有毒有害工业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焚烧;工厂处于较长时间的停机状态,垃圾得不到及时的处置。
最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之一就是各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所导致的事故排污风险。
污染物事故排放对周边环境会造成较为严重的影响。
故项目在建成投产后须加强管理,严格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六、主要的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以新带老污染防治措施见表6。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见表7。
表6项目以新带老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
措施
废气
改进尾气处理系统,使二噁英达欧盟标准排放,严格管理,减少恶臭气体排放和渗滤液的滴漏。
废水
与扩建工程一并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一级标准后回用于生产,远期待城市污水管网建成后纳管
噪声
加强管理,采取隔声降噪和绿化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
固废
飞灰固化车间要进行改造。
表7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
分类
措施名称
主要内容
预期效果
废气
焚烧炉废气处理装置
配备半干法烟气净化装置,焚烧烟气由100m高的烟囱高空排放。
对活性炭施用量实施计量。
脱硫率达到75%以上,除尘效率达到99.85%以上,脱酸效率达到90%以上。
垃圾焚烧炉废气排放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
二噁英符合欧盟标准。
NOX处理措施
控制排放浓度在175mg/m3以下,预留脱硝空间
在线监控措施
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同时与当地的环保系统联网
臭气处理措施
垃圾库房、垃圾输送系统采用全密闭防渗漏设计,助燃空气由一、二次风机从垃圾库上部引入,形成微负压,确保臭气不外逸。
渗滤液处理构筑物应加盖密封处理。
恶臭气体引入焚烧炉。
厂界NH3、H2S等恶臭污染物厂界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粉尘处理措施
在活性炭粉仓、飞灰库顶安装布袋除尘器
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
废水
垃圾渗滤液处理措施
预处理达一级标准后回用于生产,垃圾渗滤液收集池500m3,厂内污水预处理站设计规模300t/d。
达一级标准回用于生产
生活污水和冲洗废水
其它废水处理措施
化学废水中和处理后回用,锅炉排污水回用,中和池10m3,调节池800m3。
化水和锅炉排污水回用生产,雨水进市政雨水管网。
噪声
降噪措施
选用低噪设备、隔声降器械、优化总图、加强管理和绿化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Ⅲ类标准
固废
炉渣处理措施
综合利用
无害化处理
飞灰
厂内暂存,今后委托温州市危险固废处置中心进行安全处置。
生活垃圾和污泥
厂内焚烧处理
风险
管理措施
制订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
降低风险事故的发生
七、总量控制结论
根据温州市环保局温环函[2009]118号《关于对临江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主要污染源排放总量指标核定意见的函》,临江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项目是温州市政府确定的重要环保基础设施项目,总量由温州市环保局调剂方案解决,总量控制建议值见表8。
(近期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远期待城市污水管网建成后排入污水管网。
)总量控制建议值见表3。
表8总量控制建议值
项目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t/a)
说明
SO2
176
CODCr
2.38
八、公众参与结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本项目的环评单位之后,于2008年11月18日,在项目拟建地周围村镇鹿城区临江镇、沙头村、郑大垟村、江南上村和永嘉县桥下镇、埠头村、上村村张贴公告。
公示日期为2008年11月18日~2008年12月1日。
第二次公示于2009年6月4日在温州晚报23版刊登,公示日期为2009年6月4日~2009年6月18日。
在调查过程中,项目拟建地周围的大部分居民对本项目持支持态度,绝大多数的公众认为本工程的建设利大于弊,表示积极支持,并希望本工程能够尽快建设投产,为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改善该区域的环境质量做出贡献。
本环评提出相关的要求,以确保本项目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九、项目环保审批可行性分析结论
(1)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将温州建设成为国际性轻工城及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工业、商贸、金融、港口、旅游城市。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镇达到100%。
项目建设地位于临江垃圾发电厂预留厂区内,温州市规划局已出具了选址意见,同时项目的建设,可有效地解决温州市的垃圾出路,符合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根据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其中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发电厂等一批项目,本项目建设符合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根据温州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将完善和提高瓯江南岸三个垃圾发电厂的处理能力,扩建其中临江垃圾发电厂。
故项目的建设符合温州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
根据温州市生态功能区划,项目拟建地生态功能小区为鹿城西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属限制准入区。
建设开发活动的环境保护要求是控制工业发展规模,临江、双潮的工业企业尽量向规划工业功能区集聚。
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的项目,且扩建工程在现有厂区的预留用地内,紧临规划的工业功能区(西侧),与生态功能区划没有冲突。
项目的建设可完善温州市环卫设施,为温州市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保障,因此符合温州市的生态功能区划。
(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可推进温州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及资源化的进程。
项目是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第四条电力第五款风力发电及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及第二十六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二十三款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清洁生产分析
项目以城镇生活垃圾为燃料进行发电,产品为清洁的二次能源—电能,同时可极大的推进温州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进程,因而项目本身即为环保节能项目。
项目选用目前成熟且性能稳定的炉排焚烧技术,同时将产生的废水回用,故项目是具有一定的清洁生产水平。
(4)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分析
项目产生的锅炉排污水及冷却系统排水、化学废水全部回用;职工生活污水垃圾渗滤液和车间冲洗废水经处理达一级标准后回用于生产。
焚烧烟气经配备的半干法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可达标排放。
在采取相关噪声防治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可基本满足标准要求。
产生的炉渣由当地企业综合利用,本工程垃圾焚炉飞灰在厂区内固化后近期在厂内暂存,以后送至危险固废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可以将飞灰处置过程环境影响降低到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待飞灰鉴定为非危险固废,可送往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因此项目基本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5)总量控制分析
根据温州市环保局出具的总量调剂意见。
本项目涉及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已由温州市环保局调剂解决。
(6)环境功能区符合性分析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拟建地所处区域的大气、声环境质量现状基本符合功能区要求。
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的焚烧烟气经治理后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不会出现使环境空气质量明显下降的情况,噪声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噪声对周边村庄影响较小,声环境可保持功能区划要求;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废水经处理达一级标准后回用于生产,远期纳入城市污水管网。
同时项目本身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市政公益工程,项目的建设可有效地处理温州市生活垃圾,节约大量宝贵的土地资源,综合利用回收生活垃圾的能量,有利于推动温州市的生态建设及整个区域环境的改善,故本项目的建设具有以上双重的积极意义。
(7)公众参与意见
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按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环发[2008]55号)的有关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调查的结果,大部分被访者及所有的被访单位是同意本项目在拟建地进行建设的。
(8)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有利于削减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改善,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项目的建设从根本上解决了温州市生活垃圾的出路,节约了大量的土地资源,可改善温州市的生态环境及市容市貌,同时可有效利用生活垃圾进行发电,“变废为宝”,对推动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故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有利于削减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改善,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十、环评结论
临江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源综合利用政策,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项目的建设可推进温州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及资源化的进程,节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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